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强?张如鑫
摘 要 基于2015~2016年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典型案例,运用内容分析方法对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學模式的研究表明,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在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有效路径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当前依然存在行业企业办学主导作用不明显、校企合作深度和广度不足、服务产业能力较弱、集团治理结构不健全等问题。未来只有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管理,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多元办学体系和办学运行机制建设,深化职业教育集团治理结构改革,才能更好地提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成效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关键词 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模式;内容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13-0044-06
一、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初实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以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日益受到国家的重视。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先后发布《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4)《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2009)《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2015)等一系列重要政策,鼓励通过整合和重组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注重“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路径,对推动和规范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进行了规范,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步伐。我国职业教育集团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由2001年的7家发展到2016年的1300余家,见图1,参与的职业院校占到总量的60%以上,参与企业达到3万余家[1]。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已逐步形成了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发展的办学模式。该办学模式运用“集团化”运作方式,通过契约或资产等纽带使若干分散、独立的职业院校、企业、政府机构及行业组织等参与到职业教育办学中,进而达到共享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效果。
总体来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主要呈现四个特征:第一,办学主体是藉由契约、资产等纽带而联结在一起的机构族群,是一个多级组织的联合体。通常而言,职业教育集团呈现一种“金字塔”式的层级组织结构。第二,协同运营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基本手段。通过政校企多元合作的形式,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为核心,在人才培养、师资培养、基地建设、生产研发等多个环节协作联动,最大程度地实现互利共赢。第三,通过参与办学培养职业人才并享有相应的人才红利是其终极目标。在教育教学、技术创新和企业生产等过程中,管理者、教师、企业员工、学生等人才资源最大程度地实现共享并产生人才叠加效应,参与主体由此能够获得超过以往的人才红利。第四,内在相关性和外在差异性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成功的基本保障。所谓内在相关性,是指参与办学的主体在资源、管理等方面具有相似性,这是保证职业教育集团内部实现资源共享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促使资源产生协同效应并藉此获得集团办学优势的根本所在。所谓外在差异性是指一个职业教育集团区别于其他职业教育集团的差异性竞争优势。例如,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相较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更具有外在差异性。内在相关性和外在差异性较强的职业教育集团,更易于使参与主体在办学过程中获得办学资源共享、办学优势转换、品牌效应聚集、办学成本降低等优势。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还处于由探索性发展阶段向成熟性发展阶段过渡、由注重数量增长到重视质量内涵转变的关键时期。在这一背景下,立足实际并深入探究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现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十分必要。为此,本研究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为样本,采用内容分析方法解析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以期进一步揭示当前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基本特点和规律。
二、内容分析法概念及案例描述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将不系统的、定性的符号性内容如文字、图像等转化成系统的、定量的数据资料的研究方法[2]。研究过程主要分为确定研究范围、建立内容分析体系、文本分析及数据统计、结论与建议等几个环节。其中,主要选取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站、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汇编》上刊载的70个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作为研究对象。所选案例具有一些典型特征:一是可靠性高。案例是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征集和发布的,兼具权威性和较高的信度。二是实践性强。案例均由各职业教育集团撰写,不仅内容翔实,而且均为难以获得的一手资料,具有较强的研究价值。三是易操作性。所选案例的表述文本相对比较统一,易于整理和分析。四是代表性。所选样本占我国职业教育集团总量的5.4%,覆盖了26个省级行政区,见表1,涉及25个行业和众多专业领域,见表2,这使得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普适性。五是新颖性和有效性高。在所涉及的职业教育集团样本中,2005年之前成立的占5.8%,2006-2010年成立的占57.4%,2011年之后成立的占36.8%,这与我国职业教育集团的整体发展历程基本一致,因而样本选取的效度较高。
对研究文本的内容分析,需要建立与之对应的内容分析体系。为此,首先确定内容分析的主要维度,包括办学主体构成、办学联动机制、校企合作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建设模式、集团治理模式六个方面。其次确定每个研究维度的关键信息点,见表3。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关键信息点的统计,进而揭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关键特征。
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现状及特征
(一)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主体构成
目前,职业教育集团办学的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职业院校(本科高校)、行业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等。在研究样本中,明确阐明办学主体的样本占45.7%。对样本的统计结果显示,每个职教集团办学的参与主体平均为84家,其中最多的为302家,最少的仅有13家。从职教集团办学参与主体的构成类型来看,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比重最高,达到60.3%。职业院校次之,占25.1%。上述两类参与办学主体占比超过了85%,表明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是当前职教集团办学中最重要的两类主体。同时,作为集团化办学政策的制定者和行动倡导者的政府部门,仅占职教集团办学主体的1.8%,表明政府部门直接参与职教集团的办学活动相对最少。
与此同时,在众多参与办学的主体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办学主体不同也决定了职教集团的类型有所差别。一般来讲,可以分为企业主导型、院校主导型、行业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双主体主导型五种。在所研究的样本中,有74.3%的职业教育集团属于院校主导型,4.3%的属于职业院校与政府、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双主体主导型职教集团,另有21.4%的研究案例未明确其所属类型。总体上看,职业院校仍是当前职教集团组织构建的主要倡导者和行动者,这与行业企业在职教集团办学主体中居主要位置仍有一定差距。可见,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职教集团办学中的积极性和主导性,真正推动职业教育由供给导向型教育转向需求导向型教育。
(二)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联动机制
对研究案例的分析表明,围绕办学和人才培养,职教集团参与主体在招生、教学、学生就业、师资队伍建设等多个环节展开深度合作,形成了“合作招生、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培养师资、合作服务”等多种合作办学的途径和方式,不仅有效地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也描绘出了合作共赢、合作发展的良好愿景。
在人才培养入口方面,行业企业等参与主体提出人才需求的数量和标准,并参与职业院校的招生面试和选拔,为企业培养未来合格的员工奠定基础。在合作育人方面,企业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教学环节,包括合作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设置、建设实训基地、开发课程和课程体系、编写教材、构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等。在人才出口方面,职教集团内部的企业与职业院校间借助于契约等方式,在人才培养和就业间构建起一个良好的内循环模式。通过聘用集团内部职业院校的毕业生,有效达到了合作就业的目的,保证了人才出口的顺畅。此外,在师资建设方面,职教集团内部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合作共建教师团队模式。通过轮岗交流、联合办公等方式促进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间的交流和联系,借助校企合作共同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发展。可见,职教集团参与主体间以契约为纽带,将招生、培养、就业等环节紧密联结在一起,可以有效地满足“五个对接”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学校人才培养规格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间的“零距离”对接。
样本统计结果显示,在合作招生方面,仅有5.7%的职业教育集团明确运用了合作招生模式,表明仍需要加强该领域的工作。在合作育人方面,采用合作培养人才模式的集团占到研究样本总数的31.4%。在合作就业方面,约10%的职业教育集团采用了合作就业模式。在合作培養师资方面,有21.4%的职业教育集团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专业教师,合作方式包括建立人员互派和互聘交流机制、教师定期轮训制度等。此外,从合作育人的主要形式看,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职业教育集团占样本总数的22.9%,校企共同进行专业设置的占11.4%,合作改革课程及课程体系的占11.4%,合作共同编写教材的占7.1%,合作共同建立评价体系及质量保障体系的占8.6%。
(三)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模式
通过校企合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内在优势之一。对研究案例的分析表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过程中主要形成了四种独具特色的校企合作模式:一是共建特色学院。职教集团内部的职业院校和企业等参与主体通过共建、共管企业学院或专业学院,专门为集团企业乃至全国的相关产业链培养和输送技能型人才,有效实现了企业产业优势和学校专业特色、企业人才需求与学生就业间的对接,增强了特定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培养质量。例如,四川旺达集团的旺达猪产业学院、吉林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的吉刚汽车学院等。二是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借助生产性实训基地这一校企合作平台,集教学、科研、生产、技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不仅解决了职业院校在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方面的窘境,也为职业院校充分参与企业生产、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环节提供了可能。三是共建共享研发中心。研发中心所需的资金、设备、人才等资源由集团参与主体共同建设,通过合力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并共享研发成果,有效发挥了职教集团在攻克生产、技术、管理等领域应用性难题方面的优势。四是共同开展项目研究。集团内部各参与主体以某一项目为载体,借助集团优势资源合作完成项目,是一种相对更灵活的合作模式。可见,基于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诉求,职教集团内部参与主体通过内部资源的优势互补、共享和重新配置,进而发挥了资源的最大效用,产生了多方共赢的效果。
样本统计结果显示,采用共建特色学院的职教集团约占研究样本总数的24.3%,约44.3%的职教集团采用了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模式,约21.4%的职教集团采用了以项目为载体的校企合作模式,仅有15.7%的职教集团采用了共建共享研究中心的模式。可以看出,以解决生产或技术领域应用性难题为纽带,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以及职业教育集团的资源共享和应用性产出,仍是职教集团未来需要进一步推进的重要工作。
(四)职业教育集团人才培养模式
育人为本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基本原则之一,能否培养出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是评价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而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则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至关重要。对研究案例的分析表明,职业教育集团在办学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将集团优势和专业特色相结合,采用了“订单”式、“分段”式、“多方共育”式、“多导师制”、“双业一体,双证融合”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
各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的优势,积极探索“预就业‘订单班”、“冠名班”等“订单”式人才培养形式,有效实现了学生、学校和企业的三方共赢。在集团内部强化工学结合,推行旨在强化实践性教学的“分段”式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专业特点,结合产业活动规律,将学生的学习时间按阶段进行划分,一般在产业旺季时安排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积累实践经验,产业淡季时则在校学习理论知识。与此同时,除了发挥学校和企业在职教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外,职教集团还探索引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甚至国外机构等多方参与办学,形成“多方共育”的人才培养格局。学生指导方面,职教集团的成员院校在普遍推行“双导师”制度的基础上,还提出了“三导师制”模式,即除了校内专业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外,还强调发挥心理及思想辅导教师的重要作用。“多导师制”有利于为学生制定个性化、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此外,“双业一体,多证融合”则强调职教集团在学生培养过程中要将学生的学业和所对应的职业相结合,将课程内容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对接,用学做结合的方式来培养学生,使学生毕业时可获得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
样本统计结果显示,“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职业教育集团最普遍采用的一种人才培养形式,采用该模式的职业教育集团约占研究样本的57.1%。其次是“分段”式人才培养模式,约21.4%的职业教育集团采用该人才培养模式。相比之下,采用“多方共育”式、“双业一体,多证融合”式和“多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职业教育集团分别占样本总量的15.7%、12.9%和7.1%。
(五)职业教育集团师资建设模式
“双师型”教师短缺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量的比重将超过60%[3]。为此,各职业教育集团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对研究案例的分析表明,目前职业教育集团主要采用校企合作共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模式。一是职教集团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建设工程。通过实施以“百名教师下企业”“百名企业能工巧匠进校园”“百名教学骨干到国外访学”为主要内容的“双百工程”“三百工程”建设,有力地提升了职教集团“双师型”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职教集团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师培训。例如,开设专业教师培训班,选派教师到相关高校进修,在职教集团内部建立专门的教师培训基地,引入国外资源进行师资培训,建立与职业标准相衔接的师资培训机制,等等。同时,多渠道促进职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将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常态化。三是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企业高级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或业内名师大家来学校兼职讲学,或担任专兼职教师。为此,许多职业教育集团建立了师资“互培、互兼、互聘”机制,以更好地保障职教集团成员单位教师和员工的利益。同时,有些职业教育集团还建立了教师与专家资源库,以便更好地掌握教师的基本背景和兼职聘用情况。还有些职业教育集团设立了“技师大师工作室”,为更好地利用名师、大家资源创造了条件。
样本统计结果显示,实施“双百工程”或采取类似举措的职业教育集团约占样本总数的21.4%;通过开展教师培训和锻炼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职业教育集团约占样本总数的20%;而通过聘请校外专家到校兼职讲学等方式来充实教师队伍的职业教育集团约占样本总数的15.7%。
(六)职业教育集团治理模式
完善的治理制度是规范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行为的基本路径。对研究案例的分析表明,在职业教育集团治理方面,共有三种保证措施:一是组织保证。大部分职教集团都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并下设秘书处或各类工作委员会及项目部,明确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务和责任,以此保证职教集团高效有序地运行。二是制度保证。通过制定和出台一系列的职教集团内部章程、文件、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等,明确集团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以使职教集团各参与主体和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做事有章可循。三是沟通保证。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通过建设信息交流平台、职教集团网站等,及时更新集团的最新动态和科研成果,提高了集团成员间沟通交流的效率,增强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度,确保了職教集团的运行透明度。
样本统计结果显示,在组织保证方面,约80%的职教集团实行了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其中,有94.6%的职教集团实行的是理事会制度,另外5.4%的职教集团实行的是董事会制度。值得一提的是,还有少数职教集团为了避免设立理事长和常务理事长可能带来的地位差异和话语权不同,选择实行较为折衷的成员制治理模式[4]。在制度保证方面,有71.4%的职教集团制定了集团章程或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管理办法。在沟通保证方面,有35.7%的职教集团建立了自己的信息交流平台或信息门户网站。可见,职教集团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还需继续加强。
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参与作用
针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基础薄弱的现状,要积极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宏观引导和顶层设计,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加强对职教集团办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良性发展。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区域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职教集团化办学方案,完善和落实好财税、土地等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教集团办学。另一方面,要提升政府在职教集团办学中的参与度,通过鼓励国有企业等机构牵头创办职教集团,政府也可通过经费投入、提供补贴、购买成果等多种形式参与职教集团办学。
(二)继续深化职教集团多元办学体系
鼓励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与职业院校合作,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职教集团多元办学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市场引导,充分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和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国有企业在职教集团化办学中的带动示范作用。要加强区域间职教办学资源的整合,围绕“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形成跨区域的职教集团化办学合作机制,提升职教集团服务经济与产业发展的能力。要进一步扩大职教集团办学参与主体的覆盖范围,吸引更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职教集团化办学,适当引入国外职业教育机构参与办学。
(三)持续完善职教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
积极探索科学可行的职教集团化办学合作模式,努力构建愿景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均衡的长效合作机制。深度拓展合作内容和合作形式,在招生、教学、人才培养、师资建设、学生就业、技术研发等领域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模式。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企业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结合职业教育集团自身专业特色、资源优势及所服务产业的需要,探索个性化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教集团基础资源建设,形成多样化的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模式。完善职教集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充分利用高等院校、企业等参与主体在师资培养培训方面的优势,加强对师资培养培训、外部引进、兼职聘用等环节的管理,形成符合职教集团化办学规律的师资建设模式。
(四)稳步推进职教集团治理改革
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模式,推进以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管理科学”为目标的职教集团制度改革。借鉴现代企业集团治理的相关经验,进一步完善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形式的职教集团治理模式。优化职教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协调机构的职能,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升职教集团运行的市场化水平。加强对职教集团办学的宏观管理,明确职教集团的组织地位和相关职能,规范职教集团办学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对办学过程的监督和评价,提高办学效能。完善职教集团内部利益协调与共享机制,兼顾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打造利益共同体。完善激励机制,激活各成员组织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保证集团化办学的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教育部. 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41号建议的答复[EB/OL].(2016-10-12)[2017-01-24].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_jyta/jyta_zcs/201611/t20161117_289077.html.
[2]Sullivan, T. J. Methods of Social Research [M]. Orlando: Harcourt College Publishers, 2001:296-297.
[3]教育部等.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EB/OL].(2014-06-16)[2017-01-24].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30/201406/170737.html.
[4]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汇编:2015[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