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赫 王少雯
长春财经学院
高校学生公寓是人员密集区域,属于重点防火单位。学生公寓火灾的预防与妥善处置是学生在校期间开展学习、生活等活动的重要前提基础保障,关系到学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高校学生公寓在预防火情或应对其他安全突发情况时,合理有效的预防以及应急机制的提前建立不仅可以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在传统意义上的人防、物防、技防上的缺陷与不足,最大限度上的减少火情带来的损失。
大部分高校建校时间较早,早期楼宇消防设计规范要求还不健全,消防设备设施存在不完善等情况。有的高校学生公寓在限电装置、消防报警系统、基本消防设备设施上能有所保障,但是面对更深层次的物防与技防要求时,往往在资金等方面的投入过于乏力。
虽然,新建院校以及新址院校的楼宇建设相对较新,因征地面积或规划等问题,逐渐呈现出使用高层建筑作为学生公寓或教育教学场地的情况,高层学生公寓消防工作又出现与面临新问题。
(1)住宿状况。
近十几年随着高等教育的逐渐普及,高校的招生规模也不断扩大,学生公寓的规定容载量与学生住宿需求出现了矛盾。为了缓解这方面矛盾,有的高校临时在现有公寓基础上更改了床位设置或挖掘出非使用寝室的空间以及租用非标准公寓等形式,使住宿床位增加,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生住宿需求,但是也给学生公寓增加了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2)管理状况。
因学生公寓的功能相对特殊,致使学生公寓在管理体制、机制以及管理模式上在不同高校之间也大相径庭。学生公寓的管理基本上“游走”在各高校的学工、后勤、保卫等部门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之间。一般学生公寓仅常驻1-2名门卫管理人员,因管理人员的年龄、素质、能力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对初期火情的发现与处理未必及时与得当。这些都是影响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
(1)消防梯队建设状况。
很多高校都将学生公寓的消防应急预案纳入到校园整体消防预案当中,但并未专门制定针对学生公寓的细化应急预案。第一灭火梯队或微型消防队(站)的人员往往都由学校不同部门的职工或学生组成,其反应、集结速度与作战效果可见一斑。
(2)学生消防培训状况。
一所高校少则几千人,多则几万人,让每名在校生能熟练使用消防设施以及掌握自救逃生技能已达到基本具备“四个能力”的要求是终极目标。因资金、技术等条件的限制,一般对学生消防能力的培训停留在理论讲解、宣传引导层面,很难覆盖到每一名学生都经过实操培训。从另一个层面看,高校的消防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为了弥补高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在人防、物防、技防一定程度上的不足,完善学生公寓灭火梯队建设,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消防安全与“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保障。立足学生公寓,发挥优势,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初期火情为根本目标,以学生熟练掌握使用消防设施和掌握逃生自救技能为根本任务,以生命零伤亡财产零损失为根本目的,切合实际,创新高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高校学生作为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都有义务参加消防安全工作以及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1)广义。
在高校学生公寓范围内,任何有学生住宿的寝室均可被定义为义务消防寝室。
(2)狭义。
在高校学生公寓范围内,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消防工作以及灭火工作的需要,根据学生公寓防火要求区域(楼层、单元)的划分,结合消防设备设施的配置与分布情况,特指定一个或多个寝室为义务消防寝室。其寝室成员为义务消防寝室成员,并应按照规定赋予的义务和权利开展有关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或活动。本文义务消防寝室为狭义上的。
义务消防寝室也可称作义务安全寝室,是从其他应急情况考虑,如地震或其他紧急疏散事件等,本文暂不作陈述。
(1)选定方法。
义务消防寝室采用直接指定寝室的方法进行设立,有利于明确义务消防寝室成员的责任、义务、权利,有利于有效的组织相关消防业务学习、培训和演练,有利于在公寓出现火情时及时发现、扑救、控制、疏散、救护等工作的进行。
(2)功能。
义务消防寝室的功能不随寝室成员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人在义务消防寝室住宿必须要履行义务消防寝室成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3)位置。
义务消防寝室可选在距离消防栓、灭火器、安全疏散门等消防设备设施较近的范围,以便于寝室成员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及时使用。义务消防寝室内放置防毒面具、救生灯具、逃生索、急救箱等设备设施。
(4)机制。
学生公寓单位内义务消防寝室与其成员之间采用联动机制。
义务消防寝室下设寝室长、灭火员、通讯员、疏散员。
(1)义务消防寝室为所在公寓楼层(区域)的第一灭火梯队,在火情出现时,应在1min内利用消防设施对火情进行扑救、控制并发出火情警报。
(2)义务消防寝室寝室长为第一灭火梯队的队长,当火情出现时全面负责火情的应急工作。
(3)义务消防寝室灭火员利用消防设施协助寝室长对火情进行扑救和控制。
(4)义务消防寝室通讯员负责对所在区域人员发出警报,并在第一时间与上一级有关人员取得联系。
(5)义务消防寝室疏散员负责所在区域人员疏散路线的指引工作。
(1)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性。
(2)确保安全门、安全通道周围无障碍物、畅通。
(3)定期参加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4)积极参加、配合学校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疏散演练、消防演练等工作。
(5)发现公寓内存在的任何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1)紧急时刻可以向他人发出警报。
(2)有参加学校或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讲座、会议、学习的权利。
(3)有对危害公寓公共安全等行为进行监督、制止、检举的权利。
(4)有参与组织发展、评优、各级各类奖学金评定等工作优先考虑的权利。
(5)以及学校赋予的其他权利。
(1)公寓管理及安保部门。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以及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要做好义务消防寝室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以及选定工作,并定期做好义务消防寝室成员的统筹管理、组织培训、演练等工作。
(2)二级学院(部门)。
二级学院(部门)制定并出台属于本学院(部门)有关义务消防寝室成员的管理、奖惩制度,要在有关政策上给予义务消防寝室成员鼓励支持。
长春财经学院有学生公寓9栋,分布在校园的各个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05162㎡,承载着为近11000名学生提供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学习服务功能,属于人群密集场所。而学校的保卫处、公寓管理科、舍务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的工作人员总和不过百余人,难以确保在火情出现时以最短的时间(1min)内知情并赶到现场处理,如果两处以上位置同时出现火情或在节假日或夜间出现火情,那第一灭火梯队力量就显得更为捉襟见肘。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从2013年就开始探索并实践义务安全寝室的功能与作用。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创新,最终在理论上形成了义务消防寝室的有关概念。并于2017年通过学校文件《关于在学生公寓设立“义务消防寝室”的决定》(长财院字[2017]50号)付诸实施并召开义务消防寝室成立大会仪式。
全校所有学生公寓选定义务消防寝室421个,涉及到1684名学生担负起义务消防寝室成员的责任。经过近一年的实践,义务消防寝室以及成员在多次消防演练、消防理论与技能培训、学生公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此期间,学校对寝室住宿进行过调整,义务消防寝室成员也相应发生变化,但是义务消防寝室的功能并未因成员的变化而失效。
义务消防寝室及其成员在学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预防火灾和应急机制,深入广大师生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