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特点及翻译原则初探

2017-10-21 22:13文晓君
大东方 2017年12期
关键词:法律文书翻译原则特点

摘要:随着中国入出境外国人员逐步增多,边防检查的工作任务也逐渐加重。由于涉及到中央事权及国家对外事务,边防检查工作的意义就变得格外重大。受边防检查工作的性质影响,此项工作不仅需要边检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具备专业性和精准度的法律文书来进行对外交流与沟通。笔者以边防检查工作中法律文书的特点以及翻译原则为探讨内容,以期对边防检查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特点;翻译原则

引言:

本文所研究的法律文书的范畴包括广义上的规范性和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1]边防检查工作中的法律文书是边防检查人员进行涉外事务处理工作的有力依据,也是国家形象以及态度、立场在涉外关系处理中的重要体现。因此,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的作用和意义十分重大。在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的翻译工作中,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政治因素应当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如国家的政治倾向以及与他国之间的利益关系。此外,还要注意国家间的文化差异因素。[2]翻译人员在进行法律文书的翻译时应当严格遵照翻译流程要求,选用适当的翻译语句和意群,注意措辞的严谨性和适用性。精确的法律文书翻译工作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边防检查工作人员与外国人员的沟通难度,对于突发事件的有效解决和对外国人员的帮助的提供都有重要意义。总的来说,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的精确翻译能够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的特点

法律文书的句式具有规范性和严密性等一般特点,因此,边防检查的法律文书在翻译过程中也要结合这些特点,进行灵活翻译。边防检查法律文书具有区别于其他行业的表达习惯,因此,在句式特点上有如下几种构成方式。

(1)主语缺失型

所谓主语缺失就是指因主语在上下文中有所隐含故而进行省略的现象。在出现上述情形的时候,可大致采用两种方法解决问题。首先,在上下文中寻找隐含主语,其次将句子置于被动语态下进行翻译。值得注意的是,在无主语句式的主語添加过程中,it不能作为形式主语被添加,如果找出隐含主语,在添加过程中也应该考虑英语逻辑、法律文书的特定格式要求等因素。[3]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使用被动语态进行翻译的方法更突出重点强调的内容,因此其在实践中被广泛地应用。

(2)否定句式和“的”字结构句较为常用

否定句式和“的”字结构句在一般文书中属于常用句式,在法律文书的翻译中主要就是强调相应翻译对策的正确采取。这就要求翻译人员要对这两种句式在法律文书中的翻译方法进行研究、分析。这里要注意的是,关于法律文书中“不准”“不得”之类的表达,要以语气和结果的严重程度为依据选择相应的情态动词进行翻译;关于“的”字结构的句子,多采用who,whoever等来引导名词性从句或者使用when,where等来引导状语从句进行翻译。

(3)复杂句、长句较为多见

法律文书本身所具有的严密性特征使得其具有较多的修饰限制成分,为了使语言表达更具有明确性和周详性,内容也较为复杂,因此,法律文书中复杂句与长句经常出现。[4]定语从句、状语从句和主语从句等常被用来进行复杂句和长句的表达,这种翻译方法使句式表达更加具有精准性。在进行长句翻译时,第一步就是要进行句式大意的理解,第二步是进行成分划分,然后对从句类型进行选择,最后完成翻译。

二、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的翻译原则

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翻译的准确性和得当性是边防检查机关执法水平和公众形象的重要体现渠道,因此,在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的翻译工作中应当坚持基本的翻译原则。现将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的翻译原则进行如下总结:

(1)精准性原则

精准性原则就是指在翻译法律文书的过程中要以翻译的准确性和正式性为前提,以对工作人员的思想语境的反应为目的,在考虑外国人员的理解范畴的情况下,使双方人员在交流中获得等价等值的信息。由于边防检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国家立场和形象、涉及到对国家主权的维护和国家口岸安全的保障,也是边防检查工作人员的职能体现,因此,翻译工作中要体现出一定的庄重性。

(2)专业性原则

专业性就是指在翻译某一固定概念时,为避免出现概念模糊的现象,只能用固定词语进行翻译,以保证翻译对象在翻译中的一致性和专业性特点。在边防法律文书的翻译中,专业性的语言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因此,在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的翻译中,为了确保语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要尽量使用专业术语。调查数据显示,边防法律文书中所使用的专业术语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少用到的,大概有超过60%的词汇是由边防术语组成或者与其相关。因此,切忌将生活用语运用到对法律文书的翻译工作中,以保证法律文书翻译的专业性。同时,要善于运用多种翻译方法,如直译、增补等。

三、结语

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不同种类语言的交流需要不断加强,边防检查工作的任务也在不断加重。但由于人才培训、招募机制等相关原因,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的翻译人员严重缺乏。翻译人才的不足以及边防检查翻译工作的繁重,使得现在的法律文书翻译工作多采用生搬硬套模式,翻译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还不能得到充分保证。

边防检查工作人员以相关法律文书作为其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因此,针对边防法律文书的翻译现状,对其翻译情况进行分析并且采取相应策略解决问题是当前的重要工作。首先,要以法律文书的自身特点为翻译依据。在处理主语缺失、否定句式、“的”字结构句、长句和复杂句的过程中,注意对多种翻译方法进行恰当运用。其次,要严格遵循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精准化和专业化的翻译原则。

综上所述,边防检查法律文书的翻译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应该不断克服翻译工作中所面临的暂时性的困难,积极提高自身翻译能力,在边防检查工作中积极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邵冬媛.浅谈边检工作中的跨文化交际现象[J].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2).

[2] 张庆娜.出入境边防检查汉语英译翻译原则探析[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2(05).

[3] 杨宇.法律文书汉译英的主语选择[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 2012.

[4] 李哲.论出入境边防检查中汉英翻译原则[J].海外英语,2013 (14).

作者简介:文晓君(1987.5—),女,汉,云南昆明,助教,硕士,单位: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研究方向:边检法律。

(作者单位: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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