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在教师,职业院校有数量充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意义非凡。要使“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显著”,必须根据五大发展理念,协调好教师的教学与培训、与行业企业共建培养基地,要依托“走出去”,依托“基地”,政府、学校、企业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要眼睛“向外”“请进来”,聘请能工巧匠。
关键词:“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走出去;请进来;政校企协同
作者简介:冯胜清,男,张家港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高级讲师,江苏省职教科研中心组成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等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7)04-0074-04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质量提高的关键在教师,职业院校有数量充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意义非凡。据最近发布的《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我国职业院校的“双师型”教师数量普遍不足,这直接影响了职业教育的质量。
一、“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
据最近發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我国职业院校的“双师型”教师数量普遍不足,截止2014年,中职学校“雙师型”教师比例只有27.64%,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也只有38.27%。从上述数据看,无论中职还是高职,“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教学的要求,这直接影响了职业教育的质量,职业教育就难以做到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究其原因,与政府、企业、学校缺少协同意识很有关系。
目前,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基本上每年会有一个月到企业顶岗实习。但是,因为企业和教师本身的原因,下企业顶岗实习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大多数企业并不乐意接收。即使接收了,也不予管理,即对教师真学、假学不管。特别是,企业为了保证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保守秘密,他们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关键技术不让教师接触。同时,由于下企业顶岗实习,对专业教师聘用、职称晋升占的比重很小,甚至不占比;对专业教师利用暑假到与专业对口的企业顶岗实习的待遇缺少明确,或者根本没有适当增加的待遇(其他教师都在带薪休假);专业教师顶岗实习靠自觉,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可能经常去查岗,对其效果也没有专门的考核,所以,有的没有内在发展动力、自觉性缺失的教师就在某个企业挂个名,出勤不出力,或者基本上不去顶岗实习,经常请假。另外,教师研发能力大多较弱,教师一般又不能在短期内融入企业氛围,特别是直接参与生产的教师有怕苦和畏难情绪,企业对短期实习的教师不怎么欢迎。所以,顶岗实习的效果不是怎么理想的。[1]
“纲要”规定,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五年发展目标是通过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出台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等措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生师比日趋合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2]《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要求“到2020年,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使“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显著”。[4]政府、企业、学校协同一致,形成合力,推动专兼结合的“双师制”队伍建设,优化师资培养机制,应该也必须摆上我们的议事日程了。
二、政校企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模式与策略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绿色、开放、协调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而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政府、企业、学校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应该而且也必须采用协调和开放的模式与策略,使“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显著”,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贡献。
(一)协调好教师的教学与培训、与行业企业共建培养基地
1.依托“走出去”,政校企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即要协调好职业院校现有专业课教师的教学与培训,加强现有的专业教师的培养,让专业教师“走出去”——到企业顶岗实习进修。 2006年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专业课教师每年也有至少一个月下企业顶岗实习,与企业“零距离”。[5]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又联合下发了《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开发项目实施办法》等两个文件。2011年12月,教育部又出台《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两个文件,2012年底,教育部出台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16年5月,教育部、国资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足以表明国家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的重视程度。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切实落实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的相关规定——“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让专业课教师与企业“零距离”,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流程,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使用等方面知识,增强教师们基于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学设计、课程开发、实践指导能力。当然,“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活动。”[6]
要让专业教师顶岗实习取得预期效果,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必须加强管理,矫正问题。(1)要在实习结束后进行专业考核。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除了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企业走访,了解教师顶岗实习情况,还要在开学前,与行业企业一起,对教师的顶岗实习项目的效果进行专门的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晋升挂钩,以此督促教师提高顶岗实习的效果。(2)要建立以项目研发为导向的专业教师评聘制度。以项目研发为导向的专业教师评聘制度是新加坡成功的做法。专业教师要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生产过程与教学内容相统一,有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这些也应该是“双师型”教师的实际工作,对职业教育也是最重要的。所以,专业教师应该积极参与企业的研发,而专业教师的职称评聘也应该以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及其效果作为重要的指标,而不能照搬文化课教师的评聘标准。(3)要明确利用暑假到与专业对口的企业顶岗实习教师的待遇。相对来说,教师下企业顶岗实习,比起在学校上课要辛苦一些。特别是在炎热的暑假。所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都应该明确顶岗实习教师的待遇,要根据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的要求,设立专项经费,用以补贴和奖励。当然,待遇要跟实际效果挂钩。政府要对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接受教师顶岗实习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1]
2.依托“基地”,政校企協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即要根据“意见”所要求的“建立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建设一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正式批准,于2009年3月1日起施行。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保护与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姻”,宁波成为国内第一个“吃螃蟹者”。政府要主动作为,承担主要责任,发挥好主导作用,保证必要的投入,“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规划,建立基地工作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基地专业和区域布局,形成覆盖本地区职业院校主要专业、适应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的培养培训基地网络”,并根据“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之类的法规,督促各方履行义务,协调和指导学校和行业、企业联手来打造“双师型”师资,最终构建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比如,张家港市中等专业学校派遣20多位专业教师到企业担任访问工程师,鼓励教师参与企业产品的研发,帮助企业进行技术革新。与江苏新美星机械集团合作建设了师资培训基地,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均圆满完成了全省30位青年教师为期6个月的下企业实践的国培项目。该校机电专业与江苏典创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了3D智能交互教学平台,汽修专业参与汇众4S店汽车教学工厂的管理与生产,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参与制作的动画片《开心农场》已在中央电视台优漫频道播放,会计专业与金典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了“乡镇经济数据统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至今,教师参与的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达到了18 项。这样既培养、锻炼了现有的专业教师,又加强了基地建设,密切了校企合作,使校企成为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保证了学校专业课教学与企业需求“零距离”、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活力。
(二)眼睛“向外” “请进来”, 聘请能工巧匠
“决定”指出:“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政府要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为此,要从以下五方面着手。
1.要深入改革职业院校用人制度,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聘请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
2.是要把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胜任相应的教学工作的人聘为兼职教师。
3.要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自主聘用,财政全额保障。
4.要用好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对于职业院校的专业课教学,乃至专业建设与发展、教育质量的提高都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既要聘请好兼职教师,又要用好兼职教师。
5.对兼职教师要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这三点。(1)事业留人,就是让兼职教师不仅参与专业教学,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和技能竞赛辅导,而且参与专业调研、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乃至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校发展、专业建设上有发言权,学校也定期不定期地听取他们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向他们反馈,让他们感到作为兼职教师在学校也有为又有位。(2)感情留人,就是对待他们像对待编内员工一样热情,不当外人看;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乃至家庭,他们有个头疼脑热学校也进行必要的慰问,学校组织开展的文体活动发到他们一起参加,发放的福利一样享受,让他们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3)待遇留人,就是除了让他们享受编内员工一样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还要在经济待遇上有所提高,要略高于教职工的平均收入,还应该根据他们的贡献进行适当奖励。真正让他们感到有了用武之地,自身的价值得到了实现。
劳模进校园也是把能工巧匠请进来的极好的方式。各职业院校应该和企业联合建立劳模工作室,聘请劳模担任兼职教师、创业导师,请劳模走进学校课堂,让劳模用精湛技艺指导学生的技术技能学习。这种师傅带徒弟,面对面、手把手体验式的教与学,能够改变传统口耳相传、知识点记忆式的教学方式,大幅提高学习的效能。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近年来联合开展的劳模进职校的实践证明,在职业学校开展劳模进校园活动,契合了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符合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而且,通过劳模的传帮带,让更多的绝活以及工匠精神得到继承和弘扬,让学生形成热爱本职、敬业奉献、追求极致、追求完美的“职业素养”“职业精神”“人技共进”,德技双馨。
以张家港市为例,聘请能工巧匠有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各职业院校都根据需要进行聘请。2011年出台的《张家港市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指出:“开放职业学校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通道,畅通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专业教师和面向企业聘用兼职专业教师的渠道,建立‘职业教育企业讲师库,形成兼职教师群体,确保兼职专业教师人数超过教师总人数的25%,政府对学校外聘教师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鼓励中高职校根据实际需要,引进高水平外籍教师。”[7]而且,该市还实行“教学咨询师”制度。聘请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担任职业学校“教学咨询师”,对学校教学改革进行指导,共建教学体系,编写实用教材,合作培训师资,共同进行质量管理,促进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該市公办职业院校在每学年开学初,依据“职业教育企业讲师库”,聘请好兼职教师,向教育局、财政局备案,他们的薪酬与工作量挂钩,但又略高于企业中层管理岗位,学校按月上报财政局,由财政局拨付。因为政府设立了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的专项经费,所以,公办职业院校都能够顺利聘请到必需的兼职教师,包括外籍教师,而且他们的积极性都能够得到调动和发挥,极大地保证了专业课教学的正常进行,有效地提高了职业教育质量,为该市职业教育质量在全省领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张家港市中等专业学校成立了6个专业指导委员会,聘请了52个能工巧匠担任学校兼职教师,共同商讨专业课程开发,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张家港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连续四年聘请舞之数码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的技术骨干2名、连续十三年聘请五星级酒店馨苑度假村的特级厨师1名和高级客房服务员1名为兼职教师,使学生在校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与企业的需求做到了无缝对接。张家港市服装制版师培训中心入驻学校,3名服装制版师全程参与该校服装专业教学过程和技能大赛的辅导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政府、学校与企业(行业)根据“纲要”“决定”的要求,各尽其责、携起手来,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保证“到2020年,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才能保证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保证培养出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使“中国制造”更多走向“优质制造”“精品制造”,使中国服务塑造新优势、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 陶娟,冯胜清.专业课教师暑期顶岗实践的问题及矫正策略[J].网友世界,2014(11):104.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07-29.
[3]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Z].国发[2014]19号,2014-05-02.
[4] 教育部等6部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Z].教发[2014]6号,2014-06-16.
[5]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Z].教职成[2006]11号,2006-09-28.
[6] 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Z].教师[2016]3号,2016-05-13.
[7] 张家港市政府办.张家港市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Z].张政办[2011]51号, 2011-10-11.
[责任编辑 金莲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