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霞 ,贾韵之
(1.济南大学 政法学院,山东 济南250022;2.山东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
社会性别视角下妇女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基于第三期山东省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的分析
王 霞1,贾韵之2
(1.济南大学 政法学院,山东 济南250022;2.山东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
人是以性别身份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从性别视角来看,女性无疑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而社会保障本质的内涵就是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对促进男女平等、保护女性合法权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三期山东省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表明,山东在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仍存在社会保障覆盖面还较窄、女性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的现象。因此,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关注女性群体、关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女性性别利益,对于提升我国社会关系的质量、促进社会整体的发展、构建公正合理的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性别;妇女社会保障;第三期山东省妇女社会地位调查
妇女是社会和家庭的重要支撑力量,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妇女享有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和拥有社会保障资源情况与妇女权益的实现息息相关。我国关于社会保障体系中女性权益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对生育保险问题的研究(潘锦棠,2008)[1]、对女工劳动保护问题的研究(刘明辉,2005)[2]、对女性劳动就业问题的研究(郭慧敏,2009)[3]、对女性社会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李伟峰,2013)[4],另外,有学者从性别差异化角度对女性权益问题进行研究(徐文丽,2005[5]、金一虹,2008[6]、薛宁兰,2007)[7]。
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对我国社会转型背景下女性社会保障、生存状况、心理、职场感受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地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但到目前为止,关于妇女社会保障的专题性研究较少,现有的研究大多被置于妇女的一般问题研究中,至今没有关于山东省妇女社会保障问题的专门性调查。鉴于此,本研究以第三期山东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为依据,立足山东省,通过调查中的实际数据和材料,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山东省妇女社会保障的享有状况和制约因素,以期为山东省妇女的社会保障提供事实材料和理论依据。
第三期山东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于201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进行,本次调查对象为山东境内居住在家庭户内18—64岁的公民。调查抽样采取分层等距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山东省独立样本抽样单元为17个地级市、46个县(市区)、230个村(居)委会,450个为国家级样本,3000个为省级样本。共回收有效个人调查主卷2610份,其中,男性和女性分别为1292人和1318人,占比分别为49.5%和50.5%;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分别1389人和1221人,占比分别为53.2%和46.8%。
本研究数据分析主要依托个人调查主卷,即调查对象样本为2610份。数据分析采用SPSS22.0统计软件,对山东妇女社会保障参与情况的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即对山东妇女的社会养老保障、社会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商业保险以及与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障6个方面进行分析。
山东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使得城乡女性在享有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本次调查数据显示,山东社会保障明显改善,女性福利享受有所增加。但分城乡来看,山东城镇社会保障覆盖率远高于农村,城乡差距非常明显;分性别来看,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山东女性在社会保障方面较男性而言仍处于弱势地位。
(一)社会养老保障享有情况分析
对“你是否有社会养老保障”这个问题的回答,直接反应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障覆盖率的情况。第一,分城乡来看,社会养老保障的享有率,城镇高于乡村;第二,分性别来看,被调查者中,城乡女性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人数比例均低于男性(表1)。在城镇中,男女比例相差4.5个百分点;在农村,男女比例差别低于城市0.2个百分点。第三,从城乡女性比较来看,城镇能够享受社会养老保障的女性比例为61.5%,乡村女性中享受社会养老保障的比例仅为23.9%,城镇女性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人数比例大大高于农村女性。
本次调查中,把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类型分为如表2所示几种情形。我国在2009年推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2011年推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居保),以覆盖农村和城镇非就业人员。表2数据反映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在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过程中,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在实现制度全覆盖的同时,快速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达到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目的,这将对农村老年人的贫困削减乃至整个农村的减贫具有重大意义。
表1 分城乡分性别是否有社会养老保障(%)
表2 分城乡分性别参加社会养老保障情况(%)
表2反映了城乡男女两性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情况。表中数据显示,第一,对比城乡女性情况。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女性占62.4%的比例,而农村女性享有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为79.2%。说明在国家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城乡中多数女性享受到了应有的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第二,对比男女两性情况。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男性所占比例分别为65.2%和70.7%,城镇男性高于城镇女性2.8个百分点,而农村男性则低于农村女性8.5个百分点。说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和谐意义重大。
总之,山东省女性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障中绝大多数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的惠及,但调查中也发现,城乡中(尤其乡村)有相当一部分被调查者没有社会养老保障,为追查其原因,本次调查列举了主客观8个方面的原因由被调查者选择。我们将分城乡分性别考察分析山东省妇女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具体原因(见表3)。
“没想过这个问题”的女性占少数。在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城乡被调查者中,因“自己没钱上”而不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女性占多数,“没想过这个问题”的女性占少数,说明女性参加社会养老保障具有一定的积极性。
表3 分城乡分性别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原因(%)
表4 分城乡分性别是否有社会医疗保障(%)
表3显示了城乡男女两性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原因。第一,对比城镇和乡村女性情况,从数量比例上看,城镇和乡村的女性头一项都是“自己没钱上”,比例分别为30.26%和35.53%。因“没想过这个问题”而放弃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城乡女性,比例很低,其中,农村为0.66%,城市甚至为0。因各种原因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障,排在第二位的原因,城镇为“单位没给上”,乡村为“本地没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二,对比男女两性情况。城乡男性选择“自己没钱上”的比例较高,但比例在城乡之间有差别,选择“自己没钱上”的城镇女性比例低于男性近1个百分点,农村女性比例高出男性4.74个百分点。在“没想过这个问题”的被调查者中,农村女性比例为0.66%,农村男性则为0;城镇中男女两性均为0。
(二)社会医疗保障享有情况分析
对“你是否有养老医疗保障”这个问题的回答,反应了我国社会医疗保障近几年发展的情况。第一,分城乡来看,社会医疗保障的享有率,乡村高于城市,覆盖率达到92%以上,这与我国2003年开始试点,进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是分不开的,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山东省取得了很好的成果。第二,分性别来看,被调查者中,城乡女性享有社会保障的人数比例大致与男性相当。在城镇中,女性比例低于男性仅0.7个百分点;在农村,女性比例则高于男性2.5个百分点,说明我国在男女享有社会医疗保障方面已基本没有差距。第三,从城乡女性比较来看,农村女性享有社会医疗保障的人数比例高于城镇女性9个百分点(表4),再次说明了在医疗保险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缓解了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社会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医疗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在政府的有效引导与积极推进下,2009年全面启动的新医改取得了显著成效,覆盖城乡居民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山东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覆盖率已达到85%以上,表明山东省居民在健康状况和就医可及性方面有了明显提高和改善。
本次调查中,把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类型分为如表5(见下页)所示几种情形。表5反映了山东省城乡男女两性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情况。表中数据显示,第一,对比城乡女性情况。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女性占44.2%的比例,而农村女性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为96.19%。说明在新型农村医疗在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山东省乡村中多数女性享受到了应有的社会医疗保障待遇。第二,对比男女两性情况。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男性所占比例分别为47.79%和95.96%,城镇男性高于城镇女性3.59个百分点,而农村男性则低于农村女性0.23个百分点。说明从2003年开始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表5 分城乡分性别参加社会医疗保障情况(%)
由以上分析可知,山东省女性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障中绝大多数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的惠及,但在调查中也发现,城乡中仍有一部分被调查者没有社会医疗保障,对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原因,本次调查共列举了8个方面的原因由被调查者进行选择。我们仍将分城乡分性别来考察分析山东省妇女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具体原因。
表6数据显示了城乡男女两性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原因。第一,对比城镇和乡村女性情况。从数量比例上看,城镇和乡村的女性头一项都是 “自己没钱上”,比例分别为37.50%和41.38%。因各种原因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障,排在第二位的原因,城镇为“单位没给上”,乡村为“缺乏相关信息”,比例分别为26.04%和27.59%。第二,对比男女两性情况。城乡男性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原因排在第一位分别是“单位没给上”和“自己没钱上”,比例分别为35.29%和34.88%,城镇女性选择“单位没给上”的比例低于男性9.25个百分点,而农村女性选择“自己没钱上”的比例高出男性6.5个百分点。
表6 分城乡分性别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原因(%)
(三)工伤保险享有情况分析
表7数据显示,山东省部分城乡女性存在着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的现象。而对“你是否有工伤保险待遇”这个问题的回答,则反映了我国工伤保险的普及情况(表8)。第一,分城乡女性情况来看,工伤保险的享有率,城镇女性高于乡村女性。城镇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城镇女性比例为45.0%,而农村女性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比例则为0。第二,分性别来看,被调查者中,城乡女性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比例均低于男性。在城镇中,男女比例相差2.5个百分点;在农村,男女比例差别大大高于城市,为28.6个百分点。实际上,在乡村,被调查的女性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比例为0。
表7 在工作中是否有过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伤害
表8 分城乡分性别是否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的发病人数和因职业病而死亡的人数,是企业在保护职工健康和安全方面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比如,企业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健康素质;承担扶贫济困的责任,组织职工参加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等。
(四)失业保险享有情况分析
对“你是否有失业保险”这个问题的回答,反映了我国失业保险的普及情况。分城乡来看,失业保险的享有率,城镇高于乡村。第二,分性别来看,被调查者中,城乡女性享有失业保险的人数比例均低于男性。在城镇中,男女比例相差1.1个百分点;在农村,男女比例差别大大高于城市,为1.5个百分点,实际上,在乡村,被调查的女性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比例仅为0.9%。第三,从城乡女性比较来看,城镇女性享有失业保险的人数比例大大高于农村女性25.2个百分点。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济性的特点。由表10中数据可知,山东省城乡女性在不同程度上遭受过失业的经历。这就要求山东省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完善的市场就业机制,以促进劳动力的有效流动与合理配置。
表9 分城乡分性别是否有失业保险
(五)商业保险享有情况分析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就是指商业保险。本次调查把商业保险分为两类供被调查者选择,即养老性质的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由表11和表12可以看出,本次调查涉及到的两类商业保险,在山东省的普及情况都是偏低的。分城乡女性来看,农村女性两种商业保险的享有率都低于城市;分性别来看,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女性商业保险的享有率均低于男性。说明山东省商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水平和业务规模比较低下,距离发达、成熟的保险市场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本次调查没有给出居民商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分析可能的原因在于:一是居民对保险需求的意识淡薄;二是居民收入水平还普遍较低。要改变山东省居民,尤其是女性居民享有商业保险的现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表10 分城乡分性别是否有失业经历(%)
表11 分性别分城乡商业保险享有情况(养老性质保险,%)
表12 分性别分城乡商业保险享有情况(医疗健康保险,%)
(六)性别与就业相关联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一个社会通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为其成员提供安全的保障。而社会保险则是以劳动者为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等为内容的社会保障。虽然这项保障对于受益者来说并不是无偿的,但它可以为劳动者提供特殊时期的生活保障。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展,社会经济成分与就业形态的多元化和国家在经济中作用的下降,城乡在业人口社会保障差异也逐渐扩大。女性作为相对弱势和担负劳动力再生产特殊社会职能的群体,理应在具有再分配、再调节功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得到更多的重视。
(5)在发电机不允许失磁运行时,一旦出现励磁消失故障,应该同时断开自动灭磁开关和发电机断路器开关,增设直接反应发电机失磁时电气参数变化的专用失磁保护,为及时发现故障、解决故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比如保护配置发出信号后,由运行人员及时进行处理、自动减负荷,提升电力系统与发电机的安全性、稳定性。
表13(见下页)反映了山东省男女在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水平的差异。第一,从城市在业人口看,全省城市在业人员退休能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比例较高,为66.55%,女性比男性在业人员高1.3个百分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在业人口为87.95%,女性低于男性仅1.1个百分点。第二,从乡村看,在业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水平,女性与男性享有的社会保障与城镇有所不同。能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比例在男女之间几乎无差异,分别为24.2%和24.0%。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在业人口比例为93.85%,女性高于男性1.9个百分点。以上数据反映出山东省这两项社会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工伤保险”是传统的保险项目,表13反映出山东省城乡女性在业人员享有的比例比男性分别低36.6和31.6个百分点。乡村从事非农劳动的女性调查结果为0,男性至少有31.6%的在业人员享有,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并不必然缩小男女两性之间的差距。“失业保险”工作相对来说在山东省开展的时间比较短,全省城镇享有该项保险的在业人员比例为29.55%,男女享有率分别为27.4%和31.7%;乡村享有该项保险的在业人员比例仅为1.6%,男女两性享有率分别为2.2%和1.0%。
表13 分城乡分性别就业人口享受社会保障情况(%)
随着山东省城市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原有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痕迹仍然存在,城乡事实上的界限和等级依然存在。由于经济实力和财力的限制,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保城镇在业职工,不保农村。从城乡女性在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水平比较看,城乡非农业在业女性中,除了“社会医疗保障”的享有率乡村高于城镇7.4个百分点外,城镇在业女性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高于农村43个百分点,在“工伤保险”方面,虽然城镇在业女性享有这项保险的比例也偏低,为18.2%,但比起农村非农在业女性“工伤保险”为零来,还是好很多。在“失业保险”方面,城镇在业女性高于农村非农在业女性30.7个百分点。
面对女性就业中的困境,政府有责任以立法、制度和政策的形式予以保障。目前,我国正在探索建立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最显著的特征是“低水平、广覆盖”,政府只提供最基本的保障,难以满足多层次、多形式的保障需求。目前山东社会保障体系尚待健全,实施过程还有许多难题需要解决。“广覆盖、低保障”的社会基本保险为商业医疗保险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商业保险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城乡在职职工为自身购买的商业保险已成为政府、企业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但由于大多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城镇还有一定的差距,农民对保险的购买力还是很低的。
通过对山东省女性在社会养老保障、社会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商业保险以及与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障6个方面的社会保障状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城乡女性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人数比例均低于男性
虽然社会养老保障的享有率性别差距不是很大,但养老保障类型却有明显的性别差异,这在城镇被调查者中表现得更加突出。而山东省养老保障不同类型之间的待遇又有明显差别,女性更多地集中于保障待遇低的单位,导致养老保障的性别差距依然明显。女性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比例高于男性,而女性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待遇享受率都低于男性。
对于没有养老保障的原因,女性主要是客观因素,由于自己没钱上和本地没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比例,农村女性都高于男性,城镇女性由于自己没钱上的比例高于男性,由于本地没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女比例基本持平;男性在主观原因方面高于女性,自己不需要和对相关制度缺乏信心,这两类因素男性所占比例均高于女性。
(二)城乡医疗保障覆盖率已达到85%以上,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山东省已经基本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大保险体系。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山东省城乡医疗保险覆盖率已达到了85%,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居民健康状况、就医可及性和卫生科技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和改善。
本次调查显示山东省农村医疗保障覆盖率已达到90%以上,在各项保障制度中比率是最高的。因此,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任务已经不是覆盖率的问题,而是加快推进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使医疗保障制度有效控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三)工伤保险的享有率,城镇女性高于乡村女性,并且城乡女性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比例均低于男性
企业应在保护职工健康和安全方面采取各种必要和可行的措施,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这不仅有利于职工自身的发展,而且关乎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失业保险的享有率,城镇高于乡村
被调查者中,城乡女性享有失业保险的人数比例均低于男性。而城镇女性享有失业保险的人数比例大大高于农村女性。山东省城乡女性在不同程度上遭受过失业的经历,而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其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完善的市场就业机制相结合,以此促进劳动力的有效流动与合理配置,从而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五)本次调查涉及到的两类商业保险在山东省的普及情况偏低
城乡女性商业保险的享有率均低于男性,并且农村女性两种商业保险(即养老性质的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的享有率都低于城市女性,这反映出山东省商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水平比较低下,距离成熟、发达的保险市场的水准还相当远。要改变山东省女性居民参加商业保险的现状,还有待时日。
(六)山东省在加快市场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过程中,原有城乡事实上的界限和等级依然存在
山东省城乡女性在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水平比较看,城乡非农业在业女性中,除了社会医疗保障的享有率,城镇在业女性享有社会养老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均高于农村。如果说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政策是追求效率,那么,政府应该通过社会政策体系逐步建立起公平的社会调节机制。这个机制要具有足够的弹性,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性别可以通过妥协与合作实现共同的利益。合理的公共政策可以使公共资源得到公平配置,使人们不会因为性别差异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也不会因为阶层的不同而失去竞争机会和竞争能力。
社会保障是衡量妇女社会地位和男女两性平等的重要方面,也是对社会资源分享和性别关系差异的集中反映。山东省应在维护和保障妇女群体权益方面统一思路,制订政策,为妇女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以实现既能体现公平正义原则、彰显性别平等的价值理念,又能实现国家、家庭、妇女三赢的局面。
[1]潘锦棠.维护失业女工的生育保险权益[J].妇女研究论丛,2008,(5):28-31.
[2]刘明辉.女性劳动和社会保险权利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3]郭慧敏.女性劳动权益研究——来自陕西的报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4]李伟峰,李宗华,等.社会性别视域下山东女性社会养老保障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3,(12):36-40.
[5]徐文丽.以社会保障促进女性发展——从社会性别视角分析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5,(3):65-67.
[6]金一虹.独立女性:性别与社会[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7]薛宁兰.社会性别与妇女权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Study on the Women’s Social Security from Gender Perspective——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The 3rd National Survey on the Status of Shandong Women
WANG Xia1,JIA Yun-zhi2
(1.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University of Jinan,Jinan Shandong 250022,China;2.Academy of Fine Arts,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Jinan Shandong 250014,China)
Human beings exist in society based on gender identity.From gender perspective,women belong to a disadvantaged group.The essential meaning of social security is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vulnerable groups,and it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gender equality and protecting women’s legitimate rights.The results of The 3rd National Survey o the Status of Shandong Women indicate that social security is very effective in Shandong province.The social security coverage,however,is still narrow,and the women’s rights are not fully protected.Therefore,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it is significant to show concerns for women interests and their social security system,which can improve the quality of social relations,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whole society,as well as build a fair and rational harmony society.
gender;women’s social security;The 3rd National Survey on the Status of Shandong
C913.68
A
1009-6051(2017)05-0119-11
10.13950/j.cnki.jlu.2017.05.014
2017-08-26
山东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女子学院)项目(2015SDJDB03);济南大学博士基金项目(B13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王霞(1978—),女,河北南和人,济南大学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人口社会学。
责任编辑:辛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