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全功 张慧玉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翻译研究历来重视对翻译结果的分析,关注原作与译作之间的对应关系。自文化转型以来,研究视野拓展到翻译过程中意识形态、诗学及赞助人等诸多影响因素。然而,翻译过程中译者、原作者、赞助者、读者等行动者交互影响,错综复杂,文化范式的解释似有力不从心之嫌,难以刻画不同行动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差异化责任,尤其未能充分解释其中的内在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在图书翻译出版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复杂。鉴于此,本文借助管理科学中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建构图书翻译出版过程中主要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以深入剖析该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主要责任及互动关系。
译者是翻译过程中最显著、最重要的行动者,通常被视为翻译的主体,但翻译过程绝不是一场译者的“独角戏”。图书翻译尤其如此,在作品选择、翻译及出版的过程中,诸多角色涉及其中,如出版社、原作者、译文读者等。以翻译这一过程为核心,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分享相应的利益,并彼此互动,构成不容忽视的关系网络。这种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关联互动的角色分布,与组织管理学中的“利益相关者”高度相仿。
利益相关者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安索夫(I. Ansoff)提出,他认为,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平衡考虑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利益。[1]这一概念在组织管理领域被广泛接纳并不断深化。费里曼(R. E. Freeman)从广义层次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 或者受企业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2]基于此,克拉克森(M. Clarkson)根据利益相关者与企业联系的紧密程度将其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与次要利益相关者。[3]前者指的是通过连续参与维持企业持续生存和发展的群体,如股东、投资者、客户、供应商、员工等;而后者指的是以间接的方式影响企业或受企业影响的群体,如社区、媒体、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企业不能把“股东利益最大化”当作运营目标,必须兼顾所有利益相关者,这不仅源于其社会责任,也源于各利益相关者在组织经济、社会目标实现过程中的隐性责任及贡献。
将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图书翻译的过程相结合,不难发现,诸多利益相关者对该过程及其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当诸多的社会经济因素纳入其中后情况尤为如此。一方面,图书翻译出版的过程及结果与这些群体的利益紧密相连;另一方面,他们在该过程中承担着不同的显性或隐性责任。尽管该过程与企业运营存在差异,具体的“利益”有别,但二者利益归属方式及利益相关者互动关系十分相似,因而可以在明晰具体利益与责任的基础上情景化借鉴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及理论对图书翻译出版过程进行深入分析。
图书翻译出版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可界定为:能够影响图书翻译、出版目标实现,或能够被该实现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其中,主要利益相关者指持续参与并影响译作出版过程的个人和群体,而次要利益相关者指以间接方式影响该过程或被该过程所影响的个人和群体。具体而言,主要利益相关者既包括译者、作者以及实现翻译信息接收目标的读者,也包括管理翻译及出版活动的出版机构及赞助方;次要利益相关者包括翻译评论家、翻译研究者、高等院校、译者培训机构、相关政策制定者等,也包括间接受到该过程影响的社区、社会公众、政府组织等。
图1 图书翻译出版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
如图1所示,以原作和译作为中心,图书翻译出版的过程及结果直接或间接地与各利益相关者群体相连,而各群体之间的互动也蕴含其中。表1简要描述了该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基本利益诉求。
表1 图书翻译出版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基于差异化的利益诉求,不同利益群体、尤其是主要利益相关者不仅对图书翻译出版过程及其结果持有不同的要求和期待,而且会基于不同的动机、意图或分工,以不同的方式在该过程中承担差异化的责任,从而施加差异化的影响作用。
图书翻译出版中的译者责任具有多元性。其首要责任便是实现事先规定的翻译目的,促进跨文化交流。传统的翻译标准,如“信达雅”“传神”“化境”等,尝试界定原作与译作的关系,明确译者的责任是通过充分发挥主体性与创造性生成具有这些特征的译作,表现在译文的具体措辞、翻译方法、翻译策略、风格传达以及原作与译作的相似关系上,这些标准在文学图书翻译出版中尤为严苛。在翻译过程中尽可能再现原文内在的生态结构,兼顾主体(译者)与客体(文本)之间的平衡,从而实现译者与作者以及文本之间的平等交流与对话。[4]这就要求译者把原文视为一个潜在的、具有内在生命的对话主体,充分注意并努力再现文本的审美特质与诗学格局,从而再创造出一个“圆满调和”的译语文本,切忌任意“切割”。译者还要倡导并实践“绿色翻译”的理念,充分利用相关互文资源,打造精品译文,以实现不同的主体、文本与文化之间的和谐共存,营造宜生健康的翻译生态环境的翻译。[5]在微观操作层面,图书翻译过程中表现为“译者中心”或“译者主导”,而在宏观伦理层面,则表现为“译者责任”。[6]译者中心强调的是如何处理原作与译作的关系,译者责任更加注重译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互动关系。总之,译者的责任聚焦于如何实现文本之间(如原作与译作)、主体之间(如原作者与译文读者)与文化之间的和谐关系。
以往研究很少涉及原作者的责任,这源于传统翻译活动中原作者的责任主要在于精准表达自身的意图,其显性责任止于原作的出版,只对翻译过程产生隐性影响。然而,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译者与现存原作者的及时沟通具备了可行性和必要性,原作者以往的终止性责任被延伸至图书翻译及出版过程,开始担负“后台释疑”“前台督导”的责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原作者可以通过中间人(如出版社)或直接与译者、编辑积极沟通、互动,一方面担负解释原作、协助译者解决翻译难点的责任;另一方面与翻译编辑共同探讨,担负译作质量把关的责任。本质上而言,这是对自身作品及目标语读者的责任。现当代中国文学作品的首席翻译家葛浩文在翻译时尤为注重与原作者(如莫言、刘震云等)的沟通,相关作者以同样的责任感积极与之互动,认真解答、阐释原作中的疑点、难点,并合理授权译者或编辑对译文进行适度调整,莫言甚至还对葛浩文说过“爱怎么译就怎么译”。[7]这种责任性沟通不仅提高了图书翻译出版的效率,而且有力地提升了其质量与传播效果。
图书翻译远非终止于译作的出版发行,只有当读者清晰、准确地接受了原作的信息,整个过程才真正实现。读者对图书翻译出版过程的基本责任在于认真阅读,积极理解、吸收原作信息,其“利益”的实现与责任的履行是同一过程。然而,随着通信技术及社会交流的发展,其责任逐渐从传统意义上的被动接受信息逐渐延伸至主动评介、传播等。译文读者在图书翻译出版中开始担负着三重重要角色:作为信息接收者,担负开放品读、接受作品信息的责任;作为翻译批评者,担负客观评价、协助译者提高译作水平的责任;作为信息传播者,担负推介优秀译作、传递作品信息的责任。例如:部分具备语言基础或专业知识的读者能够甄别译作的优劣,通过网络平台(如译言网、豆瓣网、网上图书商城)、社交媒体(如微信、微博)等形式评价译作,提出修改意见,甚至直接与译者互动,为译作改进及后续翻译提供参考,这就是所谓大众化的网络翻译批评,与学者或专家式批评有所区别。部分读者会以多种方式推介译作,或将其中重要信息传递给其他受众,推动译作的传播。这些现代的沟通交流已经成为图书翻译出版中不容忽视的部分。
图书翻译出版过程中的出版社身负组织者、协调员、编辑、推广者等多重角色,其责任参与贯穿该过程的始终,影响作用至关重要。随着“转企改制”的完成和深入,原本肩负重要社会及文化责任的出版机构必须同时考虑自负盈亏的生存大计,面临平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必答题,导致其责任进一步复杂化甚至矛盾化。第一,在准备阶段,出版社承担着原作筛选、内容审查、绩效预估、版权沟通、译作策划、译者筛选等多项职责,不仅要考虑作品信息传播、文化推广等社会功效,而且必须顾全后续销售盈亏等经济指标。如诸多学术译著的出版旨在知识传播,资源投入高,但往往销量堪忧,如何兼顾社会与经济效益是保证出版社持续发展的重要责任。第二,在作品翻译过程阶段,出版社承担着进度监督、译者沟通、推动译者与原作者等多方沟通的职责,同时着手筹划推介活动,为出版、传播、营销造势。莫言曾根据美国某出版社的建议重写《天堂蒜薹之歌》的结尾,莫言的小说以及姜戎的《狼图腾》也都被外国出版社压缩过(出版社要求,翻译家葛浩文操作),[8]以推动中国小说在英语世界的有效传播。第三,在译作修改与编辑阶段,编辑的主导作用凸显出来,以极高的专业水平与敬业精神进行反复纠错、修改、润色、校对等,以保证并拔高作品质量,当好质量把关人。最后,在译作的出版发行阶段,出版社担负着印制出版、宣传发行、推广销售以及分配经济利益等责任,直接涉及经济与社会目标的实现。
图书翻译出版赞助者有时是出版社本身,有时会另有他人,如政府机构等。作为显性操控因素,赞助人以其赞助行为为基础,对相关主体(如译者)或机构(如出版社)发出明确的翻译指示及标准,规定翻译活动不得违背特定的意识形态与诗学规范,必须符合特定的审美情趣及其他要求。这些翻译要求对图书翻译出版是否能真正实现翻译目的起推动性或阻碍性作用。所以译者作为跨文化交流专家,也要善于和赞助者进行积极沟通,提前清除翻译图书接受的阻碍。作为物质条件的提供者,赞助人最直接、显著的责任是以资金等方式为委托方或译者提供充足的经济、资源支持。同时,如果赞助方对图书翻译出版有特定要求,则担负着事先清晰说明的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译作出版商业化趋势明显,无可避免地要必须遵循赞助方的合理要求。然而,中国图书翻译出版、尤其是承载着文化传播责任的译作出版项目,如大中华文库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中国现当代文学对外译介与传播项目、“一带一路”中华文化传播项目等,必须以文化推广为重,切忌过度追求商业利益,这便要求赞助者在提出翻译要求时必须担负权衡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目标的责任。
尽管利益诉求与责任存在差异,但图书翻译出版过程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绝非是独立存在的;相反,如图1所示,他们以图书翻译出版过程为契机,形成一个临时甚至持续稳定的关系网络,通过基于利益与责任的互动、权衡与博弈影响、推动译作的问世。在这个动态、复杂的互动网络中,译者和出版社无疑是最显著、最活跃的部分,下文将二者之间及其与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为例,初步呈现整体网络中的责任动态。
如果说译者是翻译的主体,那么出版社无疑是出版的主体,二者的互动最为频繁,且贯穿图书翻译出版的始终。二者的互动始于译者筛选。在这个与译作质量攸关的环节中,出版社通过译者库、第三方推荐等方式获取候选译者,经过简历初选、作品试译等方式选定合适的译者,之后就图书翻译的要求、权责、时限、报酬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与之进行全面的沟通,并拟定双方都能接受的翻译合同。
签订合同标志着翻译阶段的开始,出版社相关编辑与译者的互动成为主导。迫于出版时效的压力,尤其是畅销书的引进出版,编辑通常会通过“中耕”严格控制翻译进度,这必然会对译者构成压力,甚至引起其不满或抵抗情绪,不利于翻译效率和效果的提高。有时,出于意识形态、诗学规范、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考虑,出版社还将要求译者在翻译中做出删减、修改等处理,后者被迫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译作质量。因此,面对这样的冲突性责任,出版社在与译者沟通时要采用合适的干预与激励方式,只有积极、良性的沟通才能有效推动翻译进度和质量的同步提高。同时,在翻译疑难点上,编辑不仅要与译者展开探讨,还应该主动担当译者与原作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共同提升译作质量。在交稿之后的阶段中,出版社与译者的互动依然延续并举足轻重。在译作修改与编辑阶段,编辑就译稿中的问题不断地与译者进行沟通和探讨,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可将原作者、其他优秀译者或专业人士纳入共同商讨互动之中,这些是保证图书质量的必要条件。在出版发行阶段,出版社可适时邀请译者参加相关活动,以推动图书的发行与销售。
甚至在图书销售之后,出版社还会就读者反映进一步与译者进行沟通,在近期引起轰动的《飞鸟集》冯唐译本召回事件中,情况便是如此。毫无疑问,出版社与译者互动中存在问题是该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基于自身的价值主张享有较多的自由,但在随性发挥的同时缺乏对文化传播、受众影响等方面的思考;另一方面,作为译作质量的把关者,出版社在作品定位、社会影响、读者反映等方面较译者有更丰富的经验和更清晰的认识,应当在译作编辑甚至“中耕”的过程中便能敏锐地意识、预测到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必须及时与译者进行沟通,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当然,出版社在了解公共反应之后果敢、及时地召回作品,体现出良好的危机管理与社会责任。
身兼数职的出版社同样与译者之外的诸多利益相关者积极互动,其多项职责均是通过这样的互动来实现的,这在准备阶段与出版发行阶段尤为明显。准备阶段的原作筛选、版权沟通、引进途径、译者筛选等均要求出版社与版权持有者(原作出版社及原作者)进行反复磋商。尽管图书引进已经成为国际文化交流中的常态,但由于文化、意识形态、制度、法律及出版惯例等方面存在差异,这种跨国协商并非易事,有时过程艰难、历时漫长。这便要求出版社充分了解对方的意愿和动机,以合法合情的手段、机制在双方利益中找到平衡点,逐步推动达成协议,并且要在后续翻译出版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项义务,及时通报进展,言而有信,以诚相待,以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图书出版发行阶段,除了继续履行对版权持有者及译者的合同义务、合理分配利润之外,出版社还应处理好与更多利益相关者(如读者、批评家、公众等)的互动关系,这对译作的成功发行、推广至关重要。出版社不仅可通过签售、作者译者见面会等活动推动这类互动,而且还可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等建立起与读者及公众公开交流的平台,这不仅满足了相关利益群体的互动需求,而且较好地推动图书营销,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融合。反过来,受众群体的反馈能够很好地协助出版社改进图书翻译出版的过程及结果。
译者与原作者及译文读者的互动甚是微妙,三者处在不同的时空,但可以通过原作和译作进行对译本生成最为深刻的互动。翻译经常被比作“戴着镣铐跳舞”,强调原作对译者的约束作用。杨绛曾用“一仆二主”来比喻译者与作者及读者的关系,不仅强调了原作者与译文读者(主人)对译者(仆人)的约束,而且生动展现了译者“事二主”的尴尬处境及其分裂责任。基于语言、文化、诗学等方面的差异,“二主”的利益时有冲突,忠于原作的要求往往会增加读者的接受难度。因此,译者必须在忠实性(信)与可读性(达、雅)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尽管通常隐于幕后,原作者却时刻通过逻辑、语义及审美等文本要素影响翻译过程及结果,这种隐性作用在质量要求严格的图书翻译、尤其是文学名著翻译中尤为突出。在允许直接交流互动的情况下,原作者密切关注译者的工作过程和效果,而译者也会尤为尊重其对译作的建议和看法,如葛浩文与原作者的沟通所示,二者的良性互动能够有效地提高译作质量。作为“主人”之一,读者对译作的影响不容小觑。作为接受终端,他们的信息理解及接纳程度自然构成图书质量的重要标准,这便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心怀读者”。与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相比,莱尔在翻译鲁迅作品时风格灵活,不仅对原文表达形式进行适当调整,而且对文化元素进行补偿性阐释,主要是出于对译作读者欣赏背景及文化情境的考虑。另一方面,读者评价是衡量译作水平、引导译者改进翻译质量的重要方式,其可行性与必要性日益凸显。显然,读者群体的激烈反应在《飞鸟集》冯唐译本召回事件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这也从反面充分说明了译者与读者互动缺失可能导致的后果。
此外,译者有时还必须处理来自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例如,沙博理在翻译《水浒传》时正值原著深受批判,江青将宋江视为投降派,因此有人要求必须将沙译标题“Heroes of Marsh”中的“heroes”(英雄)改为“bandits”(强盗),这显然有悖于原作。面对政治上带来的压力与挑战,沙博理冷静、巧妙地选择了“outlaws”(不法之徒)一词,不仅避免了与当权者的冲突,而且保证了译作的质量,成为图书翻译出版中的佳话。
本文借鉴组织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概念及理论剖析图书翻译出版过程中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及其互动,指出该过程是以出版社、译者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基于差异化利益诉求及责任进行反复互动的结果。图书翻译出版过程中主要利益相关者遵循责任与利益对等的原则,其差异化责任是以其在该过程中不同的利益分享为基础,而履行责任既是为了自身利益的实现,也是为了利益相关者网络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尽管很难通过可操作的计量方式来准确判断各方的责任与利益是否对等,但他们以利益分享为纽带、以责任履行为桥梁,共同推动译作的成功问世。就理论与实践意义而言,本文的观点一方面启发后续研究从跨学科的视角、多层次、多维度地理解图书翻译出版过程,另一方面启示出版社、译者等主体着力重视、积极带动与整个利益者相关网络的良性互动,持续改善图书翻译出版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文化等方面的共赢。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