十月下旬,据新华社报道,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三家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在京联合发布自律倡议书和自律公约,共同加强平台自律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并明确提出抵制通过造谣、炒作、制造“悲情戏”、践踏求助人尊严等手段传播个人大病求助信息。新闻引发媒体热议,多数观点认为,这将有利于改善个人求助环境,屡屡曝光的骗捐事件有望得到遏制。
本次发布的倡议书共有9条,自律公约共有34条。《北京青年报》针对性地进行了采访。问题一,为何要公示求助者个人财产状况?答:便于公众综合判断是否支持救助。轻松筹联合创始人兼总裁于亮表示,萝尔事件当时舆论反应激烈是因为罗尔家庭资产较好。他说:“问题的争议点在于,有人认为他家里有房子,我还没房子,我救助了他,他也没告诉我他有房子,这就让捐款人内心很不平衡。”很多负面舆论是因为误解以及信息不对称,只要解释清楚了,人们还是会理解的,在信息透明对称的情况下,靠公众自己的判断去衡量是否献爱心,就不会产生任何争议。水滴筹创始人兼CEO沈鹏也认为,有的人有房有车,本质上也可以发起求助,但是应当公示经济情况。问题二,单次申请求助金额上限为何为50万?答:基于癌症等大病花费测算金额上限。爱心筹COO马绪超表示,这是基于三家平台现有的重点大病申请家庭的大数据来测算的,包括根据个人大病求助的类别,比如癌症、白血病等病种的花费,以及意外情况救助所需要的费用来进行综合衡量,设置了50万的单次救助上限额度。若单次申请超过50万的,发起人应当在求助信息中说明原因,并进行明确公示。如果一次救助不够,还可以申请第二次。问题三,如何保证资金使用的真实性?答:平台对收款方作出限定并审核。爱心筹COO马绪超说,只有少部分医院跟平台合作接收患者的救助资金并进行管理,目前大部分救助资金还是打到求助者个人账户,很多医院是不愿意接收的,怕与患者引起经济上的纠纷。“所以我们现在主要是要求求助者将花费的单据进行详细公示,以便于社会监督。”问题五,如何保证求助者信息的真实性?答:平台志愿者与医院联系明确患者信息。在审核方面,实行机器智能和人工“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求助人或发起人有刻意隐瞒、欺诈等违规行为的,直接驳回相关申请。轻松筹联合创始人兼总裁于亮表示,在患者求助信息核实的过程中,平台志愿者会与医院联系,明确患者信息。希望今后能够与更多的医院合作,建立起数据共享平台,以降低平台的审核成本。
中青在线发表评论认为,一个互信互助、健康向上的个人大病求助环境的营造,必将赢得亿万爱心人士的信任和支持。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尽快实现“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目标,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凌霄律师认为,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每个公民在遇到困难时,都有向社会寻求帮助的权利,个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应由发起人负责,现行法律并没有对平台的审核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自律公约的发表,是企业拥有社会责任感的充分体现,相信将对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化发展、帮助公众有效区分个人求助和慈善募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深远影响。
《法制晚报》发表评论认为,这是一次值得肯定的行业自净行动。这能让平台摆脱沦为骗捐、诈捐者“帮凶”的指责,这样才能让平台所凝聚的爱心能够更好惠及求助者、惠及全社会,也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长远发展。
《南方都市报》则认为,网络众筹立规矩,仅有平台自律还不够。在微观层面,关于筹集款项的最终用途,平台仍然缺乏监管的手段;平台之间没能实现数据之间的互通,这也意味着仍无法杜绝真实案例在不同平台上重复筹款。在宏观层面,目前中国网络公益众筹在法规完善以及程序规制等方面还有所欠缺,缺乏专门性法律和实施条例,网络平台责任界定也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