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俗称“中风”,是一种急性脑血管疾病,本质是由于脑部血管突然破裂或因血管阻塞而造成的脑组织损伤,以弥散性或局灶性脑功能缺失为特点,患者常表现出精神障碍、半身不遂和行动困难等症状[1]。脑卒中的发病常常会引发诸多并发症,其中,以脑卒中继发癫痫较为常见,研究表明脑卒中继发癫痫出现频率较高,达到15%[2-3]。癫痫的发生不仅会进一步影响患者的神经功能恢复,而且还会显著增加脑卒中患者的致残率和致死率,因此,对脑卒中继发癫痫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具有重要意义。有报道称综合护理能加快患者恢复,改善患者生活质量,从而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4]。鉴于此,观察并评价了综合护理在脑卒中继发癫痫患者临床治疗中的护理效果。
以2015年5月—2017年3月因脑卒中引起癫痫而在我院接受治疗的86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全部患者经我院进一步确诊为脑卒中继发癫痫,无药物过敏史和癫痫家族史,并且排除了精神系统障碍,严重肝功能障碍和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患者。将全部患者随机分为A,B两组,每组各43例,A组进行综合护理干预,B组给予常规护理。A组患者中,男女分别为23例和20例,年龄43~71岁,平均年龄(56.2±3.2)岁;B组有21例男性患者,22例女性患者,年龄45~75岁,平均年龄(60.1±2.8)岁。对比两组患者年龄和性别等基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入选的所有研究对象体格检查,肝肾功能均正常。所有患者由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且研究方案经伦理委员会批准执行。
A组、B组患者均给予常规治疗和常规护理,具体包括对患者症状出现时的监测、指导患者在癫痫发作时应采取的措施以及进行输液护理。A组患者在此基础上,继续实施一系列综合护理干预。主要内容有以下5个方面:(1)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如呼吸、心率和意识,一旦患者癫痫发作,立即采取治疗措施,并同时使患者处于平躺姿势,身体朝向一侧,松解患者衣物,使用压舌板对其舌部进行保护等;(2)加强对患者和其家属的思想教育,树立他们对疾病能够被治愈的信心,使患者及其家属能够更好地配合护理,并缓解他们的紧张消极等负面情绪;(3)患者癫痫发作停止后,及时清理他们口腔内异物,保证呼吸畅通,防止出现呼吸障碍;(4)在患者病情有一定缓解后,指导他们进行日常的功能锻炼;(5)根据病情给予患者合理用药指导,观察患者用药后各方面情况,监测其各项生命体征。
1.3.1 运动能力评分 采用Fugl-Meyer(FM)运动功能评分法评价患者运动能力[4],具体项目包括坐立、平衡和上下肢屈伸等,获得的分数越高表明运动越无障碍,恢复越好。
1.3.2 生活能力评分 通过Barthel指数评定患者在洗澡、进食以及穿衣等方面的生活能力[5],满分100分,60分以上说明患者生活能做到基本自理,41~60分代表患者生活中需要别人帮助,低于40分显示患者生活能力差,几乎无法自理。
1.3.3 满意度评分 通过让患者填写问卷调查的方式来对护理干预进行打分,从而分析患者对护理干预的满意程度。满意度总共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满意(81~100分),比较满意(60~80分)和不满意(<60分)。满意度则为满意和比较满意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比之和。
采用SPSS 20.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护理前,A组、B组运动能力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采取护理措施后,两组评分均有所提高,并且进行综合护理干预的A组运动能力评分高于仅进行常规护理的B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数据见表1。
在对患者进行护理干预前,两组患者生活能力评分对比,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护理后,A组、B组脑卒中继发癫痫患者生活能力均得到一定改善,并且与采用常规护理的B组相比,A组评分更高,两组之间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数据见表1。
A组、B组患者对综合护理干预和常规护理的满意程度分别为93.0%和72.1%,显然采用综合护理干预的患者满意度高于仅实施常规护理的患者,两组数据之间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数据见表2。
脑卒中是一种由脑部血管突然破裂或因血管阻塞导致血液不能流入大脑而引起的急性脑血管疾病,多发生于中老年,在临床上较为常见[6]。脑卒中常伴随以局灶性或弥散性脑功能缺失等为特点的脑组织损伤,继而引起各种并发症状。癫痫作为临床上脑卒中发生后较为普遍的一种并发症,极易造成患者神经元损伤,影响患者康复,使患者的运动能力受到障碍,具有致残率和致死率高的特点,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严重不良后果。因此,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对患者进行治疗显得尤为重要,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给予患者积极全面的护理干预,对于改善预后、加快患者恢复也具有重要意义。
表1 A组、B组患者运动能力和生活能力评分比较(±s,分)
表1 A组、B组患者运动能力和生活能力评分比较(±s,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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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A组、B组患者满意度评分比较
脑卒中引起癫痫发生的机制复杂,目前被学术界较为认可的解释有以下3个方面:(1)脑卒中所造成的脑组织损伤会进一步引起脑组织供血供氧不足,进而使神经细胞通透性增大,钠离子进入细胞引起电解质紊乱而最终诱发癫痫;(2)脑卒中患者由于缺血而使胶质细胞和小血管出现增生,这也是引起癫痫发作的原因之一;(3)大多数脑卒中患者会出现脑血管痉挛,它所引起的颅内压增高和脑水肿等症状会造成电解质紊乱,由此诱导癫痫的发生[7-8]。
在本次研究中,通过对部分患者实施综合护理干预,比较了其与仅给予常规护理的其他患者在运动能力、生活能力以及护理满意度方面的差异。结果显示,对两组分别实施综合护理干预和常规护理后,A组的运动能力评分达到(82.3±10.8)分,而B组仅为(61.2±8.0)分,两组数据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生活能力方面,A组评分为(72.7±12.8)分,与B组的(46.3±10.1)分相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患者对护理的满意程度上,A组(93.0%)高于B组(72.1%),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对脑卒中继发癫痫患者进行综合护理干预后,患者的运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大为改善,表现出良好的护理效果,并且提高了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对临床上给予患者进行治疗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因此,具有在临床广泛应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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