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推进平安建设打出“组合拳”

2017-07-25 08:40郭涛通讯员邱福生张强
21世纪 2017年7期
关键词:永清老赖春雷

本刊记者/郭涛 通讯员/邱福生 张强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推进平安建设打出“组合拳”

本刊记者/郭涛 通讯员/邱福生 张强

紧邻京津的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护卫京津的责任与担当,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关键,紧盯基层群众司法需求这一重点,强化司法服务,搭建诚信体系,推进依法治县,组织开展了打击老赖的“春雷行动”,服务群众的“春风行动”,努力改善辖区营商环境,以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筑起了基层维稳的牢固防线。

“春风”和煦人心暖“上门”送法人称赞

在永清县的村镇大集上,人们时常会看到一处格外显眼的“商户”,他们着装统一,面带微笑,挂的“招牌”是“法治宣传”,“售卖”的商品是精心制作的法治宣传册。这是永清法院组织开展的“法律大集”活动。

法治宣传册上并没有罗列晦涩的法律条文,而是以案例、连环画、小故事等形式,对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主张权利、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怎么处理等,一系列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在小册子上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法官们现场解答来往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如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法官们明确告诉群众证据收集、立案程序等相关流程。

4月份的一天,法官们像往常一样来到管家务回族乡进行普法宣传。突然宣传台对面一位老人和一个年轻女孩吵了起来,带队的副院长孙旭军立刻上前了解情况。原来老人占用了女孩门店旁属于女孩承租范围的一处空地作为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女孩无法停放自己的车辆,影响了生意,二人经常因为此事发生争吵。孙院长从法理、人情多角度讲明道理,老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经营店铺的女孩表示,这件事困扰了她很长时间,不知道如何解决,法院的同志终于帮她去了心病。送法下乡遇纠纷,现场化解得人心,永清法院的做法在当地传为美谈。

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的高低,决定着一个地区法治建设的成败,更关乎广大群众的直接利益。“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近年来,永清法院的法官们在工作之余,经常利用节假日,走访集市、街头、校园等地,通过发放宣传册、法治讲座、现场解答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纠纷主动引导群众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以实际行动真正担当起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在今年开展的“春风行动”中,该院组织法律大集24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279人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称赞。

院长寇友靖带队深入三圣口乡集市开展法治宣传

重拳出击治“老赖”春雷行动克“难关”

“法院作出判决后,欠我钱的人早就不见了踪影,本来听别人说案件到了执行阶段会拖很长时间,一直心存顾虑,真没想到不到1个月时间,法院就把我的钱要了回来,法院开展的这次春雷行动不仅震慑了老赖,更保障了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拿到执行款后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心情激动。4月25日下午,永清法院召开了执行标的款发放大会,20余名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当场发放了执行标的款近600万元。

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永清法院自3月20日开始,组织开展打击老赖,严惩失信被执行人的“春雷行动”。该院出动4辆车、出警169次深入辖区161个村街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张贴公告200余张,院长寇友靖到县电视台发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电视讲话,责令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先后组织集中执行17次,对规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大胆适用罚款、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该院通过主干街道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平台公开曝光,曝光60余人次,并联合多部门在消费、出行、融资、招投标等方面进行多领域限制惩戒,以全方位的执行举措编织出了一张严密的执行网络,让再“高明”的老赖也逃不出法律制裁。

“您好,我想和申请人见面协商解决。”这通电话让永清法院执行员松了口气,长达一年的未结执行案件终于有了眉目。鄢某某是永清法院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收到执行手续后,就与执行员玩“躲猫猫”,不再露面。期间办案法官通过各种方式均联系不到他本人,甚至在腊月二十九突击执行也未在其家中找到本人,通过多种手段查找不到财产线索,采取发布失信人黑名单的做法,也没有显著的效果,该执行案件一度陷入“执行难”的窘迫中。“春雷行动”开展以来,执行员再次通过手机向鄢某某发送了信息,告知法院打击老赖的坚决态度及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措施。一天后,鄢某某迫于压力,主动给执行员回了电话,称愿意协商解决此案,并在当天带着现金直接交付了申请人,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通过活动的开展,该院短期内执结案件128件,有30余件“骨头案”得到了彻底解决,有力推进了县域诚信体系建设。

优化环境出举措护企惠商见真章

4月份的一天,永清法院副院长孙旭军带领六名法官来到北京亦庄永清高新区、永清经济开发区进行送法活动,针对经济建设中土地流转、环境污染、企业合法经营等多方面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司法建议,并将《关于为永清大力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送到了园区负责人的手中。永清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主任张新华说,“法院送法送来的是‘及时雨’,这不仅是对企业的支持,也给我们政府部门解决了大问题。”

2017年以来,永清法院主动对标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努力抓好精准服务,制定出台了《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内容涵盖依法规范市场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惩治涉企犯罪,营造招商引资的平安环境,建立涉企“绿色通道”,公正高效司法等多个方面。该规定结合全县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从立案、审判、执行、法律服务等各个环节入手,全方位、多角度地推出多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服务措施,为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为辖区重点企业对接北京功能疏解、产业外溢提供方便。这是永清法院推进全县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有力举措。永清法院通过法律讲座、合同审查、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落户永清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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