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的健康发展,省教育厅印发《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河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冀教政法【2015】27号)同时废止。
办法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且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由举办者向办学场所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提出设立申请。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项目和内容办学,不得超出审批机关核准范围开展其他教育活动,不得在核定或审批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办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载明培训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形式、办学内容、学习期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真实准确。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且必须与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不得通过虚假宣传和夸大培训效果诱导中小学生参加培训,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招生时应当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课程安排、收费项目和金额、退费及争议解决办法等,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收费时段应与培训时间相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在学生缴费时应将有关退费办法向学生进行公示,学生未完成的培训课程,要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退费。
为提高我省城市国际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城市国际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
在“主要任务”中的“服务设施国际化”部分,《方案》提出,推进教育医疗设施国际化:与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等优质资源开展合作。雄安新区和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保定、邯郸市积极发展中外合作办学,重点扩大石家庄、保定等市外国留学生国别来源、留学类别和规模。
日前,省残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河北省冬残奥体育教育进特教学校实施方案》,提出广泛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参与冰雪运动,到2022年,使全省残疾人参与冰雪运动达到50万人次。
方案提出,全省特教学校要将残疾人奥林匹克和冬残奥体育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有条件的地区可开设冬残奥项目运动课程,通过上冰上雪或者仿冰仿雪助力残疾人冰雪运动季相关活动开展。
在日前召开的全市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暨“小学化”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唐山市提出将在2019年实施学前教育五项攻坚工程。
一是扩容增位建设工程。该市已经连续六年将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列入民生重点,2019年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所列为政府重点工作,大力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二是普惠民办认定工程。认定一批面向大众、行为规范、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园,规范民办园管理,提升普惠园覆盖率,力争到2020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
三是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培训拉动、骨干带动、机制推动”的教师培训模式,培养一批省级、市级、县级名师和骨干教师,完善教师梯队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四是教研网络常态工程。从2019年开始,市学前教育教科研中心每月组织一次常规活动,立足园本教研,着眼顶层设计,采取观摩研讨、专题讲座、专家点评、巡回指导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科研活动,以常态化教研引领区域内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五是“小学化”专项治理工程。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指示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治理“小学化”,为幼儿搭建健康成长的空间。
日前,邯郸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关规定,切实保证中小学生的休息时间。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非寄宿制小学、初中一律取消统一的早、晚自习;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寄宿制学校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小学和初中均不得早于6:30;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上晚自习,只安排适当学习活动;小学高年级和初中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小学高年级不得晚于20:30,初中不得晚于21:00。切实落实推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早晨上课时间的要求,小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20,初中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00。小学阶段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不早于8:30,初中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不早于8:10。各县(市、区)可根据学段、季节等适当再延迟学生到校时间。
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作业量应以学业程度中等的学生完成作业所需时间为基准。
近日,邢台市教育局组织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县市区控辍保学工作进展、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情况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再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数字,分类梳理,重点做好本地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在校受教育情况,要逐个摸清、一个不落。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把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任务,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个也不少”。要通过个别谈心、家长学校、家访等方式纠正部分家长的错误认识,着力解决学生的厌学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做好动态监管,实行一生一案、分类帮扶。对有辍学意向的学生,要采取进村入户劝说、电话沟通、巡回宣讲等方式逐家逐户一一劝返,并填写走访记录,实行全程留痕管理。要进一步密切家、校、社(区)联系,采取多种措施,巩固在校生,稳定动摇生,招回辍学生,同时,不断强化学校管理,注重因材施教,让学生“留得住”“学得好”。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问效,确保实现入学率、巩固率100%的目标。
为弘扬捐资助学的良好社会风气,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捐赠人合法权益,日前,经市政府批准,《廊坊市捐资助学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明确了捐资助学行为、捐赠人的概念内涵,捐资助学的途径、方式,捐资助学资产的管理使用,对捐赠人的奖励办法,以及执行时间等内容。除捐赠人依法享有税收方面优惠等内容外,《办法》提出:捐资占比达到新建学校或建筑物70%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可以捐赠人名字命名该学校或建筑物。
2017年到2018年,廊坊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廊坊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廊坊市主城区教育扩容提质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廊坊市捐资助学办法》等文件,大力增投入、补短板,强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两年共实施学校建设项目122个,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37.6亿元。全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