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R&D投入与企业绩效

2017-08-03 14:57郑玉
社会科学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绩效

〔摘要〕从中国制造业企业规模、注册类型和行业类型来看,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技术密集型行业的R&D投入具有更大的促进作用,且R&D投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双门限效应:当知识产权保护较松时,R&D投入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抑制作用;当知识产权保护跨越某一门槛值时,R&D投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会跳跃式增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这类“弱势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同样有很大的需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必须尽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健全技术成果市场转化机制。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R&D投入;企业绩效;中国制造业;门限效应

〔中图分类号〕F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7)04-0056-07

〔基金项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16A790024);河南省软科学项目(15240041018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U140470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BRK030);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2015BSJJ078)

〔作者简介〕郑玉,郑州轻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河南郑州450066。

一、引言

十八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并首次将发展基点置于创新。事实上,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创新的外部环境条件,通过缓解融资约束、降低交易成本、弱化道德风险,从而可为技术创新提供激励机制〔1〕(吴超鹏、唐菂,2016)。关于中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问题目前存在一些不同的声音,比如有人认为当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已经超越承受范围,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检验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投入和产出的影响机制及作用效果,为我国创新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从文献检索结果看,目前相关研究主要从跨国比较视角开展,比如,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FDI〔2〕(Du et al.,2008)、GDP增长率〔3〕(Gould&Gruben,1996),以及企业创新的影响〔4〕(Chen&Puttitanun,2005)。也有文献开始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企业创新的影响〔5〕(史宇鹏、顾全林,2013;Ang et al.,2014)。分析现有研究文献,主要存在以下不足:①尚未有文献使用中国微观数据,系统考察知识产权保护对不同企业R&D投入可能存在的异质性影响;②缺乏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R&D投入的内生新动力框架的研究,而且从事后效率角度探寻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入。鉴于此,本文希冀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一些努力:第一,使用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微观数据,系统考察知识产权保护对不同规模、不同注册类型以及不同行业等异质性企业R&D投入的影响;第二,进一步从事后效率角度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对R&D投入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以及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

二、知识产权对R&D投入的激励机制及对企业绩效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的垄斷权利

知识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等正外部性特征,模仿者的“搭便车”行为最终导致的将是知识的生产低于社会最优水平,而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的激励机制之一。参考图1,对产品创新中知识产权的激励原理的理解,可以通过假设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都是线性的,且创新者发明的某种新产品能够以不变的边际成本进行生产,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搭便车”行为将导致市场不断出现相似替代品,由于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所有产品都将以等于边际成本的价格PC销售,此时将产生APCC的消费者剩余,而创新者的研发费用得不到补偿,创新者必然会预见性地放弃研发投资,消费者剩余不复存在。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使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内以垄断价格PM出售新产品,从而获得一定的创新激励以补偿研发投资成本是必要的。在图1中,拥有以垄断价格PM出售产品的权利可使创新者获得PMPCBM的垄断收益。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部分消费者剩余转化为发明者的垄断利润,同时也产生MBC的福利损失。与没有新发明的情况相比,社会净福利等于剩下的消费者剩余APMM加上创新者的垄断利润PMPCBM。所以,知识产权通过赋予创新者一定的垄断权利以激励创新是必要的,正如Schumpeter(1942)在市场结构与创新激励的开创性研究中所论述的:“要引导创新就必须接受垄断这种必不可少的‘罪恶”。〔6〕

(二)R&D投入中的“市场失灵”与知识产权

根据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而企业存在的目的在于追逐利润。那么,在完全竞争市场状态下,瓦尔拉斯均衡结果是市场出清,任何企业难以获得利润。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于强调技术和制度的动态变化可以打破市场出清状态,打破瓦尔拉斯均衡,进而使一部分企业可以得到正的利润,以激励企业持续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活动。

然而知识产品和其他公共物品一样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知识产品的公共物品属性导致其具有显著的溢出效应,从而难以弥补创新成本,这种私人收益低于社会收益的正外部性活动虽然有利于社会整体福利的提高,但却严重地挫伤了创新者获取利润的能力,打击了创新者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影响了创新者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热情,从而使知识产品的实际供给量低于社会要求的最优需求量。对于知识产品而言,自由市场自发进行资源配置的结果并非最优,而是处于市场失灵状态。

知识产权保护正是根植于对市场失灵的调节,通过保障创新者在一定时期拥有排他性的财产权利,激发创新者的创新热情,其直接表现便是促进企业的R&D投入〔7〕(许春明、单晓光,2006;Kanwar&Evenson,2003),从而有效地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为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会形成零利润均衡,自利的市场主体失去激励将资源投入免费使用的创新活动中;进一步的,由于资本市场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歧视性行为,异质性企业将面临不同的资金成本。可以合理推测,那些资金成本相对较高或较难获得贷款的融资约束型企业(比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敏感性会较高,因为唯有在知识产权保护下创新的独占收益能够超额弥补融资成本,从而激发他们进行R&D投入的积极性。另外,知识产权保护对R&D投入的影响也会因企业技术特征不同而不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R&D投入对知识产权保护有更大的需求。

(三)知识产权保护对R&D投入与企业绩效关系的门槛效应

科技创新是一个动态过程,R&D投入是科技创新的起点,是产生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基础。因此,R&D投入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创新激励的内核逻辑在于,市场主体在产业技术机会的诱导下,竞相走上研究与开发之路,并试图通过创新获得超额利润。利润一直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源泉,反馈到企业的R&D投入阶段,将增强或减弱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动力,并直接影响下一步创新的投入决策。这个过程是企业创新系统最重要的循环路径,也是创新体系的内核,然而该内核的循环和运转不是自成体系的,而是不断地受到内、外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如图2所示。其中,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包括社会信用环境、创新支持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等。中国台湾新竹、美国硅谷、印度班加罗尔等著名科技园区的发展史无不证明了外部环境在支持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中的重要意义。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主要的外部“软环境”之一,也被作为外生变量引入了产业技术创新系统,这不仅直接影响产业中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成本与成功概率,而且作为重要的门槛变量,调节了R&D投入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具体而言,如果R&D投入形成的创新成果得不到较好的保护,以至于被侵权,甚至难以回收投资成本,这将导致对企业绩效直接产生负面的影响。反之,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跨越某一门槛值后,R&D投入将对企业绩效产生显著的正面影响。原理是:在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下,创新成果被侵权的概率较小,R&D投入带来的结果是较高的专利授权费收益和较高的新产品垄断利润。

三、研究设计与方法

(一)变量处理及描述性统计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析出制造业企业作为分析对象,选取2005-2007年三年的数据作为主要样本。①对于该数据库中存在的问题,首先,笔者按照聂辉华等(2012)的方法进行处理;〔8〕其次,根据本文的变量特点,进一步删除异常观测值,并对主要变量在1%水平上进行winsor处理。

表1给出了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这些指标从不同方面展示了样本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包括各变量名称、变量含义、计算方法、均值、标准差、最小值和最大值。

模型中各变量的下标i表示企业,t表示年份,RD_salesit是被解释变量,表示研发投资密度。iprit是本文主要的解释变量,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当其估计系数显著为正时,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R&D投入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本文拟从公司规模大小、注册类型、行业类型等方面分别对样本进行分组检验,探究知识产权保护是如何通过克服企业面临的外部性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影响公司R&D投入的。其他变量表示理论上可能影响企业R&D投入的控制变量,其中d和year分别控制不可观测的区域固定效应和年度间差异。uit表示残差项。由于被解释变量是大于等于0的连续变量,也即存在左端截失问题,因此采用Tobit模型进行回归。

为了进一步讨论R&D投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门槛效应,本文选择Hansen面板门限模型进行检验,并假设存在单个门槛,设定单门限模型:

rosit=μi+θxit+β1RD_salesitI(iprit≤γ)+β2RD_salesitI(iprit>γ)+εit(2)

被解释变量rosit表示企业绩效,其他符号同模型(1)。由于研发投资密度受到一系列因素影响,为了避免内生性问题,本文将采用工具变量法,借鉴Fisman和Svensson(2007)的方法,将RD_salesit的年份-省份-行业平均值作为RD_salesit的工具变量。①xit表示理论上除解释变量RD_salesit以外可能影响企业绩效的控制变量,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现金流、广告投入强度、人力资本、市场集中度、企业规模、出口份额、资本结构、企业年龄、资本密集度。iprit为门槛变量,γ为特定门槛值,I(·)为指标函数。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R&D投入

从规模类型来看,企业的规模越小,R&D投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敏感性越高。对这一结论的解释是研发活动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由于沉没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存在,使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研发风险。另外,现有制度环境下的所有制歧视和政策障碍致使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限制了它们进行R&D投入的积极性。某种程度上,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保障R&D成果的商业化价值和对R&D成果的排他性占有,降低了金融机构对R&D項目进行评估时所感知的投资风险,从而有利于R&D项目的顺利开展(李后建、张宗益,2014)。〔9〕

从注册类型②来看,知识产权保护对民营企业R&D投入的促进作用是最大的,究其原因,可能因为国有企业虽然在研发资源禀赋上占有优势,但民营企业为了与国有企业竞争,并力图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会更加积极地参与自主研发。另外,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以后,依附“山寨”或“抄袭”的模式逐渐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如果不及时地加强自主研发和R&D投入,民营企业可能会在知识产权保护逐渐完善的制度环境中处于尴尬的境地。表2从规模类型、注册类型以及行业类型等异质性视角讨论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R&D投入的影响。

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比起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R&D投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敏感性更高。这可能是因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承担着较大的社会责任,如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研发能力等激励企业进行更多的R&D投入。此外,也说明内资企业很难从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那里学到先进的管理经验和领先技术,因为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内地进行投资的目的似乎只是利用中国内地丰富的劳动力和其他廉价资源以及广阔的市场,而不是在中国内地进行R&D活动。

从行业类型来看,与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相比,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密集型企业R&D投入具有更大的激励作用。由于技术密集型企业具有较多的研发活动,产品容易模仿,面临的模仿威胁也较高,为了避免“外部性”和“搭便车”行为,对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内在需求;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市场竞争主要依靠市场规模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所以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较小;资本密集型产业如钢铁、电力等,虽然也涉及较高的技术含量,但需要相关配套设备和大量资金投入,技术被模仿的成本较高,因此,相比较技术密集型行业而言,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敏感度较低。进一步分析还发现,比起劳动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资本密集型企业的R&D投入具有更大的促进作用,有关结果参见表3。这一立足于中国企业层面数据的研究结论与国外学者利用跨国数据得到的结论不谋而合。

其他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如下:内部现金流、人力资本、企业年龄、人均资本量的系数显著为正。广告投入强度与企业的R&D投入显著正相关,且中、小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的系数更大,说明自身知名度较低,而广告宣传能迅速提升它們的知名度并促进其R&D投入。需要注意的是,市场集中度对大型企业的R&D投入具有显著抑制作用,而对中小型企业的R&D投入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中小企业如果拥有市场力量,的确能够促进R&D投入,但大企业则本身具备一定的市场力量,当其市场力量过大,尤其是当企业在行业中处于垄断者地位时,反而会弱化创新激励。企业规模的回归系数也显著为正,而且规模越小,规模扩张对R&D投入的促进作用越大。出口份额的回归系数多为负值,这说明中国的出口企业主要是代工(OEM)企业或者“三来一补”企业,较少涉及研发。进一步从企业的注册类型来看,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出口显著抑制企业R&D投入,而本土企业的出口能显著提升R&D投入,相关结果参见表3。这可能因为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多是资源占有型,而本土企业通过出口可以从国外中间商和消费者那里获得直接的市场信息以帮助本土企业创新。表中资本结构的系数显著为负;d表示地区虚拟变量,其中d=1、2、3,分别表示东、中、西部地区;year表示时间虚拟变量。

此外还进行了如下的稳健性检验:第一,由于学术界关于省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衡量并没有形成统一方法,本文承袭胡立君和郑玉(2014)的方法〔10〕,分别采用专利侵权结案率和法律保护指数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二,由于本文使用面板数据,因此进一步尝试使用了随机效应Tobit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我们发现稳健性检验的结果都支持前面得出的结论,限于篇幅,没有给出所有的计算结果,但是读者可以索取有关表格。

(二)进一步讨论: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问题

对于弱化内生性问题本文基于处于同一省份和行业的企业可能在当地争夺市场,企业是否进行新产品研究开发需要参考竞争对手的R&D活动情况,而竞争对手的自主研发投入不会对本企业创新绩效产生直接影响,本企业的相关因素也不会对竞争对手的研发投资状况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借鉴Fisman和Svensson(2007)的方法〔11〕,采用RD_sales的年份-省份-行业平均值作为工具变量。

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是中国市场经济的主体,技术密集型企业是支撑和引领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讨论R&D投入对此类企业绩效的影响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门槛效应十分必要,如表4所示,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有两个门槛值,分别是2242和2877,两个门槛值将知识产权保护分成三个区间,在这三个区间内,R&D投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分别为-3875、078和356。这说明,较弱的知识产权保护使R&D投入及科研成果不能较好地产业化,难以弥补创新成本,不但不能创造利润,甚至造成创新企业亏损;随着知识产权战略的崛起,其对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战略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影响,该结论与唐保庆等(2014)的观点相同〔12〕,R&D投入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同效应有助于企业生产率的提高。这表明,企业R&D投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一方面取决于R&D投入的强度,另一方面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密切关系。根据科斯理论,制度影响经济绩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保障R&D成果的排他性占有而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提高了创新活动效率(李后建和张宗益,2014)。〔13〕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尚处于第二阶段并正在逐步向第三阶段过渡,知识产权保护诱发的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模式或将潮涌般出现。

学术界关于省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衡量目前没有形成统一方法,本文参照胡立君和郑玉(2014)的方法〔14〕,分别采用专利侵权结案率和法律保护指数进行稳健性检验,发现结果较为稳健。限于篇幅,没有给出所有的计算结果,但是读者可以索取有关表格。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从知识产权保护缓解R&D投入中的“市场失灵”和作为门槛变量调节R&D投入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入手考察了知识产权保护影响企业绩效的机制。研究发现:从中国制造业企业规模、所有制类型和行业类型来看,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技术密集型行业的R&D投入具有促进作用。进一步的,R&D投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双门限效应:当知识产权保护放松时,R&D投入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当知识产权保护跨越某一门槛值时,R&D投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会跳跃式增加。本文的实证结论如下:

第一,知识产权保护对R&D投入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近年来这种正向影响正在逐步加强。

第二,从企业规模和注册类型来看,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R&D投入具有更大的促进作用。这说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很大的需求。

第三,R&D投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双门限效应。当知识产权保护较松时,R&D投入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当知识产权保护跨越某一门槛值时,R&D投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会跳跃式增加。

关于对策,本文重点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健全技术成果市场转化机制几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强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让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与传统观点不同,本文的结论说明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这类“弱势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很大的需求,这个结论与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不少高端海归人才热衷于回国创业,且在该领域越来越有所作为,关键技术和科研成果无疑是这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海归创新创业者面临着严重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侵权者付出代价,对海归创业者而言真正是雪中送炭。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对接”的信息共享平台,有效监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

第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搭建多渠道融资平台。在经济社会转型期背景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减弱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能够激励企业积极地进行自主研发。另外,建立知识产权的评估和交易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质物流转制度,也有助于缓解初创企业最初一公里的融资问题。然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作为抑制研发积极性的主要诱因,学术界和实践界一致认为,其自身信誉问题难辞其咎。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构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良好的信誉制度促进重复博弈机制的生成是解决融资难的根本途径。

第三,建立产、学、研、资、政合作通道,健全技术成果市场转化机制。在政府主导下的协同创新体制中,科学家的知识创新瞄准前沿技术,企业家的技术创新瞄准市场需求,科学家和企业家协同使创新成果既有高的科技含量又有好的市场前景。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协同创新不只是产学研的协同,还需要与出色的商业模式协同,以便将新技术推向市场,实现创新成果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吴超鹏,唐菂. 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技术创新与企业绩效——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 经济研究,2016(11):125-139.

〔2〕Du,J.,Lu,Y.,Tao,Z.Economic Institutions and FDI Location Choice: Evidence from US Multinationals in China〔J〕.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2008(36):412-429.

〔3〕Gould,D.M.,Gruben,W.C.The Rol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Economic Growth〔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6(48):323-350.

〔4〕Chen,Y.,Puttitanun,T.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Innov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2005(78):474-493.

〔5〕史宇鹏,顾全林.知识产权保护、异质性企业与创新:来自中国制造业的证据〔J〕. 金融研究,2013(8):136-149; Ang, J. S., Cheng, Y., & Wu, C. Does Enforc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Matter in China? Evidence from Financing and Investment Choices in the HighTech Industry〔J〕.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2014, 96(2): 332-348.

〔6〕Schumpeter J A.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M〕.London:Allen and Unuin,1942.

〔7〕许春明,单晓光. 知识产权制度与经济发展之关系探析——兼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和原则〔J〕. 科技与法律,2006(4):38-44; Kanwar,S.,Evenson,R.Do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Spur Technological Change?〔J〕. Oxford Economic Papers, 2003, 55(2): 235-264.

〔8〕聂辉华,江艇,杨汝岱.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使用现状和潜在问题〔J〕. 世界经济,2012(5):142-158.

〔9〕〔13〕李后建,张宗益.金融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效率——金融市场化的作用〔J〕. 科研管理,2014(12):160-167.

〔10〕〔14〕胡立君,郑玉.知识产权保护、FDI技术溢出与企业创新绩效〔J〕. 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5):105-112.

〔11〕Fisman R, Svensson J. Are Corruption and Taxation Really Harmful to Growth? Firm Level Evidence〔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7, 83(1): 63-75.

〔12〕唐保慶,仲崇高,王绮.服务贸易进口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最适强度研究〔J〕. 统计研究,2014 (10):43-48.

(责任编辑:张琦)

猜你喜欢
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绩效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山寨现象与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的完善
普通中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
普通中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
我国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司法政策论
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知识管理导向与企业绩效
中央房企国家持股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的文献综述
薪酬差距与企业绩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