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网络与公司内部治理:释义、路径与效果

2017-07-07 00:02秦兴俊张俊瑞孟祥展王良辉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社会网络公司治理

秦兴俊++张俊瑞++孟祥展++王良辉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大数据科学的迅猛发展,社会网络逐渐成为多学科研究的热点问题。在对社会网络和公司治理的内涵进行释义和界定的基础上,从公司内部治理维度,对社会网络与公司内部治理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针对现有研究的不足进行剖析和总结,提出未来社会网络与公司治理研究中应该关注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公司治理;社会网络;董事网络;管理层网络

中图分类号:F0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7)04-0083-09

社会镶嵌理论认为,经济行为受社会网络的塑造和制约,经济制度不仅是社会构建的产物,更是社会网络的载体。重网络关系而轻制度约束是我国公司治理的一大特征。可以说,社会网络不仅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日益影响着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和效率。现代公司治理的本质已经从传统的代理问题下的企业内部制度治理拓展到企业外部的社会网络和裙带关系的治理。鉴于此,笔者对社会网络与公司治理关系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回顾和总结,以期为后续的相关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在此,笔者从广泛意义上来探讨公司的治理行为和决策,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强调科学决策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对于社会网络对公司内部治理的影响,具体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管理层激励与约束以及信息披露四个视角进行评述,同时对现有研究的不足进行总结,提出未来社会网络与公司内部治理研究中应该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网络与公司治理释义

(一)社会网络概念及其内涵

社会网络是一种基于“网络”(节点之间的相互联结)而非“群体”(明确的边界和秩序)的社会组织形式,是西方社会学从1960年兴起的一种分析视角。社会网络理论最初作为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首次提出,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引入社会科学领域。随后,社会网络理论逐渐应用到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领域,很多学者相继提出了多种网络理论,并从不同视角下对社会网络内涵进行了表述。笔者整理了从资源基础观、社会资本观、网络结构观、市场网络视角对社会网络的内涵的界定(见表1)。Johnson和Mattson(1985)[1]认为社会关系网络本身是获得信息与资源的一种渠道。Oviatt(1994)[2]认为,社会网络是镶嵌于外部社会关系网络中那些难以被竞争者所模仿的各种异质性网络成员的关系,是企业获取资源、形成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Granoveter(1973)[3]和Burt(1992)[4]认为,社会网络是基于经济利益和彼此信任基础上建立的相互紧密连接的嵌入型互动关系。

社会网络应用最为广泛的理论为Granovetter(1973、1985)[3][5]的“嵌入性理论”(Embeddability Theory)、James S.Coleman(1990)[6]的社会资本理论(Social Capital Theory)以及Ronald Burt(1992)[4]的“结构洞”理论(Structural Holes Theory),这三个理论推动了社会网络在管理组织领域的应用和发展。Granoveter提出了弱关系假设和嵌入式观点,认为互动频率、亲密程度、持续性以及互惠性四个指标,可以衡量关系网络中联结关系的强弱。Granoveter指出,由弱联结形成的“桥”和“局部桥”促使行动者与网络中的不同子群产生联系,从而有助于其获取非冗余信息;同时,关系网络嵌入的嵌入方式可以划分为关系性嵌入和结构性嵌入两种类型,关系性嵌入有利于网络间信息共享,结构性嵌入则有助于反映网络成员结构位置的重要性。Coleman[6]就节点的属性以及节点所在的位置进行了深入研究,在Granoveter提出的嵌入式理论基础上引入社会资本的概念,从关系维度、结构维度和资源维度刻画社会网络特征,突出了主体的网络位置、连接方的身份和地位等因素,认为社会资本最终体现为嵌入于网络中的主体可以动用或支配的资源。随后,Burt[4]着重研究了处于特殊网络位置的一类节点——网络中无联结或非等位联结的节点,并将其形象地称为“结构洞”。Burt认为网络整体而非网络关系中某种力量对社会资本产生了影响,竞争场中行动者之间无联结或者非等位的情况下将产生结构洞,处于该网络位置的行动者可以有效利用与结构洞相联系的信息通路、先机、举荐以及控制等企业家机会提高自身结构自主性,从而获取网络优势。

基于现有理论与内涵,本文中的社会网络是指股东、董事、管理者以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形成的个人网络和企业网络,包括各种关系与结构位置的集合,不仅关注联结强度和网络位置,而且关注由网络带来的信息、资源和权力。

(二)公司治理概念

公司治理虽是广受关注的研究领域,但关于公司治理的内涵和外延,学术界并未形成共识。公司治理问题发端于Berle和Means(1932)的《现代公司和私人产权》著作中,研究发现美国主流公司的控制权已经被转移到了管理者手中,不再为所有者所有,由此产生了代理问题。国内学者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公司治理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主要代表有吴敬琏(1994)[7]、钱颖一(1995)[8]、张维迎(1996)[9]、林毅夫和李周(1997)[10]、李维安(2002)[11]。他们依据国际上对公司治理的最新成果,结合我国国情试图对公司治理进行定义。在此笔者以公司治理定义的主要分歧之处为主线对公司治理概念进行梳理和辨析。

1. 公司对股东负责,还是对包括股东在內的利益相关者负责。早期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治理,强调对股东负责,主要关注经营者的代理问题,重点在于公司内部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之间的制度安排。国外代表人物有Jensen和Meckling(1976)[12],国内代表人物有吴敬琏(1994)[7]、钱颖一[8]。吴敬琏是最早提出公司治理概念的国内经济学家,他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三者形成的一种组织结构。钱颖一认为,公司治理是一套制度安排,支配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等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而后来的公司治理对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等一系列利益相关者负责,是一套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的一系列约束和激励机制。持有后者观点的代表人物,国外有Blair(1995)[13],国内有张维迎(1996)[9],林毅夫、李周(1997)[10],李维安(2002)[11]等。Blair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代表,认为契约安排和治理制度应该被设计用来分配控制权,回报给那些为企业做了特殊投资的利益相关者。李维安认为,广义上的公司治理则是涉及到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着利益关系的集团。

2. 公司治理的目标是权力制衡还是决策正确。一种观点认为所有者、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制衡是实现公司治理的关键。吴敬琏强调,只有公司内部之间明确了责权利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才能被建立起来。张维迎强调,公司的所有权安排是公司治理的关键。林毅夫将公司治理视为所有者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李维安认为,衡量一個治理制度好坏的标准,不仅仅是看公司内部的权力制衡状况,更主要是如何使公司更有效地运行,如何保证公司各方参与人的利益得到维护满足。由于公司治理的研究范围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经营者的代理问题,而是扩展到了诸多领域,公司并购、产品市场竞争、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等也被列入公司治理的研究范围。

二、社会网络影响公司内部治理的路径与效果

(一)社会网络与股权结构

理论上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学者们发现仅从产权维度和垂直方向认识股权结构及代理问题会导致明显的局限和偏差(魏明海等,2011)[15],因此尝试引入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的概念用以分析终极股东控制与剥夺问题,这成为21世纪初在公司治理研究领域中的重要突破。了解股东网络的形成过程是投资者识别公司代理冲突双方和内部人的合谋侵占,准确评价股权制衡的治理作用和发生机制的前提。以社会资本为核心的社会关系网络契约可以成为协调、控制家族公司治理内控关系的一个重要工具。股东间由亲缘、地缘、工作经历建立起来的个人联系以及供销链、战略投资、承销保荐等多种形式的契约编织起来的关系网络会影响股东控制的方式、权力的分配与制衡,股东制衡的增加有利于治理效益的提升(周瑜胜、宋光辉,2013)[16]。这种由信任、友谊、共同利益等构成的隐性契约直接影响到股东间的利益构成和势力划分。而股东关系的解体或破裂也会造成股东联盟的瓦解和重构。关鑫等(2010)[17]提出了“社会资本控制链”的概念,股东利用社会网络关系形成的社会资本进行控制权争夺,即大股东通过动员和利用自身社会网络形成的社会资本(尤其是信任)获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利用“社会资本控制链”可以加强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控制,最终实现大股东控股权的稳定。祝继高、王春飞(2014)[18]基于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的案例研究认为,大股东的被铺入狱所导致的社会网络断裂,使其难以控制董事会和管理层,为管理者争夺控制权提供了契机。

作为个体范畴的股东,利用嵌入在关系中的社会资本影响了公司治理。关联股东的治理存在双重作用,既可增强股东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又可能导致合谋行为的产生。一方面,股东通过关系网络中获得认知型社会资本和结构型社会资本。认知型社会资本增加了彼此间的信任,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股东为了维护这种关系会增大相互监督的动机;而结构型的社会资本带来更多的信息和控制权资源,强化了股东彼此制衡能力。因此,大股东关系的存在增强了彼此的制衡动机和能力,缓解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问题。另一方面,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关系导致公司的合谋行为,尤其是控股股东与其他大股东的关联关系,强化了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使得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行为恶化(吕怀立、李婉丽,2010)[19]。在家族企业中,与控股股东存在联结的其他大股东持股越多、在董事会或董监高中所占席位的比例越大,家族企业的关联交易行为越严重,这意味着关联大股东的持股和参与决策管理为家族股东侵占中小投资者权益提供了更强烈的动机和更大的操作空间,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因为上市公司终极股东利用社会网络强化了自己的控制权,加大了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同时社会网络大多属于私有信息,不需公开披露,使得控股股东剥夺路径更为隐蔽。值得注意的是,系族控制人作为股东联结的重要节点,对上市公司掏空与支持之间存在博弈,往往会通过掏空一个企业来支持另一个企业的方式实现资源在系族内的调配,其实质为企业家利益或者系族整体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之间的博弈问题(吕怀立、李婉丽,2010)[19]。由于掏空上市公司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这种行为值得学者们作进一步的探讨。

在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信任体系和不发达的市场环境下,家族企业家往往优先考虑与自己有血缘、姻缘等亲缘关系的家族成员,其次是有地缘、业缘等关系的熟人朋友作为核心股东的成员,因此近年来学者们对家族企业中的关系网络也给予了重视(马金城、王磊,2009)[20]。家族企业通过创业,家长或家族首脑凭借社会资本成为终极股东,操控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家族所有权与管理权的高度统一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第一类代理问题。例如,Herrero(2011)[21]考察了捕鱼行业的小型家族企业,发现所有者任命家族成员担任船长的效率要高于任命外来人员的效率。这是因为家族关系可以作为所有权的替代品,经营者和所有者同属一个家族,所有者(船只所有者)和经营者(船长)的代理成本降低,经营者作为主体高度关注所有者利益。不仅如此,所有者和员工存在家族关系,促使员工产生强烈的“家族事业的一份子”归属感,降低了所有者和员工的冲突。但家族股东通过掏空等方式侵占外部股东利益等第二类代理问题暴露出来,股权制衡度对家族掏空上市公司没有明显的抑制效果(申明浩,2008)[22],家族控制人借助政治关联谋取超额贷款(冉茂盛等,2013)[23]等研究结论支持了这一观点。

以上研究的对象是同一企业或同一家族的股东网络,也有研究开始探讨企业间由于存在相同股东而产生的联结对治理决策的影响。如一些学者关注股东财务决策行为是否会通过关联股东网络进行传播。大股东联结(存在相同大股东)的公司现金持有行为存在一致性,相比于不存在大股东联结的公司,存在大股东联结关系的公司的现金持有水平更高(陆贤伟、王建琼,2015)[24],由同一大股东联结起来的公司其治理决策具有一致性。刘健等(2015)[25]研究财务重述在股东社会网络中传染的可能性,得出了相反的观点,发现曾经持有财务重述公司股份的股东,在持有下一家公司股份时,败露的经验迫使关联公司的决策者模仿类似行为的可能性降低,降低财务重述行为的概率。

总结以上研究可以发现,股东与股东之间的网络关系是一把“双刃剑”,其强化股东的信息分享,加强了大股东之间的相互监督,但也使得控股股东出于控制权私利与其他大股东合谋,致使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行为更为隐蔽和严重,这一结论已在我国家族企业中得到验证;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网在我国家族企业中比较常见,股东由家族成员或泛家族成员组成,并且任命家族成员或泛家族成员进行经营管理,由于利益的一致性缓解了第一类代理问题,同时,存在股东关联的不同企业的财务决策行为是否互相传染也得到了关注。这些研究表明,股东的社会网络关系改变了公司的股东权力制衡,加大了股东对公司控制和利益转移的隐秘性,社会网络关系导致的隐形契约使得改善公司治理更为艰难。

(二)社会网络与董事会

董事会是市场经济中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董事会主要通过发挥监督和建议职能来调节管理者的行为,从而改变公司治理行为和效果。Granovetter(1985)认为,行为是镶嵌在社会脉络中的,行动者的决策并不是在孤绝的环境中做出的,而是在动态的人际互动中完成的。陈运森等(2012)认为[26],公司治理特征的趋同使董事的类型和作用不能以董事个体特征进行单一纬度的区分,董事网络属性的作用凸显。因此,董事会的关系网络特征也渐渐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已有研究已经证实,连锁董事以其信息的私有性、重要性和可靠性以及自身的普遍性成为十分有影响力的信息渠道,作为一种可靠、快捷、低成本的信息传递方式,为组织间模仿提供渠道,公司的组织形式规划、公司战略设定、薪酬机制设计、财务政策采纳、对非营利机构捐款、会计师事务所选择等决策行为均可以在连锁董事网络中传播。

董事会社会网络是由现有的职业、过去的职业经历、个人教育背景以及参加专业协会等其他活动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Fracassi、Tate,2012)[27]。笔者将其进一步分为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内部网络主要指董事与经理人之间的联结关系,外部网络主要指董事与本公司以外的行动者的联结关系及其网络位置。董事会职能包括监督控制职能、咨询服务职能和资源依赖职能,由于资源依赖职能是指董事会帮助企业获得外部资源从而推动企业战略成功,与董事作为股东受托人监督制衡高管权力关系不大。因此,笔者主要探讨董事会社会网络对董事监督及建议职能的影响(见表2),其中监督职能强调董事对经理权力的约束,建議职能强调董事与高管的合作关系。

1. 社会网络对董事会监督职能的影响。董事会的独立性是其有效发挥监督职能的基础,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之间的内部网络联结降低其监督职能的有效性。相对于内部董事而言,独立董事拥有更高的声誉动机和较低的讨价还价成本,更有可能成为代理人的有效监管者,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社会网络中扮演的弱联结关系角色使得独立董事的关系网络特征更加引人关注。传统意义上的独立董事仅要求其具有基于经济和血缘关系的独立性,Hwang和Kim(2009)[28]界定了更为严苛的独立董事条件,进一步要求社会关系独立,即独立董事与经理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校友、战友、老乡、专业、行业关系,实证结果显示符合这一严苛条件的独立董事的公司带来更低的经理人薪酬、更强的薪酬业绩敏感性和任期业绩敏感性,表明其拥有更为客观的监督约束能力。另有研究从相反的角度得到严格意义上的独立董事更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的结论,董事通过以往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或其他社交活动等与公司经理层结成的友好关系,可能导致其默许管理层的掠夺行为和滥用行为。董事和经理人之间的网络联结使所在公司采取了无效率的收购行为(Fracassi、Tate,2012)[27],拥有更高的盈余管理水平和更低的审计投入,受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明星董事充当了一只更为精致的“花瓶”,未能发挥有效的监督治理作用(罗进辉等,2014)[29]。这些研究说明,董事与经理人的网络联结影响了董事会监督职能的发挥,降低了公司治理有效性。

2. 社会网络对董事会建议职能的影响。董事会的监督和建议职能共同存在并相互背离,当董事独立性提高时,董事会的监督力度加强,然而经理人将减少与其分享公司内部信息,从而削弱了董事会的建议能力。Faleye等(2011)[30]发现,监管强度高的公司将为其董事会孱弱的战略建议能力和管理层短视行为付出代价,具体表现为并购绩效的下降、创新投入和专利产出的减少。

外部联结及网络位置对董事会履行建议职能的作用存在两面性。一方面,董事拥有的外部社会网络可以降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陈云森、谢德仁,2012)[31],提供有关行业趋势、制度变革等方面的市场信息(万良勇等,2014)[32],传递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资讯,处于网络中心位置的董事将拥有掌握关键信息的优势,其提供的建议更具有战略指导意义,董事资本的丰富性为董事会的治理决策选择提供更加合理的建议和意见(Faleye et al. ,2011)[30]。另一方面,董事的外部社会网络也为损害公司价值的决策信息传播提供便利(Chiu等,2012)[33],从而降低了建议质量,作为有限理性的决策者,连锁董事更偏好自己的决策方式和熟悉的信息,有可能将自己的偏见和刻板印象通过网络扩散,导致决策失误。

3. 社会网络与管理层激励与约束。管理层激励约束机制是指通过在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与代理人之间订立契约,立足于企业可证实的经济指标实现代理人努力的补偿,在满足代理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将代理人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紧密相连。公司治理是通过有效的机制设计使投资方确信能够从投资中获得相应的回报。出于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动机,经理人将要求更高的激励报酬,而董事会作为激励机制的设计者,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需要在补偿经理人违约利得的基础上减少激励支出。社会网络的视角强调不把个体看做彼此无联的自由原子人,因此加入经理人、董事会内外部关系网络特征对管理层激励约束机制的影响是对现有激励研究的有益补充。

正式关系(工作关系)形成的社会网络对管理层薪酬激励产生显著影响,研究集中在董事—董事和CEO—董事这两类社会网络关系。主流的观点认为这两种社会网络的存在均提高了高管的薪酬,但都降低了薪酬激励的效果,弱化了公司治理效用,但对此的解释却完全不同。董事—董事网络从忙碌董事的角度来解释,认为担任过多的董事职位而导致的监管乏力使经理人更容易从股东处获得转移利益,从而导致薪酬激励的低效。Barnea和Guedj(2006)[34]用连锁董事构建董事网络,发现拥有更多联结的董事所在公司CEO的薪酬水平越高,业绩敏感性越低。CEO—董事网络从CEO与董事“合谋”的角度来解释,高管薪酬是董事会和经理人博弈的结果,董事和经理人的网络联结会重塑博弈结果。CEO和薪酬业绩委员会成员之间联结的路径越短、董事会中经理人指派的外部董事所占比例越高、CEO在董事会中兼任时,CEO薪酬水平越高。而当CEO与独立董事之间不存在社会联结时,CEO的薪酬业绩敏感性和任期业绩敏感性较高(Hwang、Kim,2009)[28]。但是,这两种观点都受到了挑战,对前者的挑战在于研究发现处于董事网络中心位置的独立董事由于拥有更多关于高管激励相关的信息、专业知识及传播渠道,增加了董事会的治理能力。国内以陈运森、谢德仁(2012)[31],傅代国、夏常源(2014)[35]为代表,研究发现,公司独立董事网络中心度会显著增强管理层薪酬及其业绩敏感性。对CEO与董事“合谋”观点的挑战在于社会网络带来的资源和竞争力导致了高管的薪酬差距。Renneboog和Zhao(2011)[36]认为,CEO薪酬水平的提高并不一定表明治理弱势,CEO网络的目标导向差异是产生差别化的薪酬契约制定的重要原因。作者在研究中区分了社会网络的两种功能:管理层影响和信息收集,发现以施加管理层影响为导向的CEO网络正向影响薪酬水平,负向影响薪酬业绩敏感性,而以信息收集为导向的CEO网络虽然使薪酬水平提高,但不影响其业绩敏感程度。这表明CEO薪酬水平的提高并不只是从与董事会“共谋”中得来,它也反映了公司对CEO的网络所带来的信息资源的补偿。

由教育、社会活动(如同属一个高尔夫俱乐部或慈善组织)以及亲缘、血缘关系等非工作关系形成的社会网络也受到了关注,并有了初步的研究结论。Brown等(2012)[37]根据CEO的教育和社会活动(如同属一个高尔夫俱乐部或慈善组织)经历构建网络,发现CEO的社会网络中心度与其薪酬总额正相关,而与其业绩敏感性负相关。家族企业的“人际关系网”是企业适应关系型交易的最佳治理模式。当家族企业具有关系型交易特征时(创始人具有政商关系或企业与客户供应商的商业往来关系较为紧密),企业倾向于选聘家族成员或泛家族成员组成高管团队以降低交易成本。在薪酬激励上,家族成员和泛家族成员也被赋予更多股权,年度薪酬对当期业绩的敏感度较低,表明家族企业的人际关系网导致高管激励模式更趋长期化。

社会网络对管理层约束的直接相关研究难以找到,但诸多研究发现处于网络中的高管基于个人非正当目的或者行为习惯,拥有寻求功利性短期行为或者盲目跟从的倾向,这些研究表明社会网络对高管的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高管人员的行为约束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将这些现象总结为以下四类,并且呼吁应当予以重视,在完善管理层的约束机制时多加考虑。(1)公司内部管理层上下级之间的网络产生的偏袒效应。如CEO与公司分部经理之间的联系导致同质性现象——偏好同类(McPherson等,2001;李彬,2015)[38,39],管理者的个人偏好造成资源配置上的扭曲。分部经理的个人网络在内部资本配置上的作用取决于公司信息环境和公司治理强度。在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且公司治理较差时,管理者出于社会网络关系产生偏袒效应,降低投资效率和公司价值。Duchin(2013)[40]研究发现,CEO与分部经理之间基于教育背景、非盈利活动和以往工作经历形成的社会网络关系影响了公司内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在控制分部规模、业绩水平、投资机会以及其他变量后,与CEO具有更多社会网络关系的分部经理得到了公司更多的资本。(2)公司CEO与竞争对手的高管存在的非正式社会网络关系导致CEO的隐性调节行为。公司CEO与供应商之间的友谊会促进CEO放弃提供更好商品或更低价格的替代供应商。(3)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也受到了政府为实现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目标而进行的政治干预,为保持其政治声誉和政治地位,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比非关联企业雇佣了更多的劳动力并支付了更高的薪酬成本。(4)高管以往的任职经历塑造了管理层的观念,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公司决策。Zhu和Chen(2014)[41]认为,高管在以往的公司中发生并购以及海外扩张的公司会延续以往的战略,在当前公司还更加倾向于选择并购和海外扩张战略。这种效应在高管自恋时以及以往任职公司声名显赫时尤其如此。这表明管理层的决策行为不可避免地被打上以往任职公司的“印迹”。

4.社会网络与信息披露。有效的公司治理要求满足代理约束的基本原则,能够限制经理人从公司和所有者身上攫取利益[42]。信息披露是代理人和所有者利益矛盾制衡后的结果,管理层有通过操纵信息披露损害公司价值从而实现自身利益增长的需求[43],董事会作为股东利益的受托人,有动机对经理人在信息披露中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监管,同时监管的有效性受董事会资本(个人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影响[44]。从公司内部财务信息产生过程来看,董事尤其是獨立董事的网络位置有助于高质量审计师选择,降低了公司的盈余水平和违规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效果。从公司间的相互影响来看,会计披露方法和信息质量通过连锁董事产生了传导效应。政治关联降低了国有控股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概率(王成方等,2013)[45]。

独立董事在董事网络的位置会提升其治理效应,具体表现为降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水平、增加盈余反应系数(傅代国、夏常源,2014)[35]。陈运森(2012)[26]认为,独立董事会计专家背景这一核心治理特征基本趋同,网络中心度越高,独立董事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越强,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越高。审计委员会设立的目的是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其与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联系相较其他治理机制而言更为密切。Badolato等(2014)[46]发现,审计委员会的财务专长(个人资本)和相对地位(社会资本)共同作用于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具体而言,在特定的财务专长下,审计委员会相对地位的提高能够降低企业的财务违规和异常应计水平。具有任职多家大规模企业或具有多年大规模企业任职经验的独立董事在监督企业违规上发挥了更好的公司治理作用(全怡、姚振晔,2015)[47]。杨蓓、张俊瑞(2011)[48]发现,有连锁董事的上市公司选择高质量审计师的概率更高,从而抑制了盈余管理行为,且连锁董事的声誉可以促进治理效果。

社会网络是组织间信息流通的渠道,信息披露的方法、质量等可在组织间传播,即不仅会计披露方法可以通过连锁董事网络传播(Cai et al,2014)[49],信息披露的质量也具有相似的传导效应。例如,高管联结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与目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相似性,即高管联结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越高,目标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也越高(张娆,2014)[50]。联结企业(与目标企业通过企业间高管联结关系联结的企业)发生过财务重述行为,那么目标企业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增大(陈仕华、陈钢,2012)[51]。当连锁董事担任领导或者是财务相关职位时,盈余管理的传导效应更强。由于公司的信息披露方法和质量具有在网络中传播的能力,当网络联结的其中一方由于财务舞弊或重述行为遭受惩罚时,投资者也会重新审视与之相联系的未发生财务违规行为的另一方所公布的财务信息,导致股票下跌现象具有溢出效应(Kang,2008)[52]。

三、总结与展望

社会网络影响、塑造了经济行为人和政策制定者的兴趣和动机,承载了知识和信息,提供了这些知识和信息的传递平台。同时,管理者本身是社会网络的重要成员,有机会控制和利用该网络,社会网络成为管理者治理公司的一个重要工具。因此,社会网络进一步影响公司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

(一)既有研究的不足

目前,学界对社会网络关系的研究才刚刚起步。部分文献针对董事网络进行研究,尤其是基于在不同公司兼任的董事形成的任职网络的研究,而对于董事的非正式联结以及股东、管理者的社会网络研究较少,对由于参加非营利组织或活动形成的网络的研究也很欠缺。部分文献集中于对政治关联和金融关联的研究,较少关注与供应商、客户以及基于战略投资、提供担保或其他商业合作产生的联结,对企业集团和供应链网络的研究也比较欠缺,原因主要是个人社会网络关系的复杂以及数据的难以获得。例如,在公司决策中,管理者和董事会成员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管理者和董事的个人信息披露并不完善,个人简历十分模糊,虽然诸如学历背景、以往任职公司有所披露,但并不充分;参加的宗教组织、行业协会、慈善基金会、社会俱乐部等非营利组织数据披露并不完全,通过校友、战友、亲属以及新兴社交媒体形成的非正式关系网络难以辨别和收集。这就导致我国的社会网络与公司治理之间的研究主要以董事网络为研究主线,而对管理者与管理者、管理者与董事、董事与董事由于共同工作经历、参与非营利组织机构等形成的非正式網络的研究较少,有关新兴社交媒体形成的社交网络对公司治理影响的探讨更是鲜有涉及。

(二)研究展望

未来社会网络与公司内部治理的研究,除了可以在静态维度分析变量之间的关系外,还可以搜集网络发展的历史数据进行面板数据分析和事件分析,揭示网络变量的动态变化及其治理效应;不仅要关注关系强度与网络位置对公司内部治理的影响,也可以借鉴其他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对关系网络的形成、维护、断裂、重建与公司内部治理关系进行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案例研究、实证研究、比较分析、模拟分析、实验分析等应当广泛应用,以期对社会网络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治理行为与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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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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