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宏伟
念念有词边念边写
◇胡宏伟
像125×32×25=125×8+25×4=1100,这是应用乘法分配律与乘法结合律时的一个典型错例。这样错解,可能是学生对乘法分配律的外在形式印象深刻,惯性地变形为两乘一加的形式。另外,学生也确实不假思索,125×8×4就有了4000,再扩大25倍就更大了,哪里只有1100呢?针对这样的问题,我的方法是让学生口中念念有词,边念边写。口念、手写、眼看,多感官协同工作。
例如简算125×32×25。口念:先把32看成8×4(手写:8×4),再看着算式念:乘乘乘,一直乘。最后念:125与8乘,4与25也是乘,1000再与100乘。边念边写,学生一般就不会用乘法分配律来解这道题了。
又如简算65×102,一般学生都知道要把102看成100+2,但接下来的计算就有人出错了:有的变形成65×100+2,有的变形成65×100×2,其中第二种错误是典型的乘法分配律与乘法结合律混用。我一般会让学生这样念念有词。先念:102个65,分解成100个65,再加2个65。这样学生就不会发生变形错误。 即:65×102=100×65+2×65=6500+130=6630。之所以省去65×102=65×(100+2)的过程,主要是想提醒学生从乘法意义的角度去思考,减少错用乘法结合律的可能。
运用乘法运算律简算的题都可以让学生念念有词,边念边写。例如61×139-39×61=61×(139-39)=61×100=6100。先观察算式特点念:两乘一减,含有相同因数。再念恒等变形过程:139个61减去39个61,相同因数提出来,不同因数先相减。熟练了也可以简单说成“提因数,‘减’打包”。(打包就是把减法算式括起来看成一个整体)有时也会省了提因数、“减”打包这一步。在第一步时就这样念:两乘一减,含有相同因数,相同因数标出来,不同因数连起来(在原题上标出来,连起来是139-39)。直接过渡到139个61去掉39个61,还剩100个61。这样更简单、省事。
念念有词,边念边写,一方面以简短口令指挥行动,让学生计算更专注,另一方面学生念的是算式的特点、变形的过程,让学生在简算时更关注寻找特点、思考算理、运用算法,混用的现象自然会降低,正确率自然会提高。
(作者单位:湖南桃江县桃花江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