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莉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遵义审计中心)
金融精准扶贫的实践探索农信社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的路径探析
李 莉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遵义审计中心)
金融精准扶贫是运用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结合扶贫的需求,实现扶贫效益的最大化,实现扶贫对象精准、金融机构精准、金融产品和服务精准、扶贫信贷风险补偿与分担精准以及组织保障平衡的“四精准一平衡”的金融扶贫新模式。金融精准扶贫标准要求较高,农信社应转变金融支持方式,加强多方对接合作,提高精准扶贫成效。农信社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的过程中,要结合地方政府的政策和目标与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资金投放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实现精准扶贫。
目前金融精准扶贫模式主要有五种,分别是政府主导的扶贫模式、金融机构主导的扶贫模式、产业金融扶贫、互联网金融扶贫、“电商平台+金融”。对于商业化金融机构,无论采取哪种扶贫模式,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是扶贫模式成功和持续的关键。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地方政府为降低金融机构扶贫风险,实行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孙涌(2015)认为,由于扶贫贴息贷款的“贫困瞄准”目标会发生被动偏离,因而需要改变金融扶贫机制,尊重市场化原则锁定贫困户,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汪三贵(2015)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金融扶贫的商业金融机构,一方面如果不能实现商业运作、自负盈亏,持续巨额补贴势必导致财政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如果长期亏本经营,也必然挫伤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金融扶贫工作则会无疾而终。上述学者均认为金融扶贫应该坚持市场化机制。
农信社金融精准扶贫应为除企业社会责任外的商业性、可持续性金融扶贫,应运用合理的方式将特有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给扶贫对象。
农信社金融精准扶贫要按照战略目标,通过调查、细分、优先和定位四个环节,制订科学的策略方案、工作计划和工作定位,为整体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指导。
1.调查。调查分析当前精准扶贫的金融需求,全面调查精准扶贫的现状、措施和目标。首先要摸清贫困的基本现状、严重程度及问题和困难,并根据扶贫目标,制订金融扶贫目标措施。
以贵州省遵义市为例,遵义市是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区域之一。根据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遵义有武陵山、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个,涵盖9个县,其中武陵山6个县,乌蒙山3个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4个,即习水、务川、正安、道真。到2015年底,全市还有5个贫困乡镇未摘帽,645个贫困村未出列,51.42万贫困人口未脱贫。
中央决定实施精准扶贫以后,遵义及时出台了《遵义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5]8号)。文件指出:2016年完成5个贫困乡镇摘帽,实现116个贫困乡镇全部减贫摘帽,完成300个贫困村出列和21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017年完成345个贫困村出列,实现87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完成12.57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由此可见,遵义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存在巨大的金融需求。金融精准扶贫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贫困程度较高,任务较为繁重;二是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需要配套的产品和服务机制;三是金融精准扶贫需要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及贫困农户的较好沟通;四是需要建立扶贫效果评估机制。
2.细分市场。扶贫的精准性在于细分扶贫市场,针对贫困户差异化的金融需求,提供差异化专业金融服务。遵义市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统计显示,遵义市有29.57万贫困户、72.98万贫困人口。其中,缺技能致贫6.3万户(17.64万人),缺资金致贫6.78万户(19.03万人),基础设施薄弱致贫2.89万户(8.13万人),因灾因学等致贫2.19万户(6.15万人),因病致贫1.28万户(3.62万人),其中还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人员10.13万户(18.41万人)。农信社应针对不同致贫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金融精准扶贫。
3.优先帮扶。优先帮扶最需要帮助的对象,优先提供贫困农户最需要的金融服务。根据探查、细分和扶贫目标,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牵头制订了优先扶贫对象。首先,72.98万年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群众是扶贫的目标对象,也是基础金融服务应该加快覆盖的对象。其次,优先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即“三个优先”:一是优先与地方特殊优惠政策结合,如移民搬迁、老区改造等;二是优先与金融优惠政策结合,如贫困户财政贴息贷款、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民贸民品贸易贴息贷款;三是优先与帮扶相结合,与贵州省联社结对帮扶务川县,落实好《省联社帮扶务川自治县加快实现整县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9),与省委组织部驻村第一书记的金融需求相结合、与贫困地区龙头企业金融需求相结合,强化“金融扶贫示范基地”。
4.定位。金融机构应确定自己在客户中的形象。在金融精准扶贫中,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金融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作为,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另一方面,精准扶贫中的金融机构是企业,企业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坚持企业社会责任与市场化商业金融扶贫相结合。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要落实《省联社关于印发帮扶务川自治县加快实现整县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信发[2015]83号)的要求,5年帮扶期内,省联社向务川捐赠资金不低于1.5亿元,累计提供经济社会发展信贷资金不少于100亿元;24家县级农商行及联社结对帮扶务川24个贫困村,助推贫困村出列;争创农村金融信用县,改善县域金融诚信环境,争取更多金融政策和资源以更好地服务扶贫开发,实现整县脱贫。在商业化信贷扶贫方面,要运用好信贷产品与助农取款点等,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扶贫与金融服务扶贫。
1.开发扶贫金融产品。在农信社金融扶贫工作中,应注重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双重扶贫,满足贫困群众的信贷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
一方面,金融机构开发“特惠贷”产品,政府配套提供风险补偿。2015年9月,贵州省农信社专门开发“特惠贷”信贷产品,并制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特惠贷”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文件明确规定向“特惠贷”服务对象提供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为了鼓励金融机构发放“特惠贷”,政府设立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县级政府每年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0%作为扶贫专项资金,并将其中的50%作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提供“特惠贷”贷款风险补偿。同时,“特惠贷”坚持“银行政府合作、免除担保抵押、信用方式发放、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标准,按照“精准到户、区别授信、风险可控、流程简化、特色服务”的模式,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贷款管理制度。希望能用“特惠贷”这一信贷产品,解决贫困地区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
另一方面,加大金融服务,加大农村支付环境建设。遵义辖内农信社打造了3449个助农取款服务点,基本覆盖所有乡镇,部分升级为集小额取现、人民币反假、金融知识宣传等为一体的农村金融服务站。截至2016年6月,全市1671个村落共安装自动取款机1420台,POS机9873个,季度转账和取现量分别达7.2亿元、6.31亿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反馈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畅通贫困农户对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满的投诉渠道和解决机制。
2.合理定价。合理制定“特惠贷”信贷利率。根据不同市场定位,制定不同价格策略,实现产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从金融精准扶贫的角度来说,商业信贷扶贫是保本微利的可持续市场化模式。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特惠贷”的利率来源有二:按照人民银行关于支农再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确定支农再贷款利率,遵义市连片特困地区优惠贷款利率再下降一个点。二是农信社以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按照贷款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结合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利率优惠措施,综合考虑贫困农户还款意愿、偿还能力等因素,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合理确定利率优惠幅度。现在,遵义市14个农信社均与地方政府签订了“特惠贷”担保贷款合作机制,实现了政府扶贫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机结合,放大了扶贫资金杠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截至2016年8月,建档立卡贫困户23.95万户,建档评级16155万户,对480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信贷支持金额达19.68亿元。
3.完善合作机制建设和信贷服务扶贫网络。一是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与扶贫办、担保机构、贫困村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与贫困村的村支两委沟通,让信贷产品和服务契合地方发展规划;三是运用好信贷联络员、村级金融服务办公室、助农取款点等渠道加强对金融精准扶贫的信息反馈,把农信社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营销给贫困户,让金融精准扶贫高效运行。
4.通过政策优化、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针对贫困农户的特点,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并控制风险。一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提高农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另一方面降低资金成本。针对农村贫困户缺乏有效抵押物、信用程度较低的特点,遵义市不断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并运用熟人监督机制,提高贫困农户信用等级,为获取贷款创造条件。截至2016年6月末,遵义市农信社已评定信用农户127.38万户,创建信用组1.5742万个、信用村1345个、信用乡镇169个、农村金融信用县5个,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信用体系,为贫困户依靠纯信用获得信贷资源提供了路径。二是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扶贫。广大贫困农户不仅缺资金,更缺乏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各信用社加大了金融夜校平台建设,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金融知识。同时,结合“蒲公英”金融志愿者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活动,弥补贫困地区居民金融知识的不足。三是深化政银合作机制,依托政府扶贫资金建立担保扶贫信贷机制,为广大农户提供免抵押信贷资源,促进农户获得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
扶贫是金融机构促进社会公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行为,但金融机构作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应以保持财务可持续为主要原则。一是在金融机构扶贫过程中,要了解贫困家庭的经济状况、分布特征、贫困原因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等,明确重点支持和优先扶贫对象,明确市场和角色定位,建立工作机制等科学的战略方案。二是在战略安排基础上,要制订详细的措施,即研发金融产品,制订合理价格,确定营销渠道和方案等内容。三是金融精准扶贫应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造血式”扶贫机制。四是地方政府需建立配套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并打击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等行为,优化金融扶贫环境;有效促进金融机构精准扶贫措施与贫困农户需求相契合,深入推进农信社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