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如彬
美国西雅图市先驱广场街区保护更新探析及启示
张如彬
西雅图先驱广场街区是美国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的成功案例。在梳理了先驱广场街区从衰落到遭受再开发威胁,及至保护制度建立和街区复兴的过程后,从制度机制视角系统分析了在这个过程中联邦城市更新政策调整、社区业主的保护更新努力、保护立法,以及地方政府系列保护更新激励措施所起的作用,最后结合我国当前历史街区保护更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先驱广场街区;历史街区;制度机制;保护更新
历史街区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传承城市文化、延续城市文脉、彰显城市特色的重要载体。我国在1986年正式提出对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保护,纵观30年的实践,历史街区保护相关的制度、技术规范不断得到完善,也有不少成功的保护案例,但对多数历史街区而言,可持续的保护仍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命题,随旧城改造消亡、因保护资金不足而日益衰败[1]、变成“仿古一条街”[2]、被“景点”式的包装打造等等也是不少历史街区的境遇,历史街区的可持续保护需要从制度机制层面探究破解之道。西雅图先驱广场街区是美国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的成功案例,其在演化发展的过程中曾经历过城市更新和扩张带来的巨大的“拆迁”威胁,但保护、更新、复兴的制度机制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经过几十年循序渐进式的发展,该街区已逐渐从“被遗弃的区域”变为城市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系统的梳理和分析其保护更新背后的种种因果关系,对我国当前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它们是一些为人设计的、形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互动的稳定结构来减少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制度本身包含对社会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机制是指事物内在的工作原理和运行方式。机制从属并内含于制度中,制度也必须通过一定的机制才能进行有效的运转和更好的发挥作用。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历史街区保护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历史街区具有一般旧城地区的共同特点,即物质环境老旧“过时”,需不断的“更新”来保证其物质空间的时用性[3]。持续的系统性更新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在政府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常有赖于社会资金的投入,但由于历史街区物质环境过时、商业价值降低等原因,“更新”资金的投入会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难以吸引到投资会进一步加速街区的衰败,因此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需要建立起激励机制,激活街区的发展动力,提升更新投资价值,吸引社会资本介入更新;另一方面,历史街区又不同于一般的旧城地区,其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研、美学等多重价值,这些社会属性价值在市场的开发建设行为中并不一定会被认可和尊重,需要制定额外的“保护规则”对建设行为进行约束,以保护和延续街区的历史文化价值;此外,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涉及多方利益的协调,需要专业的保护技术支持,需要应对外界发展的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保护策略,这就要求在保护更新的过程中要多方参与。因此,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多方参与的组织机制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的核心。
图1 先驱广场历史街区在西雅图中心区的位置图
先驱广场历史街区(Pioneer Square Historic District)位于美国西雅图市中心区南部(图1),是城市早期的中心地区。现存街区是在1889年西雅图大火之后重建形成的,是美国境内目前留存下来的少数几处罗马复兴风格建筑集中的街区之一(图2)。先驱广场街区在西雅图淘金热潮时期曾极度繁荣,但进入20世纪后,随着城市发展重心北移和先驱广场街区北侧城市新中心区的建设,以及1950年代之后开始的快速郊区化,街区逐渐衰落,犯罪率不断攀升,到1960年代早期,先驱广场街区已成为城市几近废弃的地区。当时的美国,城市更新运动风潮正盛,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很多人认为解决先驱广场地区衰落的最好办法就是对该地区实施全面的再开发[4]。1963年西雅图编制完成的中心区综合规划(Monson Plan)即主张对西雅图旧城实施大规模改造,建设大型的购物中心和办公场所,并将高速公路引入城市中心地区,提升城市中心地区通达性,以此来解决旧城的衰败问题。1960年代对先驱广场街区实施再开发的方案中,格雷厄姆提案(Graham Report,1966)是最具影响力的一个,该提案认为先驱广场地区完全可利用临近城市CBD的优势,大力发展商务办公业,并可以通过再开发,消除街区存在的社会问题,实现街区的现代化。根据该提案,先驱广场街区将进行大规模的重建,大部分现存建筑将被拆除,现状以多层建筑为主的小街坊将由高层办公楼、大规模停车场、步行广场和零售商店等组成的现代化的大街坊取代(图3)。城市相关部门对该方案进行的经济可行性研究也认为其经济效益颇佳。该提案受到城市再开发局和西雅图中心地区委员会的强力支持,市长也接受了该方案[5]。但最终,再开发的提案并没有得到执行,相反,1970年5月市议会通过了先驱广场历史街区保护条例,循序渐进式的保护更新代替了原计划的大规模拆迁改造。之后,城市政府推行了一系列有效的街区保护、更新和振兴的措施,街区更新步伐加快,街区的活力逐渐得到恢复。为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好先驱广场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该街区的保护范围又先后在1973年、 1987年进行了两次扩展(图4)。
图2 先驱广场历史街区的典型建筑图
图3 先驱广场地区1966年再开发规划图(格雷厄姆提案)
根据美国历史文化保护咨询委员会1979年的调查统计,1970-1973年3年间该街区税收增长了近10倍,1970-1976年街区就业人员增长了6倍,暴力犯罪案件从1967年占全市的15%降至1976年的1.8%[6]。2009年先驱广场复兴委员会的调查更显示,该街区经济呈现强劲的增长势头,2003年至2008年六年间该街区总的经济收入增长了125.9%,而同期美国和华盛顿州的GDP增长速度分别是30.1%和34%。在街区的各种业态中,商务办公、专业与技术咨询服务业、美容健身等个人服务业、IT业占比超过50%[7]。
图4 先驱广场历史保护区边界扩展变化图
纵观西雅图先驱广场历史街区保护更新的整个过程会发现,在美国,虽然地方政府对于城市建设具有高度自治权,但是联邦政府仍通过政策调控对之施加有效的干预和引导。
3.1.1 先驱广场地区再开发计划与联邦政府的“城市更新计划”紧密关联
“城市更新计划”(Urban Renewal Program)是二战之后,美国联邦政府为应对郊区化和旧城衰退而出台的政策,其主要通过经济激励手段介入地方的旧城更新改造。“城市更新计划”也经历了一个调整的过程。最早在1949年《住房法》中提出的“城市更新计划”主要目标是清除内城的衰败社区和老旧建筑,其以公共住房为切入点,通过联邦财政补贴的方式推进,但由于联邦政府的目标社区是中低收入者居多的衰败社区,且改造中要求就地安置原住民,这与开发商的初衷并不一致,地方政府在这些地区的改造中所获得的政治利益和税收收益也不足以弥补自己分担的拆迁投入,因此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积极性有限,改造项目推进缓慢。为平衡各方利益,调动地方的积极性,1954年的《住房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据此修订的“城市更新计划”中非住房建设的比例开始逐年提升,至1965年达到了65%[8],这时“城市更新计划”实际已从最初的住房改善转化为对旧城的综合改造提升。1964年的《住房法》进一步规定对城市更新地区的再开发项目联邦可以提供直接贷款。联邦政府的资助向非公共住房项目的倾斜及资助力度的加大,受到开发商、商业集团和地方政府的欢迎,开发商希望通过城市中心地段的商业开发获取丰厚利润,地方政府希望商业、商务办公等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的税收,一时间旧城大量的商业开发项目涌现,商业、商务办公等设施开始快速在旧城地区取代衰败社区。从时间节点看,西雅图中心区综合规划(1963)和先驱广场地区再开发计划(1966)皆是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出台。
3.1.2 联邦政府更新政策的调整对先驱广场地区更新策略改变有重要影响
联邦政府的“城市更新计划”对改善旧城环境,提升旧城活力,提高城市财政税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粗暴的推倒重建式的旧城更新方式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比如,公共住房的建设远没有拆迁和再开发速度快,致使大量内城的中低收入者流离失所;城市中心区原有的衰败社区大量被商业地产取代,原住民被迫离开旧城地区①;新建的安置房位置偏远、密度高、周边就业机会少,造成新的贫困问题和社会隔离问题;大量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历史街区在更新改造中被拆除等等。事实上到1960年代中期,抗议生活条件下降的活动在美国北部城市的黑人和穷人社区变得非常普遍,种族暴力活动也开始在许多城市发生[9]。在此情况下,联邦政府开始反思并调整城市更新计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也开始得到重视。1966年10月,美国《国家历史文化保护法》出台,同年11月联邦政府推出 “示范城市”计划(Model Cities Program),“示范城市”计划改变之前对社区再开发项目的资助,转向资助修复使用式的旧城更新项目,并强调申请项目必须市民参与更新方案的制定。从时间上看,先驱广场街区再开发计划(Graham Report,1966年)启动之时事实上已无法申请到联邦 “城市更新计划”的基金资助,这也促使西雅图市政府对先驱广场街区的更新策略进行调整,并于1967年申请了联邦“示范城市”基金资助。1969年市政府编制的先驱广场街区第一年行动规划已经与之前的再开发提案不同,该规划以建立一个历史的老西雅图地区和社会康复和安置贫穷的流浪者为重要目标,提案被批准并拨付了援助资金,先驱广场公园(Pioneer Square Park)和西洋公园(Occidental Park)建设项目先后实施。
3.1.3 联邦税法改革加快了街区保护更新的步伐
为提高人们对历史建筑修缮、利用的兴趣,联邦政府从1970年末期开始对税收法进行调整,对修缮历史建筑进行税收方面的奖励。1976年的《税制改革法》(the Tax Reform Act)、1977年的《国家邻里政策法》(the National Neighborhood Policy Act)、1978年的《税收法》(the Revenue Act)至1981年的《经济复苏税法》(the Economic Recovery Tax Act),对修缮历史建筑税收减免奖励的力度和广度逐渐加大[10],对先驱广场街区而言,这也极大的激发了社会资金对街区的投资热情,街区保护更新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1970年先驱广场街区保护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明确了街区发展的方向,消除了再开发的威胁。保护条例出台是多方博弈、妥协并最终达成共识的结果,其中也包含保护运行可行性的考量。
3.2.1 市场条件下成功的保护更新实践为条例出台提供了技术支撑
在市场机制下,保护更新能否推行下去是街区保护条例制订考虑的关键因素。从先驱广场街区的发展来看,在保护条例出台前,小规模自发的保护更新实践事实上已经在街区开展。1960年代初,几位本地建筑师受街区老建筑的美学价值和其潜在的商业价值吸引,投资收购了几栋老建筑,整修后用作事务所办公,部分出租。由于街区衰落,房价大幅下滑,购买和修缮这些房屋的花费并不高,出租的租金也较低,出租房非常抢手,先期的成功投资带来投资者数量的增加,到1969年,先前萧条的先驱广场地区已经有数家时装店、画廊、饭店、建筑师事务所、室内装饰公司、艺术家工作室和律师事务所等。这些小规模的保护更新实践为保护条例作了很好的注脚,即在市场机制下,修复使用的更新模式在先驱广场街区具有推行的可行性。只是由于街区发展的前景不明确,银行不愿放贷,这些更新实践的投资规模很小,街区复兴速度缓慢。3.2.2 规划部门主导下多方参与推动保护条例出台
从保护条例出台的过程来看,在地方政府层面,城市规划部门的独立调查研究和推动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格雷厄姆提案获得城市再开发局、城市中心区委员会和市长认可和推动的情况下,规划委员会联合都市区艺术委员会开展了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独立调查与研究,推动城市议会通过了《西雅图市历史文化保护条例》(1967年),并起草了先驱广场街区保护提案。社区业主的参与在这个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以先期投资的建筑师为首的社区业主的宣传呼吁下,大多数社区业主支持对街区实施保护,他们邀请市议员到街区走访调研,了解街区的历史文化和老建筑修缮使用的效果,说服议员支持对街区的整体保护。街区小规模保护更新的成功实践,联邦政府城市更新激励政策的调整,以及专业部门的极力推进,这些有形和无形的力共同作用推动城市议会通过了先驱广场街区保护条例,从而明确了街区的发展方向。
3.3.1 改善公共环境,提升街区活力和吸引力
在保护条例出台之后,城市当局实施了多项改善街区公共环境品质的举措,包括重新铺砌街区的道路,改善街区的步行环境;借助联邦政府资助项目修建街区中心公园——西洋公园(图6)和先驱广场公园(图7),将西洋街(Occidental Avenue)改建为林阴步行街;建设第一大道绿化带等等。公共环境的改善提升了街区的吸引力,以西洋街为例,随着林阴步行街的建成,饭馆、咖啡屋、画廊等开始相继入驻,街区的活力快速恢复(图8)。进入1990年代,政府又推行了一系列的街区环境提升行动,包括完善街道家具、保护桩、照明设备,完善街区内标识系统,强化街区出入口识别性,对特殊路口进行处理等,对街区特色要素的控制更加规范,街区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3.3.2 设立历史建筑保护专项基金
保护条例颁布后,银行开始愿意放贷给街区业主,老建筑修缮速度加快。除银行的资金注入外,1974年西雅图市成立了西雅图历史文化保护发展局(Historic Seattle Preservation Development Authority,HSPDA)②,设立了历史文化保护专项周转基金,HSPDA运用该基金购买街区内受到再开发威胁的老建筑,修缮后再将建筑投放市场销售,收回资金,从而保护并推动了历史建筑在市场上的循环。
3.3.3 解决老建筑使用的技术问题
老旧建筑无法满足新的建筑安全法规要求是制约旧建筑利用的重要因素,影响先驱广场街区老建筑利用的主要问题是老建筑无法满足新的抗震要求。为此,城市建设局会同本地的建筑师和工程师共同研究,制订一个对老建筑改动最小的方案,即在建筑内部的每一层都用角铁和铁条将楼板和墙体进行加固捆绑,从而解决了老建筑使用的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城市建设局在该地区内对其他法规的执行也灵活起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旧建筑使用可以不用完全遵守法规和规范要求,从而扫除了老建筑利用的技术障碍。
3.3.4 改善公共交通,提高地区的可达性
为了提高先驱广场地区的可达性,市政府开通了免费巴士,将该地区与西雅图滨水地区、CBD连接起来,并将城市中心区的公交南延至先驱广场街区,之后,在街区的东侧建设了公交枢纽,随着街区可达性的逐步提高,街区的活力和投资吸引力逐渐增强。
3.3.5 街区外围引建国王郡穹顶体育场,进一步增强街区活力
在先驱广场街区西南角建设国王郡体育场是市政府推进街区复兴的另一项重要举措(图9)。国王郡体育场是举办职业橄榄球、棒球和篮球的大型运动场,利用以前的铁路和工业区用地建设而成,体育场的落成使先驱广场街区成为人们观看比赛之余休闲消遣的重要场所,带动了街区内商业的快速发展。
3.3.6 增加街区多样化住房的供给,提升街区居住人口密度
先驱广场街区是商业性街区,居住人口少,且基本为低收入或无家可归者,为提升街区的活力和安全性,从1980年代开始,街区的管理机构开始通过一些激励措施,吸引开发商投资街区住房建设,增加街区的住房供给,提高住房的多样性。住房供给的提高是通过改造老建筑和在街区空地新建的方式进行的③,至1997年街区内单元住房达到了920套,具有居住功能的艺术家工作室有300多个,庇护所紧急床位500多张。根据社区局的计划,2014年街区单元住房供给数量已达到3000套,其中高、中、低收入住房各占1/3左右。居民数量的增加和居民结构的变化改善了街区的社会环境,提高了街区的活力。
对于市场机制下的保护更新活动,建设标准非常重要。为规范先驱广场街区的建设和使用活动,保护和传承历史街区特色,先驱广场街区保护理事会制定了精细化的街区设计导则,对街区内新建建筑的设计、老建筑的修缮、公共空间的使用与维护、街道景观设计等都作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使建设活动有章可循。如对于新建建筑,导则要求要与历史街区的整体环境协调,要延续街区文脉,强化街区特色,要有助于街区活力提升,有利于步行者使用,并应呈现出多样性。为达到以上目标,导则对建筑高度、建筑退线、建筑尺度、沿街立面、建筑材料和色彩、与周边建筑的关系、层高、建筑入口、橱窗和店面、上层开窗、行人友好设计、阳台、屋顶和建筑设备一体化、停车等都有明确、具体的控制要求(图5);对于历史建筑的修缮,要求按照美国内政部和国家公园局的历史建筑修复规定执行④;为保护街区的历史性街道景观,提升街区的公共环境品质,导则还对包括建筑设备系统(如空调等)、店面橱窗、室外的消防楼梯、街道家具、售货车、人行道上的咖啡厅、行道树和植被、路灯、信号灯、人行道铺装及照明、建筑入口处理、小巷的铺装及照明、街道窗户的通透性、霓虹灯、遮阳蓬、布告板等等在内的景观环境要素的设置进行了细致的规定。精细化的街区导则规范了各项建设活动,也为管理和监督提供了依据,保障了街区历史文化特色的延续。
与西雅图市大多数地区建设项目由规划发展局(Department of city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审批不同,先驱广场街区的建设审查机构是先驱广场街区保护理事会(Pioneer Square Preservation Board)和社区局(Department of Neighborhoods)。为保证保护理事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保护理事会的成员由多方人士构成,包括房屋业主代表、零售商、公共服务业者、建筑师、律师和本地居民。理事会除了对街区内所有建、构筑物的改造、修缮、拆除、新建、外观和造型改变等建设项目审查外,对建筑和街道的使用,包括街区内广告、标牌、霓虹灯等的设立也要进行审查。此外,在一般城市地区不需要审查的一些内容,如外墙面小面积的着色、形状改变等亦需要理事会审查,理事会将最终审查意见递交社区局局长批准。对于街区内的土地使用及社会问题,保护理事会可以直接向市长、议会及其他机构提出建议,理事会议事是透明的,定期审查会议对公众开放。在需要的时候,理事会会成立专门委员会,对特定议题进行更专业的探讨。项目在报请理事会审查之前会要经由建筑评审委员会( Architectural Review Committee)先期审查,以确认项目是否符合相关的保护和设计要求,大型的项目还需要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这套制度保证了管理的专业性和决策过程中广泛的社会参与。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先驱广场街区的保护更新是上下联动、多方参与推进的结果,在地方政府拥有高度自治权的情况下,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对城市更新政策、税收法等的调整对地方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起到了重要的干预和引导作用。在先驱广场街区保护更新过程中,保护条例的出台是多方力量合作的结果,联邦政府城市更新政策的调整、城市规划部门的独立调查研究和保护提案,业主自发的保护更新实践与保护行动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街区的保护更新更多地是依靠市场的力量,联邦政府的专项保护资金、新税法对历史建筑整修的激励政策,地方政府对街区公共领域的系列改善措施、帮助解决历史建筑抗震问题、对建设规范灵活的执行策略等,有效地激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街区的保护更新中。在此基础上,精细化的街区设计导则和广泛参与度的建设审查监督制度对街区的保护更新起到了重要的保障支撑作用,使先驱广场街区的保护更新活动在延续街区历史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有序推进。
图5 先驱广场历史街区街景(白色建筑为新建建筑)
图6 西洋公园(Occidental Park)
图7 先驱广场公园(Pioneer Square Park)
图8 林荫步行街(Occidental Avenue)
图9 先驱广场街区南侧的体育场
基于先驱广场街区保护更新的经验,结合我国历史街区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如下启示。
与城市一般地区的开发建设不同,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各级政府都应承担起相应的保护责任。就我国的国情而言,中央、省级政府在完善历史街区保护相关法规、规范的同时,未来应加强历史街区保护的实施监管机制建设。针对当前历史街区的保护问题,有两方面重要的工作:一是完善旧城地区的历史文化遗存评估制度,避免因旧城改造造成大量文化遗产的遗失。旧城地区是城市历史文化信息最富集的地区,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一般有比较明确的保护要求,但事实上很多历史文化名城对于划定的历史文化保护街区之外的历史城区的开发仍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11]。历史文化名城名录之外的其他城市,旧城改造的随意性则更大,因此有必要建立旧城地区的历史文化保护评估制度,即在旧城更新改造前,要求对改造地区的历史文脉、风貌特色、街巷格局、历史建筑等进行研究与评估,明确改造中应保护和传承的内容,并依此制定更为妥善的更新改造方案,避免由于改造“随意性”造成历史文化保护的遗憾;二是完善历史街区保护实施的评估制度,明确评估内容,要求定期开展评估工作。中央、省级政府可将保护实施成效与保护资金拨付挂钩,对于保护实施较好的城市应给予保护资金的倾斜,也可将保护实施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中,督促地方政府实施有效的保护。
地方政府承担历史街区保护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历史街区公共领域的改善,包括道路、公共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环境、配套服务设施等的改善,破解保护更新的技术障碍,增强社会保护信心,提高街区保护更新的投资吸引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具体修复工作。政府应根据保护计划在财政预算中应立专项保护资金。
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的资金投入。我国目前的历史街区更新改造基本还是以政府或开发商投资为主的方式推进,改造也多是大规模集中式的整治或改造为主,其特点是历史街区的设施、环境在短期内快速改善,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以政府为投资主体推进的保护更新往往会使政府财政不堪重负;以开发商为主推进的保护更新,因资本的逐利性,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也常常要付出“过度商业化”“绅士化”、部分街区的高强度再开发等代价;大规模集中式的整治或改造,一旦在改造方式、方法上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后期难以弥补和修正等等。中国传统建筑的个体规模并不大,在保护更新的模式上可以更加灵活,应逐步从政府和开发商为投资主体大规模集中式改造向小规模渐进式的保护更新方式转变,在通过对历史街区公共领域的改善提升街区投资吸引力的同时,可通过激励制度建设,包括对业主自行修缮房屋进行直接的资金补助,对投资商和社会团体进行历史建筑修缮提供贷款扶持和减免部分税收等等,引导更多元化的社会资金介入街区保护更新中,推动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过程中,政府重点是制定好历史街区建筑维护修缮的技术标准,建立并完善保护更新项目的审查制度,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技术指导。
历史街区的历史文化特色是通过街区细节要素的叠加呈现出来的,我国当前一些历史街区保护更新中出现的建设“随意性”问题与有法不依、违规建设有关,也与建设管理的依据——历史街区相关保护规划的深度和可操作性不足,对保护的细节关注不够有关。因此在健全历史街区保护法规、规范,提高保护规划实施操作性的同时,应更多地关注历史街区保护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街区内新建建筑的设计、历史建筑的修缮、街区公共空间的使用与维护、街道附属设施的配置、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改善提升和使用等等,作出更加明确、详尽的规定和要求,并通过法制化的规划管理,延续历史街区的文化特色。
在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查以及街区的日常维护管理的各环节,在制度设计上要进一步建立起多方参与的机制,发挥专家作用,完善专业的技术审查制度,引导街区居民的深度参与。只有尊重居民利益,汲取居民意见,提高居民对街区的历史文化价值认同感,解决历史街区发展的实际问题,才能使街区居民真正参与到街区的保护更新实践中,并对街区的保护更新活动实施监督。
历史街区建造年代较久,在道路、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建筑的抗震、消防等方面已经很难满足当前使用需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且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和生活标准的提高,历史建筑内部的空间格局也难以适应现代生活需求,因此在保护、延续历史街区特色风貌的同时,需要进行保护更新的技术创新,包括历史街区保护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历史建筑改造利用的理念、技术、方法等,进行研究和突破。先驱广场街区历史建筑抗震技术处理措施,国内的北京大栅栏杨梅竹斜街对中国传统建筑的“内盒院”改造方式等都是在保护更新技术方面进行的创新性尝试。
(文中插图除注明出处外皆为作者绘制或摄制)
注释:
①底特律从1956年至1964年建造了758个低收入住房的同时由于城市更新拆毁了8000栋低收入住房;纽黑文从1952年至1964年建造了951栋联邦补贴的房子的同时清理掉了6500栋低收入家庭住房;纽瓦克从1959年至1964年通过低收入住房计划建造了3760处住所,但却有12000个家庭因城市更新、公共住房和高速公路建设失去家园。
②HSPDA是由市政府创立,但从法律上又独立于政府的机构,它依照联邦和州的法律相关要求运行。HSPDA有权与私人或公共实体签署协议,接受资金援助;有权发行债券和票据,进行投资、放贷和借钱。HSPDA最初只是针对先锋广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设置的,后来它的权限扩展到整个西雅图市。
③1965年,西雅图发生地震,街区部分建筑被震毁,在街区内留下了一些间隔的空地。
④内政部的《历史建筑修缮标准》(the Secretary of Interior's Standards for Rehabilitation)对历史建筑的使用、修复、清洁、加建和周边新建建筑都有明确的规定,目的是保护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特色。国家公园局的《历史建筑保护概要》(Historic Building Preservation Briefs)则对历史建筑保护、维护、修缮中遇到的各种情况提供了专业的工程方法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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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向凤
Pioneer Square Historic District is a successful case in historic area preservation and revitalization in America. The paper firstly reviews the process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from decline to facing redevelopment threaten and to preservation institution establishment and revitalization. Second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stitution and mechanism, it analyzes the roles of the federal urban renewal policies adjustment, the property owner's efforts to the district preservation and renovati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reservation rule and institution, and other multiple measures from the local government in the district revitalization process. Finally,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preservation and renovation in China, it gives a few suggestions.
Pioneer Square Historic District ; historic district ; institution and mechanism ; preservation and renovation
C912
A
1674-4144(2017)-09-68(8)
张如彬,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城市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