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的公共性、合作性和教育性之管见

2017-11-16 17:50肖凤翔陶瑞雪
职教论坛 2017年27期
关键词:合作性教育性公共性

肖凤翔+陶瑞雪

摘 要:现代学徒制作为教育和产业部门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模式,深入分析其本质特征是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及实施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现代学徒制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在:强调“公益普惠”,体现国家意志和公民个人意愿,具有公共性;强调“合作共享”,相关利益主体协同合作、资源共享,具有合作性;强调“用心做事”,追寻教育本真,实现价值回归,具有教育性。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公共性;合作性;教育性

作者简介:肖凤翔(1955-),男,重庆市人,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陶瑞雪(1992-),女,河北唐山人,天津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

基金项目: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编号:14JZD045),主持人:肖凤翔。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27-0005-05

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完善推动社会进步。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制约人们的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艺的传承,生产的经验和技艺传承受制于生产生活方式和劳动力再生产。与近代机器大生产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现代学徒制”成为近代机器大生产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学徒获得生产岗位职业技能的同时,却以牺牲他们多方面才能的发展为代价,蜕变为生产活动的工具。“反思现代社会的发展可以发现,在工具理性的渗透与控制下,人类的生活、工作等被打上了高效率、数字化的烙印。”[1]职业教育成为产业或企业界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完全意义上的非公共品。知识社会或学习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教育的社会定位,促使教育成为社会的中心,职业培训的主体已由单一的企业或产业界跨越到教育和产业界,成为复合性主体,形成现代学徒制,致力于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且已成为国家的责任,使职业教育和培训具备了准公共品属性,现代职业教育兼具了私有品和公共品的属性。现代学徒制作为现代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必然超越传统学徒制,受现代职业教育兼具私有品和公共品属性的规定,其实施主体由教育和产业部门共同承担,企业主动参与现代学徒制,体现出公共性、合作性和教育性。

一、公共性:现代学徒制强调“公益普惠”

公共性是事物表现出的对公众的非排他性或共享性的社会属性。现代学徒制的公共性即公众共享由现代职业教育提供的教育和培训服务的非排他性,使现代职业教育非面向特定职业群体,公众成为教育和培训的对象并从中受益,它是现代学徒制的基本特征。社会公共领域、公共机构或公共产品是否具有公共性,取决于其是否具有运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能力,是否以服务公众权益、维护社会公正为目的。在现代语境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产品或服务是否最终能成为公共产品,最重要是落在政府提供的制度安排上。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同时结合具体的国情实际加以分析,才能对我国的职业教育产品属性做出准确判断。《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职业教育作为一项非盈利性质的教育事业,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因而将其产品属性定位为公共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产品。现代学徒制语境下的公共性主要是指现代学徒制所涉及的各种资源、环境、条件等影响到社会某些组织或团体的利益,最后结果由社会成员共享。现代学徒制不同于传统学徒制的垄断性,它作为国家在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实施的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决策,首先,现代学徒制体现国家意志,是国家公共行为;其次,要保障公民个体的发展,多角度全方位服务民众。因而,公共性的形成,不仅体现在公共部门的强制干预,还体现在社会各种力量的推动,既体现在国家意志,同时强调公民个人意愿的满足。

(一)国家意志的体现

传统学徒制缺少完备的制度规范和国家标准,现代学徒制则以国家为主导采取自上而下的手段进行实施。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加强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对现代职业教育今后的发展情况做出具体的任务部署,现代学徒制实施正式上升为国家意志。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现代学徒制涉及的政府、学校、企业等行为,规定学徒培训展开的具体条件、资金来源等。政府是国家最高意志的承载体和执行者。政府所发布和实施的一系列行政命令和行政行为,都应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要求。各级教育部门掌握着教育资源分配的关键,主要在中央一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实施具体的教育行为,对具有职业教育性质的学校进行协调与监督,引导职业院校合理开展现代学徒制。

学校作为国家委托政府开办的社会公益组织,以教书育人为首要责任,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把学生正当利益作为切入点。学校中教学内容和知识体系等安排充分遵从国家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和培养目标。在现代学徒制中,学校作为主要的教学场所之一,学生要学会灵活运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去指导企业内习得的实际技能和实际操作。同时,法律赋予学生(学徒)合法的双重身份,在完成现代学徒制培训之后,学生(学徒)需要经過多方评估,以获得相应专业的资格认证,只有经过严格评估,达到合格甚至是优秀水平,学生方可获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学生毕业由教育部门授予的学历、学位同样具有浓重的国家烙印。国家顶层对现代学徒制的种种制约与规范,具有强制性、权威性,不容侵犯和破坏。这种具有公立性、普惠性的学校职业教育形式需要国家借助政府之力对学校加以规范和监督,尤其是在学生合法利益保护和学校办学资源支持上。

(二)公民个体意愿的满足

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来临,技术更新周期缩短,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日益升级,社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进一步加强,因而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技术人才刻不容缓。劳动者技能与素质的提高需要借助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来完成。现代学徒制作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强调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以基础知识和技能训练共同进步为基础,立足技能形成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任。因此,劳动者欲获得生存保障,必须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endprint

以經济效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的企业对现代学徒制亦表达着经济诉求。其一,企业需要吸引众多的优质技术工人资源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直接实现经济利润的牟取;其二,企业通过与学校强强联合,共同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与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社会创造收益,政府则为其提供制度和管理保障、税收优惠以及政策扶植,从而在外部发展环境上予以支持;最后,企业以主动的姿态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是经济转型时期促进自身长远发展的内在需求,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为其他社会组织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带动全行业参与。

职业能力是指专业技能、工作方法以及人际关系技能的有机结合体。个体可以根据当时所处的特定工作环境或具体情境开展行动,其职业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职业能力和素质。在现代学徒制中,学生身份具有双主体属性,在接受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参与企业或工厂的实习实践。学生在两种场所中进行学习,希望获得实习工资和劳动保障,汲取职业知识与技能,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提高职业能力,拓宽就业范围,实现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

二、合作性:现代学徒制强调“合作共享”

合作性是指具有同一目标或利益驱动的不同主体共同参与到活动中去,并为了实现目标或利益相互支持、交流、贡献自身资源的特性。当今社会,现代学徒制主要涉及到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等相关利益主体。因而,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协调和平衡各主体利益之间的一致性和冲突性具有强烈的迫切性。资源配置方式是利益契合的实现途径,一方面各主体具备自身特色且无可替代的资源;另一方面一个合理的、能够最大发挥三方特色资源的配置方式,又是实现利益契合并促使三类主体长期互补的保障。而这两方面的前提,还应当建立在三方主体具有共同的利益目标这一根基之上。三者合作需要共同的利益目标,单一主体必须需要其他两方主体的特有资源来进行互补,实现自身的利益发展,就产生了合作的必要性。

(一)共同利益的契合——聚焦对人才质量的共同需求

“利益相关者”源于现代企业治理理论,原指“与企业有一定关系、并在企业中进行一定专用性投资的单位或者个人”[2]。在现代学徒制语境下,利益相关者指诸如政府、学校以及企业等能够对现代学徒施加影响并影响自身,同时利用各自所具有的专用性资本对现代学徒制进行有益投资的经济主体。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和立场出发,各主体一切活动的起始点和落脚点均在于现代学徒制。

由于现代社会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原有生产方式由现代职业分析方式取代,劳动力市场结构日趋复杂化。从国家层面上讲,现代学徒制是一种以先进的职业发展理念和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为基点的职业教育制度,能够保障未来职业的稳定性,为国家培养更优质的生产者与劳动者,进而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从学校层面上讲,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人才培养制度,通过赋予学生更多的实习实践机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进一步缩短毕业与就业的距离,从而为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以及办学质量的提高创造良好契机;从企业层面上讲,现代学徒制所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能够为企业提升员工素质、积累人力资源、提高边际收益等创造条件。现代学徒制重在对人的培养,对人才质量的共同需求与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为各主体的利益深化与拓展提供了契合点。

(二)资源配置的互补

政府、学校、企业三类主体共同聚焦人才培养的质量,但单一主体难以实现人才质量的预期提升,“组织生存的关键是获取和维持资源的能力。如果组织对其运行所需要的(所有)元素有完全控制权,问题将会变得非常简单。尽管如此,没有一个组织可以实现对资源的完全控制。”[3]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政府、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资源依赖关系存在的必然性,欲达成单方主体资源能力之外的目标及获取能力以外的收益,必须加强三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个体企业与学校联合办学,并为其提供诸如赋予及保障资源调配权力、减免财税公共财政资源、法律与政策资源以及公共权力资源等;企业将财务、文化和市场资源优势作为人才支持的换取资本,能够为促进自身长远发展提供人力资本优势。具体来看,企业从硬文化和软文化双角度出发,对学生的技术掌握和职业精神施加有效影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企业规划发展与升级转型对人才的期待与需求。学校的资源优势在于科技资源,即在科学技术方面的人财物占有情况、新产品和新设备的研发与应用等方面,努力降低办学成本。这些优势资源正是其他两类主体所需求但却不具备的资源,最终三者以利益契合点为结点,联结为资源依赖关系。从历史的角度分析,这种多主体相互依赖的关系模型正是传统学徒制所不具备的,体现了现代学徒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三)运行方式的合作

近年来,各层次各类型的职业教育模式不断推陈出新,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出谋划策。产业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联系日益密切,强调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大力发扬工匠精神成为职业教育主旋律,为技能强国的打造提供充足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校企合作的有效推进,离不开现代学徒制的日趋成熟。

大多数国家在现代学徒制的实践中,政府、学校、企业或其他行业组织的利益相互制衡,政府是主导者,负责保障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实施,学徒绝大多数的时间是在企业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因此,除了学校,企业或其他行业组织亦要充分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组织和管理。现代学徒制各级组织和管理的人员由各方人员所组成,尤其是跨越非传统教育形式存在的现代学徒制内部的各种人力资源培养机构,以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现代学徒制的教学标准、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也是一个多方参与的过程,共同协调制定。首先,全国统一的课程标准制定权是由国家统一制定,有专门的教职人员组织课程。其次,在不违背其基本原则和方向的前提下,各现代学徒制参与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或学生需求,享有自主修改或补充的权力。在现代学徒制中,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而且是企业或工厂实践训练为主,学校学习为辅。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使得学生能够实地近距离接触最新科技与设备,在工作场所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为深刻地去获知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endprint

三、教育性:现代学徒制强调“用心做事”

教育性是教育之所以成为教育的特性,最早可追溯到赫尔巴特时期,不过他并没有直接对“教育性”进行明确地阐述。对教育性的理解,明确何为教育是前提。教育学者将教育比作一种具有影响力的社会活动,这种影响的实质就在于干预。而我们通过干预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为社会服务。“学会做事,用心做事”是现代职业教育不变的宗旨。在接受职业教育的过程中,首先,学习者获得做事能力,习得经验,解决问题,提升职业技能;其次,通过接受学校教育,能够将生产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改变劳动对象,最终生产出产品或服务。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在此过程中,受教者通过与社会、与他人、与自己的相处,达到自我的实现。现代学徒制作为职业教育实现的有效形式,其教育性就体现在此。

(一)社会规范重建的要求

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劳动分工的细化,人们对接受教育也有了不同的理解。传统观点认为个体自小入学学习直至大学结束是一个全部教育过程。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学会生存》,在学会做事、学习、相处、做人等四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将学习不再局限于学校学习基本文化知识之内。这一观念的提出,引发新一轮有关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讨论,新的社会规范亟待重建。过去的种种学徒培训往往都是一次性终结,即徒弟出师后不再继续接受专门的技能培训,甚至开始自己收徒传授技艺,这样原本学徒的技能知识可能会出现断层或者拒绝知识的更新。新技术革命的产生,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学科不断分化和综合化,传统的知识学习难以满足职业需要。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构建不可避免,学习渠道也日趋多样化,唯学历教育出现危机,职业教育发展受到重视。当传统教育机制受到冲击,新的教育机制尚未完善,原有的社会规范失范。

现代社会是强调在竞争中求合作的社会,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需要加强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合作关系。传统学徒制以技能学习为核心,缺少独立的理论教学,各行业之间或内部联系不强。同时,因减缓学徒技能内化而产生的学徒期长、师徒竞争等现象频发,师徒矛盾突出,真正的大匠之才少之又少。现代学徒制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实验,其逐步施行不仅有助于解决人口基数大带来的就业压力问题,还有助于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养一批批优秀的技术人才。同时可以更好地通过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承担成本,整合校内校外教育资源,获得收益和实现共赢,改变原有的唯学历教育模式。参与现代学徒制不可避免成为职业院校最现实的选择。

(二)价值理性诉求的回归

“职业是以谋生为基本目的,以分工为基础,基于市场机制驱动,个体必须从事的连续的制度化的社会生产或服务性专业活动”[4]。职业教育从根本而言,是满足社会实际生产需要的一种教育活动,重视职业道德与情感,强调传授教育方法、技术和经验,突出在工作场所中的实践操作。“科学技术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劳动工具知识含量增加,职业活动日益智能化,劳动对象非物质化程度日益提高,职业劳动的个性化水平日益提升,需要学校和企业携手合作,共同实现现代职业教育培养生产、服务于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任务”[5]。现代学徒制作为特殊的职业教育制度,注重满足学校、企业对学生的期待。因而,探索与实践现代学徒制,离不开校企合作的实施与深化。校企合作强调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以实现学生的顺利毕业与就业为目的,以积极主动的政策扶植为前提,满足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文化素养、职业技能三方面要求,充分利用校企两种教育资源和环境,如学校教育教学等资源,分担企业培训任务;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协助学校和学生,提供实际操作場所和专业指导人员。另外,政府及其相关教育部门还需要从学徒身份界定、责任厘清和保险制度等方面着手,探索解决途径,消除企业顾虑,解决学校后顾之忧。

目前,现代学徒制教育性的最大体现就是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与现实的职业环境密不可分。学生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进行沟通和交往,体会职业技能、职业文化与职业经验对其的冲击,构建属于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学生的成长只凭学校教育难以实现,然而一味追求职业技能最优化亦是不可取的。目前,很多职业院校培养出大批具有一技之长却严重缺乏人文素质与人文关怀的“工具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他们虽然能够凭借自身的学识和经验完成任务目标,却忽视了职业技能背后的情感和道德因素,背离了教育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宗旨。这些“工具人”在工作中缺乏情感交流,无法获得职业认同感、工作成就感和自我效能感,甚至无法做到职业忠诚。因而,现代学徒制更关注学生职业精神与职业技能的融会贯通。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技能是基石,精神是支撑。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是现代社会成员所必需的基本素养要求,职业情感是隐性的、内在的,需要个体在实践中培养和升华。学校作为教育场所,不仅是要教给学生为保障基本生存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则是教导学生如何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感,体会职业道德行为。

参考文献:

[1]胡振京.论现代性教育时间构建[J].教育研究,2014(8):136.

[2]沈天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畸形化及其矫正对策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5.

[3][美]杰弗里·菲佛,杰勒尔德·R·萨兰基克.组织的外部控制:对组织资源依赖的分析[M].闫蕊,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6:2.

[4]肖凤翔,所静.职业及其对教育的规定性[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437.

[5]肖凤翔,雷珊珊.浅析现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基本类型[J].职教论坛,2012(7):4.

责任编辑 殷新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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