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芳
〔摘要〕 加強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增强其良性行政的责任感、拒腐防变的认同感和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感。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多元文化价值观、官本位思想和功利性择业动机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新录用公务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在开展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时,要根据职业道德教育的发展规律制订不同的教育方案,即他律期重在认识职业义务,自律期重在形成职业良心,价值目标确立期重在建构理想道德人格。
〔关键词〕 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官本位思想;职业义务;职业良心
〔中图分类号〕D64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17)02-0114-03
公务员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具有其他社会职业从业人员无法替代的重要地位,对国家治理和公共行政目标的实现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素质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目前,大批新录用公务员进入我国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有力地提升了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但由于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尚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录用公务员正确职业观的形成。笔者认为,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能否被新录用公务员认同和接受,主要取决于职业道德教育效果的好坏。
一、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践意义
(一)有助于增强良性行政的责任感
公务员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实际操作者 〔1 〕,是直接面向社会大众的国家行为代言人。公务员职业道德不同于一般的社会道德,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典型的示范性。首先,公务员是决策的影响者。公务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有些政府部门领导者的决策决心、决策内容和决策过程。其次,公务员是政策的执行者。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和政策需要通过各级政府公务员的贯彻、执行。再次,公务员是政策的阐释者。国家政策执行到何种程度主要取决于各级政府公务员的理解和落实情况。实践中,公务员的具体行为直接影响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行。因此,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增强其良性行政的责任感。
(二)有助于增强拒腐防变的认同感
历史和事实表明:政府官员腐败行为的发生,往往都是由于他们偏离和违背了职业道德。由此可见,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是预防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是建立公正廉洁政府的重要手段。我国相关部门通过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能够使其不断提升职业道德水平,远离低级趣味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从根本上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并能够从内心深处产生对权力和法律的敬畏。
(三)有助于增强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感
柏拉图曾经指出,建立国家的目标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 〔2 〕。我国古代文献《尚书·毕命》中的“道洽政治,泽润生民”也强调治国理政是为了造福百姓,使之安居乐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根本宗旨。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他们以为百姓谋取最大利益为己任,在日常的职业活动中坚持“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并把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作为最高、最终的职业道德标准,增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感和自我约束力、控制力,并从内心深处和根本上摒弃不良社会习俗的侵袭。
(四)有助于规划个人职业发展方向
职业生活是道德调节的特殊领域 〔3 〕244,影响个体道德心理倾向,其中职业分工影响个体社会责任感,职业责任和义务影响个体的职业良心,职业活动则影响个体性格、兴趣、爱好等人格因素。与其他职业道德教育相比,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并非仅限于“爱岗敬业”、“勤劳肯干”等方面的教育,还需明确“忠于国家”的政治性、“以人为本”的人民性、“廉洁奉公”的自律性等特点。实践中,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他们为今后的职业生涯作出更加合理的规划,最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目标。
二、影响新录用公务员形成正确职业道德观的因素分析
(一)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市场经济给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同时,市场经济的重利性、竞争性、等价交换性等特点也对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市场经济的重利性容易导致少数新录用公务员见利忘义、权钱交易,违背“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要求。其次,新录用公务员在面对有限的职位和荣誉时,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容易使他们中的少数人采取“走后门、拉关系”等恶性竞争手段达到某种个人目的。再次,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性容易导致少数新录用公务员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人际关系、公共权力商品化。
(二)多元文化和价值观的影响
大众媒体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对社会文化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冲击不容忽视。首先,西方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掌握着世界话语权,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扭曲和抹黑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并借机传播西方价值观。笔者认为,利己主义、自由主义、拜金主义思想泛滥,容易诱发少数新录用公务员价值观上的混乱。其次,目前欧美“繁荣”的资本主义经济现象让少数新录用公务员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优越性的判断产生迷惑,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不足,难以达到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坚定信念”、“做到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的政治性要求。
(三)官本位思想的影響
“学而优则仕”、“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等官本位思想不仅会对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良性发展带来严重危害,而且会对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观产生一些不良影响。首先,少数公务员存在“官尊民卑”的意识和“门难进、脸难看”的工作作风。“官僚衙门”的工作作风,不利于新录用公务员形成“服务人民”的职业道德观。其次,我国少数行政管理部门“人治”色彩浓厚,违背了“依法办事”的职业道德要求。以上这种现象不利于新录用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再次,行政部门要求公务员在工作中服从上级领导,其工作绩效和职务晋级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上级领导评定的。工作的服从性、绩效考核的依附性,容易导致部分新录用公务员对上级领导唯命是从 〔4 〕,异化了“为人民服务”的职能本质。
(四)功利性择业动机的影响
近年来,公务员职业受到大学毕业生的青睐,然而功利性择业动机对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观念的影响不容忽视。首先,功利性择业动机容易使少数新录用公务员不重视个人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难以通过“他律”约束实现个体德行“自律”升华。其次,公务员是从事国家和社会公共事业管理的人员,其职业道德具有“服务人民”的本质特征,而功利性择业动机容易导致少数新录用公务员缺乏“永做人民公仆”职业角色认同。再次,目前我国招考的公务员主要是面向条件艰苦、偏远的乡镇行政机关。面对艰苦的工作环境、繁杂的工作任务等现实问题,少数新录用公务员在工作中容易产生消极懈怠情绪,甚至出现离职的现象。可见,功利性择业动机使少数新录用公务员难以达到“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要求。
三、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践路径
职业道德与职业实践活动紧密相联,具有先知后行、先他律后自律的发展规律,先后经历他律、自律和价值目标确立等阶段 〔3 〕245,最終形成稳定的职业心理和职业习惯。相关部门在开展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时,应根据职业道德的发展规律,在他律、自律和价值目标确立三个阶段通过不同的途径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一)他律期职业道德教育重在正确认识职业义务
新录用公务员正确职业道德观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职业道德意识、心理和行为需要在职业活动中逐渐产生和发展成熟。公务员入职初期对其职业道德的政治性和社会示范性等特点认识不清,对职业责任尚未产生认同感。新录用公务员职业行为规范需要外部的教育灌输和制度约束,对职业行为动机的判断往往是以服从作为判断的基本标准,尚未从是否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进行判断。因此,他律期的“教育灌输”是新录用公务员形成正确职业道德观的必经之路。
他律期的职业道德是以职业义务为核心的 〔3 〕267。职业义务是从业者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应承担的职业责任。他律期的职业道德对从业者具有约束和导向功能,即约束从业者“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引导他们认识职业义务和责任,把职业道德规范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新录用公务员他律期职业道德教育应把正确认识职业义务作为主要教育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认识公务员对国家和社会应承担的职业责任。其次,要认识和理解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政治性和权威性等特点,明确“忠于国家”、“恪尽职守”、“公正廉明”是公务员职业的根本要求。再次,要认识职业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建立“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和“为人民服务”的群众观。最后,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和掌握职业义务和职业责任,并明确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新录用公务员他律期的职业道德教育还处于初级阶段,要向自律期的职业道德教育发展和升华。
(二)自律期职业道德教育重在形成职业良心
自律期的职业道德是以职业良心为核心的 〔3 〕268。职业良心是个体履行职业义务时产生的强烈责任感,并自觉依据职业道德规范选择和决定行为,成为个体发自内心的精神动力。新录用公务员自律期职业道德教育应把形成职业良心作为重点教育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道德规范的认同,要教育新录用公务员在道德价值判断和道德行为选择上趋于统一。其次是为自己“立法”,要将外部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心行为准则,按“良心”自觉自愿约束职业行为。再次是合理节制个人欲求,要通过职业道德规范调节职业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如当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与公务员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职业良心要求他们能够理性地节制个人欲望,为了公众利益、集体利益要不惜牺牲个人的利益。
新录用公务员职业良心的形成是他律升华于自律的结果,自律期的职业道德教育仍需要外部教育、制度制约、环境和个人努力等诸多因素的相互促进。相关部门在自律期开展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时,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环境。首先,理论要与实践相结合。相关教育者要立足问题导向,对职场生活中的现实案例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合理建议,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职业能力。其次,个人修养要与榜样示范相结合。“高大上”、脱离“地气”的先进典型难以引起新录用公务员的情感共鸣,而来自身边先进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往往更有实效。再次,舆论监督要与奖惩激励相结合。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在于强化新录用公务员的职业操守和对职业道德的认同、敬畏。
(三)价值目标确立期的职业道德教育重在建构理想道德人格
职业道德的价值目标确立期表现为职业义务感、责任感和职业良心的高度融合,并逐渐产生稳定的职业心理倾向和行为倾向,最终形成理想道德人格。道德人格是道德认识、情感、意志、信念和习惯及其形成过程的集合体。道德认识、道德情感是道德人格形成的基础和动力,内心炽热的情感能够激发道德主体产生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道德意志是道德人格形成过程中认知和情感转化为行动的关键点;道德信念是道德人格的核心,决定了道德主体价值判断和道德行为选择的标准 〔3 〕437;道德习惯是道德人格形成的最终目的,即习惯遵守外在道德规范要求,以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理想境界。
新录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是道德精神和道德行为的规范体系,其理想道德人格的建构需要相当漫长的过程。首先,重点在于公务员的个人修养、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自我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的自我发展和完善,发现信念和精神生活的全部意义。其次,要通過道德文化滋养。我国“为政以德”、“治国先治吏”等传统治国理念对后世的影响极其深远,因此,要发挥我国传统文化精髓对新录用公务员理想道德人格的塑造和滋养。再次,要通过积极向善的社会风气的影响。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有助于新录用公务员理想道德人格的建构。
〔参 考 文 献〕
〔1〕孙中山选集: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661.
〔2〕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133.
〔3〕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4〕萧鸣政,张 满.公务员工作绩效结构及其与职业道德关系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4(12):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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