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莉婷,朱广文
(贵州省遵义市中医院,贵州 遵义 563000)
笔者自拟调经方联合炔雌醇环丙孕酮片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肾虚型取得较好效果,报道如下。
共60例,均为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就诊于我院妇科门诊的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各30例。治疗组年龄21~36岁,平均(26.13±2.16)岁;病程2~8年,平均(3.1 ±2.32)年。对照组年龄24~39岁,平均(28.3±2.31)岁;病程2~9年,平均(3.25±2.17)年。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西医诊断标准:采用卫生部“十二五”规划教材《妇产科学》[1]中的2003年鹿特丹诊断标准。①雄激素过多的临床和(或)生化表现;②稀发排卵或没有排卵;③卵巢多囊样改变。以上符合3项中的任何2项,另除外甲状腺疾病、非典型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CAH)、Cushing综合征等临床表现相似的疾病。
中医诊断标准: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发布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中肾虚诊断标准及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医妇科学》[3]有关的中医证候拟定。主症为月经周期延后、或者闭经、经量少、色淡或黯、质稀;兼症为形体肥胖,多毛,痤疮,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婚后久不孕,性欲淡漠。舌苔脉象为舌淡苔白脉沉细。以上主症必备,兼症具备1项或1项以上,结合舌苔脉象,便可诊断。
两组均于月经周期或撤退性出血第5天开始,每晚口服炔雌醇环丙孕酮片(达英-35),1天1片,连续21天,停药后于下次月经来潮第5天再次给药,如月经未潮,停药后第7天重复给药。
治疗组加用调经方治疗。药用巴戟天、枸杞子、杜仲、菟丝子、熟地、当归、白术、白芍。两组均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共用2个疗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治月经不调、闭经的判定标准拟定。痊愈:月经周期恢复正常(21~35天),临床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激素水平、妇科B超正常,中医证候疗效指数大于等于95%。显效:月经周期接近正常,临床症状、激素水平、妇科B超明显改善,中医证候疗效指数70%~95%。有效:月经周期仍不规律,临床症状较前减轻,激素水平、妇科B超有所改善,中医证候疗效指数30%~70%。无效:月经周期、激素测定值、B超均无改善,中医证候疗效指数小于30%。
用SPSS16.0软件处理数据,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例(%)
两组治疗前后月经情况、中医症候积分比较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月经情况、中医症候积分比较 (±s)
表2 两组治疗前后月经情况、中医症候积分比较 (±s)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组别 例 时间 月经情况(天) 中医症候(分)治疗组 30治疗前 7.27±2.80 21.57±3.59治疗后 1.60±1.92*△ 6.40±4.29*△治疗前 7.93±2.65 20.40±4.26治疗后 3.47±2.09* 6.70±4.96*对照组 30
两组治疗前后性激素指标比较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前后性激素指标比较 (±s)
表3 两组治疗前后性激素指标比较 (±s)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项目 治疗组(30例) 对照组(30例)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T(μg/L) 2.70±0.78 2.09±0.49*△ 2.58±0.65 2.34±0.43*LH(IU/L) 21.28±23.46 11.14±11.42*△ 19.88±17.59 13.19±10.92*FSH(IU/L) 5.64±2.51 5.13±1.66 5.28±3.06 5.21±2.17 LH/FSH 3.39±1.74 2.05±1.21*△ 4.74±4.20 2.54±1.36*
本病病因主要是由肾虚、脾虚、肝郁等脏腑功能紊乱引起的气滞、血瘀、痰凝等,从而导致月经失调、闭经、肥胖、甚至不孕等,其中又以肾虚为根本病机。正如《素问·上古天真论》中说:“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又如《傅青主女科》指出“经水出诸于肾”、“夫经本于肾,而其流五脏六腑之血皆归之”、“经非原血,乃天一之水,出自肾中”。治疗多从肾论治,加以疏肝理气,健脾祛湿、活血化瘀等。
调经方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肾虚型能改善月经情况,缓解中医症候、降低T和LH水平,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
[1]谢幸,苟文丽.妇产科学[M].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359-362.
[2]郑筱萸.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249-251.
[3]张玉珍.中医妇科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