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勇
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了解群众信访诉求,依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本质要求。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各种新的矛盾日益凸显,煤炭企业由于生产环境特殊,在日常安全生产和改革进程中难免产生影响企业和谐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加之煤炭行业经济趋于下行,职工利益诉求多元发展,受原有机制体制影响,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妥善处理,企业信访工作也面临着新常态的考验。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煤炭企业信访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守土尽责,敢于担当,为企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把握企业信访工作的目标要求
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企业历经了经济发展“黄金期”后,现已进入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的严峻时期,面对经济社会新常态,原有的突出信访矛盾短期内难以消除,新常态下各种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信访矛盾叠加、冲突加剧,集中表现为在企业深化改革不同阶段,政策落实、资源分配、利益调整、权益保障等制度层面的群体性诉求一度阶段性批量出现,职工群众信访活动相对活跃,越级上访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信访突发群体性事件风险呈现持续增大的趋势。为此,煤炭企业必须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建设,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生产秩序和职工队伍稳定。要更加自觉主动地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严肃信访工作纪律,依法界定职能定位,更加自觉地依法维护职工群众权益,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问题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职工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上访人员依法处理到位”,确保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不断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
二、转变思维观念,正确研判企业信访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就煤炭企业信访问题来看,信访工作普遍不能适应新政策、新变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复杂形势要求必须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准确研判信访形势,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升接访处置办事效率。
(一)信访工作反映的突出问题
促进就业、保障工伤、医疗等福利待遇、改善住房条件等问题已经成为职工群众的主要诉求。 近年来,工伤工残人员、待业职工子弟、劳动退养人员及困难职工家属等不同群体,围绕各自的利益诉求出现的信访活动比较频繁,反应求解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伤、工残职工及其家属要求增加福利待遇、减免水电暖等生活开支的信访问题不断增多;二是部分职工群众认为政策不合理或执行政策不公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在经济社会转型和利益分配过程中,因不能适应新政策、新变化而引发了一些其他信访问题,特别是在子女就业问题上,部分职工及待业子女择业依赖心理严重,不肯面对市场与竞争,一味要求企业包办,目的达不到,就选择上访;四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增多;五是初访调节环节缺位,部分职工有组织的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二)上访群众的心理因素分析
随着煤炭企业结构的重组发展,一些职工对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难以适应,形成攀比心态,产生了怀旧思想,再加上煤炭企业效益不够景气,甚至出现了很大滑坡,部分职工很有怨气,造成不断上访。 同时,职工群众从心理上习惯于走“上层路线”,认为越是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越管用,个别职工干脆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 和 “法不责众”的心理,动辄就闹访、缠访和聚集上访,牵扯到职工既得利益受到影响时信访数量越加凸显。
(三)信访问题难以妥善解决的归因
一是一些信访问题涉及的人员单位较多,或导致出现问题的环节比较复杂,上访群众不知是通过信访渠道还是其他司法程序寻求结果,信访部门一时不能做出定论,只能先登记,再汇报,等待领导批示,初访化解率低。二是信访受理接待工作方式简单,由于信访工作者自身素质不高,又缺乏调查研究,对上级精神或政策吃不透,很难做好上访者的解惑释疑工作。特别是对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引起群众不满上访。三是信访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意识淡薄,在初访接待环节,遇有信访总是凭经验处置案件,忽视了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和说服,存在劝访返回的多,让人理解的少,认为“稳住就是水平,劝回就是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四是信访部门对来访问题自身准备不足,对具体问题认识不充分,片面的认为上访者不懂法、只会瞎胡闹,造成工作的更大被动。
(四)新时期信访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
一是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维稳原则与信访责任单位的管理原则需进一步细化、完善,需要进一步正确、科学、合理鉴定责任和制定考核办法。二是信访接待制度需进一步规范,让信访渠道畅通,避免出现领导干部怕出现上访问责或求稳怕乱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够规范。要规避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交办现象,特别是涉法信访,要依据程序及时移交属地司法部门处置等。
三、讲求方式方法,切实发挥企业信访工作的职能作用
适应信访新常态,要坚持用法治思維引领信访工作,掌握工作主动权。新形势下做好企业信访工作要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特点,以党的方针政策为统领,统筹兼顾,力求创新,探索符合新的形势和要求的途径。
(一)做好三项工作,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做好“党政领导大接访”工作,不断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坚持系统治理,推行“阳光信访”新模式,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作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建立健全大接访机制,畅通和规范职工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同时,要坚持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下大力气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严肃查处压制信访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信访环境,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二是实行“领导包化解、保稳定” 的责任制,做到一个信访事项、一位包干领导、一套解决方案,一抓到底,为民解忧。对反映严重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作为办理信访案件的重点,加大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力度,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三是探索实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实现法律法规咨询解答与引导寻求司法程序解决相结合,积极导出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通过地方司法行政部门解决。
(二)建立预警机制,把握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建立预警机制,把工作重心从群众信访事项的事后处置转到事前防范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一是构建信访网络体系。以“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为原则,采取对重点人、重点事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认真梳理引起矛盾纠纷的关键点,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小的成本予以化解。二是创新推行实施“基层信访代理制”机制。采取基层接待员与群众签订信访代理委托书的方式,按程序逐级代为反映、负责办理,努力实现从被动接访向主动代理、过激信访向和谐信访的转变,做到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重复发生。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司法援助机制。目前走法律渠道的信访者较少,这与程序过多、成本过高有很大关系。为此可以通过组织程序,向司法部门建议适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甚至可以减免诉讼费,以增强司法的公信力,不断将信访问题引导到正常的司法框架内解决。
(三)发挥思想宣传作用,做好形势任务教育
充分利用现有思想政治工作宣传阵地,对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新政策、新举措、新动向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及时为职工群众传播企业发展动态、行业政策资讯,强化舆论引导,解疑释惑,让职工群众明白自己在企业中的责任,进一步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同时,认真落实关系民生问题的承诺事项,让全体职工群众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創造心齐、气顺、劲足、家和的局面,使信访维稳工作真正成为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真正成为职工群众满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