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

2017-06-30 15:23喻文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生活方式制度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摘要]价值观是制度的内在灵魂,制度是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制度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具体内涵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转化为制度安排的内在价值观、具体的规章制度以及赏善罚恶的奖惩机制。价值观念变革、价值观念认同、价值观念践行是促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化的重要原因。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搞好制度的顶层设计、价值评价和重建道德秩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化建设的基本途径。制度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渐沉淀为人们的生活方式。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化建设;生活方式;制度创新;道德秩序重建

[作者简介]喻文德,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教授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共生活的基本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5BKS0097)、湖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和谐社会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共生活化研究”(项目编号:15K104)的研究成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一种制度存在,制度与价值观紧密联系、相互影响。价值观是制度的内在灵魂,不同的价值观会形成不同的制度。制度是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制度一旦形成就会巩固和强化其承载的价值观。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指出,价值系统不会自动地实现,制度化是实现价值的一项重要机制:“价值通过合法与社会系统结构联系的主要参照基点是制度化”{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观念到实在的转化不仅需要文化的熏陶,更加需要制度的约束。中共中央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强调,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制度建设之中,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制度保障。制度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化建设的意蕴

何谓制度,可谓见仁见智。青木昌彦认为制度就是“关于博弈如何进行的共有信念的一个自我维系系统”{2}。康芒斯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抑制、解放和扩张个体行动”{3}。亨廷顿认为:“制度就是稳定的、受尊重的和周期发生的行为模式。”{4}罗尔斯认为,制度“是一种公开的规范体系,这一体系确定职务和地位及它们的权利、义务、权力、豁免等”{5}。“博弈系统”“行为控制”和“行为模式”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制度的特征,而“规范体系”则比较准确地把握了制度的社会本质。但是,罗尔斯所讲的制度是狭义的制度——正式制度,本文所讲的制度是广义的制度,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统一。核心价值观制度化建设具体内涵如下:

(一)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制度安排的内在价值观

马里亚诺·格龙多纳认为,“价值观有两大类:一类是内在的,一类是工具主义性的。内在的价值观是指我们不计个人得失而均予以遵循的价值观。例如,爱国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要求人们作出牺牲,有时就个人得失而言,它是‘不利的。然而自古以来,千百万人都为捍卫国家而献出了生命。相形之下,工具主义性的价值观是那种因为它直接对我们有利,我们才予以遵循的价值观”{6}。内在的价值观与维护荣誉、捍卫正义、追求卓越等目标密切相关,是一种永不满足的价值观。一个国家贫穷的时候,人们努力脱贫致富,富起来之后人们依然努力工作——这种背后支撑人们努力工作的价值观就是一种内在的价值观。内在的价值观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总体性、至上性和科学性,是一种内在的价值观。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总体建构,是中华民族的安身立命之本。它向世人昭示了我们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公民培养等三个层面的理想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塑造了一个全面现代化的国家形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建構一个海晏河清的社会理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展现了一种胸怀天下的理想人格。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引领各种社会思潮的价值标杆。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在社会生活的某些领域出现了价值观念错乱、是非善恶混淆的情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们树立了评判是非善恶的终极标准。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适应,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凝聚了全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因而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与凝聚力。

制度化是社会基本结构获取价值观的过程。马克思曾经指出,法律制度是保护人们自由权利的重要手段:“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不仅意味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一种制度存在,同时也意味着制度的价值化,即社会的基本结构逐步依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设计并体现着它的理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制度安排的基本价值遵循和价值预设。各项制度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反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是评判制度价值合理性的根本标准。

(二)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的规章制度

一种价值观念要在生活中兑现必须外化为行为,要外化为行为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让人们的行为有据可依。不同的价值观念有不同的行为要求并形成不同的规章制度。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抽象价值观念转化为具体规章制度的过程。这些具体的规章制度主要体现在法律规定、政策条例、公民道德、行业规范、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各种规范之中。规章制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观念到行为的中间环节。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凡是需要规章制度约束的地方,都应该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都应该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各个方面的价值诉求,而且每一个价值观念都可能包含了多重价值诉求,社会生活的相应领域都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行为规范来确保它的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每一个价值观都可以在社会生活中找到与之相对应的规章制度。“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等即是实现“富强”价值观的基本政策;“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即是实现“民主”价值观的基本制度;“两个文明一起抓”“培育‘四有新人”等即是实现“文明”价值观的基本方针;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其他几个价值观念都可以找到与之相对应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构成了一种全方位的制度体系,有力地推动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endprint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落细、落小、落实”,现有的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深化、拓展和完善。具体规章制度的变革涉及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分配,是改革的深层次问题。能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转化为具体的规章制度,或者说能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具体的规章制度中贯彻到底,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好坏,而且关系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成败。

(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赏善罚恶的奖惩机制

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8}利益是人类行为的原初动力,也是制度实现赏罚功能的基础。人是一种制度化的存在,个体生活的诸多方面都要接受制度的规约。一般而言,个体行为的发生总是受某种动机的驱使。动机即行为的目标指向。当一个人的行为目标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一致时,如果其行为得到社会的肯定与奖赏,其行为就会得到强化和巩固,并逐渐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行为模式;当一个人的行为目标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相悖时,如果其行为得到社会的否定与惩罚,其行为就会遭受挫折和打击,从而有可能根据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矫正自己的行为。根据个体行为发生的一般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通过制度转化为赏善罚恶的奖惩机制。

正义是制度的首要价值,赏善罚恶是制度的应有之义。具体的规章制度不仅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而且要褒奖善行义举、惩罚恶行非义,形成善者受奖、恶者受罚的奖惩机制。制度的道德选择是个体的道德选择的依据。一种道德的制度才有可能引导人们作出道德的选择;相反,一种不道德的制度很可能导致个体作出不道德的选择。制度的道德选择必须体现赏善罚恶的道德赏罚机制,为人们崇德向善提供正能量。一般而言,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思想和行为,具体的规章制度都应该予以相应的支持和鼓励;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思想和行为,具体的规章制度都应该予以相应的限制和惩处。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形成一种崇德向善的正气。

只有正义的制度才能保持道德和幸福的一致,充分调动公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性。人类社会的道德生活经验一再表明,德福一致是良好道德风尚的保障,而德福背离是社会道德滑坡的诱因。如果一个善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肯定与奖赏,那么有可能有些人以后不再行善;如果一个恶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止与惩罚,那么很可能有人跟风模仿。德福背离将严重消解人们崇德向善的积极性,加剧社会的道德溃败。对此,有学者指出:“如果社会上一部分人的非正义行为没有受到有效的制止或制裁, 其他本来具有正义愿望的人就会在不同程度上效仿这种行为, 乃至造成非正义行为的泛滥”{9}。

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化建设的缘由

抽象的价值观念只有转化为具体明确的规范,才具有可操作性。制度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和根本性,能有效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落实。制度化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环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是由制度的特点和核心价值观的本性共同决定的。

(一)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是价值观念变革的内在逻辑

制度创新与价值观念的变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价值观念的变革是制度创新的思想前提,制度创新是价值观念变革的必然结果。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认为:“价值观和道德伦理上的变革会推动人们去改变他们的社会安排和体制。”{10}制度创新记录了价值观念变革的艰难步履。社会转型时期,新旧社会关系的较量最容易激发价值观念的变革。新文化运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科学和民主是新文化运动的两面旗帜,也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現的新的价值观念。这些新的价值观念成为推动制度创新的巨大正能量。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科学和民主观念才逐渐深入人心,直到1949年与科学和民主相匹配制度才初步确立起来。从新的价值观念的提出到制度的最终确立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基本国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结果。在这一建设过程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带来了价值观念的变革,价值观念的变革导致了制度创新。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不断将新的价值观念转化为新的制度并付诸实践的过程。没有价值观念的变革就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没有制度创新就没有当今改革开放的大好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中国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在改革开放背景下,社会的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各种新的价值观念不断涌现。这种价值多元的局面亟待主流价值观念的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凝练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的价值观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引领。这些新的价值观念既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结果,也是制度创新的依据。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会引起相应的制度创新,并最终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中。

(二)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是强化国家认同的客观需要

国家认同是一个国家的成员对国家的政治权力、历史文化传统以及自身作为国家成员身份的认可与接受。国家认同是国家合法性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国家认同的关键是核心价值观认同。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对于自身生存发展的价值选择,是国家认同的价值基础。在全球化进程中,国家认同面临巨大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项铸造国家灵魂的工程,是强化国家认同的重要战略。制度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任何制度实际上都是围绕着某种价值理念而进行的具体设计。制度化是实现价值观念认同的有效手段。

价值观念认同即社会成员对某种或某类价值观念的认可与信奉。一种价值观念能否获得价值认同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这种价值观是否符合社会成员的价值诉求,二是这种价值观是否具有切实可行的途径与机制。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这种价值观才会具有凝聚力和感召力,才能促成社会成员对它的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整体设计,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展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反映了广大公众的价值诉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谓众望所归,人心所向。因此,社会成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具有良好的心理基础。endprint

满足价值需要是价值认同的前提,而能否付诸实际则是价值认同的关键。正式制度为价值观由理论向实践的转化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就正式制度的建构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意味着要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也意味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述的国家理想、社会理想和人格理想被确立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信仰系统。由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了某种政治上的权威性,包含了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途径与机制。正式制度为社会成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凝聚力的活水源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在促成社会成员对核心价值观认同的同时,也强化了他们对国家的认同。

(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建设是价值观念践行的重要保障

相应的制度跟进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相互配合,形成了社会的基本结构。社会的基本结构对社会成员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社会的制度形式影响着社会的成员,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想要成为的那种个人,以及他们所是的那种个人。”{11}制度决定着社会资源的权威分配,从根本上影响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活前景。一个人的行为如果偏离正式制度,就可能遭遇社会排斥,其权益就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制度的上述特性對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具有一种强力矫正作用。社会成员的价值观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之间可能存在某些不协调的情况。制度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与制度相符合的行为将会获得相应的权益,而与制度相违背的行为将丧失相应的权益。由此,制度可以促成社会成员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有效践行。合理的制度将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践行产生正向效应,不断强化社会成员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信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先进的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的制度安排之中,使制度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不仅可以极大地增强制度的价值合理性,而且可以为社会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包括政策引导、法律支持和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制定公共政策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引导人们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经济发展活动相结合。依法治国要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利用法制力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各种规章制度都要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奖惩机制。

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化建设的基本途径

“新的价值观一定要通过人们的认识和行动的中介,引起制度的实际创新,转化成人们新的行为模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变成一套新的社会规范,塑造人们的社会关系。”{1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新成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求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重点从制度的顶层设计、价值评价以及重建道德秩序等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以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搞好制度的顶层设计

作为工程学术语,顶层设计的本义是统筹考虑项目各层次和各要素,统揽全局,从最高层次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政治概念,制度的顶层设计是一个国家关于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理性建构,是由价值理念转化为操作实践的蓝图。制度的顶层设计要系统考察政治共同体中要素与要素之间、要素与系统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统筹规划使制度安排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使制度不会因领导人的变故而发生改变。没有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就会缺乏稳定性和长期性,由此导致人们行为选择的短期化和社会发展的碎片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现代国家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制度。依据现代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制度顶层设计的价值旨归。具体而言,制度的顶层设计要把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要把社会建设成为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要把公民培养成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

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和顶层设计的特点,首先,我们要从整个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出发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不足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足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对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寻求根本的解决方法,而不能只求一时之效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果舍本逐末,问题日益积累,矛盾一旦爆发,将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其次,制度的顶层设计在维护国家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同时,还要兼顾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要超越于各种利益群体之上并对之实施有效的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不能只考虑某些既得利益群体的价值偏好,而要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共同利益作为价值标准。既定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会逐渐产生利益固化,出现既得利益群体,既得利益群体纠结于既得利益会影响发展全局。制度的顶层设计需要激发各种社会潜力,使之不断地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以利益竞争限制利益垄断,实现制度利益分配的均衡。

(二)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进行制度创新

历史证明:制度创新是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制度一旦僵化,再强大的国家也会走向衰亡。新的价值观念是制度创新的驱动力。只有融入了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制度才有生命力。制度需要接受价值的考量,或者说价值要介入制度的建构,制度道德是沟通制度与价值的中介。制度道德使制度与价值相互渗透、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实现了制度与价值的有机结合。不同价值取向的制度会对社会成员产生不同的规范效应:“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3} 制度道德是制度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任何制度只有符合社会的道德目的,才能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与支持,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正如有学者指出:“人们对制度的遵守必须有起码的自觉性和自愿性,其条件是符合服从者的基本价值观,即在价值观上取得合法性。唯有这样,人们才会‘价值合理地遵从制度。”{14}endprint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先进文化的精髓。与其他价值观相比较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本体价值,具有一元性和本源性。其他各种价值观在逻辑上都可以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得到合理的解释。作为一种本体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会被局部利益或短期效应所左右,而是高屋建瓴、一以贯之地引领着社会发展的价值变迁。无论社会如何风云变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是坚如磐石的价值坐标。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发挥价值引领功能的内在依据。

制度创新需要相关伦理委员会的参与。伦理委员会可以从新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效果两个方面展开价值评价。从内容上看,各项新的规章制度都不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逆;如有悖逆,必须要对新的规章制度予以修改和完善。从实施效果来看,各项新的规章制度都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如果某项规章制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产生负面效应,就必须予以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以消除不良影响。除了伦理委员会的专业评价之外,制定新制度的相关部门还需要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成员对新制度的意见。只有做到群众满意,新制度才能真正體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诉求。

(三)以核心价值观为依据重建道德秩序

当下,“扶与不扶”的困惑表明深入人心的道德价值在社会转型时期已经开始动摇,道德秩序亟待重建。“核心价值观其实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15}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了对国家、制度和公民的道德要求,是国家道德、制度道德和公民道德的统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道德的基本价值目标,蕴含了共同理想的凝聚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制度道德的基本价值取向,蕴含了制度正义的驱动力;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道德的基本价值规范,蕴含了公民美德的亲和力。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也是重建道德秩序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社会转型时期,必须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要求重塑国家道德、制度道德和公民道德。国家道德是国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只有具有合法性,国家才能赢得社会成员的认同。国家道德的目的在于制约与引导国家行为,使国家成为一个有道德的权力主体。国家道德建设始终要围绕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些基本价值目标而努力。制度道德既是制度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公民道德的基本前提。只有道德的制度,才能培养道德的公民。制度道德建设始终要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些价值取向为旨归。公民道德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只有拥有一定道德觉悟的人才会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利用各种公共生活场所,来熏陶培育这些道德观念,使其成为公共生活习惯。

“今天的制度,也就是当前公认的生活方式。”{16}制度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了制度,也就融入了公共生活。日积月累,水滴石穿,经过长期的规范与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会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

注释:

{1}[美]帕森斯著,梁向阳译.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144.

{2}[日]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2.

{3}[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113.

{4}[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三联书店,1989:12.

{5}[美]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54.

{6}[美]塞缪尔·亨廷顿、劳伦斯·哈里森著,程克雄译.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89.

{7}{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6,187.

{9}慈继伟.正义的两面[M].北京:三联书店,2001:1.

{10}[美]丹尼尔·贝尔著,赵一凡译.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北京:三联书店,1989:527.

{11}[美]罗尔斯著,万俊人译.政治自由主义[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285.

{12}吴向东.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制度与价值观[J].河北学刊,2005(3).

{1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33.

{14}邹吉忠.自由与秩序:制度价值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91.

{15}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J]. 中国高等教育,2014(10).

{16}[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140.

责任编辑:李海峰

(本文发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杂志2016年第2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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