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富美高”新江苏发展目标与终身教育法制保障建设的关系探析

2018-01-30 19:05
山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终身教育江苏目标

陈 莺

(常州开放大学,江苏 常州 213001)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2月视察江苏时要求江苏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描绘出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发展蓝图,“强富美高”成为江苏建设“十三五”的目标任务,也是未来江苏发展的着力点。在当前江苏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强富美高”的新江苏建设目标,需要依托终身教育的实施与发展。当前在国家立法缺失,其他部分地区终身教育立法已先行的情况下,江苏要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开展法制保障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一、“强富美高”新江苏发展目标的内涵解读

(一)“经济强”:新江苏发展的物质基础

“经济强”被置于新江苏四大目标任务的首位,也是新江苏发展的物质基础。江苏作为我国的主要经济省份,多年来地区生产总值(GDP)均位居全国前列,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6年江苏的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77388.28亿元,居全国第二。江苏经济发展的历程、禀赋和定位,决定了江苏未来建设发展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建设经济强省。所谓“经济强”,并非单纯追求经济体量,而应体现在创新能力强、经济结构强、质量效益强、企业活力强、特色优势强,这样才能实现经济实力的总体强劲。距离这一目标,江苏还存在着产业结构未臻合理、产品附加值有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仍需加强等问题,在当前能源资源短缺、可供利用的土地资源不足以及环境容量有限、市场竞争加剧的形势下,压力巨大。以服务业为例,众所周知,进入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服务业的高水平发展,2016年江苏的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9.9%,与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占比相比,差距较大,与全国平均水平也存在1.9个百分点的差距。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性不足,新兴服务业领军企业数量偏少,产业结构转换系数的区域差异明显都是江苏经济优化结构、增效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而高新技术产业近年来虽然在产值的绝对量和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都实现了较大增长,但以生产零部件和材料为主的产品较多,战略性整机产品较少,品牌产品、高端产品较少,而贴牌产品、低端产品较多,“高端产业,低端环节”的矛盾较为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偏弱、市场规模较小、布局规划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未来几年,江苏应积极构建以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发展体系,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提高全省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1]

(二)“百姓富”:新江苏发展的价值追求

在“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发展目标中,“百姓富”是检验发展的直接标准,也是推动江苏发展的价值追求,在总发展目标中是最为根本的目标。“百姓富”的江苏,就是要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高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优美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具体而言,“百姓富”应体现为几个方面:一是收入财富方面,居民能充分就业,收入水平逐步提升,同时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维持在合理区间,城乡差距、行业差距、地区差距相对合理,家庭财富积累速度加快;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更为完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实现全覆盖,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就业、医疗等保障力度加大,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工作成效明显,为城乡居民创设更为优良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三是在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提升消费水平和档次,使百姓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四是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居民学历教育年限进一步延长,终身学习成为百姓的生活方式,文化娱乐生活不断丰富,民主政治生活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安全感日益提升。但是,当前江苏距离这一目标的实现仍有一定差距,民生建设方面还面临着缩小城乡差距、满足偏远多层次需求的挑战,民生保障依然是推进区域城乡一体化的薄弱环节。2016年江苏人均可支配收入32070.10元,人均GDP为96887元,占比为33.1%,而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44.1%,与一些发达省市相比,差距更大,这反应了江苏居民劳动报酬在经济总量中占比较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型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等指标同样如此。此外,苏南、苏中与苏北在这些指标方面的区域差异也十分明显。因此,未来江苏的民生建设,应在增加居民收入、发展社会事业、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提高扶贫开发水平上着力,实现全方位多元化的“百姓富”目标。

(三)“环境美”:新江苏发展的生态需求

“环境美”是江苏发展的生态需求,即有清新的空气、优良的水质、洁净的环境,自然环境美、景观特色美、城乡协调、文化交融。这一目标任务可分解为三个方面:一是治理环境污染。江苏环境管理已经实现了从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的转变,使常规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持续下降。[2]但除了常规污染物以外,一些新型污染物的排放问题也值得重视。大气雾霾和水污染治理问题日益突出,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仍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重点突破的问题。二是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青山绿水、生物多样、生态系统和谐稳定、城市和村庄面貌得到改变,城市融入自然,现代融入村庄,宜居乐居,让诗画美景展现在江苏大地,群众对环境质量认同度提高。三是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引导居民逐步形成节约、环保、绿色、生态的意识,加深对生态资源重要性的了解和认识,形成生态文化,并外化为居民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行动。但是,江苏目前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仍较为突出,以单位能源消费量为例,江苏与一些注重能耗控制、强化高能耗产业管理的地区相比,差距较大,而在工业污染物排放量方面也与广东等省份差距明显,因此,抓好生态空间源头管控、强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以及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重点任务需要在未来几年加大推进力度。

(四)“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江苏发展的重要体现

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指出:“社会文明程度高,就是要有共同精神家园、良好社会风尚、广泛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秩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公民素质高、社会风尚好、文化软实力强,公平正义得到保障,遵法守法成为习惯,诚信友善蔚为风气,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社会文明程度高”目标的实现有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公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的文明包括了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并不会必然带来精神文明的发展,相反在经济发展和物质财富积累的过程中,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等行为可能更为凸显,公民素质的高低决定了社会文明程度,因此,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公民,提升公民素质,是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核心。二是文化繁荣发展。相对于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居民多样化的精神文化生活还未能得到满足。顺应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城乡居民共享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让全体江苏人都能浸润在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中,是文化繁荣发展的表现。三是社会治理法治化。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是社会文明程度的关键因素。而法治化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法治观念,明确权利义务,进一步确立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可以促进社会各阶层和谐有序相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文明程度是新江苏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体现,江苏经济发展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正在缩小,但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上仍需付出努力。

二、终身教育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发展目标的内在联系

通常认为,终身教育是指人在其一生中各个阶段所受到的各种教育的总和。在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实践中,终身教育因其终身性、全民性、广泛性和灵活性的特征,体现出必不可少的作用,与新江苏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内在联系。

(一)终身教育为“经济强”目标实现提供创新动力

面对江苏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要实现“经济强”的发展目标,必须聚焦创新,而终身教育则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创新动力,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结构调整需要终身教育提供必要支持。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的倒逼下,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而在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原来集中在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口不断减少,流入第二、第三产业,要求劳动者在重新就业时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术,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岗位变化。与此同时,产业结构调整中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也不容忽视,这也同样对这些产业中的就业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依靠学校的一次性教育无法满足产业结构调整中对劳动力的需求,终身教育为此提供了必要支持。二是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人才需求需要通过终身教育来满足。江苏目前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正在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空天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这些新兴产业的发展,对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技能要求也将不同于传统产业,通过接受终身教育不断学习,是满足这些新兴产业发展中人才需求的必要途径。三是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终身教育的驱动。江苏当前正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服务业体系,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云计算、物联网服务、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态发展,促进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生产要素中科技含量的增加、知识与技术的更新速度加快,都对劳动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智力的发展、知识的获得和运用源于学习和教育,[3]终身教育必将成为科技创新的驱动力。

(二)终身教育为“百姓富”目标实现创设必要条件

“百姓富”目标的实现,既要使百姓收入逐步提高,也要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使全体居民享受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而终身教育的实施,为这一目标创设了必要条件,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终身教育为富民增收创设条件。“百姓富“目标中最首要的就是城乡居民充分就业,收入逐步增加。在当前科技高速发展、信息爆炸的时代,终身教育为人获得全面的教育、可持续的教育提供了机会。居民可以通过接受终身教育,不断完善自身知识体系,提高素质与能力,并为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与更高的收入奠定基础。而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各种职业培训,促进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为目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提高农业技术、引导农业新业态经验发展、帮助农民创业、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更多可能;针对大学生和其他人员的创新创业教育,为自主创业、激发潜能提供了更多机会。二是终身教育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的教育,除了学校的学历教育以外,终身教育为居民提供各种丰富生活、提高技能、增强素养的服务,甚至因其开放性和广泛性等特征,受众面更广,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是民生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百姓满意度的重要指标。

(三)终身教育为“环境美”目标实现培育理念知识

“环境美”在当前乃至将来一段时间内,是新江苏建设中需要着力去补的一个“短板”,终身教育将在这一目标的实现中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一是环保理念的形成需要终身教育的倡导和宣传。江苏人口密度大,产业集中度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实现“环境美”目标的形势十分严峻。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全体居民形成保护环境、保护生态、节约资源的“绿色”理念,才能真正意义上减少污染排放,形成绿色、生态的生活方式,节约资源。而这种理念的宣传教育,是一个贯穿始终的过程,是一种面向全体的教育,通过终身教育倡导、宣传这种理念,具有持续性、广泛性,手段和方式也可以更为灵活和丰富,居民的接受程度将更高。二是通过终身教育为环保传播科学知识。大到环保产业的发展、企业的清洁生产、低碳技术的发展和绿色制造的技术,小到环保法规制度、权利义务、危废品的处置、辐射的防范乃至垃圾分类等,这些科学知识均需要通过终身教育来获得并维持。“环境美”的目标任重而道远,如果说政府加快完善制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整治污染力度、加快环境建设是“标”,理念的形成和知识的获得就是“本”,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终身教育的重要任务。

(四)终身教育与“社会文明程度高”目标指向一致

“社会文明程度高”是区域良好形象和较高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需要从多维度考核和评价其达成程度的目标。终身教育与“社会文明程度高”目标的指向一致,关系密不可分。一是终身教育的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会文明程度。“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核心评价指标就是公民素质高。而教育是公民素质提高的阶梯,终身教育具有普适性和终身性,内容则包括职业教育、社会教育、文化、生活等各方面,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科学引领,吸收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精神,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具有决定性作用。二是终身教育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社区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部分,近年来也在不少地区的实践中显示出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少社区以兴趣为切入点凝聚形成的居民学习团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代社区人口多、密度大、异质性强,人与人之间关系较冷漠的问题。而通过对社区各类草根学习团队的规范化管理,增进了群众团队的自治能力。同时,社区教育具有“面对面”功能,教育服务构架起民情民意上传下达的通道,为居民搭建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提升了居民的社区参与感和社区责任心,促进了和谐、互动的良性社会治理方式形成,对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强富美高”新江苏目标下终身教育法制保障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快终身教育法治化进程,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需要

要建设一个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满足江苏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离不开终身教育的实施来提高公民素质、提高劳动力和人才质量。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终身教育的法治化亟待立法建设。江苏进行终身教育地方性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如何,国外发达国家立法的经验是否值得借鉴,国内其他地区的立法的理论基础以及实践情况,开展地方立法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都将在开展地方立法的过程中进一步梳理、分析与总结,这一过程本身就是深化终身教育立法的理性认识的进程,同时也是进一步的深入思考和比较研究,加快终身教育法治化的进程,从而推动江苏终身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使江苏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工作在法制的规范和指导下进行,有利于终身教育的实施并提高其发展水平,是实现新江苏四大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

(二)强化公民学习权保障,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需要

198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学习权宣言》对“学习权”下了经典定义:“所谓学习权乃是:读与写的权利;持续疑问与深入思考的权利;想象与创造的权利;阅读自己本身的世界而编纂其历史的权利;获得一切教育方法的权利;使个人与集体的力量发达的权利。”学习权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国际社会中已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可,并获得了法律身份认同。但在我国相关法律特别是终身教育领域中,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根本保障,也是“强富美高”新江苏目标实现的重要基础。但是当前终身教育的理念尚未真正深入人心,人们普遍对此认识不足,或存在观念上的误区,很大程度上制约并影响了终身教育的发展。法源于权利意识,终身教育的推进需要立法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民终身学习的权利更需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到实处,开展终身教育立法,将终身教育相关制度写进法律文本,是宣扬终身教育理念,转变传统观念,为公民学习权提供法律保障的必然要求,而在此基础上,落实此项权利,促进人的素质全面提升,为新江苏建设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

(三)破解终身教育发展瓶颈,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需要

江苏“强富美高”发展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教育特别是终身教育的助推。社会经济新常态对更新学习理念,更新知识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终身教育适应了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经济强、百姓富需要终身教育提供的人力资源为引擎,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更是有赖于终身教育的实施而使人的素质全面提高、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江苏作为全国的经济大省、教育强省,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起步较早,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目前也存在法制保障缺失、经费保障不到位、资源整合程度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区域内发展不平衡、评价监督机制的缺失、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发展终身教育,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政策不少,但是未能上升到立法层面而无法真正落实,根据江苏终身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展地方立法,是破解当前江苏终身教育发展瓶颈,推动江苏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新江苏四大目标任务的现实需要。

“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目标任务,实践中体现为“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方略,这一目标任务根本上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这与终身教育的本质追求是一致的,而当前江苏终身教育立法的缺失,制约着区域终身教育的发展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新江苏目标任务的实现形成了桎梏。开展地方终身教育立法,推动终身教育进入规范化、高水平发展的轨道,无疑是当前江苏提升居民素质,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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