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丹
(解放军第306医院妇产科生殖医学中心,北京 100101)
多囊卵巢综合征是一种常见的妇科疾病,发生率高,多发于育龄女性,患者以月经稀少或者闭经、高雄性激素血症、肥胖等为主要症状,患者排卵稀少或者不排卵,导致患者出现不孕[1-2]。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临床上需要实施促排卵治疗,其中来曲唑以及氯米芬是常见的治疗药物[3]。我院就不同剂量来曲唑联合氯米芬在不孕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中的应用价值进行研究,报道如下。
研究参与对象为60例不孕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均为我院2016年1月份到2017年6月份收治。采用抽签法分成两组,1组30例,取2.5 mg/d来曲唑以及50 mg/d氯米芬进行治疗。年龄为23~37(30.2±1.2)岁。2组30例,取5.0 mg/d来曲唑以及50 mg/d氯米芬进行治疗。年龄为22~36(30.4±1.0)岁。同期取30例月经正常的育龄女性作为对照组。年龄为22~37(31.1±1.5)岁。患者均无其余生殖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3个月内无促排卵药物治疗史。3组的基线数据相仿,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组、2组患者在月经周期或者黄体酮撤药性出血的第3~5天取氯米芬进行治疗,每天100 mg。同时1组患者取来曲唑2.5 mg/d口服,2组患者取来曲唑5 mg/d口服。BMI>25的患者,需要予以体重控制、二甲双胍预处理。停药3天后对4组的卵泡发育情况进行观察,如无优势卵泡生长,给予促性腺激素(HMG)75~150 IU/d。当患者的最大卵泡直径在18 mm以上后,给予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10000 IU进行诱导排卵,告知患者以及对照组在hCG日或者次日同房。
hCG日采集3组的空腹静脉血,对黄体生成素、雌二醇、睾酮、卵泡刺激素进行检测,并应用阴道B超检测4组排卵情况、卵泡直径。同房后14天验孕。如妊娠,14天后阴道B超检测到原始心管搏动者者确定为临床妊娠。
研究数据均录入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软件选择SPSS 19.0,计数资料行x2检验且以率为描述形式;计量资料行t检验且以“均数±标准差”为描述形式。数据差异显示P<0.05,则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1、2组患者的黄体生成素、雌二醇以及卵泡刺激素水平与对照组比较相对更低,睾酮水平与对照组比较相对更高,2组的黄体生成素、雌二醇以及卵泡刺激素与1组比较相对更高,睾酮水平与1组比较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3组生殖激素检测结果比较
3组的成熟卵泡数量、优势卵泡数量、子宫内膜厚度差异不明显,P>0.05。1、2组患者的成熟卵泡直径与对照组比较更低,2组的成熟卵巢直径与1组比较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3组患者成熟卵泡直径、成熟卵泡数量、优势卵泡数量以及子宫内膜厚度比较
对照组妊娠率与其余2组比较更高,2组的妊娠率与1组比较更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3组的排卵率差异不明显,P>0.05。见表3。
表3 3组妊娠以及排卵情况比较
多囊卵巢综合征是一种女性内分泌疾病,是一种无排卵性不孕症,患者临床症状包括月经稀少、肥胖以及不孕等[4]。氯米芬是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的主要药物,安全性高,可减少流产以及多胎妊娠的发生率,然而部分患者因氯米芬抵抗作用导致排卵以及助孕不理想。研究指出,来曲唑在多囊卵巢综合征中的应用效果较理想,且治疗效果受到来曲唑剂量的影响[5]。
我院研究得出,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的黄体生成素、雌二醇以及卵泡刺激素水平较低,睾酮水平较高,是导致患者生殖功能受到影响的主要因素。3组患者应用5 mg/g来曲唑联合氯米芬进行治疗,结果显示其激素改善情况、排卵情况以及妊娠情况最佳。而不同剂量的来曲唑联合氯米芬对患者的排卵数量、优势卵泡数量、排卵率以及子宫内膜厚度则不会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采用5 mg/d的来曲唑联合氯米芬对不孕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进行治疗,助孕效果理想,且对生殖激素改善有积极意义,值得推荐。
[1]朱美凤,卢文芳,谌为红.不同剂量来曲唑对116例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的SHBG与性激素水平的影响[J].上海医药,2016,37(5):23-25.
[2]卢贝琳,陈俊卿.来曲唑和氯米芬对多囊卵巢综合征所致不孕患者子宫内膜及妊娠率的影响分析[J].中国性科学,2016,25(4):126-128.
[3]程春泉,黄国满,杨杰.调经助孕方联合来曲唑对多囊卵巢综合征不孕患者卵泡发育及抗苗勒氏管激素的影响[J].测绘学报,2015,44(5):510-517.
[4]米娜瓦尔·艾则孜,哈尼克孜·吐尔逊.来曲唑联合高纯度尿促性素对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助孕以及生殖激素变化的影响[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7,21(13):76-79.
[5]庄另发,赵莞,龚炜,等.不同剂量来曲唑联合氯米芬对不孕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助孕和生殖激素变化的影响[J].中国妇幼保健,2015,30(16):2593-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