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代学徒制的电子信息类人才培养模式保障体制机制研究

2017-10-12 08:31唐淳杰马立军史庭宇
广西教育·C版 2017年8期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

唐淳杰++马立军++史庭宇

【摘 要】本文分析电子信息类人才培养模式保障体制机制存在校企合作共同主导的理念与机制不统一、校企共同主导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缺失、法律与政策的建设保障不到位、激励与协调机制不合理等问题,从宏观管理层面、法律层面、合作机制层面、约束和激励机制层面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从而保障现代学徒制在电子信息产业中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 电子信息类人才培养 保障体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8C-0121-03

现代学徒制是培养职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在电子信息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职业教育已经把学徒制和现代管理模式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但是,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也严重制约了现代学徒制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从保障体制机制入手,在宏观管理层面、法律层面、合作、约束、激励等方面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从而保障现代学徒制在电子信息产业中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现代学徒制概述

“学徒制”顾名思义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师傅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对徒弟进行职业技能的传授,“手把手”地使徒弟掌握技能,胜任工作。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制在学校教育下的发展形式。随着职业教育在全球范围内的大力兴起,校企合作、深化改革的形式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形式。经历了顶岗实习、订单培养之后,现代学徒制作为更纵深向的方式在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中固定成型。

现代学徒制也被看作“跨界职业教育”的典范,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都有着新的审视。在职业教育背景下,现代学徒制的内涵集中体现的是“高等性”与“职业性”的属性。自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文化服务传承、社会建设服务、师资培养等一以贯之。这就是高职教育的特有属性的体现。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思想回到了教育的本质——以人为本。人是具有动态属性的,所以被看作一生都处于发展之中。现代学徒制重视人的全面与可持续发展。尤其在职业教育中,人的自我发展是要和社会需求紧密联系的。高等职业教育中,融入先进行业企业的文化特质,将校外工作与校内教育结合在一起,是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延伸。它关注学生个性化的发展,培养的过程遵循针对性、适应性和发展性相融合的原则,具有较强的个人价值取向,更加符合人的发展需要。

现代学徒制的雏形是工学结合,但是它把职业属性加入到实际的逻辑运行中,这种深化性的教育,核心是职业教育思想,蕴含着深刻的含义。这种工与学交替思想的确立、教学理念的变革、课程体系的重构、教学形式的变化、校内外基地功能的拓展、教学团队的结构优化、多元评价体系的完善、学生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协同发展,进一步丰富了高职教育的内涵,有效地实现了高职教育的实践性、职业性和开放性。

二、电子信息类人才培养模式保障体制机制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的电子信息相关专业都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总结了一些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科学规范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保障体系并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来。特别是在企业与学校亟须创新推动的教育背景之下,体制机制问题已经成为严重的困扰。

(一)校企合作共同主导的理念与机制不统一。现代学徒制把施教主体由从前的一个变成了现在的两个。学校和企业作为两个独立的存在,只有在合作的基础上才能将现代学徒制落实。而合作首先是在理念上达到相应的高度。这一点显然绝大多数的校企合作都无法做到。从电子信息专业的总体情况来看,院校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和企业的合作主要依靠感情联络这种浅表性质建立,呈现出学校“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校企合作要经过政府行政部门的批准,而在这一方面的运作也大多是由学校去进行。企业之所以呈现出冷反应,主要是因为就企业的角度来看,教育是学校的责任,而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创造经济效益。学校的学生如果进入企业进行学习,企业必然需要配合做出变动,对于学生参与到业务中可能出现的差错或造成的效率低下,也为企业带来了深深的顾虑。因此,校企合作在倡导了这么多年之后,仍然流于表面,没有建立起长效的运行和推动机制。

(二)校企共同主导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缺失。现代学徒制要想真正的实行,学校和企业需要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协作。但是,这些部门各有各的职能范围,工作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协作的融合程度不会太高,容易出现每个部门职能的削弱,也削弱了部门职能的作用。即使出现无人监管的状态,也可以被推诿掉。当前的宏观管理体制和校企合作的实践要求仍相差太远,不利于校企合作规划、重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职业教育和企业管理本就分属两个不同的系统,各自的价值取向完全不同,在人才的培养与管理上,企业追求的是眼前利益的最大化,学校关注的是长效教育机制的发挥。学校的教育内容是基础性但稍稍滞后的,企业工作的内容是运用最先进的技术进行高精尖的工作,这样的合作必然会产生嫌隙,进而严重阻碍电子信息类人才的培养进程。

(三)法律与政策的建设保障不到位。职业教育的开展是全社会的行为,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制度保驾护航。我国大力兴起职业教育是近几年的事情,但是法律的建立和制度的保障却没有赶上相应的速度。也就是说,政策环境是和制度环境不相匹配的。纵观我国校企合作的现有法律,大多是把焦点集中在学校教育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上,关于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几乎没有,仅有的法律法规零散地分布在《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合同法》《科技进步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当中。这些条目没有明确地指向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更是没有提及,高职院校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可操作性不强,也使得电子信息类的教育和进一步培养合作的项目处于搁浅状态。

(四)激励与协调机制不合理。现代学徒制在校企两方遭遇了完全不同的待遇。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则会使热的变冷,冷的更冷。缺乏对电子信息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电子信息企业就不会主动承担起教育主体的责任。即使承擔了这个责任,也大多是处于无人监管、无人督促的状态,严重抑制了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各地的电子信息协会,在职能的发挥上更像是民间组织的性质,这种性质直接导致教育中的无法作为和协调的威慑力不足等问题。因此,现代学徒制的推行就遭遇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或是绝不开展,或是盲目开展。

三、基于现代学徒制的电子信息类人才培养模式保障体制机制建议

(一)完善与现代学徒制的电子信息类人才培养模式相配套的管理体制机制。国外成功的经验表明,政府健全的宏观管理体制是对现代学徒制的最有力量的保障。借鉴国外已有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的国情,我们可以在国家、省区市、学校三级建立现代学徒制的工作委员会。

以国务院牵头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商务部等产业部门共同组成现代学徒制工作委员会,对现代学徒制进行独立的领导与规划,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从宏观的政策面进行管理,比如进行课程开发、确定教学大纲、确立职业资格考试的方式。同时,根据对运行结果的实时监督与反馈,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规范、约束、激励学校和企业的本质性合作。

省区市一级的现代学徒制工作委员会要对管辖区域内的现代学徒制进行主导与调控,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学校人才的培养,从企业合作准入资格、入学门槛、培训内容、学徒报酬、就业协议、结果评价等方面,制定规范便利的制度措施与合作机制,明确企业、学校、学生现代学徒制中各自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促成校企的深度合作,为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校一级的现代学徒制工作委员会由职业学校和电子信息行业企业组成,结合行业的特点,严格地控制教师资源的来源渠道,对教师的培养和人才的培养过程都要有监控、有指导、有反馈、有激励,从具体的事务工作中建立一整套的科学机制。

(二)健全并完善现代学徒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我国《教育法》《劳动法》《合同法》《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中要对现代学徒制进行单独的法律规定,同时完善配套的实施管理条例与办法。要在法律层面明确从政府到行业各个部门在现代学徒制中应该占据的地位、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權利。每个法律中关于现代学徒制的描述在具体概念上要保持一致,不能造成执行者的混乱感,但是在各自侧重的领域中则要有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比如在《职业教育法》中明确企业承担现代学徒制工作是一种法律责任,因此是处于法律地位在开展工作。企业要有类似于《现代学徒制企业资格条例》的制度,对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合作企业的资格条件、认定程序、财税信贷优惠和奖励制度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从企业员工和岗位的比例配置、培训模式、学员的岗位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涉及获取政府支持的相关规定,法律也要意指明确。比如财政经费、生均经费、投资比例等都要纳入预算中,通过法律法规保障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渠道的形成,将现代学徒制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和比例,保持财政拨款持续增长,用国家现代学徒制专项基金吸纳各种社会资金发展现代学徒制教育。

(三)与行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协调作用。行业协会的属性是第三方组织,它在民间具有强烈的号召力,可以广泛地吸纳社会各个层次的力量。随着大量协会的涌现,行业协会的教育功能也被逐渐挖掘出来。现代学徒制要将这些协会在电子信息行业的地位与能力纳入自身的教育体系中,从教学大纲的确定、培训计划的执行、跨地域合作、从业标准、考评标准等具体细则中充分发挥合作的作用。通过开设现代学徒制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使学员明确自己需要具备的职业素质,积极进行学习。另外,对学校教育及企业培训进行组织与协调,在服务与监控、评价与激励等方面,促进职业学校教育与行业企业岗位的对接,使课程教育真正满足职业需要,确保学校的教育和企业的需求是一致的,真正实现企业培训和职业学校教育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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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代学徒制的各项机制要向长效化发展。现代学徒机制严格地践行了工学一体的教育模式。因此,要在各项机制的运营中促成长效机制的建立。将实际参与到现代学徒制建设与管理中的人员的各项薪资待遇、职务晋升做到合理的划分,调动教育者的积极性,能够主动地进行创新教育,并通过各种合同协议、规章制度,将现代学徒制外贸人才培养目标及学校与企业双方的各项责任、义务、标准细则等制度化,约束多方行为,保护所有合作主体的合法权益,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总之,现代学徒机制是我国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当口出现的一种新型的职业教育模式,其一方面继承传统,另一方面开拓创新。从宏观层面一直到微观层面,都需要有明确的科学规范,促使其健康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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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招标课题“现代学徒制改革策略探索”其子课题“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GXZJ2016ZD06);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教改A类课题“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保障机制存在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2015A03)

【作者简介】唐淳杰(1978— ),男,广西柳州人,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生;马立军(1971— ),男,广西柳州人,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史庭宇(1973— ),男,广西柳州人,柳州市职业教育研究所高级讲师,研究生。

(责编 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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