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譜中所輯疑難明詞考辨舉例

2018-01-23 14:08周明初
词学 2018年2期

周明初

内容提要 明清以來的宗譜中所載各種藝文,是詩文輯佚的一大淵藪,值得我們重視。其中的詞作,對于我們編纂《全明詞》之類總集也是有益的。但宗譜中所收詞作,由於各種信息的缺失,以及存在作僞的嫌疑,需要我們認真加以考查判斷。本文對宗譜中所輯疑難明詞的考辨分爲十一類加以舉例説明。

關鍵詞 宗譜 明詞 考辨舉例

明清以來所編纂的宗譜,數量極其龐大。其中爲數不少的宗譜,特别是一些望族的宗譜,不僅備載祖先的遷徙情况、詳列宗族世系傳承,而且還比較完整地收録了譜序、傳狀、墓誌、詩詞等各種藝文,不僅是歷史學、社會學等學科的重要研究資料,而且也是我們進行詩文輯佚的一大淵藪,值得文學史研究者重視。

不過,宗譜中所收録的各種藝文,假冒、僞託的現象非常嚴重,尤其是僞託同時代或歷史上一些名人所作的序跋、像讚、傳記、詩詞等的現象,可説是屢見不鮮。筆者曾經對近年來所發現的出自宗譜中的湯顯祖佚作作過系統的考辨工作,發現這些佚作基本上都是僞託之作〔一〕。因此我們在利用宗譜中的藝文材料進行研究工作的同時,需要做好辨别、鑒定的工作。

因爲重編《全明詞》,對宗譜中的詞作也作了一些搜採、輯佚工作。宗譜中所收詞作,大多數可根據宗譜中提供的作者或所贈送的對象信息,以及詞題、詞序中的年代信息,較爲輕易地判斷出是否明詞、是否存在僞託現象等。但也有爲數不少的詞作,存在着各種各樣的疑難問題,還有一些官位高或文名大的署名作者的詞作,存在着被僞託的可能,需要小心對待。在整理這些詞作的時候,對於如何確定這些詞作是否明人所作,這些宗譜中所署詞作者是否可靠、有無存在僞託現象等問題,有一些自己的體會和認識。筆者覺得這些體會和認識,不光對於明詞的輯佚和整理工作有用,對於一般性質的詩文輯佚也是適用的。現以筆者對收入黄靈庚教授主編的《重編金華叢書》中的宗譜所作的明詞輯佚爲例,説明輯佚工作如何與考辨和釋疑結合起來解決一些疑難問題。

一 佚名之作可考知作者例

宗譜中所收佚名之作,有些是因爲宗譜在續修的過程中,編排體例不當而造成的。而仔細審察編排體例,其實是可以得知作者的。如叢書中列入‘武義宗譜’的《五雲夏川李氏宗譜一》收有《鷓鴣天·詠雪》詞〔二〕,此首詞在汪胤作於正統甲子年的《贈旌德縣貳令李侯述職課最升赴丹陽縣尹序》及佚名之《夜雨初晴》之後、嘉靖甲申所録‘分宜縣佐榮四十九公引’之前,也不著撰人。但細審此譜之編纂,其實是有體例可循的:先收族外之人所贈本族先人之作品,其後則爲該先人本人之作。故《夜雨初晴》及《鷓鴣天·詠雪》,當爲由旌德縣丞升丹陽知縣之‘李侯’所作。李侯是誰?還是得從該譜中找綫索。據譜中所收錢悌作於‘正統癸亥冬十月甲申日’的《夏川李氏譜序》:‘又再傳四世,有諱鵬者,由貢途歷監,任旌德縣丞,以廉行著聞,升授丹陽縣尹。’〔三〕此序中所言李鵬之仕歷,正與汪胤之贈序中由旌德縣貳令升丹陽縣尹的李侯相合。縣丞爲知縣之佐官,地位僅次於知縣,故習慣上稱爲‘貳令’或‘二尹’,而知縣在明清時又稱‘邑侯’,可知李侯即是李鵬。但李鵬並非武義人,而是武義毗鄰的縉雲縣人。《(光緒)縉雲縣志》卷七《選舉志·明歲貢》,知李鵬字圖南,宣德年間貢生,旌德縣丞〔四〕。又據《(嘉慶)旌德縣志》卷六《職官表》,知李鵬於正統五年任該縣縣丞〔五〕。因目前能見到的《(光緒)重修丹陽縣志》有闕失,正統年間知縣中未查見此人。爲何《五雲夏川李氏宗譜》中會收入與縉雲人李鵬有關的東西?因爲《五雲夏川李氏宗譜一》本是縉雲縣五雲(今爲縉雲縣城所在地)與相鄰近的武義縣夏川(今屬泉溪鎮)兩地李姓的合譜,並非只是武義一地李姓的宗譜。

二 詞作者生平材料缺失需輾轉確定爲明人例

宗譜中所收詞作,有些雖署作者,但僅有姓名及字號之類,其中的一些人又没有什麼功名,幾乎没有生平資料留下來,因此連哪個朝代之人也難以判斷。但只要充分利用宗譜中所提供的相關材料,考查與此人相關的其他人的情况,還是可以輾轉弄清詞作者的大致生活時代,確定其詞作是否明人之詞作。如《蘭溪諸葛氏宗譜》中‘景陵集選’收詩若干,小注云:‘崇德堂。諱汝模,字子正。’又於隔兩頁之‘景陵’名下收有《長相思》等詞六首,小注同前〔六〕。此外别無更多的生平資料。然該譜所收‘龍川公集’中有《景陵叔客巴蜀十年不歸愴然有懷作此寄之》和《和趙梅源工部寄景陵叔》二首詩〔七〕,‘龍川公’雖不詳爲何人(小注僅謂‘崇信堂禮經房’,不注名字),但可知諸葛汝模爲‘龍川公’之族叔,而‘趙梅源工部’則可考。蔡獻臣《清白堂稿》卷五有《送趙梅源邑侯移劇句容序》〔八〕,内稱‘蓋趙侯之蒞吾同’,蔡獻臣爲福建同安人,可知趙梅源在調任句容知縣之前任同安知縣,又卷十二上有《挽蘭溪趙工部梅源老師翁媪》〔九〕,下標‘甲寅’,其時趙梅源在工部任職,據此可考趙梅源之真名及大致經歷。據《(萬曆)蘭溪縣志》卷五《人物類下·進士》,知趙梅源即趙學仕,字子信,萬曆十一年(一五八三)庚辰科進士,授同安知縣。後調句容知縣,改蘇州府學教授,升南京國子監博士,遷南京工部主事。可知下標‘甲寅’是萬曆四十二年(一六一四)。又該宗譜中收有‘紫崖集選’,小注云:‘積善堂。諱峴,字靜之。’〔一一〕據《(萬曆)蘭溪縣志》卷五《人物類下·進士》,可知諸葛峴字靜之,嘉靖十七年(一五三八)戊戌科進士,任鳳陽府推官,歷刑科給事中〔一二〕。而‘紫崖集選’中收有《爲景陸侄贈冉宣撫序》〔一三〕,‘景陸’當是‘景陵’之誤,可知諸葛汝模爲諸葛峴之族侄,據該序,知諸葛汝模於嘉靖十五年(一五三六)到過酉陽宣撫司,受到土司冉宣撫之招待。酉陽在今重慶東南部,正屬巴蜀之地。諸葛汝模途經酉陽,應當是‘龍川公’所言‘景陵叔客巴蜀十年不歸’之期間。綜上,諸葛汝模之生平詳情雖難以考知,然其人與趙學仕、諸葛峴諸人有交集,生活於明代嘉靖至萬曆年間則可確定,其詞作爲明詞也可確定。

三 詞作者署名有誤可改正例

由於宗譜是依靠一個宗族的力量所修,本來錯失就比較多,加上後世多次續修,又會新增更多的訛誤。有些錯失,根據宗譜中相關的材料可以糾正。如《東陽昭仁許氏宗譜》,於‘旋溪公文進’名下,收詩詞二十首,其中詞作有《踏莎行·賞春》等三首,詩詞之末有‘崇禎三年八月望日不肖男宏綱謹識’之跋語〔一四〕,可知此二十首爲明末兵部尚書許弘綱(宗譜中‘弘’作‘宏’,爲避清乾隆帝名諱所改)之父所作。據該譜所收顧錫疇《明故資德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少薇許公墓誌銘》,‘伉生法,號東田公,爲公祖;生思直,號紫池公,厥配李太夫人,即公父母也’〔一五〕,然該譜中蕭良有《處士東田公墓誌銘》,謂其‘子二,長文淵,馮出,早卒;次文清,字思直,用字入邑庠,以子給諫敕封文林郎’〔一六〕,又周應賓《明故贈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紫池許公洎配贈夫人李氏合葬墓誌銘》,也謂‘按狀:公諱文清,字思直,别號紫池’,並記其生卒年〔一七〕。綜合之,可知許弘綱之父實名文清,字思直,後以字行,以致顧錫疇所作許弘綱之墓誌銘也書其父名作‘思直’。‘紫池’、‘旋溪’爲其人之不同外號。宗譜中於其人詞作下署名作‘文進’者,實爲‘文清’之誤。

四 詞作者只署字號而實名可考例

宗譜中所收詞作,有些只署作者字號而未署實名,但通過宗譜中所提供的材料,結合其他資料,仍可以考知其真名。如永康《桐溪金氏宗譜》收有《桐溪公詩集》,有詞十七首〔一八〕,然不介紹桐溪公爲誰。幸好該譜中收有金材(字大材)作於萬曆庚子年七月之《桐溪詩集序》,内稱:‘公,材之族伯父也。公少有才名,性英敏,習《易經》,補郡庠增廣生,仍援例入太學。世宗肅皇帝即位之元年壬午選,中北京鄉舉第二十一名。初授湖廣黄州府判。未幾,丁外艱。起補山東濟南府,升河池州知州。年五十四,乞致仕歸。五十七而考終。’〔一九〕此序雖也未言‘桐溪公’之名及字,但是提供了該人之科第及仕歷,查地方志當可考知其人之實名。查《(康熙)永康縣志》卷十一《仕進上·鄉舉》,‘嘉靖元年壬午科’有‘金銈:字瑞夫,銅擎人。順天鄉試。黄州、濟南通判,河池知州。’金銈之姓氏、科第、仕歷均與桐溪公相合,可知桐溪公即是此人。

五 詞作者所署姓氏爲通假古字而本姓可考例

宗譜中對於詩文詞,所署作者姓名不合常規隨處可見,不僅有只署字號不署真名的,還有連所署姓氏也不合規範的,這爲查考該人之生平帶來不小的難度。如《東陽趙氏家譜》收有《風入松》詞一首〔二一〕,據内容當爲壽趙氏某族人六十華誕而作,然詞題或詞序俱佚,而無從考知。詞作者僅署‘錢塘鎦英’,知作者爲杭州人,而其他信息闕如。查《(嘉靖)仁和縣志》卷十二《寺觀志·城外寺院》‘昭化寺,去城北七里……’下録‘節齋俞珩’、‘賓山鎦英’、‘兩山沈宣’、‘日休沈行集古次韻’等詩〔二二〕,知鎦英字或號賓山。又陸心源《穰梨館過眼録》卷十三‘劉完庵《臨安山色圖軸》’録劉完庵詩並史鑒、陳蒙、沈周、鎦英、沈宣等人之和作〔二三〕,可知鎦英與沈周、沈宣等爲同時代人。而程敏政《篁墩程先生文集》卷四十八有《賓山劉君墓誌銘》,謂‘賓山劉君’爲杭詩人,‘諱英,字邦彦’,並記有其事蹟及生卒年〔二四〕。又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卷十三謂‘劉邦彦英,錢唐人,號賓山。善詩翰,當成化間,隱居不仕’〔二五〕。陸心源《穰梨館過眼録》録鎦英等人之詩,在姓名後標示‘朱文’,可知‘鎦英’等姓名皆從印章辨認而來,而《(嘉靖)仁和縣志》及《東陽趙氏家譜》作‘鎦英’,可能也是據印章辨認而來。‘鎦’爲‘劉’之古字,《説文·金部》:‘鎦,殺也。’徐鍇曰:‘《説文》無“劉”字,偏旁有之。此字又史傳所不見,疑此即“劉”字也。從金從卯刀,字屈曲,傳寫誤作“田”爾。’〔二六〕《玉篇·金部》:‘鎦,古“劉”字。’〔二七〕是知‘鎦英’即‘劉英’。

六 詞作者需由所贈對象確定爲明人例

宗譜中所收詞作,不少爲族外之人贈送本族族人之作,這些詞作者往往只留有一個姓名或字號,此外没有别的信息。如果詞作者是個有名之人物,可以藉助於宗譜之外的各種傳記資料,從而確定該作者的生平狀况。倘若這個作者没有多少名氣或者同姓名的人很多,則要花費較多的查考功夫。如永康《泮川楓林高川英山璋川周氏宗譜》收有范震的《浪淘沙·龍溪春水》等四首組詞〔二八〕。范震是個常見的姓名,同姓名的人很多。而據《(康熙)永康縣志》卷十一《仕進上·鄉舉》,有永康人范震,爲明代正德五年(一五一)舉人,曾任廣宗教諭、兖州通判〔二九〕。收入周氏宗譜中的詞作者范震,是否此人,則需要仔細考辨。

好在宗譜中所收的四首詞前有詞序云:‘仁夫周先生將老安山,索詩於鄉郡諸大家,以詠其志。潛崖以予爲老友,讓筆於予。予固先生素知也,不敢以工拙辭。謹撰鄙詞四闋奉上,蓋欲於賓朋會集之間,命善歌者歌之,亦足以助真樂之一二也。’據詞序,此四首詞與‘仁夫周先生’有關。從此人入手,當可確定詞作者所處時代。該譜中收有嘉靖九年達州儒學訓導樂山曾舉所作《安山書館記》云:‘己丑臘月永康安山周公仁夫奉命守達郡……先守和曲,制歸。明年丙戌以家中餘租數百石市地十畝,構堂一楹……顔曰“安山書館”。’〔三一〕知周仁夫在嘉靖八年(一五二九)任達州知州,此前任過和曲州知州,又知其於丁憂期間的嘉靖五年(一五二六)構建安山書館。又該譜中有《安山書館前志》云:‘安山書館者,余所自立以爲貯書之館也。’文末署‘嘉靖戊子歲季秋望日雍識’〔三二〕,可知周仁夫本名爲雍。據《(康熙)永康縣志》卷十一《仕進上·鄉舉》,知周雍爲正德八年(一五一三)舉人,曾任達州知州〔三三〕。又據《(光緒)永康縣志》卷八《人物志·政績》,知周雍字仁夫,正德八年舉人,嘉靖二年(一五二三)以首選授和曲知州。丁艱服闋,補達州知州。〔三四〕可知正德五年舉人范震,與這位正德八年舉人的周雍同爲永康人,生活時代也大致相近。詞作者范震正是這一位。據《(乾隆)順德府志》卷八《職官下》,知范震在嘉靖年間任廣宗縣學教諭〔三五〕,據《(萬曆)應天府志》卷六《歷官表中》,可知范震嘉靖年間任應天府學教授,升國子學正〔三六〕。則其任兖州府通判當在此後。

七 詞作者生平需結合地方志得以確定例

宗譜中所收族外之人所作之詞,有時往往只是署上詞作者的姓名,此外没有任何一點信息。這時往往需要通過地方志或其他史料考查此人的生平事蹟,確定該人是否爲明人。如《東陽陸氏宗譜》收樓鳴竹《清平樂》一首〔三七〕,也無詞題及詞序,不知寫作背景是什麼。詞作者樓鳴竹,《(道光)東陽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二·前宦志》在前後均爲任縣丞的一大堆人名中有其人,名下注‘見義行’,查卷十九《人物志七·義行傳》則謂其‘萬曆二十六年饑饉,鳴竹往楚販米賑恤。時有鬻妻作妾者,知而完之,不追其值。進京考職,還遺金百餘兩。任淄川尹,有政聲。’〔三八〕而《(乾隆)淄川縣志》卷四《官師志·歷代秩官》,明崇禎年間縣丞中有婁鳴竹〔三九〕。此‘婁鳴竹’當與‘樓鳴竹’爲同一人,東陽多樓姓而無婁姓,《淄川縣志》作婁姓,當是樓姓之誤。

結合兩志可知,樓鳴竹爲東陽人,萬曆至崇禎年間在世。明代國子監中有一類捐監生,是通過捐資納粟的方式進入的,也稱爲‘例監’、‘例貢’或‘納粟生’,這類捐監生在明代中後期非常普遍,通過撥歷實習,可以選授爲府州縣的佐貳官、教官等。《(道光)東陽縣志》中説樓鳴竹‘往楚販米賑恤’,説明他原本是個商人。而其進京考職,應當就是通過捐資納粟的方式取得捐監生身份,從而選授入仕的。由於這類捐監生所選授的官職爲府州縣的佐貳官及其以下,所以樓鳴竹不可能擔任淄川令即淄川知縣這樣一縣的主官,而只能擔任如縣丞、主簿這樣的佐貳官,所以《(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九《義行傳》中説他‘任淄川令’,應當是誤記,他所任之職應當是卷十四中所列的其他人一樣是縣丞,這一點並可由《(乾隆)淄川縣志》中得到印證。

八 詞作贈送對象可考例

收入宗譜中的族外人贈送之作,是否可靠,應當利用宗譜中的材料,並結合地方志,考查詞作所贈送的對象爲誰,此人是否確實存在,是否確實是該宗譜所收的族中之人。如蘭溪《龍嚴黄氏原譜》收黄紹文《滿庭芳·贈邑侯黄公榮膺旌獎》,詞末原有題款:‘嘉靖十九年庚子夏四月朔,右調《滿庭芳》,南安府學訓導六合黄紹文拜書’。據《(光緒)六合縣志》卷六《選舉表》,可知黄紹文字道甫,孝陵衛籍,南京六合縣人,嘉靖十五年(一五三六)選貢,時任江西南安府學訓導,後升福建晉江縣學教諭〔四一〕。詞題中稱‘邑侯黄公’,而詞序中稱‘大邑侯六松黄老先生’云云,又此譜中收有董汝偉等所作《送六松先生之崇義》詩〔四二〕,可知‘六松’當指萬曆年間曾任崇義知縣的黄友直。《(萬曆)金華府志》卷十九《歲貢·蘭溪縣學》‘嘉靖年份’中有黄友直,並注‘崇義知縣’〔四三〕。而《(同治)南安府志》卷十一《秩官志》‘崇義秩官表’、《(同治)崇義縣志》卷五《秩官志》、《(光緒)崇義縣志》卷三《秩官志》等俱誤作‘王友直’,並注‘蘭溪歲貢’,當改正。又據該宗譜中所收黄友直爲自己已故的妻子所作的《六松章孺人行實》中説‘予以嘉靖戊戌赴江西任’〔四四〕,可知黄友直任崇義知縣是在嘉靖十七年(一五三八)。崇義爲南安府屬縣,故時任府學訓導之黄紹文得以與崇義知縣黄友直交遊。又該譜中同時收有淩雲《醉蓬萊》詞,並有詞序云:‘昔東坡生日,置酒赤壁下,進士李妥作《鶴南飛》曲以獻,曲聲起,江上有穿雲裂石之聲。兹者六松生日,予將沈丘之行,恐不得拜於堂下,遂倚尊號,預作一曲以爲壽。將進酒試歌以侑觴,雖不能繚繞穿雲裂石,然聊敘一時相感之情,則無古今之異也文墨云乎哉。’詞後署款作‘右調《醉蓬萊》,甲申正月戊子草亭寄客契弟淩雲拜稿’〔四五〕,可知該詞作於嘉靖三年(一五二四)。此詞並序原接排在前首《滿庭芳》詞之後,係筆者整理時析出。而此詞序中謂‘六松生日’云云,可知此詞爲黄友直生日而作。

又如《浦陽南戴宗譜》收有《風入松·送約齋戴掌教榮滿休致帳》,此詞署款作‘鄉貢進士單教,訓導成能、王用,庠生曹琛等八十八人,於弘治十二年歲次乙未菊月吉旦,送約齋戴掌教榮滿休致帳’,詞序中有‘兹遇陽武邑庠掌教浦江戴師尊用實解組休官,束裝辭任’云云〔四六〕,又有同題之失調名詞作,署款作‘弘治乙未冬十月吉辰鄉貢進士地城王寶與致仕宦馬瓚、虞泰等八十三人同贈’,‘地城’爲武陽之别稱,可知‘約齋戴掌教’時任河南陽武縣學教諭。查《(嘉靖)陽武縣志》卷二《官師志》‘教諭’中有‘戴填’,注云:‘浙江浦江縣人,監生’〔四七〕,又《(嘉靖)浦江志略》卷七《人物志·科目》中‘大明歲貢生’下有戴填,注云:‘教諭。’〔四八〕可知戴掌教即戴填,字用實,號約齋。又兩詞一曰‘弘治十二年歲次乙未’、一曰‘弘治乙未’,弘治並無‘乙未’年,弘治十二年爲己未年,可知‘乙未’爲‘己未’之誤,兩詞同作於弘治十二年(一四九九)。

九 詞作贈送對象及寫作背景可考例

收入宗譜中之族外人所作贈送之作,據宗譜中所收資料,結合地方志材料,不僅可考詞作所贈送之對象,有時還可考知寫作之背景。如永康《俞溪俞氏宗譜》收張志淳《江神子·贈沙泉俞老先生致政東歸》〔四九〕。作者張志淳,字進之,號南園,金齒司(後改永昌府,今雲南保山)籍,應天府江寧(今江蘇南京)人,成化二十年(一四八四)進士,正德間官至南京户部右侍郎,以諂附劉瑾而罷歸。《國朝列卿記》卷三十七等均有傳。詞題中所稱‘沙泉俞老先生’,當指俞敬。據《(康熙)永康縣志》卷十一《仕進上·進士》可知,俞敬爲弘治十八年(一五五)乙丑科進士,任永昌知府〔五一〕。《(嘉靖)蘄州府志》卷六《名宦傳》:‘俞敬,字一中,號沙泉。永康人。由進士授刑部主事,轉員外郎。正德乙亥添注蘄州同知。廉介有爲,愛民如子。至,興學勸士尤惓惓。公暇杜門,尚考古人行事,以飭其政。一時縉紳罔不推服,而稱其爲儒吏。後升至後府經歷,擢知思州府。’〔五二〕此首詞前尚收有張志淳所作《贈奉直大夫後軍都督府經歷司經歷俞文治公墓表》,墓主爲俞敬之父俞雍,文末署‘賜進士出身通議大夫南京户部右侍郎致仕前太常寺卿雲南永昌七十四翁張志淳撰’,文中謂俞雍之子俞敬爲弘治乙丑進士,拜工部主事,始敕贈雍爲工部都水司主事,再加誥贈奉直大夫都督府經歷,洎俞敬出守名郡,奉敕守永昌,與張志淳交往。〔五三〕可知此文爲俞敬任永昌知府期間張志淳所作,而詞作則爲送俞敬自永昌知府致政歸鄉而作。俞敬之生平事蹟資料不多,所見方志中所記也極簡略,由張志淳文可知俞敬爲弘治十八年(一五五)進士,在任刑部主事前任過工部主事,在出任思州知府後做過永昌知府,並在永昌知府任上致仕。

十 名人詞作需考查作者與贈送對象有無交集然後確定爲明詞例

明清以來所編的宗譜中,僞託名人名家之作以抬高本宗族之地位者,屢見不鮮,所以遇到詩文作品署名爲歷史上的名人所作的,一定要備加小心。要考查該名人與本宗族中該時期之人是否有交集,才能確定收入宗譜中的詩文詞作品是否可靠。如《東陽南岑吴氏宗譜》中收有曹義的《阮郎歸·贈文選主事吴生世望》〔五四〕,曹義在明景泰年間官至尚書,是個名人。這就需要考詞作者與受贈人之間的關係了。據《國朝獻徵録》卷二十七《南京吏部尚書曹義傳》,可知曹義字子宜,應天府句容縣人。永樂九年(一四一一)中應天府鄉試,永樂十三年(一四一五)成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轉禮部主事。宣德十年(一四三五)升吏部員外郎。正統八年(一四四三)遷吏部郎中,九年轉侍郎。景泰元年(一四五)改南京吏部尚書。天順元年(一四五七)致仕。據該傳‘天順紀元年,七十有二’、‘卒年七十有六’〔五五〕,可推知曹義生於洪武十九年(一三八六),卒於天順五年(一四六一)。又詞題中‘吴生世望’即吴昉,字世望,浙江東陽人。據《(康熙)金華府志》卷十七《人物傳三》,‘鄉薦至京,遇宣廟,特拔吏部文選司主事……忤權貴,謫戍山西’〔五六〕,而據《(成化)山西通志》卷八《寓賢》,可知他在正統五年謫戍山西大同威遠,景泰初蒙恩宥致仕還鄉〔五七〕。曹義與吴世望,在宣德年間同在吏部任職,故有贈送之作。

又如蘭溪《龍嚴黄氏原譜》收有彭澤的詞作,詞末署稱‘右調《木蘭花慢》,付黄生歸祝太夫人壽。弘治辛酉年秋月之吉新安守幸庵彭澤書’〔五八〕,‘弘治辛酉’即弘治十四年(一五一),‘新安守’即徽州知府,徽州古稱新安。彭澤字濟物,號敬修子,又號幸庵。蘭州衛籍(今屬甘肅),湖廣長沙(今屬湖南)人。據雷禮《國朝列卿記》卷四十八,彭澤爲弘治三年(一四九)進士,授工部主事。改刑部主事,升員外郎。十二年,升刑部郎中。十三年,出爲徽州知府。嘉靖初官至兵部尚書〔五九〕。‘黄生’,據該譜内所收彭澤《六松堂記》,當指彭澤之門生黄友直(字益之)。黄友直之岳父童琥(後復姓爲章)與彭澤爲弘治三年(一四九)同榜進士,應當是岳父這層關係,黄友直得以入彭澤之門。此詞在時間、情理上俱相合,因此是可靠的。

十一 同一詞作爲兩種以上宗譜所收者當考其來源並參互校正例

宗譜的種類比較多,有記載一房一支的較小範圍的房譜、支譜,有合一地或多地同姓的較大範圍的合譜、通譜。有些詞作,爲兩種以上的宗譜所收録,這時候要特别注意辨析這些詞作的來源、出處,辨析哪種宗譜可能帶有合譜、通譜性質,其材料也是雜抄自諸支譜的。如義烏《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收有《青玉案·贈八世祖升七公霳自寶應三尹升肥城縣縣丞彩帳》,詞末附注爲‘應天府尹冀綺、寶應知縣徐晃、泰州判官沈旭同贈’〔六一〕。而序中有‘綺等偶獲論交’,可知確是多人同贈。此詞並序,也爲金華《蓮塘張氏宗譜》所收,詞題則作《留别張行軒》,署名作者僅冀綺一人〔六二〕。考《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卷首,首列《纂修金華蓮池宗譜序》、《蓮池張氏譜系序》等五篇有關蓮池張譜的修譜序,其後爲《義烏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敘》、《義烏雲溪張氏孝思堂重修宗譜序》等三篇雲溪張氏孝思堂修譜序,其後又有兩篇蓮池張氏的後序、三篇雲溪張氏的後序。據《義烏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敘》,張隆始遷於蓮池,而張隆之六世孫張衛始遷於雲溪,隆慶年間張衛之裔孫張洪張書紳合蓮池等處大宗譜〔六三〕。可知《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卷首之詩文,有許多正是從《蓮塘張氏宗譜》中移植而來。兩譜所收録之詩文,正好參校。而從此首《青玉案》所保留的作者信息及詞作内容來看,《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中所收,反而更接近原貎。《蓮塘張氏宗譜》第二三句作‘重行君去路,安宜回首漕河注’,既不合詞律,也不可解,顯有訛誤之處。而《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則作‘千里行時安去路,君宜回首漕河注’,可從。然詞題中‘八世祖升七公’云云,當是修譜人所改,而詞題中‘霳自寶應三尹升肥城縣縣丞彩帳’,提供了所贈對象的真名及背景,比《蓮塘張氏宗譜》的詞題《留别張行軒》所提供的信息要詳細得多。

又《蓮塘張氏宗譜》收李順孫《千秋歲引·張行軒自利津予告歸留别》〔六四〕,《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也收,詞調作《千秋歲》,詞題作《贈八世祖霳自利津二尹致政彩帳》〔六五〕。蓮塘本首二句‘東浙耆英,利津民保’,雲溪本作‘淛省英精利津保’,雲溪本詞調名及詞之格律,顯然有誤;而雲溪本詞後附注爲‘利津縣進士李孫撰’。對照(金華)《蓮塘張氏宗譜》,而詞題‘贈八世祖’又顯爲修譜人所改,又詞末署名‘利津縣進士李孫’,也未查得此人,而金華《蓮塘張氏宗譜》作者爲‘李順孫’,《(康熙)利津縣新志》卷八《人物志·鄉賢》有傳:明正德十二年(一五一七)進士,授南樂知縣。有惠政,擢刑部主事,轉員外郎。歷河南按察司僉事,升陜西布政司參議〔六六〕。可知金華《蓮塘張氏宗譜》不誤而義烏《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有誤。

據《(崇禎)義烏縣志》卷十《人物表·選舉·例監》,知張霳爲成化年間監生,以例選授寶應主簿,治湖有功,升肥城、利津、清流縣丞〔六七〕。《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於《青玉案》之詞題作‘霳自寶應三尹升肥城縣縣丞’,三尹正是主簿的别稱,而贈者冀綺等三人的事蹟也可考;而《千秋歲引》之詞題作‘霳自利津二尹致政’,可知張霳是從利津縣丞的任上退休的,則《義烏縣志》所記有些不準確,要麼張霳只做過肥城、利津兩縣的縣丞未做過清流縣丞,要麼他做清流縣丞是在肥城縣丞之後、利津縣丞之間。因資料缺乏,難以稽考。但儘管如此,張氏宗譜中所收的這兩首詞作爲明詞應當是可靠的。

又《蓮塘張氏宗譜》收何球所作《千秋歲·贈張東川》〔六八〕,《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也收此詞,詞題作‘贈十世祖甫,别號東川’〔六九〕。兩譜所收同一詞有較多異文,蓮塘本首句作‘扶桑拖睨’,‘雲溪’本作‘扶桑拖晛晥’,此首句按律當爲四字句,作五字誤。然‘拖睨’、‘拖晛晥’,均不可解。故疑‘晛晥’當爲‘晛睆’之誤。因‘晛睆’較生僻,或誤作‘晛晥’,或誤作‘拖睨’,又受‘拖睨’影響,不知何者爲是,復誤作‘拖晛晥’。蓮塘本‘魚吹暖浪,鸂鶒嬉清淺’,雲溪本作‘魚吹浪暖,鸂沿嬉清淺’,‘鸂沿’不通,宜以蓮塘本‘鸂鶒’爲是,而蓮塘本作‘暖浪’,義也爲優。蓮塘本‘沿望裏,晴煙染。扣舷歌白雪,泊岸鼾湘簟。歸去後……’數句,雲溪本作‘引領望,晴煙淡。扣舷歌罷,依稀岸湘簟鼾歸去晚……’,雲溪本‘依稀’以下數字,不可通。兩相對照,蓮塘本爲優。然雲溪本在詞末有附注‘本邑廪貢太學生何球號南松撰’,則保留了作者較多的信息。查《(崇禎)義烏縣志》卷十《人物表·選舉》,知何球爲嘉靖三十九年(一五六)貢生。

由以上三首詞作説明,不同宗譜中所收同一作品,是可以用來參互校正的。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對於提高古籍整理的質量是有幫助的。

〔一〕 參周明初《〈湯顯祖全集〉中三篇文章辨僞》,《文獻》二八年第一期;《〈湯顯祖集全編·詩文續補遺〉辨僞》,《文獻》二一七年第六期;《〈題葉氏重修宗譜序〉再辨僞——兼答羅兆榮先生〈湯顯祖佚文署款的思考〉》,《湯顯祖研究》二一四年第二期等。

〔二〕 《五雲夏川李氏宗譜一》,《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九册,第一八九頁。

〔三〕 同上注,第一八二頁。

〔四〕 《(光緒)縉雲縣志》,《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八一號,臺灣成文出版社一九七年版,第七六頁。

〔五〕 《(嘉慶)旌德縣志》,《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二二七號,臺灣成文出版社一九七五年版,第五二八頁。

〔六〕 《蘭溪諸葛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三册,第八三四頁、第八三六頁。

〔七〕 同上注,第八五五頁、第八五七頁。

〔八〕 蔡獻臣《清白堂稿》,《四庫未收書輯刊》第六輯第二二册,北京出版社二年版,第一三四頁。

〔九〕 同上注,第三三五頁。

〔一一〕 《蘭溪諸葛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三册,第八四頁。

〔一二〕 《(萬曆)蘭溪縣志》,《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五一七號,第三七一頁。

〔一三〕 《蘭溪諸葛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三册,第八四三頁。

〔一五〕 同上注,第三九二頁。

〔一六〕 同上注,第三八四頁。

〔一八〕 《桐溪金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四册,第五—五一頁。

〔二一〕 《東陽趙氏家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一册,第六二頁。

〔二二〕 《(嘉靖)仁和縣志》,《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一七九號,臺灣成文出版社一九七五年版,第七五八—七五九頁。

〔二四〕 程敏政《篁墩程先生文集》,《四庫提要著録叢書》集部第六七册,北京出版社二一年版,第四八二頁。

〔二五〕 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四庫提要著録叢書》史部第二五册,第三三八頁。

〔二六〕 許慎《説文解字》,中華書局一九六三年版,第二九八頁。

〔二七〕 顧野王《大廣益會玉篇》,中華書局一九八七年版,第八三頁。

〔二八〕 《泮川楓林高川英山璋川周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五册,第八二六—八二七頁。

〔二九〕 《(康熙)永康縣志》,《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五二八號,臺灣成文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版,第七五五頁。

〔三一〕 同上注,第八一三頁。

〔三二〕 同上注,第八二八頁。

〔三三〕 《(康熙)永康縣志》,《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五二八號,第七五五頁。

〔三四〕 《(光緒)永康縣志》,《中國地方志集成》‘浙江府縣志輯’第四七册,上海書店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第六七二頁。

〔三五〕 《(乾隆)順德府志》,《中國地方志集成》‘河北府縣志輯’第六七册,上海書店出版社二六年版,第一三六頁。

〔三六〕 《(萬曆)應天府志》,《稀見中國地方志匯刊》第一册,中國書店一九九二年版,第一九頁。

〔三七〕 《東陽陸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八七册,第四四五頁。

〔三八〕 《(道光)東陽縣志》,《中國地方志集成》‘浙江府縣志輯’第五三册,上海書店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第二四頁。

〔三九〕 《(乾隆)淄川縣志》,《中國地方志叢書》‘山東府縣志輯’第六册,鳳凰出版社二四年版,第一七八頁。

〔四一〕 《(光緒)六合縣志》,《中國地方志集成》‘江蘇府縣志輯’第六册,江蘇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版,第二三九頁。

〔四二〕 《龍嚴黄氏原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二册,第四四三頁。

〔四三〕 《(萬曆)金華府志》,《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四九八册,臺灣成文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版,第一四三二—一四三三册。

〔四四〕 《龍嚴黄氏原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二册,第四一四頁。

〔四五〕 同上注,第四九八頁。

〔四六〕 《浦陽南戴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六册,第一九九頁。

〔四七〕 《(嘉靖)陽武縣志》,《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續編》第五八册,上海書店出版社一九九年版,第八九頁。

〔四八〕 《(嘉靖)浦江志略》,《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第一九册,上海書店出版社一九八二年版,第七卷第七頁。

〔四九〕 《俞溪俞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五册,第五一四頁。

〔五一〕 《(康熙)永康縣志》,《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五二八號,第七三四頁。

〔五二〕 《(嘉靖)蘄州府志》,《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第五五册,上海書店出版社一九八二年版,第六卷第一頁。

〔五三〕 《俞溪俞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五册,第五一一頁。

〔五四〕 《東陽南岑吴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八九册,第五九七頁。

〔五五〕 焦竑《國朝獻征録》,《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一一册,齊魯書社一九九六年版,第三七六頁。

〔五六〕 《(康熙)金華府志》,《中國地方志集成》‘浙江府縣志輯’第四九册,上海書店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第二四五頁。

〔五七〕 《(成化)山西通志》,《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一七四册,第二八五頁。

〔五八〕 《龍嚴黄氏原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九二册,第四九七—四九八頁。

〔五九〕 雷禮《國朝列卿記》,《續修四庫全書》第五二三册,第一一—一一二頁。

〔六一〕 《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八五册,第五三九頁。

〔六二〕 《蓮塘張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八三册,第三七五頁。

〔六三〕 《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八五册,第五一六頁。

〔六四〕 《蓮塘張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八三册,第三七五頁。

〔六五〕 《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八五册,第五四頁。

〔六六〕 《(康熙)利津縣新志》,《中國方志叢書》‘華北地方’第三九三號,臺灣成文出版社一九七六年版,第二六五頁。

〔六七〕 《(崇禎)義烏縣志》,《稀見中國地方志匯刊》第一七册,第五二五頁。

〔六八〕 《蓮塘張氏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八三册,第三七五頁。

〔六九〕 《雲溪張氏孝思堂宗譜》,《重修金華叢書》第一八五册,第五四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