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
编者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中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本刊特摘要部分主要内容。
随着贸易全球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进口食品已经成为我国消费者重要的食品来源。多年来,质检总局按照《食品安全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紧扣落实各方责任的这一主线,建立了覆盖进口食品全过程的治理体系,在进口前严格准入、进口时严格检验检疫、进口后严格后续监管,依法落实境外生产企业、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国际共治,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维护贸易公平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2016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情况
近年来,我国进口食品贸易的特点是:增速趋缓、来源广泛、种类多样、地区集中,部分大宗进口产品已成为国内市场重要的供应来源。
(一)进口食品增速趋缓。据WTO数据统计,2011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食品农产品进口市场。国家质检总局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共检验检疫进口食品132.4万批(货物批,下同)、3918.8万吨、466.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4%、-7.8%和1.5%。近5年间,进口食品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2.6%。
(二)进口食品来源广泛。近年来,我国进口食品来源愈加广泛。2016年,我国从187个国家(地区)进口食品,其中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分别为:欧盟、东盟、美国、新西兰、巴西、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和智利,共380.3亿美元,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81.6%,其中歐盟、东盟和美国占比超过50%。
(三)进口食品种类多样。目前,我国进口食品覆盖了全部种类。2016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食品种类分别为:肉类、水产及制品类、油脂及油料类、乳制品类、粮谷及制品类、酒类、糖类、饮料类、干坚果类和糕点饼干类,共433.2亿美元,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92.9%。其中:植物油、乳粉、肉类、水产品等大宗食品的进口量分别达到673.5万吨、96.5万吨、460.4万吨、388.3万吨。
(四)进口食品口岸集中。近年来,我国进口食品贸易的进口口岸主要集中在沿海省市。2016年,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省市分别是:广东、上海、天津、山东、辽宁、江苏、福建、浙江、北京和广西,共448.9亿美元,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96.3%。
(五)大宗进口产品占国内供应量比重增大。
1.乳制品
近年来,我国进口乳制品贸易额和市场占比在2014年达到高点后呈下降趋势。2016年,乳粉(含乳清粉)进口量为96.5万吨,其他乳制品进口量101.3万吨,占国内乳制品供应量的17.1%(图1)。进口乳制品来自38个国家(地区),其中贸易额列前3位的分别为欧盟、新西兰和澳大利亚。
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贸易量仍在快速增长,2016年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量达22.1万吨(图2),同比增长25.6%。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来自18个国家(地区),其中贸易额列前3位的分别是欧盟、新西兰和韩国。
2.食用植物油
近年来,我国进口食用植物油贸易基本稳定,进口食用植物油已成为国内市场重要的供应来源。2016年,我国进口食用植物油或以进口原料制成的食用植物油达2171.5万吨,占国内食用植物油供应量的29.3%。进口食用植物油来自78个国家(地区),其中贸易额列前3位的分别为印尼、马来西亚和乌克兰。
3.肉类
近年来,我国肉类进口量持续快速增长,2016年进口肉类达460.4万吨,同比增长达63.1%,占国内肉类供应量的5.1%。进口肉类来自32个国家(地区),其中贸易额列前3位的分别为欧盟、巴西和美国。其中,猪肉及制品进口量最大,达271.8万吨,占国内供应量的4.7%;牛肉及制品进口量为59.5万吨,占国内供应量的7.8%;羊肉及制品进口量为22.9万吨,占国内供应量的4.9%;禽肉及制品进口量为58.7万吨,占国内供应量的2.9%。
4.水产品
近年来,我国进口水产品贸易基本稳定,2016年进口水产及制品达388.3万吨,占国内水产品供应量的5.5%。进口水产品来自96个国家(地区),其中贸易额列前3位的分别为俄罗斯、美国和挪威。
2016年我国进口食品
质量安全状况
近年来,我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没有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口岸检验检疫监管发现,部分食品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和品质不合格问题较为突出。
(一)进口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近年来,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严格口岸检验检疫,2016年共检出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未准入境食品3042批、3.5万吨、5654.2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8.4%、325.2%和135.5%(图2)。
(二)未准入境食品的主要种类。2016年,未准入境食品覆盖几乎全部种类,其中按批次排列前10位的种类分别为:饮料类、糕点饼干类、粮谷及制品类、糖类、酒类、乳制品类、茶叶类、肉类、干坚果类和水产及制品类,占未准入境食品总批次的82.6%。
(三)未准入境食品的主要来源地。2016年,未准入境食品来自82个国家(地区),其中按批次排列前10位的来源地分别为:中国台湾、欧盟、东盟、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巴西和土耳其,占未准入境食品总批次的86.4%。中国台湾、东盟、美国、韩国食品的未准入境原因主要是:饮料类和糕点饼干类产品中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等;欧盟食品的未准入境原因主要是:酒类标签不合格,乳制品类品质不合格等;日本食品的未准入境原因主要是:糖类、粮谷及制品类证书不合格等。endprint
(四)未准入境食品的主要原因。2016年,未准入境食品涉及15类不合格项目,其中按批次排列前10位的分别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品质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证书不合格、货证不符、包装不合格、污染物、未获检验检疫准入和转基因成分,占未准入境食品总批次的98.2%。
安全卫生问题中,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较为突出,占未准入境食品总批次的40.6%;非安全卫生问题中,品质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证书不合格较为突出,占未准入境食品总批次的41.4%。
(五)大宗进口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1. 乳制品
2016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从来自17个国家(地区)的乳制品中检出未准入境产品共计154批、329.3吨、106.3万美元,主要为品质不合格、包装不合格、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等,占未准入境乳制品总批次近8成。安全卫生问题中,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等微生物污染,叶绿素铜、牛磺酸和明胶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等问题较为突出。
2016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从来自5个国家(地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检出未准入境产品9批次、46.6吨、50.3万美元。未准入境原因主要是标签不合格、品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等。
标签不合格,主要是由于涉及乳制品的标签标准法规较為复杂,很多标注内容需要进行详细计算,部分进口商未能按照规定制作。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主要是由于国内外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存在差异,进口商未能准确掌握相关要求,进口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 食用植物油
2016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从来自13个国家(地区)的食用植物油中检出未准入境产品共计42批、2.6万吨、1532.8万美元。主要为品质不合格、包装不合格和污染物超标等,占未准入境食用植物油总批次近8成。安全卫生问题中,砷、铅、苯并芘等污染物超标问题较为突出。
2016年,我国在大批量进口食用棕榈油中检出总砷含量超标。砷超标的原因与油料种植过程中的迁移有关,土壤水体中重金属会在油料作物体内累积,并进入食用油中;另外,加工过程中生产设备中的重金属也会迁移进入食用油,导致砷超标。
3. 肉类
2016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从来自16个国家(地区)的肉类中检出未准入境产品共计128批、902.7吨、161.8万美元。主要为货证不符、标签不合格和品质不合格等,占未准入境肉类总批次近9成。安全卫生问题中,检出氯霉素超标1批。
货证不符,主要原因是部分出口国家(地区)主管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兽医官在出具卫生证书时未能准确核实证书信息与货物信息的一致性。此外,境外生产企业在装载货物时出现人为失误,混淆货物品名、数量等情况也屡有发生。品质不合格,主要是由于集装箱制冷装置出现异常,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缓化、变质、有异味的情况。兽药残留,主要是出口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未能有效控制兽药使用。
4. 水产品
2016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从来自27个国家(地区)的水产品中检出未准入境产品共计91批、607.3吨、164.7万美元。主要为品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等,占未准入境水产及制品近7成。安全卫生问题中,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镉、汞、铅等污染物,单增李斯特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境外生产企业为保持产品的外观和新鲜程度,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使用二氧化硫。污染物超标,主要是随着全球范围内的工业化,海洋水域污染加剧。
进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随着进口食品贸易的飞速发展,进口食品的品种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已经走进千家万户。如何选择安全放心的进口食品?在此,《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境外生产的食品时,可以通过“三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看中文标签。《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正常贸易途径进口的食品应有中文标签,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签的食品,建议不要购买。
二看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部门对每批经口岸查验的进口食品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索取该证明。没有该证明的境外生产食品,建议不要购买。
三看产品检验检疫准入情况。质检总局目前对肉类、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水产品、燕窝、肠衣、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进口食品的生产国家(地区)实施评估和审查制度、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消费者可以登录质检总局“评估审查符合要求的国家(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信息系统查询进口食品准入情况。未获准入国家(地区)、未获注册生产企业的相关食品,建议不要购买。
如在购买进口食品时有疑问,消费者可以向出具检验检疫证明的检验检疫部门咨询,咨询电话是当地区号+1236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