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我国现阶段老龄化程度加深,传统医养分离的养老模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医养结合类型机构应运而生。但是医养结合类型机构在中国的发展刚刚起步,没有极度完善,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让专业社会工作者介入医养结合类型机构是发展完善该养老服务模式的必然之举。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医养结合类型机构中,可以承担多种角色,提供多样服务。社会工作者可以从服务对象、工作人员、机构自身等多个角度进行介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色和职业优势,促进医养结合类型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协同发展,紧跟时代步伐,发掘老年人的潜在需求,贴合老年人的真实需要,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关键词:医养结合;机构养老;社会工作者介入;角色功能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8)07-0154-02
一、 问题的提出
2018年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積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院(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目前,医养结合类型的机构迅猛增加,对社会现有的养老观念和养老方式产生巨大冲击。但是此类机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资金投入不足,筹资方式渠道不够,发展差异大;服务收费水平偏高,服务内容单一僵化,服务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资源结构失衡,机构重硬件轻软件,在老年人需要长期照护的保障体系方面,存在医护资源的不足,服务不专业的问题;并且提供的供养康复服务领域不全面,康复设施条件不健全,机构中的老年人需要全面完善的治疗,包括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社会生活参与问题等。
在上述背景与现状下,社会工作具有专业介入医养结合类型养老机构的独特先天优势和高效科学方法。在介入过程中,社会工作可以承担直接角色,也可以承担间接角色:在如何为老年人提供细致周全的服务,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如何对工作人员进行技能普及,提升他们服务热情和能力;如何对医养结合类型机构的行政管理提出建设性建议和创造性想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社会工作介入医养结合类型机构是切实可行、具有重要意义的。
二、 在医养结合型机构中社会工作者所承担的角色功能
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其基本职责是持守助人的价值观,运用专业的方法,向有需要的有困难的群体提供服务。社会工作者在介入时,面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主要具有下述重要角色功能,担负相应服务:
(一)服务提供者
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是全方面、多层次的,不仅是物质方面帮助,而且包括心理层次的咨询,甚至还可以包括劳务服务等。在医养结合类型的机构中,社会工作者对于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可以提供个性化、专门化、针对化服务,如心理咨询服务、个案工作服务、小组活动服务、参与老年大学服务等,时刻关注老年人的心理状况和行为动态,预防潜在的影响因素,促使服务对象发生有效改变。此外,社会工作者也可以为医养结合类型机构自身以及其中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了解机构自身的功能、工作人员的问题和需求,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解决他们的问题和疑难,共同地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资源获取者
许多情况下,社会工作者扮演桥梁纽带,帮助有需求的对象进行分配、链接资源。可能一个社会工作者本身并没有全方面的知识和资源,但为了成功实现高效的助人目标,就需要社会工作者进行服务对象、其他社会工作者和服务机构、其他福利机构、政府部门以及广大社会公众的联络。需要社会工作者协同政府、社会等各方面力量,顺利开展服务,解决服务对象的困难,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在医养结合类型的机构中,社会工作者需要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帮助机构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帮助困难的老年人获得相应的资源,提高社会融入能力。
(三)矛盾协调者
在医养结合类型机构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常见的矛盾有:入住老年人和机构自身的矛盾;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矛盾;护理人员和机构自身的矛盾;入住老年人和子女的矛盾等等。社会工作者在介入医养结合类型的机构时,可以适当扮演协调者的角色,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希望以科学性的方法和建设性的途径去化解矛盾,使处于冲突中的各方达成共识,促进各方协同发展。
(四)政策影响者
社会工作者对于政策的影响和倡导绝非是任意地推动,而是根据服务对象和医养结合类型机构的实际情况,为了尽可能帮助服务对象走出困境,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的基础上,引导一种合理有益的新行为、新方向。尤其是由于某些社会问题,并非由个人自身的生理、心理因素所导致的,而是由社会因素、制度因素造成的。因此,调整这种社会、制度因素是必要的。在医养结合类型机构中,社会工作者应该将其在实践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反思总结,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政策制定者,以降低甚至消除此类问题产生的概率。
三、 社会工作者在医养结合类型机构中的介入方向
(一)针对服务对象的介入
第一,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之前,社会工作者可以先对老年人进行观察和访谈,熟悉、了解入住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再根据老年人具体的实际的能力状况进行评估、分类,为进一步的服务做好准备。例如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和社会参与等四个维度进行聚类分析,以轻度受损、中度受损、重度受损、能力完好等进行划分,便于后续针对不同类别的老年人提供不同性质、程度的服务。
第二,对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个案工作的方法。由于机构养老不同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主要体现在机构养老将老年人与熟悉的环境剥离开来,同时切断了老年人与家庭子女的联系。一般来说,老年人有很强的地缘性,极易对陌生环境产生适应不良的症状,或成了“孤独症患者”。总之,老年人的心理问题是不容忽视的一大方面,社会工作者介入时,可以适当地侧重于心理健康和情绪管理等方面,及时发现存在异常心理和紊乱行为的老年人,建立完善的个案管理档案等。
第三,对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小组工作的方法。采取适当的介入措施缓解老年人的身心问题:如定期邀请老年人参与一些团体活动,像老年运动会、老年歌唱会等性质的文体活动,锻炼身体,获得幸福感;如举办老年人交友联谊会等,加强同一个机构内部的老年人的熟悉程度,增进他们之间的感情,加强彼此的归属感等;再如社会工作者可以依靠政府、社区和其他福利社会组织,开办老年大学课程,帮助老年人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点,学习各种技能,例如书法绘画、摄影、手机微信和支付宝的使用等。
(二)针对工作人员的介入
在医养结合类型的机构中,工作人员包括护理人员和医疗技术人员。下述的社会工作介入主要是针对护理人员的,针对其他工作人员的介入社会工作者是起协调性、辅助性作用。护理人员方面的确存在诸多问题:如护理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并且大多数护理人员未经过相应的正规培训;年龄偏老化,形成了中老年人、低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的结构等。
第一,提升护理人员的抗逆力,稳定护理人员队伍。由于护理人员长期从事护理工作,在重复的机械作业中,容易将个体的内部资源耗尽,而在无补充时会引发倦怠、放弃。针对产生职业倦怠的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可以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旨在消除护理人员的疲倦感、厌烦感,提升他们对于长期护理工作而产生倦怠心理的抗逆力,以此减少护理人员的流失,稳定护理人员队伍,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为老年人服务。
第二,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现阶段,大部分护理人员来自偏远地区,素质低,没有相关的专业资格证,这容易造成护理人员付出的努力与获得回报不平衡,工作价值没有通过薪资待遇来展现,极大地削弱了工作的积极性。社会工作者在介入时,可以为护理人员普及相關的法律知识,鼓励从业的护理人员进行相应的正规培训,取得资质,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更好地投入工作。
(三)针对机构自身的介入
由于目前创办医养结合类型机构具有门槛低、优惠多、收益高等特点,使得许多人都愿意加入该行业。尤其是创办人或者是管理者都不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更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不仅弥补专业人员缺失的不足,而且更是为了填补相关专业知识匮乏的短板。
第一,优化机构自身的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群体是一个濒临于边缘化的群体,入住机构更是使得老年人的隔离感进一步强化。而社会工作一个重要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因此社会工作者在介入医养结合类型机构管理方面,可以在机构的服务理念上进行优化,消除老年人的自我边缘化的认知,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先,使老年人感受到真诚的尊重和真心的关爱,以及加强老年人与新时代的沟通交流,提升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合理控制服务费用,丰富服务内容。社会工作者可以协助制定医养结合类型机构服务费用收取标准,除考虑基本成本之外,更应该考虑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有效制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并且要遵循一定的灵活性原则。同时,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例如提供康复治疗、临终关怀等服务,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对机构服务的满意度。
四、 结语
医养结合类型的机构适应中国老龄化社会的需求。同时,医养结合的新模式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但是对于医养结合模式的探讨仍是长期的。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医养结合类型机构介入中的专业优势作用,需要社会工作者自身的努力,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信赖,而且还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倾力支持和鼓励,需要社会组织的鼎力配合和肯定。社会工作者协同多方使得医养结合类型的机构得到长足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高效的服务,提升老年群体的生活品质和幸福程度,缓解老龄化问题造成的社会压力,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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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鲍乐,女,浙江台州人,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