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伟
历史上,关于文艺与道德关系的争论前后持续了两千余年,众多伟大的思想家和艺术家都卷入争论中。直到现在,文艺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也没有彻底解决,似乎成了一个不可解决的问题。一直以来,有两种观点占据着争论的主流,一是“文艺寓道德”,即文艺与道德密切相关;一是“为艺术而艺术”,即文艺应该独立自主与道德没有关系。大多数学者总是先选择其中一种观点,然后利用各种理论和论据来证实自己学说的正确。文艺与道德关系的这两种观点逐渐成为一种不可调和的冲突。本文旨在通过简单的分析,试着找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文艺道德观。
一、关于朱光潜文艺道德观的综述
关于朱光潜先生的文艺道德观,学界大致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可朱光潜的文艺道德观,认为文艺与道德之间是“无道德目的而有道德影响”的关系;还有一种不太支持朱光潜的文艺道德观,认为朱光潜的观点比较模糊,并没有给出一个比较明确的文艺与道德之间关系。
学者薛雯认为,在朱光潜的前期美学思想中,曾极力主张文艺与道德没有直接关系。这些观点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美学家克罗齐的观点。到了50年代,朱光潜的美学思想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向,在文艺与道德的关系论述上也出现动摇。在《文艺心理学》第十一章中,朱光潜直接批评克罗齐一派的美学思想,这时朱光潜的文艺道德观已经由先前的文艺独立自主转向文艺与道德之间存在某种关系,朱光潜开始重视文艺与道德的关系。原因何在呢?薛雯认为朱光潜本质上是一个热心于社会改革的人。他改造社会,首先要改造人心,而改造人心的方法,恰恰是艺术的功能。只不过朱光潜隐藏得有点深罢了。
此外,薛雯还认为,虽然朱光潜的文艺与道德观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贡献,并不多见,但仍然存在论证的缺陷。她认为朱光潜的论证缺乏内在的逻辑性,在这一问题上走中间路线,试图综合它们,结果只能掩饰其中的矛盾,并不能真正解决矛盾。
学者钱念孙认为,朱光潜并不是一个“否定艺术与社会、艺术与政治联系的人”。朱光潜的美学思想在50年代发生过一次重大的转变。前期,朱光潜学习接受的是康德、克罗齐一派的唯心主义的影响,认为审美和文艺活动是“超现实、超功利”的,文艺活动和一切功利活动都是相对立的。后期,朱光潜开始自觉地批评形式派美学的缺点,在文艺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发生了转变,对“为艺术而艺术”等口号提出了批评。
此外,钱念孙分析了20世纪30年代朱光潜与左翼文艺运动在文艺与道德观上的矛盾,左翼认为朱光潜的很多文艺主张都是对革命文艺的攻击。他还论述了文艺如何以自身独特的品格去发挥道德影响,重点分析了朱光潜的“无道德目的而有道德影响”受康德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观点的影响,指出朱光潜一方面坚持了文艺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也肯定了文艺的社会性。
二、文艺与道德关系
文艺与道德的关系一直以来争论不断,“文艺寓道德”与“为艺术而艺术”两种观点相持不下。從周秦一直到现代西方文艺思潮的输入,文艺在中国都被认为是道德的附庸。这种思想是中国人国民性的表现,因为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实用。从孔子的袒护诗文到后来的文以载道,人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出“文艺寓道德”的观点。在西方,文艺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争论同样激烈。柏拉图要将诗人赶出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竭力替诗辩护被看作是艺术独立自主说的始祖;托尔斯泰反对“为艺术而艺术”,认为艺术的目的在宣传道德和宗教,并不在产生美感。
在笔者看来,文艺与道德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相互影响,不可分割。文艺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精神现象,是人们的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一种创造活动。道德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所维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文艺与道德都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艺术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具有社会性,不能随意脱离道德或者违背道德而发展。道德可以指导、影响艺术的发展,但绝不能让艺术成为道德的附庸,失去艺术应有的独立性。
艺术不是道德的工具,道德也不是艺术的仆人。二者相辅相成,协调发展。人类通过艺术活动,传递文化、思想、道德等,使社会成员在艺术活动中情感得到解放,心灵得到沟通,进而使整个社会和谐发展。同时,艺术本身具有社会性,不能背离道德而随意发展,艺术与道德要携手发展,相互促进。
文艺与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两种不同形态,虽然有着自身的特点和区别,但这并不影响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一方面,艺术影响着道德。任何艺术作品都是在一定的时代、社会背景下创作完成的,所以艺术作品中必然包含当时社会的社会价值、道德观念等。虽然有一些艺术作品不会直接反映道德观念,但是艺术作品是由艺术家创作的,艺术家生活在社会中,其价值观念肯定会受到当时社会道德观念的影响。克罗齐在讨论文艺与道德的关系时,使用了艺术和艺术家两个概念。克罗齐并没有否定艺术家作为一个普通人所具有的社会共同性的事实。首先,文艺中蕴藏着道德观念。道德观念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不管是政治生活、经济生活还是文化生活,都多多少少地包含着道德价值。文艺是反映社会生活的,因而文艺不可能不涉及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人类社会中的道德价值恰恰是文艺创作的生命力和源泉。其次,文艺能够赋予人一种无形的道德力量。文艺总是与一定的道德价值相适应的,并积极传播这种道德观念,并教导人们接受。许多艺术家都在自己的文艺创作和文艺作品中渗透和宣扬某种道德观念,艺术接受者在艺术欣赏中,潜移默化地就会受到艺术家的道德情感熏陶。第三,艺术自身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人们,使人民群众自觉地成为接受者。文艺的基本特点是形象和感情,文艺的艺术形象魅力在传播道德价值观念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另一方面,道德也影响着艺术。首先,所有的艺术作品都是由艺术家创作的,艺术家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每个艺术家都有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他们在进行艺术创作的时候必然会在艺术作品中流露出自己的道德观念,并对生活做出相应的道德评价。其次,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艺术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依照克罗齐的观点“艺术即直觉”,人们直觉到一个意象,便已在心中成就一件艺术作品。不管是在心中形成的艺术作品还是实物的艺术作品都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艺术家头脑思想中的产物。因而,文艺中必然融入了艺术家个人主观的道德评价和道德判断。第三,各个时代各个阶级都会要求文艺反映和宣传自己的道德观念,尤其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更是把文艺看作是对社会成员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工具。在这种情况下,文艺可以适当地为道德服务,宣传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但不要成为道德的附庸和工具。
在艺术与道德的发展过程中,二者相辅相成,协调发展。艺术不能跨越甚至是违背道德而发展。事实已经证明“为艺术而艺术”的发展方向是不正常的,违反道德的艺术更是不可接受的。那种追求血腥、残忍、暴力的艺术作品无疑已经背离了道德。同样,道德也不能将艺术看成是自己的附庸,利用、压迫艺术的发展。后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都是生活中的艺术家,都有自己的判断标准和价值观念。道德再想要绑架艺术是不可能的,艺术教育的目的是塑造人的情感,使得人的情感得到解放,二者只有相互促进,相互协调,文艺与道德都会有一个光明的前景。
艺术的美和道德的善是融合在一起的,美与善在艺术作品中是不可分割相互促进的。没有道德价值的艺术就会显得苍白无力,成为一种无用的东西,甚至走向颓废,就像文学中的“唯美主义”。艺术作品如果失去道德蕴涵,作品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和思想力量,就不会对净化人的心灵、指导人的思想发挥积极的作用。没有审美价值的艺术让人感觉枯燥乏味,过于注重其功利价值容易导致艺术沦为道德的工具。艺术作品如果失去其审美价值、美感,那么它自身的存在价值也就所剩无几了。
三、结语
总之,在文艺与道德的关系上,笔者既反对把文艺作为道德的附庸,也不赞成艺术的独立自主“为艺术而艺术”的观点,认为文艺与道德二者应相互依存,相互协调。艺术中要适当包含道德价值,这样的艺术作品才能给人以精神和思想的震撼,代代传承;道德价值也要恰如其分地指导艺术的发展,这样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审美价值才能更高,艺术作品才更具魅力。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