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人类发展模式创新

2018-01-22 03:16余金成
理论与现代化 2018年4期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

余金成

摘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载体。后者属于中国改革标志性成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展现人类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特征是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统一;市场决定性作用通过按劳分配促进生产力发展;政府更好发挥作用通过从严治党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DO-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8)04-0024-10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表明,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与当时需要面对“要不要市场经济”和“要何种市场经济”形势不同,所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明确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本载体,改革已经从多向“路口”来到固定“路上”。近期,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实现市场准人畅通、市场开发有序、市场竞争充分、市场秩序规范,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1]。

如果说,社会主义归根结底是一种生产方式的话,那么,社会主义改革归根结底是生产方式再选择;就此而言,社会主义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构成了中国改革核心命题,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逻辑的目标指向。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元机制体现社会主义本质

按照唯物史观,社会主义本身是一种生产方式,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性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所呈现对市场经济的选择、坚持、改造和完善过程,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发展载体,又构成了发展主线。能否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认识起点,推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乃至共产主义目标趋近,客观上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理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市场经济通过“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实现对劳动持续激励,这是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在马克思时代,资本主义没有形成健全法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竞争主要是资本家借助压榨剥削雇佣劳动方式进行,按资分配染上了血淋淋剥削色彩;二战之后,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重心转移至科学技术领域,竞争逐步向开发利用科技资源的经营能力方面倾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择市场经济,以后一种市场模式为基础。

这意味着可以确认两点结论:

其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逻辑始点在资本主义实现了历史性转变后,对接的是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劳动成为市场灵魂;另一方面强势劳动演变为资本。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开始就是一种激励劳动的经济体制,资本是劳动的衍生,按资分配是按劳分配的延伸。

其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逻辑前景取决于对市场机制两极分化趋势的管控和化解,即体现为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超越:由于人们在先天禀赋和后天际遇方面种种差别,个体劳动能力参差不齐;其中,强者通过积累效应会渐次拉开与弱者利益差距,造成社会两极分化。

化解两极分化存在两种途径:一是治标之策,即通过政治手段干预“优胜劣汰”结果,使优劣之间利益差距尽可能缩小。二是治本之策,即从源头上解决“促劣变优”问题,通过提高弱者劳动能力敉平人们利益差距。这当然不是完全消除个体劳动能力差别——这是做不到并且无须做的,而是致力于消除劳动能力质差,即通过个人全面发展消除一部分人只能从事体力劳动现象,推动全体劳动者劳动能力同等化。

脑力劳动能力虽然以人类大脑为物质前提,其发展所体现创新能力却并非自然形成,而是需要经历某种复杂训练过程。后者通常要求两项前提:首先,脑力对客观世界认知,只能建立在抽象方式基础上,即通过相关符号系统予以表达;正是运用这种符号,客观世界得以整体性、集约性方式展现,使脑力认识客观世界复杂运动变得简约可控,能够从中选择出对人类生存发展有利的要素和条件,使资源配置在更大范围更广角度優化完成;其次,脑力任何创新均建立在对既有存在认知基础上,在所有对象领域,人们都需要熟知相关历史资源,这才有可能拿出超越前人的创新成果。

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脑力劳动者培养训练期间,当事人不仅无法从事物质生产,而且需要较好消费条件;这种不生产多消费局面,只能依靠社会拥有相应财富积累才能维系,正因为如此,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扩大脑力劳动者总量;特定发展阶段社会,所能提供脑力劳动者数量和质量大体一定。换句话说,即便是人们心仪个人全面发展的理想社会前景,明确了劳动方式脑力化目标,也很难一蹴而就;而只能按照事物发展逻辑,沿着“生产力发展一社会财富积累一个人全面发展”循序前行。

一方面,劳动方式脑力化是漫长过程,甚至是无限过程;这是因为,随着文明史前行,脑力面对的历史资源会呈现递增趋势,并且,劳动方式脑力化越是普及,创造精神成果速度就越是提升,总体历史资源就越是增加,成为一个合格脑力劳动者难度就越是增大。

另一方面,劳动方式脑力化所需要物质财富积累也将是持续发展过程。虽然劳动脑力化意味着生产率迅速提高,但脑力劳动对象也因此变得更为复杂,所需要投入也相应更多,要求支撑其发展的实体经济也更为强大。这不仅是渐进过程,而且也将是永远持续过程。人们可以期待的质变是:一旦劳动方式脑力化实现,劳动产品将呈现为精神形态,精神产品所具有可复制性将使其运用范围普遍化,即无论一个人使用还是所有人使用都不再对其使用价值本身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也使其价值形态失去意义。所有劳动成果公有共享不仅成为一种自然选择,而且也是一种最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选择。也许,马克思描述的“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以及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2]的共产主义,正是以此为标志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坚持“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统一,体现了上述历史趋势的客观要求。“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本质上是通过不断激励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该机制将保证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进而使社会财富总量持续增加。而“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实质是通过利益倾斜帮助弱势群体提高自身劳动能力;该机制既促进弱势群体获得更多利益份额,又能够从整体上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

按照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可以概括为“先进生产力与共同富裕生产关系”。这两大特征是中国改革经历了诸多困难和曲折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果,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从传统转变为现代的基本标志,其载体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机制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统一。

中国改革关键是重构生产力发展动力机制。而该问题正确提出本身就构成了理解改革的前提。显然,只有从“先进生产力和共同富裕生产关系”角度认识社会主义本质,才能把问题与生产力发展动力联系在一起。

然而,在当代,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脑力劳动发展使生产资料技术水平从静态存在转变为动态显现,意味着生产力第一致动要素已经从“物”转变成“人”。与此相一致,要获得先进生产力,也必须从关注生产资料所有制转移至关注劳动者激励;社会主义改革之所以用市场经济代替计划经济,就是生产力第一致动要素转移的客观要求。

中国改革已进入不惑之年。改革是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开始的,所破除的就是关于所有制问题的思想禁锢。所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是针对这一点而提出的。改革最重大成果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突出特征是把生产力第一致动要素从“物”转变为“人”,即不是固守生产资料公有制原则,而是坚持激励劳动者积极性。当然,既存国有企业是全体人民宝贵财富,是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重要资源,必须毫不动摇予以巩固和发展,力争在市场机制中做优做强做大。

如果说,计划经济注重了现实劳动资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通過重视资本作用,既注重了现实劳动资源,又注重了过去劳动资源的话,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借助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在取得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上述成果同时,又通过政府更好发挥作用,持续促劣变优,使未来劳动不断优化,从整体上盘活了现实劳动、过去劳动和未来劳动的资源,形成了对劳动全要素运用格局,有望成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优越生产方式。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用按劳分配促进生产力

恩格斯说,科学社会主义“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社会发展史的锁钥”。劳动发展机制就是社会发展密钥。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成就的就是对劳动持续激励。当年,邓小平曾说过,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用。在当时马克思主义学界普遍认为市场经济专属资本主义这一特定理论环境中,这一判断具有重大思想解放意义;同时应看到,该判断属于单称判断,不具排他性,界定市场经济为“手段”并不否定其具有“目的”意义。目前学界一些观点强化其“手段”含义,使其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定需要相联系,虽然有某种道理,但实则有意无意淡化了市场经济对劳动激励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一致性,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定力,不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对劳动激励体现在:自由竞争最大限度解放了劳动;市场机制最为客观衡量了劳动;优胜劣汰最为严酷动员了劳动。就此而言,市场经济是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经济体制。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正面或直接运用过“按劳分配”这一概念。这应该与该概念所具有的复杂含义有关:按劳分配关键在于以“劳动”为分配尺度。而关于“劳动”衡量,从劳动形态而言,可以区分为未及展开的潜在形态、正在实施的流动形态、成果出现的外化形态等三种;从劳动时态而言,则可以区分为过去劳动、现在劳动、未来劳动等三种。无论取何种劳动形态,都可以称之为“按劳分配”,例如,毛泽东力主限制其“资产阶级法权”的按劳分配体现了“按劳动潜在形态分配”,马克思关于理想社会运用时间尺度代替价值尺度的按劳分配体现了“按劳动流动形态分配”,而市场经济体现的按劳分配是“按劳动外化形态分配,。三种劳动时态在人们经济活动中同样存在不同运用实践。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按劳分配的思想

其一,按劳分配无法彰显社会平等,并非共产主义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人们的头脑和智力的差别,根本不应引起胃和肉体需要的差别。”[3]这一观点与那个时代大多数空想家思想是一致的。在当时生产力条件下,脑体分工作为阶级分野基础,是很难消除的,既然“人们的头脑和智力的差别”无法消灭,既然人们劳动能力客观上存在着这种质差,那么,“按能力计报酬”或“按劳分配”就只能带来不平等,而不是平等。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肯定“按劳分配”“以我们目前的制度为基础”,即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制度”为基础;另一方面,他们又强调对于“共产主义”而言,“按劳分配”具有“不正确的”“反动的”性质。

其二,按劳分配势必带来按资分配,后者绑定了剥削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商品经济背景下,按劳分配将导致按资分配,后者无可避免地产生剥削现象。按劳分配会使劳动能力强者获得更多收益,当这些收益积累至一定程度时,其拥有者出于增值需要,会将其转变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因此变成了资本家,导致“由私有制造成的资本和劳动的分裂”。只要商品经济存在,上述过程就会自发出现。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马克思时代属于人类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时期,此时资本主义尚处在其初级阶段,现代资本主义较为完备的法制体系在当时还没有形成——由于资本还没有被“关进制度笼子”,资本对利益最大化追求得以依循丛林法则;资本家之间竞争纷纷采取压榨剥削辖下雇佣劳动者方式,无论绝对剩余价值获得,还是相对剩余价值获得,都具有无偿占有性质,使资本产生过程大大有别于恩格斯所谓“相等的价值和相等的价值进行交换”的状况,形成了赤裸裸超经济掠夺色彩,在加快资本原始积累同时,也普遍触及雇佣劳动者生命安全底线。

对此,《资本论》指出:在这种市场经济中,资本逐利重心放在体力劳动者身上,后者遭受剥削直接体现在自身生命机体受损上,表现为生存质量下降、生命时间缩短。所谓资本,就是来源于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压榨。

可见,《资本论》断言按资分配建立在剥削雇佣劳动者基础上,与客观事实完全一致。据此,马克思认为商品经济本身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但随着分配成果经由积累转变为按资分配,就会导致剥削,因此,他反对理想社会采取商品经济方式,主张通过取消商品经济而运用按需分配原则。

其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可以限制性使用按劳分配。

后来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深化了关于按劳分配的思想,认为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可以保留某种程度按劳分配,但他显然并没有改变关于按劳分配总体考量:即鉴于人们劳动能力种种差别,要真正实现社会平等,共产主义社会只能是按需分配,而不能是按劳分配。

为此,他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中运用按劳分配做出了三项限制:一是为了不使按劳分配转变为按资分配,需取消商品货币;这意味着劳动成果只能以实物形态分配,使之难以进入积累环节,也就不能转变为资本了。二是“按劳分配”仅仅是按照劳动时间分配。三是把按劳分配原则定性为资产阶级权利,即资产阶级可以认同接受并且往往从中产生和发展的权利。

(二)列宁对《哥达纲领批判》关于按劳分配思想的解读

其一,列宁断言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列宁对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思想做过详细分析研究。他在《国家与革命》中说:“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对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也已经实现了。但是,这还不是共产主义,还没有消除对不同等的人的不等量(事实是不等量的)劳动给予等量产品的‘资产阶级权利。”[4]马克思没有一般地肯定按劳分配原则属于社会主义性质,即便是需要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运用也对之作出了明確限制,而列宁则直接认为按劳分配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

列宁解读的“不劳动者不得食”,强调了按“劳”分配字面上的反对不劳而获意义,却忽视了马克思揭示的按劳分配通过积累过程向按资分配转化,从马克思对该原则动态理解转向了静态理解,屏蔽了他强调的其可能导致的剥削现象,使按劳分配原则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性质合理性,上升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一般合理性,进而固定成为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其二,列宁解读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影响。

不难看出,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之所以把“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作为基本原则,与列宁对该原则解读有着直接关系。由于马克思列宁时代资本主义按资分配的剥削性质,按劳分配就自然成为与之对立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与此同时,随着时代发展,资本主义通过健全法制逐步规范了市场经济,使按资分配越来越与资本家经营能力联系在一起。这样一来,列宁对马克思按劳分配观点上述小小“调整”——即按劳分配属于社会主义,按资分配相应属于资本主义,就暴露出对相关对象性质的双重模糊:既模糊了对资本主义判断,又模糊了社会主义自我认知。

(三)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按劳分配思想的认识

其一,毛泽东认识按劳分配的时代语境。

列宁认为,按劳分配所包含“不劳动者不得食”“多劳多得”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原则;毛泽东采纳了这一观点。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也沿袭苏联保留商品经济的做法。

社会主义阵营在20世纪50年代运用计划经济取得了显著发展成就,尤其是所表现出的发展锐气,显示社会主义具备了牢固经济基础。在此前提下,毛泽东没有意识到生产力领域会出现严峻挑战。他像马克思一样,对计划经济优越性深信不疑。如果说,马克思运用按劳分配体现了追求生产力总量增加的话,那么,毛泽东面对按劳分配更多地是琢磨其对生产关系影响。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二战以来世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社会主义阵营在如何确定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问题上出现了不同意见:苏联人主张与资本主义和平共处,中国人囿于自身被包围被孤立处境主张坚持暴力革命;在意识形态方面与苏联人的分歧和争论,使毛泽东判断苏联已经变成“修正主义”,如何避免重蹈苏联覆辙,成为毛泽东那一代中国政治家思考的重要课题,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必要性,也就从国际上“反修”转变为国内“防修”,马克思描述的按劳分配演变为按资分配的风险就被提到日程上。

其二,毛泽东对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属于“资产阶级法权”的认识。

种种迹象表明,毛泽东的确读懂了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的思想,进而对马克思关于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需要限制使用“按劳分配”原则心领神会。对于毛泽东而言,按劳分配对生产关系冲击显而易见:社会主义追求社会平等,而按劳分配彰显的却是强弱差别;尤其是在保留商品货币条件下,如何防止按劳分配利益不平等的积累效应,即限制按劳分配中资产阶级权利膨胀,就变成了毛泽东特别关注的问题。

毛泽东对社会差别的在意和警惕,是全方位的。他不仅注意到按劳分配原则这一基本因素,还注意到农村生产方式本身所带来的持续影响,而这一切,都在一定程度上与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相联系。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并非是现实意义的主张资本主义,而是逻辑意义的资本主义方向,即凡维护和扩大利益差别者就属于“走资本主义道路”——也许,唯有价值观尺度可以解释此时所谓“两条道路”问题:社会主义主张平等,资本主义主张差别。从价值观层面限制按劳分配原则,具有根本性质。毛泽东认为共产党人责任是尽可能控制和缩小其中差别;他希望党内首先做到这一点,尤其党中央应该对此保持清醒头脑,需要采取坚决措施对任何走资本主义道路主张进行防止和斗争。毛泽东是从经济发展趋势考虑资本主义复辟可能性,并不是真的有人在政治上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但正是这种考量使他从政治上选择了“文化大革命”。

其三,毛泽东限制按劳分配中“资产阶级法权”与“文革”。

毛泽东把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与“变修正主义”“产生资产阶级”联系起来,与“林彪一类如上台”的忧虑联系起来。因此,限制等级制度和破除特权思想,避免社会因贫富悬殊而产生两极分化现象,是他一直致力解决的重要问题[5]。这样一种政治判断,左右了毛泽东的思想。而他把这件事视为“继续革命”大事,也视为“文化大革命”理论基础。既然利益差别长期存在,使资本主义东山再起很容易,那么如何使社会主义政治家警钟长鸣,警惕资本主义复辟危险性就成为当务之急。

马克思限制按劳分配主要是采取“按劳动流动形态”方式衡量劳动,针对了生产力总量提升需要,而毛泽东限制按劳分配主要是采取“按劳动潜在形态”方式衡量劳动,似乎没有特别考虑生产力问题。毛泽东所谓“抓革命、促生产”,旨在营造社会平等局面,激发出劳动者主人翁意识,通过自觉劳动促进生产。现在看来,毛泽东也许更为在意的是:在社会存在利益差别的条件下,如何使社会主义目标不致被资本主义方向所代替——注重的是思想政治原则。

断言毛泽东反对按劳分配、主张平均主义,肯定是有问题的。相反,毛泽东是在利益差别客观存在情况下,思考共产党历史责任的。他不像马克思那样,决绝地否定商品经济,而是努力使商品交换原则不致影响共产党人行为。他是一位坚定的共产主义者。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

其一,中国改革重新肯定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原则。

邓小平恰恰是在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忽略的生产力问题上强调社会主义改革的。他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提法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早在1978年他就对按劳分配问题做了明确判断:“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6]中国改革一开始所面临最大难题,是在生产力水平上严重落后于资本主义,这一结果具有政治颠覆危险。苏联解体和东欧易帜,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们放弃了社会主义,因为后者不仅没有在现实中带来较资本主义更好生活,而且也没有展示更好发展前景。

在1977-1978年,我国经济理论界先后举行了四次按劳分配理论研讨会,重新肯定了按劳分配重要作用。1978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的通知》,正式恢复了已经停止实行十多年之久的奖励制度和计件工资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是社会主义,绝不允许把它当作资本主义原则来反对”,“人民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其二,改革深化中提出“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

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学者谷书堂、蔡继明(1989年)指出,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多种所有制成分,还存在着商品生产与交换,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企业和个人还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收人分配和积累的自主权,所以,不能完全实行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是按贡献分配,也就是按各种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的创造中所作出的实际贡献进行分配。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沿用了十三大提法,即“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勞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同时还提出“劳动者个人劳动报酬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国家依法保护法人和居民的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鼓励城乡居民储蓄和投资,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要素分配”。1997年党的十五大基本沿用了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收入分配原则的提法,即“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形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并提出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2002年党的十六大、2007年党的十七大、2012年党的十八大继续坚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提法。

其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六大提出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首次把资本等与劳动相提并论,统一称之为“生产要素”;党的十七大则提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

其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突破。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这一提法的新意在于:双方针对的都是“分配”,前者说的是分配“原则”,后者说的是分配“体制机制”;显然,“体制机制”是落实“原则”的逻辑衍生要求,是其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与此前表述不同,这里没有强调“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区别,不再像过往那样突出双方“为主一并存”的主次模式。虽然并没有明言“按要素分配”就是“按劳分配”,但在一定程度认同了双方一致性,并因此开启了按资分配即按劳分配的逻辑通道。

在一定意义上,社会主义选择现代市场经济,就是选择了彻底的按劳分配。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依据时代事实,并不认为市场经济中按资分配属于按劳分配,后经由列宁,把按劳分配视为社会主义性质,把按资分配归入资本主义。随着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经历了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一方面生产力发展重心越来越移至脑力劳动,另一方面生产关系越来越以包括社会保障体系在内的法制规范为基础;致使按资分配逐步成为按劳分配的衍生现象。

传统社会主义在按劳分配问题上的拘谨,导致人为掐断了其发展连续性。马克思取消了理想社会中的商品货币,弱化了劳动能力强者利用积累趋势去拓展自身能力,虽然化解了两极分化所引起的社会矛盾,但也带来了生产力进程中断。这里关键是承认按资分配是按劳分配延续,是后者衍生形态,从而是生产力持续发展客观需要。在这一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原创理论直接诉诸社会平等,但忽视了生产力发展需要。

中国改革在生产力层面可以解读为取消了对按劳分配限制,从本质上说,认同了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一致性。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其属于市场经济而言,张扬了“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机制,使按劳分配原则得以畅行无阻;显然,只有劳动能力强者可以通过按劳分配获得更多财富资源,进而形成按资分配条件。因此,使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成为相互连接、彼此一致的原则,客观上成为劳动能力强者各尽所能需要,也是推动生产力发展需要,还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需要。

恩格斯断言:“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7]。社会主义理论界在该关系认识上所经历的曲折,充分证明这一“轴心”的重要。马克思指出:“资本唤起科.学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同样也唤起社会结合和社会交往的一切力量,以便使财富的创造不取决于(相对地)耗费在这种创造上的劳动时间。”[2]179强调了资本具有为理想社会创造财富基础的作用。他之所以主张立即推翻资本主义,完全是因为在当时资本生成和发展寄生在对雇佣劳动者剥削压迫基础上。

昔日,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指认按资分配具有剥削性质,与时代事实完全一致,无疑是正确的;今天,现代市场经济中按资分配取决于企业管理者经营能力,属于按劳分配性质,同样有客观事实佐证。社会主义者在按资分配问题上克服了关于剥削的恐惧,所谓“解放”生产力,包括不再为按资分配设置任何障碍,使企业家经营劳动能力得以充分运用和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打开从按劳分配到按资分配的通道。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就体现了这一要求。从按劳分配转向按资分配,本身就意味着资源在原有基础上的追加投入和扩大使用,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举措。如果是市场经济环境,按劳分配成果积累必然导致按资分配,后者不仅是劳动能力强者扩大自身优势的必然选择,而且是按劳分配从个人劳动深化至管理劳动的客观路径——按资分配是对管理劳动经营能力的衡量结果,也是按劳分配从个人主体向联合主体转变的结果。

可见,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否认按资分配就等于否认按劳分配,而且是否认劳动能力强者的按劳分配。过去,人们单方面认同按劳分配,却否认按资分配,实际上为劳动能力强者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设置了障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之所以落败于市场经济,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给强者发挥作用提供空间,或者说,迫使强者劳动止步于一般劳动者水平。社会主义以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当然不能听凭社会两极分化;但是,相较于强者各尽所能在特定历史阶段所带来贫富分化现象,生产力得以持续发展更为重要,后者才是更为基础的社会进步动力。其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展示出消除两极分化的一条新路:不是限制强者劳动,而是提升弱者劳动;在这一过程中,强者通过按资分配可以为弱者带来更多发展资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李克强在2018年3月20日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说:“包括国企、民企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为中国经济取得历史性成就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作出了贡献。现在民营企业税收占半壁江山,占城镇新增就业的90%。川保护产权就是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保护生产力。”“就是要持续向社会发出信号,让恒产者有恒心,让投资者有信心,让各类产权的所有者安心,给所有合法产权所有者都吃上长效的定心丸。”从逻辑上判断,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按劳分配包含按资分配的最新表达。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政府作用推进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大区别在于政府作用不同。这取决于双方对政治权力基本性质、作用范围、运行目标有着不同解读,因此在使之与市场经济结合时形成了不同的理论与实践。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必要性

从逻辑上说,市场作用呈现优胜劣汰机制,而政府作用呈现促劣变优机制,双方都是竞争结果;区别在于,优胜劣汰是显性表达,具有公开性、整体性特点,而促劣变优是隐形表达,具有潜在性、针对性特点。双方并不发生对抗关系,却存在相互影响:优胜劣汰越明确,促劣变优动力就越强大;促劣变优越持续,优胜劣汰就越淡化。从趋势上看,市场竞争本身就包括了自我否定:竞争对弱者的激励会缩小劳动者能力差距,直至强弱区别趋于消失;一旦达到这一局面,利益导向竞争就失去了客观意义。理想局面是:一方面劳动方式脑力化——人们之间将消除劳动能力质差;另一方面个人劳动自由化——人们劳动选择将更少受到外在压力。这两个目标都具有某种无限性。

有一点毋庸置疑:市场经济虽能够有效促进生产力,却自发趋向两极分化,这与社会主义所追求共同富裕目标明显矛盾;并且像一枚硬币两面一样,市场经济优势和弊端也只能联系在.起一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创造出一流生产力,正是因为通过按劳分配有效激励了劳动,其中劳动能力强者自然而然通过这一机制获得了较弱者‘更多成果,致使社会产生两极分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没有沿袭传统社会主义持守计划经济做法,也没有照搬现代资本主义听凭市场机制自发运行做法,而是在对双方扬弃基础上,形成了另辟蹊径的创新道路。首先,社会主义通过体制改革,果断地用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彻底实行了按劳分配原则,真正激活了“劳动”这种第一资源,抓住了生产力发展关键要素。其次,社会主义通过观念创新,尝试通过政府作用帮助劳动能力弱者,使他们逐步提升自身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变被动为主动,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从理论上说,选择市场经济帮助社会主义稳住了发展生产力这个基础,而通过政府作用帮助社会主义保持了共同富裕生产关系性质,双方的统一完整呈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起决定作用和政府更好发挥作用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于取得了自身“标配”。这一发展模式是社会主义改革最大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标志。

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上任何动摇都不可取。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人类找到的最佳激励劳动模式。要拥有先进生产力,就必须激励劳动;要激励劳动,就必须运用市场经济。如果说,人类历史发展呈现了自身劳动能力进步过程的话,那么,市场经济就是该客观规律的要求。

社会主义者选择市场经济,承认市场经济属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要求,并不意味着需要照搬既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否定,直接针对当年资本主义剥削对雇佣劳动者的戕害,虽然现代资本主义大体调整了当初做法,但其强者主导弱者命运的基本价值原则并没有改变一一戒亥原则成为当今世界金融危机、生态危机、安全危机的深层次原因,后者正是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由。社会主义政治权力是当年被剥削工农民众流血牺牲换来的,理所当然承担了“解放穷人”的历史使命。如果说,政府作用已经成为一般市场经济结构内容的话,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这一环节需要“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就势所必然。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可能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更好发挥作用,针对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如果说,政府一般发挥作用具有被动性质,体现应急救助特点的话,那么,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则具有主动性质,表现为战略规划特点。事情首先取决于价值目标确立。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对共同富裕目标追求,与市场机制并不矛盾。市场机制归根结底体现为对劳动者激励,共同富裕目标同样仰赖对劳动者激励。一般而言,市场机制运用按劳分配原则,该原则从逻辑上会演化为“促劣变优”趋势——人们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只能不断提升自身劳动能力。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对弱势群体扶植和帮助,正是在这一环节中施展作为。

在实际过程中,帮助穷人体现为两个步骤:首先是帮助他们满足生存需要,即解决他们吃穿住等物质条件;其次是帮助他们满足发展需要,即提供他们越来越平等的受教育条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发展模式,其逻辑前景体现为:优胜劣汰和促劣变优相向而行,在实践上会达到一个会合点,优劣之间差距变得越来越小,共同富裕将逐步呈现。目前中国共产党已经定出目标,在“第一个一百年”即2021年到来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二步则是在“第二个一百年”即2049年到来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上述过程面对难题是:政治权力肩负资源配置重任,本身能否干净运行构成重大挑战。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裹足不前,与西方文化个体本位价值观有关:在他们看来,国家是“不能没有的坏东西”。西方文化对国家权力这种戒惧,使其千方百计走限制其权力道路:首先是“三权分立”,政治权力被分为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方面,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决策,而是相互制约;其次是“多党制”,典型的是区分为“执政党”和“在野党”,一方上台做事,另一方挑刺反对。西方民主政治体系这种格局,虽然在防范权力专制和腐败方面具有一定意义,却显著弱化了政治权力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权力制约影响到行政效率,轮流执政无法设置战略发展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后者是政府作用能够胜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命的根本保证。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现实性

综观三个世纪社会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在十月革命经历了重大调整:从外在经济过程因素转变为内在经济发展因素,一方面承接了19世纪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政治规定性,另一方面沿袭了并启动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价值规定性。

中国改革时代,国家被看作“价值建构工具”,衍生出“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政治原则,即“人民中心”价值原则,“依法治国”行政原则,“从严治党”战略原则。表明为了使“政府更好发挥作用”,需要社会主义政治权力调整、修正和完善自身行为和运行机制规定性。

其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原则。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其二,“全面依法治国”的行政原则。“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其三,“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原则。把从严治党与政府作用一致起来,归根结底针对生产方式更新,这是一场新的社会革命,执政党对此当仁不让,需要通过从严治党产生冲锋陷阵勇士。毕竟,较之过往国家权力,这是一次天翻地覆改变:权力不是服务于掌权者,而是通过掌权者严格自律,服务全体人民。首先是保持生产力高水平,其次是助推生产关系平等化。如果比较人类既有生产关系格局,例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压缩了强者利益。执政党提出从严治党是一场“自我革命”,是强者对既得利益某种出让,其结果将带来弱者快速变强,形成更好发展局面。

执政党对国家“资源配置”职能的认识,不仅注意到其“能”,还需注意到其“所以能”。一方面,國家权力公共性使其拥有了诸多资源,由此增加了以权谋私空间,既存在掌权者主动寻租机会,又存在被谋利者“围猎”可能;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强制性使其运用拥有着“不由分说”条件,由此强化了以权谋私隐蔽性,既存在掌权者主动屏蔽相关程序的利益张力,又存在行政方式顺逆不同所特有比较利益诱惑。正因为如此,人类自出现国家以来,如何防止权力腐败即以权谋私现象,就成为权力伴生现象。

可见,要掌控中国改革这条大船,不仅需要坚强政治定力,而且需要灵活政治智慧。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再度提出“核心”问题,强调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就是为了规避在政治方向领域的任何风险,确保“价值建构”及其所衍生的战略目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顺利完成,并使其成为中国改革继续前行的基本前提。

参考文献:

[1]深刻认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重要性,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焕发新活力迈上新台阶[N].光明日报,2018-02-01.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637.

[4]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4.

[5]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下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915.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01.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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