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立
[内容摘要]经济发展与青少年犯罪率间的联系是经济学人一直关注的话题,笔者尝试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数据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剖析。理论研究方面,通过辩证分析经济发展与犯罪率的关系,揭示了经济发展对青少年犯罪率的正反影响机制。此外,针对青少年群体的特点,我们也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经济路径措施进行优化研究。在实证研究部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历年公报与统计年鉴的数据,对经济发展与青少年犯罪率的关系进行检验后发现,自2002年到2015年,中国青少年犯罪率随人均GDP的增加而增加,但在考虑了贫富差距问题后,上述结论完全相反,研究表明在贫富差距不变的条件下,经济增长对青少年犯罪具有抑制作用。
[关键词]经济发展 青少年犯罪率 关联机制 贫富差距
经济发展水平与青少年犯罪间的关联研究一直是学界的热点问题。从历史起源来看,经济与犯罪是一对“孪生姐妹”,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维护私有制的国家机器出现,犯罪也就正式“诞生”了。从青少年罪犯个体角度来看,其自身情况或家庭经济状况是其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该观点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同。然而,从宏观角度重新审视这一问题,我们会发现上述结论并没有那么简单。国外实证研究表明,各国经济发展与青少年犯罪率高低之间并不统一,例如美国、巴西的经济增长与青少年犯罪率水平呈正向关系,而日本、新加坡等国呈反向关系。这些相反的证据说明犯罪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问题,这也促使我们重新思考经济发展与青少年犯罪间的关系,对经济发展与青少年犯罪间的作用机制进行深入探讨。
一、经济发展与犯罪——一个辩证的命题
针对犯罪率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众多学者给出了数据分析的结果。谢利在《犯罪与现代化》一书中通过对世界主要工业化国家20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进行研究,发现在这些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中,随着经济增长,犯罪率也在增长。谢利还对当今世界主要发展中国家(中国除外)进行了研究,发现很多发展中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上也面临着工业化国家曾经遇到的犯罪率迅速增长问题。由此,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程来看,谢利认为多数国家经历了犯罪率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增加。当然,谢利的研究也区别了暴力犯罪与财产犯罪,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与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同步,总体而言,暴力犯罪随经济发展呈下降趋势,而财产类犯罪则呈上升趋势。
正如我们在引言中所述,在揭露经济发展与犯罪率关系的研究中也有一些相反结论。意大利犯罪学家加罗法洛通过对法国从1826年到1878年期间犯罪活动与社会发展变化进行比较后得出结论:法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里,犯罪没有增加,而是实际上减少了。因此他认为,经济落后,犯罪数量高;而经济发展,犯罪数量就会降低。Eric D.Gould,Bruce A.Weinberg和David B.Mustard在2006年发表的有关犯罪率与劳动力市场的论文中,通过1979年到1997年美国犯罪率与工资水平的梳理发现美国在该时段的犯罪率与工资水平呈反向关系。换言之,Eric等人认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有助于减少犯罪率。也有部分研究认为经济发展与犯罪率并不是简单的线性相关,例如吴士炜基于中国1986年至2012年时间序列数据实证检验发现:不管在短期还是长期中,刑事犯罪率与经济增长之间都存在倒U型关系,城乡收入差距越大,社会刑事犯罪率水平越高。此外,也有少数学者认为经济发展与犯罪率水平间并无关系,任何将两者联系在一起的观点在理论上都缺乏支撑,实际数据也无法检验。
事实上,在绝大多数文献中,经济状况与犯罪问题的联系还是相当紧密的,出现最终结论相悖的原因除了统计口径、统计技术的原因外,统计时段、国情差异等控制变量的不同导致了结果差异。这些差异也提醒我们,作为异常复杂的犯罪问题,任何想以单一因素解释犯罪的理论都值得商榷,多因素综合评判才更接近犯罪问题的本质。因此,本文首先以辩证的视角剖析经济发展对青少年犯罪的不同影响,进而挖掘这些影响的路径机制。
(一)经济对青少年犯罪的诱发途径
近代学者很早就意识到青少年阶段的特殊性,心理学家Hall就认为,青春期是人生发展中最特殊的阶段,剧烈的身体变化导致动荡的心理变化,个体充满强烈而不稳定的情绪。Erickson也认为个体在青春期会出现认同危机(identity crisis),若无法顺利度过则会出现自我迷失(self-diffusion)。正是由于青春期的特殊性,处于该阶段群体的犯罪率会呈现出波动较大的特征,以我国近15年来的未成年人刑事处罚增长率为例,其波动幅度明显高于同期总体刑事处罚增长率,如图1所示,未成年人刑事处罚增长率波动幅度大致从-15%到20%,接近35%的波动率。由此可见,青少年群体受外部环境影响而犯罪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成人。那么经济发展对青少年群体犯罪的诱发因素有哪些呢?根据文献梳理,學界集中的观点主要聚集在绝对收入(财富)和贫富差距(分配)这两个因素。
从绝对收入的角度来看,经济状况对人的需求起了基础性的作用。处于贫困环境下的青少年,当物质上无法满足最基础的需求,也没有改善经济条件的能力时,其走向歧途的概率就会增大。就像马斯洛需求理论所述:一个缺少食物、自尊和爱的人首先要求食物;只要这一需要还未得到满足,他就会无视或掩盖其他需求。贫困导致的犯罪就根源上来说,是其低层次的需求无法实现所导致的。
绝对收入低下诱发犯罪的假说在经济发展提升到一定水平后面临挑战。此时,社会整体的物质水平已达到相当高度,根据该假说,此时全社会的犯罪率应该趋于下降,然而正如我们上文所提到的,犯罪率下降并没有呈普遍趋势。由此,一种基于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分配不均,进而导致犯罪率上升的观点出现了。事实上,该观点也与人类社会“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非常契合。根据张宝义关于犯罪青少年的经济生活状况及其对犯罪影响的调查,犯罪青少年的客观经济生活状况对其犯罪的影响可能是有限的,而起决定作用的则是犯罪青少年对自身生活水平的主观评价,这种评价主要是通过与周围人生活状况的比较而得。国外的相关研究也揭示了这一现象,Fajnzylber P,Ledennan D,Loayza N在对39个国家1965年到1995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这些国家的暴力犯罪率与这些国家的基尼系数呈正相关。这些研究都表明贫富差距问题通过不同的表现形式影响着犯罪率的高低。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经济对青少年犯罪的诱发影响并不能简单地用经济增长率与青少年犯罪率间的相关关系进行解释。事实上,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多种多样的,青少年犯罪率作为我们关注的“果”,是多种“因”的复合。
(二)经济发展对青少年犯罪的抑制手段
经济发展导致的一个自然结果就是人均财富的增加,人均财富的增加使得人们的物质欲望得到极大满足,青少年群体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也能在社会财富的增进中受益。田鹤城、万广华、霍学喜通过对中国1955至2007年经济增长、收入差距、人口流动率、城市化水平和犯罪率变化的历史数据考察和计量分析并结合相关理论,认为经济增长的确可以导致犯罪率的下降。53年的数据表明,在我国,不管是何种经济体制之下,经济增长本身都会带来犯罪率的下降。
除了经济增长带给社会绝对财富量增加后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抑制效果外,经济增长对青少年犯罪的抑制作用还可通过劳动力市场进行传递。一般而言,青少年群体中的适龄人员在进入劳动力市场后往往处于劳动力的底层,这部分工作岗位受经济影响的比重较大,当经济处于上行通道时,这类岗位提供的工作机会较多,因此适龄青少年的就业率得到提高,工作除了能给该部分青少年带来收入外,还能使其生活更为充实,生活也更为规律。相反,当经济处于下行通道时,面对底层岗位需求的大量缩减,适龄青少年的就业机会也随之大减,失业率攀升的后果就从两种途径传导到青少年犯罪率的攀升上。其一是收入的减少甚至是缺失导致的犯罪率上升,该部分的影响可由绝对收入(财富)假说效应进行解释。其二就是该部分适龄青年没有了规律的生活,每天拥有大量闲暇时间,结合青少年处于特定的生理阶段,过度的精力使得一些偶然性犯罪也急剧增加。我国经济发展对劳动力市场的传导再到青少年犯罪率的影响的实证检验较为困难,最主要的困难在于城镇失业率的官方统计与现实失业率间的差距可能较大,有学者认为中国目前公开发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数据远高于真实水平。本次研究从中国统计年鉴获取了近15年来的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我们发现该数据历年来都在4.1%左右,波动幅度异常狭窄,其与未成年人刑事处罚率间关系如图2所示,两者间相关性较弱,相关系数只有0.29,我们认为这可能仅仅是由于统计质量所导致的结论失真。
为了弥补城镇登记失业率数据失真带来的问题,也有学者通过调研的方式来验证失业率与犯罪率间的关联。据丛梅在对天津监狱在押犯罪人进行调查后显示,被捕前系城市无业人员的占全部罪犯的10.6%,这还不包括在城市里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民,如果两者相加则占到59.8%。在对重新犯罪人员进行的跟踪调查中,回到社会后未找到工作的占79.3%,经济收入不稳定的占72.4%,经济困难通过正常途径得不到解决的占39.1%。这些研究弥补了之前失业率数据低估导致的与犯罪率相关性间的失真问题,揭示了失业与犯罪率之间的相关性。
(三)经济发展对青少年犯罪的混合作用
我们已经分析了经济对青少年犯罪影响的正反作用,从现有文献及上述分析来看,经济增长与青少年犯罪之间应该是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此处需注意的是该相关性是通过经济发展的不同方面来进行传递的。为了增加对该问题的感性认识,我们以GDP增长率作为经济发展的代理变量,用我国近15年来的未成年人刑事处罚增长率作为青少年犯罪增长率的代理变量,在图3中画出两者的相关关系图,通过对近15年来的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发现经济增长与青少年犯罪之间可能存在中等强度的相关性。对于更细致全面的显著性分析等内容我们将在后文进行进一步研究。
从人类历史角度来看,经济增长的整体趋势是不断向上的,人均财富、社会文明程度、法治建设环境、受教育水平等外部因素都在不断改善,但有关犯罪率的实证检验并没有给出一条不断向上或者不断向下的趋势线。除了一些包含特殊时间的年份,犯罪率的整体波动从宏观上来说并不剧烈,这是否意味着经济发展与犯罪率,或者说青少年犯罪率之间并无联系?经济发展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毫无作用?要回答这些疑问,我们还需要对经济发展的内涵做一些延伸与解读。如前文所述,经济发展被定义为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按人口平均的实际福利增长过程,它不仅是财富和经济机体的量的增加和扩张,而且还意味着其质的方面的变化,即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创新,社会生活质量和投入产出效益的提高。尽管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很重要的一项指标,但绝不能将经济发展简单的理解为经济增长。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结构也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因此经济发展对青少年犯罪率的影响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即当经济增长到一定阶段,社会贫富差距问题开始显现,由此带来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随着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再发展,贫富差距得到控制,青少年的犯罪率会有一个下降的过程,随着经济的再发展,青少年犯罪率就有一个往复的趋势。经济发展在很多方面都有类似上述的反复作用,从根源上说是经济结构的动态变化导致的青少年犯罪率的波动。
二、经济发展与青少年犯罪相关性分析
(一)数据来源与处理
为了进一步厘清经济增长对青少年犯罪的作用途径,我们从历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中找出每年未成年判决人数、全国每年刑事处罚人数。需要说明的是,随着近年来法院对于未成年人司法判决的愈发谨慎(与成年罪犯相比,对比见图4),其判决数量本身有随时间递减的趋势,而经济增长等变量又有一个随时间增加而增加的趋势,仅仅因为我们考虑的这些因素之间有相关关系而推断是其本身相关性造成的趋势问题会存在谬误回归,为了消除这一影响,我们将增加一个时间趋势变量消除这一问题。
对经济增长变量的选取来自历年统计年鉴,我们选取近15年来的失业率、基尼系数、GDP增长率、人口数量、城镇率,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其中,失业率数据代表劳动力市场,以此反映上文论述的经济增长对青少年犯罪的抑制效应。基尼系数反映相对财富,即分配问题对青少年犯罪率的影响。GDP增长率用以代表经济发展速率,以此判断经济处于繁荣、衰退还是平台期。人口数量用来估算青少年犯罪率,以便更客观地衡量青少年犯罪率的变动情况。城镇率数据用来反映社会城市化水平,由于城市对人口的聚集作用更明显,因此城镇率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指标也会对青少年犯罪率的大小有一定影响。我们将本次数据分析采集的数据列示在表1。我们首先构建经济增长与青少年犯罪率间的模拟方程:lny=a1lnpgdp+a2jX+a3ue+a4cl+a5t+a6lnpgdp2+u其中,lny代表青少年犯罪率对数水平,以未成年判决人数/全国刑事處罚人数的比值作为该犯罪率的代理变量,lnpgdp代表人均GDP对数水平,lnpgdp2代表平方项,用来反映人均GDP的非线性变化,jX代表基尼系数,用来反映社会贫富差距,ue代表城镇失业率水平,cl代表城镇率,t代表时间变量。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从回归结果来看,近15年来我国人均GDP水平的增加与青少年犯罪率的增加是一致的,人均GDP水平的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这一结论是我们在控制了基尼系数、失业率、城镇率、时间趋势的基础上获取的,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随着经济的增长,青少年犯罪率有提高的趋势。这部分结论给了我们一个经济增长与青少年犯罪率的总体认识,但我们还想知道,在经济增长背后的经济结构与社会分配问题对青少年犯罪率的影响如何。因此,我们重新设立模型,把经济增长与社会贫富差距的交互效应加入模型,试图找出在贫富差距不变前提下,经济增长与青少年犯罪率问的关系。
交互效应模型:lny=a1lj+a2lnpgdp+a3jX+a4ue+a5cl+a6t+a7lnpgdp2+u其中,新增变量U代表人均GDP对数与基尼系数的交互。回归结果如表二所示,从表三可见单个变量的系数并不显著,但我们对交互项与人均GDP对数变量进行联合F检验后发现,该联合检验在5%显著性水平上得到通过,此外除了失业率以外的控制变量符号都没有改变,考虑到失业率系数在我们的两个模型中都接近于O。因此,加入交互项后的模型整体上是可信的。
从回归结果看,加入交互项后的人均GDP对青少年犯罪率影响有了一定变化,我们发现在基尼系数平均水平0.479,人均GDP对数平均10.1的基础上,经过对人均GDP求导后,人均GDP对青少年犯罪率的影响变为-0.48。这就意味着在加入与基尼系数的交互项后,人均GDP对青少年犯罪率的影响完全改变了,在基尼系数不变的条件下,随着人均GDP的增高,青少年犯罪率趋于下降。该结果揭示了经济增长对青少年犯罪率正向影响这一表象背后的深层问题,即影响青少年犯罪率的深层因素在社会贫富差距,而经济增长本身对青少年犯罪率是有抑制效应的。
(二)实证结果与经验对比
本次实证分析中失业率的上升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因素之一。这在陈春良、易君健的研究中也得到印证,两位学者的研究表明中国刑事犯罪率的上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经济转型过程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就业条件的下降。就业条件的下降导致低收入群体生存条件恶化,从而诱使了更多的人群“理性”地选择了犯罪。已有的研究表明弱势群体就业条件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这些研究与人们的朴素感受也是符合的,正如本文第一部分研究所述,青少年适龄工作群体往往处于就业市场最低端,受经济环境影响最为广泛。而对于未达到适龄工作年龄的未成年人而言,其家庭经济收入的下降也会直接导致其本人生存条件的下降,进而通过教育、家庭、心理认知等多种通道触发犯罪风险。城镇率水平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在我们的模型中表現为正相关,已有文献表明,城市聚合了大量人口,滋生了部分犯罪行为,这一点在青少年犯罪领域也得到了体现。最后我们发现,经济增长对青少年犯罪率的提升并不是线性关系,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青少年犯罪率的增长率呈下降趋势。这一点也与上文中我们提到的经济发展与青少年犯罪率呈螺旋变化关系的观点互相印证。
三、青少年犯罪预防——经济作用路径
(一)减少贫困家庭比例,提高法制资源投入
“吃比天大,安居乐业”,人们只有在解决了基本的生存问题后才能安心的生活。现实生活中,有不少青少年因家庭贫困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例如,2009年广州白云区的兄弟劫持人质救母案中的两兄弟所在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又遭亲人重病打击,最后的犯罪行为令人唏嘘不已。尽管只是个例,但其引申意义在于提醒我们,绝对贫困依旧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着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除了能使普通家庭收入得到提高,适龄工作青少年有更多工作机会外,政府与社会公益机构能有更多的财力与资源投入到预防青少年犯罪中。例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现有的调查表明我国青少年群体的法制观念与法律知识还很匮乏。根据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其发起的调查中,参与调查的小学生在法律常识测试中的平均正确率为63.8%;所有参与调查的初中生在法律常识测试中的平均正确率为55.8%;所有参与调查的高中生在法律常识测试中的平均正确率为53%。加强青少年群体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将起到积极作用。
除了法制教育投入,经济增长还能给年轻人带来希望。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曾经说过,“希望是人的一部分,就确定一个目标加以实现这一点而言,人类的行动一方面总是在现在中孕育,从现在朝向一个未来的目标”。在经济繁荣期,青年人有着一个美好的未来,生活中充满希望。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希望对个人成长主动性、自信和未来取向都有积极作用。
此外,也有学者认为,贫困不仅是收入水平低下和缺乏能力,还把脆弱性、无发言权和社会排斥等概念引入贫困的范畴。他们认为,那些易遭受外部冲击而自身内部又处于孤立无援状态的人就处于贫困状态,这些人处于政治和社会的边缘,没有发言权,缺乏法律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排斥。这样,贫困概念的内涵从最初的物质贫困发展到了20世纪末期的权利贫困。权利贫困就是缺乏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基本人权的一种贫困。在我们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也一定要注意到这部分青少年的权利贫困问题。
(二)注重经济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世界银行于2007年发布了一份极具震撼力的报告。在2001年至2005年间,尽管中国经济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但13亿人口中最贫穷的10%人口实际收入却下降了2.4%。对照此时期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处罚人数从5万飙升至8万余人,可以看出两者间契合的关系。对于青少年群体来说,他们的身心都还处于发展阶段,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这一群体受外部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成年人。贫富差距问题可能更容易影响到青少年群体对事物的看法,最后通过种种其他表现形式引发犯罪问题。我们尤其需要注意到的是贫富差距问题并不简单的表现为财富分配不均,其还可能通过机会分配不均,过程分配不均与结果分配不均的形式表现出来。因为财富聚集的一方往往能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占据更多的现实机会,因而其最终能获取一个令其满意的现实结果。而财富处于社会底层的一方往往是因为自我价值实现结果的不满意,进而产生消极情绪的,其最终传导犯罪行为的具体路径是复杂与多样的。从多学科的角度来看,这也可能涉及到心理因素,与青少年成长过程尤其是早年成长过程中的内心感受息息相关。例如,轰动一时的马加爵案件,马加爵作为一名普通的大学生,连续三天杀害四名学友,其杀人动机一直为大众及专家、学者所惊讶和不解。其实尽管马加爵所在家庭非常贫困,但在进人大学以前其并没有表现出对贫困生活的不满。而此人大学以后,社会关系一下丰富起来,他再也不能埋头在学习中了,他要与人交往,要学会处理生活中遇到的不公。而在这时他发现自己家庭的贫困使自己的见识、社会交往能力等都低于其他同学,最后在一些偶然事件作为导火索发生后,悲剧也就不可避免了。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看到,相对贫富导致了机会、过程、结果的不平等。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注意机会的平等,过程的公平,结果的透明,从大的制度框架、文化浸染再到法律保障,给处于相对贫困的青少年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结语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除了在法制建设领域进行耕耘,我们还可以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现有的经济增长与青少年犯罪率间关系的实证文献还不够丰富,本文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审判数据与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一起将经济发展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进行解剖。在这一过程中,除了验证了一些已有结论,我们也创新发现经济增长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作用需要在不同水平的社会发展水平(贫富差距、制度建设等等)上进行讨论。最终,经济增长与青少年犯罪率问呈现的是一种螺旋变化的关系,这也破解了为什么青少年犯罪率从长期来看较为稳定,而短期波动相对剧烈的谜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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