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承++张国栋
摘要: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相连,清晰的勾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重要的社会条件和思想基础。因此,培植同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相适应的法治文化,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中国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9-0101-02
习近平指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仅是实行法治的文化土壤和社会基础,而且是社会成员对法治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及相关问题的价值评价。如果不构建相应的法治文化,人们无法形成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和共识。那么,导致法律实施的基础薄弱,法律就会成为无足轻重的东西,建设法治国家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一、为法治文化的发展提供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
中国法治文化的培植应当观念先行、优先培育精神意识。不但要在全社会树立起自由、平等、人权与民主精神相结合的法治价值信仰;而且要确立良法之治、法律至上、司法独立等法律理念;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只有法律规范价值内化为全社会共同的自觉行为准则,法治秩序建立起来,法治秩序才能获得长久的稳定性。中国已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轨道,但目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政府的行政干预和经济执法违法等现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须完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和法律文化都属于上层建筑中的范畴,但是由于政治在上层建筑范畴中处于主干地位,对法律文化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专制政治绝对不能允许法治和法治文化的产生和存在。法治文化是民主政治长期实践得出的产物。除非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样才能形成法律至上、保障人权、监督制约公权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法治文化。
二、加强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现代化进程
加强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是巩固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一个重要方面。法律制度的步完善也将体现出我国对传统法律文化的改造和对现代法治文化的吸收和利用程度。“人们在为法治理想奋斗的同时又总是不能充分实现这一理想”[2]。从目前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虽然法律体系日臻完善,但是还有不完善的地方。
首先,健全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要改革立法程序,不但要实现立法民主化,扩大公民的参与度,而且要提高法律的民意和社会含量;改革立法机构,增强立法的能力;积极转变立法观念,给立法注入现代化的法治精神。立法程序的改革目的是要使公民能够广泛参与,使法律在制定过程中都有各种不同意见、不同利益的碰撞,体现各种利益的磨合、妥协和交汇。只有这样形成的法律产品,才会成为货真价实的民意产品。公众参与立法最重要的一条途径是立法听证制度。听证制度的核心是能给公众提供直接参与立法的平台,尤其是能给利害关系人陈述意见和抗辩的机会。听证制度有利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仅能向公众宣传法案,而且能把人民的意愿告知立法者,有利于扩大公众参与。只有通过公众的参与,才能够有效地控制法案起草者的肆意妄为,能够制定出符合民意的良法。
其次,健全和完善司法独立制度,维护司法公正法治的实践状态在主要体现在司法上。因为司法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有力的保障手段,所以公正的司法判决会使公众崇尚法律。实现司法公正,不仅要加强对如何完善体制的研究,建立一整套完备和完善的司法制度,而且要实现司法独立,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权公平公正的适用,树立起法律的权威。首先,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独立。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司法独立问题是最为敏感和棘手的问题之一”。司法独立包括以下涵义:其一,体制独立。司法机关必须要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独立,上下级法院之间也要相互独立。其二,财政独立。司法机关的经费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拨付,不再完全受制于所在地行政机关。真正独立的司法制度是构建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条件。当前的司法腐败产生的很大程度上的原因是由于制度上司法不能独立。
改革审判制度。目的在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确保法官的中立性,减少腐败的机会。将公开审判落实,一旦是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应当实行公开审判,并扩大群众旁听的范围。只有通过公开审判,在法庭上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理有据的对案件做出判决,才能保障裁判的公正性,对群众起到教育作用。改革和完善司法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建立独立、公正、廉洁的司法离不开一个高素质、有权威的司法队伍。所以要加大对法官的考核力度,不仅要注重其业务素质,而且更要考核其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对于贪赃枉法、玩忽职守者必须严惩不贷,对于不合格者必须坚决清退。总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不容忽视的要素。
为保证公正司法,为此必须要强化监督机制。一方面要加强人大的监督,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各级人大应当对司法审判工作加强监督。人大的监督很大程度上应该是事后的、一般的监督,不能是对个案的直接监督,更不应当对某个具体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法院照办,妨害法院的独立审判。新闻界应当被允许披露、报导有关的案件,就案件发表相关评论,并且展开讨论。当然,这样法院并不是要被新闻舆论支配,被舆论导向牵着鼻子走。而是在提倡新闻舆论监督的同时,应避免出现舆论判案的现象发生。
再次,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体系,尤其是要大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与公众民主权利关系最为紧密的机构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树立法律权威的一个关键因素。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来从事行政行为,严禁超越法律而行使职权;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定职权,必须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不但包括依实体法,而且包括依程序法;如果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与其相应的行政责任。要实现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严格执法、守法的观念,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力度。
三、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树立法律权威的内在支撑是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真正的法律权威只能来自于公众自觉的认同和崇尚。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3]。一旦公众具有良好的法律权威观念就会孕育出积极的权利意识,而促进公民自主意识的觉醒,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参与到法治事业中,主动去监督执法与司法行为。
塑造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对实现法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教育对于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塑造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现实意义。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普法教育形式大多为守法教育,这虽然可以树立法律权威,使公众畏惧法律而守法,但是它却极大的忽视了公众的主体性的地位。导致从而削弱了法律的权威,使得一些社会成员把法看成是国家强加于自己的限制和束缚自己的工具。普法教育应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培养公民现代法律意识为目标,调整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在教育内容方面,由原来的具体法律规范和条文为主变成以现代法律意识的教育为主,要灌输给公民现代法的基本观念和主要内容。在教育方法上,转变方式,把从要你学转变到你要学。习近平指出:“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4]。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法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由于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我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阶层多样化,各种矛盾也不断凸现出来。在此,更要注重法律的调节作用,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所以必须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强调公民的守法意识,一定要克服观念中的人治意识和特权思想。强调公民的守法意识,也不能忽略公民的运用法律的意识。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一种标准。只有把法律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来,与老百姓的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使法成为保护公民权利最有效的方式,法律才能成为活法。
四、结论
建设法治国家要走“本土化”与“法律移植”相结合的道路。不但要继承悠久历史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而且要吸收西方的法治文化模式。发展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借鉴与吸收优秀成果,并将其转化为适应中国国情的法律文化,推动中国的法治文化建设,来完善中国的法律制度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终极追求。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必须永不停止地学习、探究、实践,创新,矢志不移地追求,才可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也必将在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而推进依法治国若}几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2][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M].吴玉章,周汉华,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1:64~65.
[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G]//本书编辑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28,30.
[4]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而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2014年2月17日)。
作者简介:吕承(1990-),男,汉族,甘肃金塔人,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张国栋(1990-),男,汉族,山西武乡人,新疆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