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新
边界、边民与国家*
——跨国民族研究的三个面向
周建新
边界、边民与国家是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出现之后,世界范围的近现代国家边界逐渐形成,如今任何国家都以国家边界为治权界限。边民的出现是由于国家边界的出现而出现的,跨国民族往往属于边民的一部分,而其存在的前提是国家的存在,即国家边界的存在。因此,跨国民族研究主要有三个相互联系的面向,即边界、边民与国家。当代国家无一不是追求边界、边民与国家的有机统一,跨国民族在国家未来发展走向中,“和平跨居”是最好的选项。
边界;边民;国家;跨国民族
中国的跨国民族研究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逐步形成气候,属于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界关注较晚的一个分支研究领域。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国家治理层次由内陆向边疆不断深入,学界的研究视野由中心向边缘、由中国到周边国家渐次推进的逻辑步骤所决定的。
本分支领域出现后,首先在概念的使用上,出现了不同的观点,从最初使用“跨境民族”[1]“跨界民族”[2],到后来倾向使用“跨国民族”[3],学界对概念用词多有争论,各持己见,一直未能达成广泛共识,甚至有学者对“跨国民族”概念持否定观点[4]或质疑态度[5]。
无论学术界在概念用词上如何争论,但谁也无法否认,近现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国家边界两侧广泛分布的远近不等的同一文化群体的客观事实,因此本分支领域的研究在论争中仍然不断深入和拓展。此外,中央民族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广西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延边大学等等,都设立了相关的研究机构或研究生招生方向。这都从一个侧面说明,跨国民族真实存在且相关问题研究在国家社会治理层面需求旺盛,跨国民族研究的确成为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跨国民族及其问题也是学界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本文将从跨国民族研究的三个基本面向展开论述,以期在基础理论研究上有所推进。
跨国民族研究,如果单从对人的研究看,主要关注一些特殊物理空间区位的文化群体,即跨越了国家边界的同一文化群体。正是这种特殊的区位空间,决定了跨国民族特殊的存在形式,即“跨国而居”。
“跨国而居”4个字包含了三个核心的内容,第一是“界限”。“跨国”指跨越国家界限,即跨越国家“边界”;第二是“人民”。“跨居”指在特定界线两边居住。这里跨居的主体自然是人的社会群体,即边民中有着相同相似文化特征的“跨国民族”或“跨国族群”;第三是“国家”。国家是问题出现的前提。表面上看,跨国民族研究就是直接面向边界、边民,而实质上面向的还有其身后的国家,这个国家不仅指跨国文化群体自身归属的国家,也指自身归属国家周边的与自己有着相同相似文化群体的国家。因此,在进行跨国民族研究时,我们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研究的主体是谁,这个主体跨越的边界在哪,这个主体面对的国家是哪些(一般至少有两个,一个是自身所在的国家,一个是与自身有着同胞联系的边界另一侧的国家)?
一般而言,这里的边界是指国家在特定物理空间内划定的界限,边民是指处于边界附近的社会空间分布的人群,国家则是指一个特定的地理空间范围和整个国家社会空间的重叠。边界、边民的存在是以国家为前提的。没有国家的存在就没有边界的存在,没有边界的存在,边民以及跨国民族概念就无从说起,跨国民族研究也无法开展。因此,跨国民族研究必须要搞清楚国家的由来,以及近现代边界和边民的由来,必须面向边界、边民、国家这三大核心要素,缺一不可。
在三大要素齐全的情况下,跨国民族研究主要聚焦在边民中跨国而居的同一文化群体,因为人类学的研究毕竟是以人为中心的,这也正是跨国民族研究与边疆学研究、国际关系研究在三个面向问题上的不同之处。
(一) 边界
关于边界,本文专指国家边界,尤其专指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建立之后形成的民族国家边界。在人类学的术语中,很多时候“边界”是指社会边界、族群边界,例如,弗雷德里克·巴斯认为,“族群(边界)区分并不依赖于社会互动和认可的缺失”[6]2,而主要通过不同人类群体持续的接触所形成的社会边界。这种边界有时是清晰可见的,例如,1969年始建的北爱尔兰的隔离墙,那是人为分隔天主教徒和新教教徒的偏见之墙,但这并不是我们所说的国家边界。社会边界、族群边界是人的精神世界的分割,其物理空间界线一般都比较模糊。
本文专指的国家边界是划分物理空间的那条界线,它使得连续的地表自然空间被人为阻隔,表现为国家社会和国家政治空间圈定了地球上自然空间的一个特定部分,而且经常是武断地任意分割,不仅对原有土地上既有的社会文化整体,甚至对连续的自然生态环境都产生了人为割裂。
国家边界的实质是一个政治和社会屏障,一个治权界线,它以清晰的物理界线表现出来,但并不一定考虑土地之上的文化群体的社会界限。例如1994年开始修建的美墨边境隔离墙,作为边界它并不在意被阻断在两侧的原本有着天然联系的墨西哥人。
边界的划分,其目的就是实现国家对地球表面特定区域和特定社会的有效管理,以及对领土、领海和领空的占有。这种以边界圈定领土,国家在领土范围内具有至高无上的主权的思想,肇始于16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让·布丹提出的国家主权理论。后来于1648年因欧洲《威斯特法利亚和约》的签订而付诸实践,从此确立了国家领土与国家独立为国际关系中应共同遵守的准则。此后,1851年维也纳会议《最后议定书》等一系列国际条约继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体系。西方首先通过划分欧洲内部各国边界的实践来确认各自的疆界,进而随着西方列强的殖民扩张,使这一国际法中领土变更方式和边界确认等内容成为全球规则。由于民族国家、国家主权理论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现今我们生存的世界,仍然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结构。
(二) 边民
边民主要指伴随国家边界产生而出现在边界两侧居住的人口,是居住于国家政治边界两侧的常住人口。边民一般大致有三类人,一类是世居当地的人口,一类是外来并长期定居于当地的人口,还有一类是外来的非长期定居于当地的人口。第一类人,主要是世代居住在当地的群体,他们毫无疑问是当地较早的居民,也是当然的边民,拥有所在国家机构颁发的当地身份证件;第二类人,主要是因为婚姻关系或亲属关系等长期定居于当地的人口,同样拥有所在国家机构颁发的当地身份证件;第三类人,主要是因为经商或其他原因从外地迁来,并不一定长期生活在当地的人口,一般没有所在国家机构颁发的当地身份证件。在这三类人口中,单从人口数量看,第一类最多,第二、第三类相对较少。按照一般的理解,第一类是当然的边民,第二类也属于广义的边民,但第三类不算。虽然第三类人可能长期生活于边疆,甚至终老于边疆,但按照一般国家现行政策,他们拥有的原居住地的身份证件已经确定了他们不属于当地居民。
关于边界线两侧多大范围内居住的人口算作边民,各个国家的规定并不一致。例如,法国规定自边界纵深60公里为边境地区;芬兰规定自陆地边界纵深3公里、自海岸线纵深4公里为边境地区。[7]中国目前尚无对边境划定的全国统一的法规,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一般由各省区政府划定。中国关于边境现行的规定有“边境管理区”“边境地带”“边境禁区”三种划分。在学术研究中,我们一般把边界线一侧20公里范围内的常住人口视作边民,但各个地区在实际操作中并不相同。根据法律条文,以及国家政策实施情况看,边境地域是一个随着时间和关注对象不同经常发生变化的概念,因此边民的身份界定也不尽相同。在中国,有关省份的民政部门在执行相关扶持政策时,就只把距离边界线3公里范围居住的人口,界定为享受相关待遇的边民。同样,与中国边界相邻的对方国也有边民,照此推理,边民属于边界两侧的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边民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从民族文化整体的视角看,边民群体有跨国居住的,也有不跨国居住的,因此边民并不一定都属于跨国民族群体,但跨国民族群体一定是边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由于现实的跨国民族群体已经远远超出了边境地区范围,未来面向“边民”的研究将逐渐扩展为面向全体“国民”的研究。
(三) 国家
国家往往是一个有着封闭边界线的特定的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重合的政治地理概念,主要指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形成后,所产生的专指领土、人民、国家主权三位一体的近现代民族国家。至于所谓民族国家,我们一般把一个或多个民族组成的国家都称之为民族国家,并不是专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形式。一般而言,国家是政治地理概念,并不是文化地理概念。
威斯特法利亚体系形成后,民族国家便一直是人类政治生活的核心。虽然关于国家的定义五花八门,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定义,但这里只讨论地理空间和社会空间概念下的国家。地理空间上国家可以人为圈定出一个封闭的物理空间,但从社会和文化视角看国家却难以圈定出一个整体性的文化空间。从国家政治整体层面看,卡尔·多伊奇认为,“国家就是控制了一个政权的民族”[8]102,这似乎圈定了一个整体性的社会文化空间,也具有了某种民族属性。但从真实的社会群体的文化差异看,国家通常并不是一个天然的文化整体(除非单一民族国家,而这种国家实际上并不真实存在)。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国家最初圈定的地理空间一般只是整合培育其政治民族的多样性社会,要真正形成统一的文化民族整体,即使通过漫长的社会交融也难以完全实现,但可以形成整个社会对于国家的一致性认同。在这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跨国文化群体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在有跨国民族存在的多民族国家,其部分文化群体必然是跨越国家界限延伸至周边国家的。这里的国家,我们只能在政治文化层面和政治地理层面承认其是一个整体,而在多元民族文化层面和文化地理层面并不完全是一个整体。
(四)边界、边民与国家的三位一体
人类是从没有边界的世界一步步逐渐走向有着严格地理界限的当代国家的。早期人类社会,由于人地关系宽松,使得人们对于土地的控制欲不是很强,而重视对于人口和可移动财富的控制。因此,过去世界范围的王朝或帝国疆域总是频繁变动,盈亏不定,国家之间凭借各自实力相互征伐,整个世界处于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所谓的国家,其边界、边民与国家三者都不太稳定,丛林法则是国家成长的普遍手段和路径,国与国之间割地赔款的城下之盟经常发生。
1648年,欧洲经过30年宗教战争,精疲力竭的各国不得不坐下来谈判,并最终达成多方共识。由此,威斯特伐利亚体系逐渐形成,世界才真正出现了新的划分国家边界的形式,即双边签约多方认可的国家间国际契约,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可以相互制约的国际法机制。
西方列强首先从欧洲自家门口开始把这套理论付诸实践,他们期望在欧洲实现一族一国的理想,其中似乎多了些理性和道德意识,欧洲各国的边界划分似乎也还大致遵循了这些基本的原则。但这种理想在真实的人类社会根本无法做到彻底,从文化群体的整体看,最后实际建构的所谓民族国家没有一个是纯粹的单一民族国家。
随后,西方殖民扩张把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推向世界,并在实践中分割世界,分割原有的传统社会。但帝国主义对于殖民地的划分并不那么仁慈,他们在向世界推进时任意划分势力范围、分割土地,对殖民地原住民社会大肆征伐,依然是血淋淋的丛林法则主导,其后果造成的跨国民族现象比比皆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从一开始的表面文字看,似乎更加理性和道德,但实践中却充满了非理性和不道德。而这个世界从来就是如此,国家有实力的高下之分,但没有绝对的理性与绝对的道德之分。
新的国家建构运动中,被边界分割的文化群体,其内部逐渐彼此疏离,原本一体的人们开始跨国而居。而近现代国家建构又无一例外地极力推动边界、边民与国家的三位一体,努力消解国家内部的不一致性,积极建构国家主流文化。目前,经过两次世界大战,世界国家体系结构基本稳定,联合国宪章规约了各国行为,并努力维护这一整体结构不可轻易改变。因此,合理合法维护多民族结构的现有国家模式,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一)跨国民族现象的由来
从严格意义来说,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真正导致了世界范围跨国民族的出现。因为,此前国家边界是可以根据相关国家实力轻易加以改变的,文化群体也是可以跨越所谓的边界自由流动的。而依据威斯特伐利亚原则建构的近现代国家,使得小群体在自我秩序与外部国家权力的角力中,小群体始终处于下风进而被纳入大群体,原有的自我秩序被国家权力打破,或被确认后区域性依附式运转,或被国家权力直接取而代之。一旦边界线穿越一个文化群体,边界便使得原有文化群体自我秩序运转受到阻碍,甚至彻底阻断了跨国群体的整体运转。最终,许多小的文化群体瓦解,大的文化群体纷纷被肢解,从而成为真正的“跨国民族”。
由于国家边界的清晰划分,于是出现了对于原有世界人群的两种分割形式:一是欧洲人早期设想的国家边界尽可能按照原有文化群体的整体界限划分,即按照所谓的民族界限划分,建立所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化地理国家。但这种民族划分只是相对单一,实际上并不绝对纯粹。二是以一个或几个民族为主体,将各种群体包容在一个国家内部,建构多民族国家。而这种国家边界划分便有可能导致一些文化民族整体直接被割裂,出现了横亘在原有文化群体中间的国家边界。对于小的文化群体而言,他们在边界划分时可能主动跨越边界,尽可能自我归拢在同一个国家之内,以保持原有文化群体的整体性;而对于大的文化群体却难以自我归拢,从而必然直接导致同一文化群体跨国而居现象。正如恩格斯所说,“没有一条国家间分界线是与民族间的自然分界线,即语言的分界线相吻合的”[9]176。
显然,在人类发展历史过程中,民族过程与所谓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不相一致。“到了近现代,地球上近3000个族体基本上已稳定地定位在约200个国家和地区之中,这种数字悬殊的结合,产生了两种结果,一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为多民族结构,二是相当一部分民族被国家政治疆界所分隔,成为特殊的族体,即跨界民族。这是不争的客观存在,是无法也不应回避的事实。”[10]由此可见,无论哪种现代国家形式,在国家边界的分割下,其绝大多数都不是也不可能是以族群文化边界作为国家领土边界的,跨国文化群体的普遍存在就是不争的社会事实。
(二)跨国民族热点问题与边界、边民和国家
当今世界,我们面对着两个现实:首先,世界是一个以国家为单位以边界为空间建构的整体系统,而国家为了实现政治文化的一致性,尽可能主导国家内部的同质性发展;同时,每个国家内部,却又是多样性文化群体组成,而且普遍或多或少有跨国民族的存在。这种多样性特别是有文化群体跨国而居,便与主权国家要求的内部统一性产生了不一致。
由于跨国民族的存在具体表现为,在一个主权国家之内,有着与其他主权国家内相互密切联系的文化群体,且多是规模性聚居于边境地区,因此,一旦产生民族主义运动,往往会使得一国之内的民族主义运动出现普遍的外溢现象,并产生国际联动,容易形成敏感的国际性热点问题。这一点正是主权国家对其有所忌惮的原因所在。
跨国民族的存在,的确存在民族认同干扰国家认同的潜在可能性。但从整体来看,世界上绝大多数跨国民族在边界线两侧彼此相安无事,这充分说明,跨国民族的存在本身并不一定隐含着国家与民族冲突的必然性。与此相反,现实世界中,只有极少数的一些与国家或其他民族存在历史恩怨的跨国民族群体,试图摆脱与现有国家的隶属关系,试图改变原有主权国家的边界,并因此激发了跨国民族热点问题。
跨国民族地区的热点问题,往往是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运动不相一致而导致的动乱、冲突等等,这些热点问题往往以破坏已有国家边界,建构新的国家边界为目的。“而我们所生存的世界,已经没有足够的自然资源、领土和财富使得每一个民族都构建成为一个国家。”[11]7
由于跨国民族的民族主义指向明确,一般都是毁坏原有主权国家边界寻求独立或归并(拓展),因此其危害极大。人们对于这种以文化或附带血统意义而要求建构新的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普遍持否定的态度,各国均以联合国宪章和各自国内法律为依据,严厉打击跨国民族中的类似极端势力,使之难有立锥之地。
(一)国家内部分裂导致边界重构的现象
20世纪末,全球化从概念走向现实,这不仅仅意味着资本的流动、技术的流动、文化的流动,最关键的意味着人口的流动,而且是大范围、大跨度的流动。而这种表现,以20世纪末,世界上最大的地缘政治事件,以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的冷战时代结束最为明显。
伴随着苏联的解体以及巴尔干地区的民族冲突,欧洲局部出现了重整河山现象,边界、边民与国家重整,一些新的民族国家在苏联和南斯拉夫原有的地理范围内进行了现代民族国家建构,客观上就是原有主权国家的内部分裂。这种建构导致了两种结果:一是毁坏原有主权国家的传统边界,创造新的国家边界,并引起了所谓新的民族国家与原有国家以及新的民族国家之间一连串的地区或族群矛盾;二是新建构的国家大多数都是以民族的名义实现独立,但令人讽刺的是它们并不能建立比较纯粹的一族一国的国家形式,反而出现了新的更多的跨国民族现象及其问题,并埋下了新的族群冲突的种子。在这种所谓的民族国家重构的时代背景下,不同的并不纯粹的所谓民族集团把过去一个国家内部的一些地理界线,界定为新的国家边界,而新的边界依然不能解决跨国民族现象及其问题。事实再次证明,一族一国的理想模式在复杂的人类社会根本无法实现。
(二)跨国移民造成更加广泛的跨国民族现象
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出现了新的跨国移民浪潮。根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人口司发布的《2013年国际移民政策》报告显示:当年世界移民总量达 2.3亿,占世界总人口 3.2%,打破了之前的移民人口最高纪录,其中,仅在欧洲就生活着7200万外来移民。[12]与过去不同,由于在交通技术上的进步,人们可以更加便捷、快速、大规模的远距离移动。冷战结束之后,就在一些新的国家重构之时,大量东欧人口开始向西欧移动。世界范围新的跨国移民浪潮伴随着全球化开始全方位流动,新的移民一般都远离边疆或边界地区,精英移民与底层移民同时发生,东西方向、南北方向同时流动,但主要是不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移民的移动虽然跨越了不同国家的边界,但不一定是通过陆路边界徒步跨越并停留在边界附近,他们大多借助现代化的交通工具进入城市社会。而近几年发生的难民潮问题,却真的是难民通过陆路徒步跨越欧洲各国边界,因此欧盟各国加强了各自边境地区的管控,大量难民事实上便滞留在了边界附近,并成为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在这些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移民中,相对而言,亚洲、非洲以移民输出为主,欧洲、北美洲以移民输入为主。亚洲仍在处理传统的跨国民族问题,而欧美则不得不应对新的跨国移民问题,尤其是难民潮问题。“现今的移民浪潮却没完没了,要消除他们对别国的忠诚而把他们同化到美国社会之中,将会慢得多难得多。”[13]15难民潮带来的排外与就业问题,甚至导致了英国的脱欧,以及美国禁止有关穆斯林国家公民入境等问题。但无论如何,这些新移民已经成为广义的“跨国民族”人口。当然,这些广义的跨国民族人口,由于是远距离、分散性迁移,因此不具有过去紧邻边界地区的群体性特征,他们与原有文化群体的联系,多是一种个体或小群体性点对点的联系,已经难以形成大面积片对片的族群整体性联系。
(三)区域性国家集团的凝聚现象
伴随着全球化移民,世界不同地域同时出现了区域性国家集团凝聚的现象。例如,东盟、欧盟、南美洲共同体等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欧盟。
1985年《申根协定》在卢森堡的申根小镇签署,大欧洲的建设拉开了序幕。这种大欧洲的建设,同样要重新建构边界,而这种建构对于本地区传统的边界、边民和国家并未构成挑战。因为,这种边界的重构,与苏联和东欧地区恰恰相反,它在内部相互开放边界但并不改变其内部成员国原有边界,只是改变了其整体性外部的边界,而内部却表现出越来越多的一致性。这种不断拓展外部边界,开放内部边界,并推动内部一体化建设的大欧洲模式,是一种新的未来大国发展的形态。这种边界的扩张,不再是过去的武力并吞,而是自愿联盟,事实上,它开辟了一种国家社会竞争与和平发展的新路径。
不幸的是,2016年英国的脱欧破坏了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但历史的曲折前进并不能阻挡欧盟的发展大势。欧盟近年来发展成就的事实证明,这种联盟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活力,并且大大弱化了欧盟内部各国之间原有的跨国民族问题。
未来世界的发展,全球化势不可挡,每个传统的民族国家都将走上人口多元化的时代。那么边界、边民与未来国家的发展趋势将如何。
(一)民族国家仍将长期存在
关于民族国家的定义,虽然有许多,但比较公认的是一个或多个民族为主体建构的国家。其民族结构绝不是也不可能完全是单一民族结构,世界以多民族国家结构为主流的国家形式已经被广泛称之为民族国家。
从人类依据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来描述和建构一个领土世界以来,所谓民族国家在其国境内保障属民的安全,并努力维护其主权和领土完整,极力排除外部势力干涉。而这一切,在今天的世界已经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主权国家边界已经受到诸多因素的侵蚀,民族国家的民族属性也渐渐淡化,国界不再完全处于国家有效的主权控制之下。例如,凡是加入联合国或者其他国际性组织并自愿签署相关公约的国家,事实上,已经让渡了部分主权给相关国际组织。因此,马丁·阿尔布劳提出了民族国家终结论,认为全球化正在消除经济空间和政治空间的一致性,非民族国家化正成为时代的特征,未来是一个社会的世界而不是国家的世界。而赫伯特·罗素、阿诺尔德·汤因比却是世界政府论和全球治理论的积极倡导者,认为必须剥夺地方国家主权,一切都要服从于全球世界政府的主权。
上述各种观点的确有其部分的合理性以及前瞻的预见性,但目前民族国家依然强大有力量,在我们可以预见的未来,它使得国家边界仍将长期存在,并不会轻易变动。国家单元仍然是世界秩序稳定的基石。只要国家存在,边界就存在,同一文化群体跨国而居现象就存在。因为,国家主权的弱化主要表现在文化、生态、经济领域,并不涉及领土、军事、政治等核心利益部分。
事实上,由于国家主权在其核心利益方面的不断强化,现在拼图式的国家板块边界越来越清晰和精准;同时,全球化却导致了一个国家内部各民族人口板块边界越来越模糊化、碎片化,而在国与国之间甚至出现了跨国民族属性点线连接经纬密织的趋势,这也是跨国民族在世界范围新的分布特征。
(二)跨国民族和平跨居的未来发展之路
历史造成的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跨国民族现象,在一定时期内确实有着一定的不合理性,但这种不合理性已经被当代国际社会民族国家的合法性所取代,并自然成为最合理的存在事实,因此,任何跨国民族试图挣脱当前合法、合理的国际规约和国家法律束缚,都不会得到国际社会普遍的道义上的支持,也没有多少前途可言。
当今世界,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在全球化背景下,每一个共同体或国家在经济资源、生态环境和领土安全等方面必须以其他共同体或国家的安全为自己存在的前提。他们之间的关系必须建立在一种具有内在紧密关联、彼此具有相互构成性因素的文化之上。“相互依赖性使得距离和边界原本所具有的阻碍和隔离之关键功能不断弱化。”[14]6这种相互依存的以及“共生”的文化,倘若针对跨国民族现象而言,就是一种“和平跨居”互惠互利的双赢模式。跨国民族应当成为国与国之间的友好使者、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应当充分利用特殊的族缘和地缘优势,发展自我,自强自立。同时,如何使跨国民族在既有国家发展繁荣,也是国家和跨国民族群体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无论如何,从“和平跨居”这个方向着力,是我们解决跨国民族问题的最有效手段。
对于民族国家形态,中国学术界有一种声音,认为传统中国只有天下而无国家,这与近代西方按照民族建构国家的原则完全不同。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近代以来西方主导全球的格局下,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实已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因此,才形成了如今整个世界的民族国家体系结构。
面对当下的世界国家体系,过去牢不可破的主权、边界、国民等内容,确实已经发生了许多显著的变化。例如通过国际公约让渡国家部分主权;欧盟开放了内部边界,独联体成员国公民互免签证;许多国家承认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而改变国籍的个体并没有改变其民族属性甚至国家认同等等,这一切都与西方最初的民族国家理想渐行渐远。全球化不同程度地弱化了国民对于国家的忠诚度,甚至改变国籍纯粹只为物质利益追求,亨廷顿所说的“美国信念”(American Creed)[13]50并没有阻止新移民中的极端分子对美国的攻击,国与国之间的人民往来出现了模糊地带。“现在跨国流动的人,则是国籍观念趋于淡薄,他们成为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的人,或是成为世界公民。”[13]50“两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可能是敌对的,而在同时,人民之间却并不带有敌意。”[15]27
采取开放边界、互免签证、多重国籍等措施几乎等同于边界的消失,一些跨国民族群体的社会空间客观上得以复原,一个国家内部原有的跨国民族现象,在一个更大的边界范围内可能不复存在。边界是否会真的消失,边界又如何消失,欧盟为世界展示了一种可能性。但边界的存废问题,绝不可能一帆风顺,2016年英国的脱欧重新清晰了边界,难民的涌入也使欧盟内部加强了边界管控,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也希望看到美墨之间真实的边界。因此,以领土(边界)、人民、主权为核心的民族国家内涵,依然没有过时,而且非常强大。
全球化使得越来越多的跨国群体出现,而且是零散地分布在不同国家,最终导致以往相对固定的国内民族结构逐渐碎片化,一个多种族多民族混合的国家社会已经普遍出现。而由于双重国籍、多重国籍的存在,又使得国家主义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也使得民族国家的原有民族属性、国民属性受到冲击。
面对当今复杂多变的世界,国家的未来走向型态,决定着世界国家体系结构中的所有边界和边民的未来。追求单一民族结构的国家形态,已经被现实彻底否定;而多元一体结构的国家形态一直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同时,国家联盟形式的新的国家形态正在展现一种未来发展的可能。但是无论如何,现有国家体系结构下,边界并未过时,国家利益依然是至高无上的。任何国家都不可能轻易放弃既得利益,但在面对冲突挑战时,尤其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彼此拥有巨大杀伤力和破坏力的国家,相互妥协已经成为常态。这个妥协中共进的历程将是漫长的,因此,未来仍然是一个国家世界,不过是一个充满妥协和未知的国家世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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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RONTIER,THE BORDER RESIDENTS AND THE COUNTRY:THREE DIMENSIONS IN THE STUDIES OF CROSS-BORDER ETHNIC GROUPS
Zhou Jianxin
The frontier,the border residents and the country are parts of an organism.The border between modern countries emerged gradually after the appearance of the Westphalian system.As a result of this,all countries take border as boundary of sovereignty nowadays.The border residents came into being after the appearance of national border.The cross-border ethnic groups are parts of border residents,which exists because of the countries existence as a premise,i.e.the existence of national border.Hence,the three interconnected dimensions in the studies of cross-border ethnic groups are the border,the border residents and the country.All modern countries pursue the organic unity of the three parts.The peaceful cross-border residence is the best choice to the cross-border ethnic group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ountries in the future.
frontier;the border residents;country;cross-border ethnic groups
D633【文献识别码】A
1004-454X(2017)03-0001-008
﹝责任编辑:罗柳宁﹞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边疆地区的边民离散与回归研究”(14ZDB109)。
【作 者】周建新,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导,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导。昆明,6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