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行音乐审美之我见

2018-01-28 21:28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流行音乐音乐文化

谢 黎

(泰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台),江苏 泰州225300)

进入21世纪,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流行音乐的传播插上了翅膀,只要打开手机、电脑,搜索、试听、下载,一切都变得那么便捷。可是现在乐坛已经很难出现类似于2000年前后,一首歌红遍大街小巷的现象;也已经连续多年没有一个公认的十大金曲榜单,大部分传统颁奖典礼都是在“分蛋糕”。有人说这是华语歌坛低迷纷乱,缺少了领军人物而导致群雄割据;也有人说是华语歌坛更加繁荣昌盛,歌迷的选择面更广了。笔者认为,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都揭示了一个原因:缺少一个符合大众审美的、更容易被主流接受的流行音乐审美观。

1 流行音乐审美中存在的问题

1.1 审美标准缺失

上个世纪90年代前后,华语流行乐坛是港台歌星的天下,以齐秦、陈慧娴、王杰、四大天王等为代表的港台歌星得到大批歌迷的追捧,他们的许多励志歌曲至今仍在KTV 广为传唱。当这批歌王歌后逐渐淡出后,新的歌手以爆炸式的速度膨胀,各种风格类型都有所呈现,RAP、摇滚、校园、民谣,还有曾轶可的绵羊音、龚琳娜的神曲……与之相对应的是,乐迷们的审美也随之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标准。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流行音乐不像古典音乐那样专业。相比较而言,它更多地强调人性化和自由化,以及不同时代所赋予的具有时代特征的随意性。区别于古典音乐的专业性,流行音乐的传播几乎没有门槛,浅显直白、简单上口的特征,让流行音乐格外“接地气”。有些歌曲更具备一种宣泄情绪、缓解压力的功能。这些特性决定了它的地位,也决定了各种音乐类型都有让人喜欢的理由。但是有人喜欢的就一定是好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虽然风格形式可以多样化,但流行音乐的审美标准,无论从音乐理论的角度,还是从文化传播的角度,都应该是统一的。

1.2 音乐人过度迎合市场

《音乐百科词典》给流行音乐做了一个比较精确的定义:“流行音乐是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翻译过来的。流行音乐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是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1]它的市场性是主要的,艺术性是次要的。

流行音乐是音乐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就具有艺术属性;其作为社会文化的一个种类,是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产生的一种音乐形式,代表了社会风尚和文化观念,所以必然具有文化属性;流行音乐的制作、生产和消费都是通过商业化的方式来运作,这又赋予了流行音乐的商业属性。

没有市场,再好的音乐也无从谈起,更不用说流行。对于音乐人来说,流行音乐也是一种商品,能否流行、能否盈利,关键是看能否得到市场的认可。流行音乐的商业属性像一只无形的手,引导着一部分音乐人放弃或者轻视了艺术属性、文化属性,一些另类的、小众的,只要有人买单,都能大行其道,甚至出现了某嘻哈歌手为求另类,在歌词中教唆青少年吸毒与公开侮辱妇女。逐利是商品属性的必然结果,但是如果是背弃了文化属性的逐利,那种传播只能起到负面的作用。

1.3 过度标新立异

传统的旋律优美、歌声动人的流行音乐,经过几十年的时间,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有了审美疲劳。这时候,华语歌坛的RAP、摇滚等,凭借着激情和感染力,得到了以90后为代表的歌迷的青睐。但是也不乏在名利的驱动下,尤其是在选秀节目一夜成名的诱惑下,歌手的功利心越来越强。

一些有实力的歌手为了获得成功,也寻求一种标新立异的东西,这种示范效应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现今的许多选秀节目中,人们屡屡看到的是唱功不值一提,只靠故事打动人心的一幕幕。利用人们的猎奇心态来制造话题,这是选秀节目制作方吸引眼球的手段,却是流行音乐审美的跑偏。

2 正确引导流行音乐的审美

2.1 尊重流行音乐的艺术属性

提到流行音乐,就会提到流行音乐之王迈克尔·杰克逊。在他的身上,闪耀着一串串令人炫目的光环:歌手、作曲、作词、舞蹈、演员、导演、唱片制作人、慈善家、时尚引领者……但是他最为人称道的,始终是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流行音乐和音乐文化。杰克逊先后获得过15座格莱美奖、26座全美音乐奖。他的专辑《Thriller》是世界销量第一的专辑,总唱片销量已达1.11亿张(截至2006年底)。2012年官方公布迈克尔·杰克逊唱片总销量已近10亿。这一切都表明了,他的音乐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娱乐商品,而已经成为了一种无形的艺术品。他充满磁性的声音、他的摇滚中的激情洋溢、他慢歌中的真挚情感都深深地打动了他的每一个歌迷。

虽然说流行音乐是快速消费品,艺术价值有限,流行音乐中蕴含的音乐规律也都是很基本的,但追根溯源,流行音乐毕竟是音乐发展到特定时代的一种特定表现形式,艺术属性终究是流行的一项最重要的属性。忽视了艺术属性的快餐式的流行音乐,比如曾经风行一时的一些网络歌曲,只能昙花一现。如果要让强调艺术属性的流行音乐成为主流,就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流行音乐的审美观。首先要加强音乐基本素养的教育。这种基本素养的教育,不需要是非常系统的、严格的体系教育,只要通过基本的教育,来促进人们形成正确的、主流的音乐审美观,“我们必须尊重音乐美的规律,坚持马克思美学观为核心标准,结合个人有创造性的审美感受,进行科学的有创见的审美评价,以此才能促进音乐艺术的繁荣和人民审美趣味的健康发展。”[3]

2.2 树立正确的文化观

音乐与时代的发展、上层建筑的建立可谓一脉相承。“其题材的确立、风格的形成、内容的囊括以及历史的发展和演变,都是为一定的时代背景、一定的社会条件、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所制约。音乐作品的形成,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生活的反映。”[4]一方面,上层建筑需要用文化来传播其价值观,而流行音乐就是便于传播的方式之一;上层建筑可以利用流行音乐的传播,对社会各个层面的的音乐审美、价值导向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符合主流价值观的流行音乐,其传播过程更加无障碍。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流行音乐无疑是社会文化现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青年群体中传播的大多是歌颂爱情这个永恒主题的,在社会主流群体中传播的大多是弘扬正能量的主题,在其他一些特定群体中传播的大多是一些张扬个性、宣泄情绪的摇滚、说唱等……

经受住岁月的考验,历经多年仍为人传唱的流行音乐经典,都是能够反应主流社会文化的。这些歌曲,有些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有些有着激励人心的励志效果。比如杨培安的《我相信》,歌词中唱道:“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这首励志的歌曲经常会出现在企业年会的舞台上、学校课间的喇叭里,催人奋进的歌词、激励人心的旋律,能够令听者热情澎湃。《论语·泰伯》中记载:“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西汉《孝经》有云:“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这些都说明了流行音乐在文化价值的传播中所具有的难以取代的价值。所以,用正确的、主流的文化观来引导流行音乐的审美,才能形成历久弥新的传唱经典。

2.3 主流媒体的正确引导

2018 年新春伊始,人们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看到了一档全新的文化节目《经典咏流传》。通过这档节目,人们惊喜地发现,我们耳熟能详的经典诗词和现代音乐的结合,原来可以这么美。节目组以经典诗词为歌词,配上流行音乐的曲调,再用现代乐器伴奏,演唱者既有著名的歌星影星,也有来自民间的未经刻意雕饰的原生态歌者。诗词之美,加上旋律、歌者的演绎,产生了化学反应式的蜕变,使人能够更深地理解诗词的意境。不但好听,易于传播,还形象地阐释了经典诗词的内涵、弘扬了传统的文化价值。

比如,歌手王力宏对大家耳熟能详的《三字经》进行改编演绎,旋律虽简单但是朗朗上口,优美动人,又在其中增加了说唱,更显时代风尚。《三字经》浅显易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启蒙教材,以歌曲的形式传播,能够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中国传统文化,使国学经典更加深入人心。

在流行音乐的传播中,广播、电视这样的主流媒体是绝对的主力军,央视在主流媒体应有的引导作用中,做出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因此,广播电视应该从弘扬主流文化的角度出发,不能单纯考虑经济效益,更不能为求收听率、收视率而打擦边球,制造一些争议话题。

3 结语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流行音乐作为社会文化的一支主力军,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迅捷的传播速度、明显的影响效果。在缺少文字记录的年代,很多英雄史诗是靠吟游诗人用歌曲的形式一代代传唱下来的;再比如上世纪60 年代创作的一首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首歌传唱至今,弘扬了拾金不昧的社会风气,对几代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所以,流行音乐要遵循艺术属性的规律,遵循主流的、正确的文化价值观,通过正确的审美引导,就可以让流行音乐承担起社会文化传播中应该发挥的作用,有利于出现历久弥新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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