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业科技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2017-05-26 20:49钟韶彬
南方农村 2017年2期
关键词:精准脱贫农业科技精准扶贫

钟韶彬

摘 要: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是其重要一环。本文从广东农业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现状与存在出发,分析了广东农业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路径选择,认为必须进行政策创新,并就此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7)02-0046-05

一、广东农业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现状与存在问题

新时期农业科技扶贫,是通过大力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不断提升农业科学研究和创新水平,特别是加速推进应用型、实用性农业技术的研发,在农业、科技与扶贫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有效撬动政策杠杆,充分发挥资金效能,灵活运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资源,搭建专业化专门化技术转化与成果孵化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与农业转型升级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紧密结合,将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和促进贫困人口增收最急需、最适合、最有效的科技资源输送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攻坚战场,并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夯实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基石,进一步激发扶贫对象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构建脱贫致富长效机制目标的动力,使农业科技在保护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和实现贫困农户快速增收中发挥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2009年,“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成为广东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要依托模式和特色工作抓手以来,通过有效运用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的信息化手段和灵活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精准靶向疗法,帮扶思路视野更加开阔,帮扶方式方法更加多样,帮扶资金使用更加有效,帮扶效率提升更加快速。在這一过程中,各定点帮扶单位、广大帮扶干部坚持“扶贫先扶智”的原则,通过始终立足和紧密契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和贫困对象需求,大力实施农业科技扶贫项目,积极对接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广泛创新农业科技扶贫形式,充分运用星火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众创空间等政策抓手,实现了科技、信息与资金、项目的同步输送、同时落地、同期见效,为提升贫困地区农业科技利用水平和贫困人口农业科技能力素养,搭建了平台、疏通了渠道、培育了土壤,成为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贫困农户持续增收的核心支撑。

但由于广东相对贫困对象分布较为分散、存量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农业科技扶贫政策创新体系不完整、农业科技扶贫成效显现存在滞后性等因素影响,广东在农业科技研发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市场培育等方面,距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紧迫任务和工作要求,在总量供给和帮扶效率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与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对接的速度还不够快、结合还不够紧。近年来,省农业、科技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出台政策,试图打通并构建农业科技从研发到推广的全链条和全体系,并结合广东农业生产在资源禀赋、品种技术、产业布局等方面的特色需求,推动广东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成果精准对接平台等政策渠道的落地。然而,这些抓手虽然能够通过加快广东现代农业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等战略的实施,间接惠及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但效应显现中间需要通过重重环节和层层过滤,对于脱贫攻坚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效能无形中被弱化和摊薄。

二是产业帮扶主体研发、应用农业科技最新实用成果的意识还不强、路子还不宽。产业帮扶是农业科技成果在精准扶贫中精准脱贫最广阔的用武之地,也是农业科技服务精准扶贫必须依托的交集地带。产业扶贫,虽然在内容上难以跳出种植养殖的传统框架,但在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经济新业态不断出现的情况下,既要努力搭上农村电商、产业融合等生产经营新模式的快车,又要以品种改良、新品试验、机械应用、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多点发力、全面突破,迅速提升产品品质和产业层次,从而延长产业帮扶效应的释放周期、形成支撑长期发展所必须的经济规模和盈利模式。然而,部分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对于产业扶贫的内涵和规律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推进难度和市场风险认识还不足,特别是重资金、轻技术的问题较为突出。2015年,粤东西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仅占全省的6.6%,粤东西北一半以上的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研发机构,导致帮扶产品由于存在品质品牌、效率效益方面的明显劣势而逐步遭到淘汰。在一些案例中,虽然初期凭借大量的资金投入和帮扶单位关系、帮扶干部人脉等偶发因素发挥作用,产品销路尚可,但由于科技含量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而在外力撤除之后,帮扶产业出现迅速萎缩,以致“人走茶凉”。

三是农业科技对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服务重心下移还不够到位、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近年来,虽然省级农业科研实体服务触角不断延伸,市县两级农业科研机构实力逐渐壮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但伴随着工商及金融资本对于农业科研、投入品生产等领域更为深入的渗透和参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程度在不断提高,格局在逐步多元,竞争在日趋激烈。在这一过程中,虽然广大农户得以拥有更多选择,但也由于农业科技服务商业气息的逐渐浓厚,而形成了对于农户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享受科技服务成本的提升压力,从而在事实上造成了科技服务在贫困地区出现了结构性真空。同时,由于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服务机制过于僵化,导致无论是农业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的转化效率,还是贫困人口利用先进种苗技术的热情培育,都在客观上因服务主体数量和能力的缺失而生发出一系列阻滞效应。目前,粤东西北相当一部分园区、专业镇还没有专门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广东农业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路径选择

广东农业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必须牢牢坚持普惠要求与政策倾斜相结合,市场培育与公益属性相结合,农业科技研发源头动力蓄积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不断寻找创新驱动与脱贫攻坚两大战略的交集点和释放相关政策对接整合产生的叠加红利,调动农业科技扶贫各个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服从服务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任务需求,服从服务于贫困地区最为真实的发展状况和最为迫切的发展要求,服从服务于为被帮扶人口迅速、显著、稳定脱贫致富提供精准而有利信息、技能、智力支撑这个根本目标。

广东农业科技扶贫,既要纳入到三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措施的框架当中,也要依托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趋势、农业现代化建设不同阶段的突出矛盾和总体路径,对现有农业科技公共政策在目标、手段、力度等多个维度进行的调整和提升,在体现农业科技政策对象广泛性、规范无差性和效应普惠性的同时,在公共财政的投入、激励手段的使用、政策门槛的设置等方面,向一切可能转化为脱贫攻坚动力原料的对象主体、行业领域、管理区域适度增加正向能量供应。

广东农业科技扶贫,要始终将服务的公共性质和公益属性放在第一位,将作为服务对象的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降低到最低和将科技扶贫对于贫困农户增收的效益释放提升到最高作为开展工作和检验成效的第一原则。无论是农业科技扶贫政策制定和执行机构,还是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必须始终坚持将农业科技扶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认真履行,不但不能将农业科技成果研发、转化、推广的成本不当转嫁到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户身上,而且还要在科技扶贫落地的过程中根据帮扶对象的贫困程度和合理诉求,通过协调扶贫资金定向分配、扶贫项目优先安排等方式,对其予以必要补贴、支持,达到“扶上马送一程”的效果。同时,要积极培育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市场机制,结合技术入股、留职办企参企等针对科技人员参与创新研发的激励性政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更多走出校门、走向田野、走进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通过“科技+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方式,引导科研成果转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进程紧密嫁接,实现农业科技进步与扶贫开发推进的共存共进共赢。

广东农业科技扶贫,首先要从源头激发农业科技创新动力,充分发挥省农业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以及省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在农业科技成果供给主体中的主力军和压舱石作用,积极主动瞄准国内外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对标广东特色农业现代化现实需求,契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宏大工程和战略任务,围绕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发展状况和现实课题,制定科研计划、确定重点项目、投入人力物力、进行原创攻关,争取在关键领域、关键技术、关键环节上取得重大突破,能够产生出一大批基础性与前沿性、推广性与示范性兼备的农业科技成果。同时,要为直接或间接指向扶贫开发的农业科技成果开辟转化应用的绿色通道,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减少中间环节,提升评审效率,使农业科研成果的弹药在最短时间内能够被送上脫贫攻坚的战场火线。在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环节,应进一步夯实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基石,在基层农技人员激励机制、分配机制、成长机制建设方面,尽快补齐短板,尽快实现突破,用一支兵强马壮的农技推广队伍,用一套筋强骨壮的农技推广体系,打通农业科技扶贫的“最后一公里”,防止“木桶效应”耗蚀农业科技扶贫的宝贵成果。

广东农业科技扶贫,首先应该装好“天线”,也就是研发出适合帮扶对象“口味”的农业科技成果,既能体现农业应用科技的前沿水准,又能够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集约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技化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社会化,增强产业扶贫的竞争力和品牌的打造力;其次,还要铺好“地板”,也就是将基层农技推广网络进一步织实织密,进一步提升农户运用科技成果的能力,从而实现科学种养、科技致富,同时,还要鼓励农民立足乡土资源进行自主科技创新,涌现更多“土专家”,创造出更多科技附加值高的“土产品”,使农业科技扶贫真正从外向型资源输入转化为内生性因素培育。

三、广东农业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必须政策创新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和调整优化“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创新机制推动智力与人力同步下乡,加快农业科技扶贫人才队伍体系构建。第二轮需要“回头看”和第三轮建档立卡的相对贫困村,还没有选派“科技特派员”的,要尽快选派,力求做到零盲点、全覆盖、有作为、出实效。在面向贫困地区选派“科技特派员”时,要特别注重依托扶贫创业实体和产业扶贫项目,引导“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合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产业扶贫项目实体,让选派对象有热情、有事干、有想法、有利益驱动机制,使其真正成为农业科技助力脱贫攻坚的情报收集员和牵线搭桥者。科技、农业、扶贫部门要注重从科技型农业企业,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其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创业者和“新农人”等对象群体中为贫困地区选拔“科技特派员”。加强对贫困地区“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进村入户工程水平,依托“惠农信息社”网络体系,推进科技扶贫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体系建设,及时回应农民诉求,满足扶贫工作需求。建立“优秀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凸显其骨干、枢纽和示范、带动价值。同时,省级农业科研机构要发挥人才高地的引领示范、技术输出和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广东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国家科技服务云(广东)平台、广东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通过创办地市级及跨地市级分支机构,与有实力的大中型现代农业企业合办、合组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工作室及科技顾问团等方式,以轮岗、挂职、聘用等多种形式,既送人才下乡,也助人才成长,实现科研人员向贫困地区派出机制的常态化。

二是着眼于广东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两个大局,将科技扶贫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产业扶贫转型升级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应当建立农业科技助力脱贫攻坚的资金奖补机制,以帮助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市场上增添更多博弈资本,同时,也让农业科技研发主体能够仅仅出于经济理性考量便愿意将先进成果投入到脱贫攻坚的试验田中;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通过建立农业科技扶贫项目供需资源库、举办农业科技服务贫困地区发展成果对接会以及农业、科技、扶贫等多部门经常性沟通协作机制等方式,让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能够准确、迅速找到贫困地区的应用对象,让更多缺科技信息、缺技术服务的贫困农户不再望天兴叹,而有一技之长。特别要充分发挥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率先向这些企业转化,引导这些企业将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扶贫再贷款等政策红利优先转化为产品和技术研发经费,鼓励这些企业将先进的种苗、装备和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首先用于贫困地区,惠及贫困农户。

三是在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科技推广基层体系建设和机制改革中统筹推进农业科技扶贫工作,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消除“最后一公里”的瓶頸效应。要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作为提升贫困农民科技素养和技能水平的重要平台,打通农业科技成果下乡落地的承接渠道。在培训对象的选择、培训内容的安排、培训方式的优化、培训资金的投入、培训效果的监测等方面,努力契合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需求并向其倾斜。委托农业科研机构承担更多农民培训任务,在面向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的同时,提升培训中的科技含量,特别是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和精准脱贫产业帮扶实际的新型农科成果和农业技术。有条件的,还可以将培训课堂真正搬到产业帮扶主体当中去,与企业内部培训合二为一。借助超高速无线局域网(EUHT)在原中央苏区等贫困地区开展应用试点的契机,大力实施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扶贫工程,充分运用田头电子终端、互联网信息交互软件等平台,使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信息化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发生质的飞跃。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要发挥建成时间长、网络覆盖广、农民信任和熟悉程度高、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能力强等优势,进一步转变机制、搞活体制,解决部分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供给不足、人才流失、技术薄弱、人浮于事等突出问题,真正跟上现代农业转型发展、农业技术服务社会化等时代潮流,真正承担起农业科技成果快速精准转化为扶贫动能的时代重担。

四是提升农业科技成果向脱贫攻坚领域的转化速率,为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和贫困农户的快速增收量身定制更多更新农业科技研发项目及其孵化推广机制。扶贫专项资金应该有相当一部分用于补贴面向贫困地区和扶贫项目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本。设立广东科技扶贫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在农业科技项目的申报过程中,对于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地市,要在资金和内容安排上给予政策倾斜。在省级农业科技项目申报中,设立贫困地区专项。对于这类项目的评审、考核、验收,不要只看重成果的前沿性和首创性,而应将指标权重更多落在推广的可行性、满足贫困地区需求的精准度和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实际能力上。依托“双创”培育平台和机制,投入更多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农业科技研发、转化和推广链条中。利用产业共建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基地)等的政策优势,催生更多农业科技“小巨人”实体涌现出来,促进更多小、灵、巧、新的农业科技成果被运用到产业扶贫和增收致富的进程中去。

五是搭建跨越行政区域大平台,解决农业生产技术大难题,构建技术研发和推广大体系,增强农业科技对于粤东西北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的推动作用。围绕种子培育、耕种装备及技术、高效经济及园艺作物种植等组织开展面向贫困地区普遍性技术难题的科技攻关,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既着眼于扶贫开发的紧迫任务,优先安排见效快、增收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农业科技成果应用于扶贫开发工作,也要立足长远,打造一批起点高、覆盖广、后劲足、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科研究和推广平台,通过农业科技扶贫,补齐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技短板,夯实其发展的内生动力。首先在粤东西北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充分发挥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对口帮扶机制的作用,以科技共建推动产业共建,以产业共建带动科技共建,形成珠三角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高地资源向粤东西北脱贫攻坚广阔战场和现代农业广袤疆场输送流动的畅通渠道和紧密联系。

参考文献:

[1]邱林,万忠.广东农业科技扶贫的对策[J].农业科技管理,1998(08).

[2]肖志扬.湖南贫困地区的农业科技扶贫模式与政策建议[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0(05).

[3]张伟利,徐标文.探索建立科技扶贫长效机制[N].农民日报,2016-08-20(03).

(责任编辑:吴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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