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分析校园欺凌事件頻发的原因,提出通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防治校园欺凌的措施,认为应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借助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展开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教育与辅导中心。
【关键词】职业学校 校园欺凌 思想政治教育 防治路径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9C-0043-02
校园欺凌事件是指以学生为主体的暴力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会给学生造成心理上的伤害,还会造成身体上的痛苦。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原因从很大程度上说是由于青少年没有树立科学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思想意识,从而在道德和法律缺失的环境中产生不良行为。
据媒体报道统计,2014年至2015年,通过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共43起,其中初中生参与的校园暴力事件33起,占总数69%,初中成校园暴力事件高发阶段;此外,小学阶段以13%的比例成校园暴力事件的第二高发阶段。2016年前4个月,全国各地已经发生至少6起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地包括北京、上海、广西、山西、云南、辽宁、海南、湖南、重庆等地,遍布大江南北。这就需要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和法律教育,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2017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一、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原因分析
(一)校园法律制度的缺失。就有关校园安全法规体系而言,国家并没有制定和实施与未成年伤害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侧重于未成年保护法、民法通则、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等方面。但是这些法律既不具体,又存在很多缺失,尤其是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则和处理标准并没有进行细化规定。青少年欺负他人,且没有危机意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心智不够成熟,处事没有原则,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这是一种典型的“无责任”行为和意识。另外,被欺凌者往往会选择“沉默”的态度处理问题,因为其认为把这件事情告诉家长或者老师,也许会使事态变得更加严重,甚至换来“无止境”的报复。
从法制层面来看,诸多霸凌行为不论是民事上或刑事上都已经构成了侵犯权利的行为,形式上的法律规范未必有明显的缺漏。但问题在于,这套法律规范不是现实校园中能够被援引的资源。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传统社会认为法律只能是解决校园纷争中最后的工具,使用法律系统甚至将让学生背上“污名”,这样的观念反而让学生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
(二)思想政治教育在校园里的弱化。目前,我国的学校教育的着眼点往往都放在知识的传授、专业技能的训练和就业能力的培养上,许多中小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忽略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人文素质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忽略了学校“立德树人”这一育人的根本点。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苍白说教,空洞无物,往往流于形式,思想政治教育被边缘化、弱化,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个人主义突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宽容之心、悲悯情怀、敬畏之心,人文素养不高,以致同学之间一旦产生矛盾,则以武力来解决,导致群殴、凌辱等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出现,折射出的是部分青少年价值观的扭曲。
(三)不良家庭教育。一个问题学生背后往往有一个问题家庭。家庭大概分两种:一是溺爱型家庭。这类家庭一般家境优越,父母、长辈比较溺爱孩子,从小就养成“我要什么就必须给我,不然我就撒泼打滚”的自私自利性格,不知不觉地一步步升级成为校园霸凌者。二是暴力型家庭。这类家庭或暴力不断,或父母离异,在此情况下,孩子们享受不到家庭的和谐、关爱和温暖,感觉自己是被抛弃的人群,进而自身的戾气愈发严重。孩子在这种情境下耳濡目染,家长处理问题的方式往往会引起孩子的模仿,他们崇尚暴力,认为用暴力解决问题是最好的方式,一旦他们看不惯其他与自己不同行为和说话方式的学生,就会在矛盾和冲突面前选择打架斗殴方式让他人“臣服”自己。
(四)学校管理责任的缺失。校园本应是学生健康成长乐园、快乐学习的学园,而校园暴力事件却让很多孩子感受不到快乐。每当有校园欺凌的现象出现,一些学校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缺乏直面和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霸凌的决心和智慧。其结果就是对校园欺凌的放纵和宽容,是对被伤害学生的无视和学校安全和谐的无视。这完全背离了学校以学生为本的初衷,让被受伤学生不可避免地遭到第二次伤害,比校园霸凌性质更恶劣,后果更严重,让学生不再相信学校,也不再寄希望于学校解决校园欺凌。
二、防治校园欺凌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途径
(一)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因此,学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学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一是进行普法教育。学校的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应该改变教学方法,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校园欺凌事件的实际案例来教育学生,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二是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学校可以组织“模拟法庭”“旁听审判”等活动,让学生在模拟和真实的环境中了解并利用法律知识,同时通过旁听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三是加强法制氛围的营造。学校应该通过多媒体宣传法制观念,宣传法律常识。同时要发挥网络平台的广泛性,占领网络思想教育阵地,让互联网成为法律宣传的一个新平台,让学生线上线下同时学习法律知识,维护法律权威。endprint
(二)借助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展开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青少年道德价值观的扭曲问题,实行德育是培养学校学生道德素养和促使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措施。德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教师和学校动用相关教育资源实现提高学生道德品行和综合素质的目的。
所谓教育资源是指教师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教学目标提升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素养,学校加大对德育的物力、人力和财力投入力度,完善德育教学设施设备,为教师展开德育创设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由此可见,德育与教师、学生、学校等主体密切相关,且相互关联和影响。因此,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心理特征和性格特征制订具有针对性、层次化的教学方案,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态度,也可以采取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方式实现德育的目的。将德育扩展到校园欺凌问题上,达到完善德育课程的教学目的。德育教学方案和德育教学任务的开展离不开教学资源的支撑。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将教学资源和德育教学目标进行有机结合,善于利用相关教学设备对学生展开思想政治教育或者德育。
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需要以学生共性和个性特点作为前提条件,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和教学目标的有效性。当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抓住一切机会,尽可能地消除学生的偏见和歧视,并从中分析每一个事件发生的原因以及欺凌事件的危害性,从而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培养学生的平等意识。总而言之,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到教育资源在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性,采取科学合理方法使教育资源的優势得以完全发挥,适当对课程和教育内容进行拓展,力求最大限度地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渗透到职业学校教学体系的各个环节中。
(三)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教育与辅导中心,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校园欺凌行为对学生今后的成长,特别是心理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深刻影响,轻者会带来短期心理阴影,重者会影响他的一生,甚至危害他人和社会。因此,各级各类学校都应建立学生心理教育与辅导中心,配备专职心理人员,配置专业设备,对遭受欺凌受伤害的学生、施暴者以及旁观者进行心理疏导,抚慰心灵的创伤。
学校应建立起多级心理预防体系。没有内宿生的学校,应建立学校心理中心—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三级体系,班级设心理委员。有内宿生的学校应建立起学校—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灵使者四级体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全面系统地了解学生在校情况以及心理身体发展情况,在培养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同时,提升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引导他们学会与他人友善相处、和谐相处,并以宽容的态度对待他人。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并运用正确的方式处理与他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要充分发挥宿舍心灵使者、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观察可能存在发生欺凌事件的现象,及时跟老师汇报。或者在欺凌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告知老师具体情况。班主任和课任老师平时应注意观察班上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变化,一旦发现同学间有矛盾苗头,就主动进行开导和帮助,避免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及事态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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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姚国联(1963— ),男,江苏丹阳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
(责编 卢 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