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教学模式在刑事诉讼法课程中的应用研究

2017-05-22 14:02邓思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3期
关键词:创新思维

摘 要 传统的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模式采取填鸭式,老师讲,学生被动听,教学方法落后,且侧重于考核法条知识的记忆,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没有得到很好的培养,直接影响了我校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本文认为针对刑事诉讼法课程的特点,应该采取学生为主、老师变教为导,参与式的课堂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他们的专业核心能力,即专业素养,思辨技能,实务操作和创新思维,使其更适应现代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

关键词 专业核心能力 实务操作 创新思维

基金项目:本文系校级教改项目——司法人事管制度改革指引下的法学创新教学模式探索之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邓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武昌首义学院新闻与法学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刑事法学、法学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5.108

刑事诉讼法本质是程序法,不仅是实体法的辅助或是工具,而是有其独立价值或内在价值。威谦·道格拉斯曾说过,权力法案的大多数规定都是程序性条款,这一事实决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每学期在刑事诉讼教学开始一定会和学生谈这门课程的重要性或者在法学中的地位,在司法考试中所占较大比例,试图让学生明白学习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的意义。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程序法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的灌输式教学模式是老师讲,学生听,期末采取书面考试的方式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因而学生的学习兴趣没有完全被激发出来,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没有得到很好的培养,最终使得走出去的毕业生不易适应现代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司法考试作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之间的一座桥梁,其制度价值在于将符合现代法治要求的人才选拔到法律职业队伍中去。这种变化就要求我们在法学课程教学方面,应定位于法律职业型的教育,专注培养法学学生专业核心能力,即专业素养,思辨技能,实务操作和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

西方国家在法学教学的研究上因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不同而有所区别。以英美为主的国家关注在课堂上以教师引导学生自学、集体讨论为主体的方式,同时采用训练学生实际能力为主旨的实践性教育模式。欧陆国家则是在课堂上注重法理、法条,辅之以助教主持的案例分析。在中国现在的法治环境下,我们的法学课堂教学不仅不能忽视理论教学,反而更应该注重,在保持或提高理论课时的基础之上穿插实践教学的内容,采用活泼生动的教学方法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进来,真正懂得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的重要意义,掌握并灵活运用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才能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先进法治理念的传播意味着普通老百姓的权利会得到更大的保护。

笔者所倡导的“学为主体、变教为导、学在导前、学导结合”四位一体的课堂教学模式就是上述理念的贯彻,学生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得到充分挖掘,积极主动学习热情也空前高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们自我感觉法学的综合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在实践中处理问题较为灵活,有创新性。该理念必须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即依托于刑事诉讼理论,同时注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立法上的规定,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一、在“学为主体”的教学活动前布置学生进行话题的选择、学习资料的准备

所谓的“学为主体”是把教学的重心转向学生的学,要力争做到我们设计的教学程序更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改变教师一个人在教学中唱“独角戏”的局面。老师事先将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典型案例提出来,激励学生自己提出学习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借助网络搜集资料,课前预习,参与寻找新知识的关键点;同时重视学生的关注和需求,教师此时只是知识的引导者,而不是学术权威。此时挑选的案例应该客观、真实,不能太难,否则学生会无从谈起,对于司法实践中引起大家广泛关注的案件尽管没有定论,但并不妨碍学生倾听不同的声音,从不同的角度全面分析,互相启发,形成自己的判断,在争论中发现问题,从而分析問题再解决问题。比如在辩护与代理制度一章中,可以从李庄案入手,让学生从个案中去主动认识思考我国辩护制度的设计合理与否,了解律师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认识到一个优秀的律师需要具备怎样的素质,从而加深他们对学习专业课重要性的认识。

二、在“变教为导、学在导前、学导结合”的教学活动中组织课堂互动,引导课堂对话

改变过去教师在讲台上的高高在上,而是和颜悦色地走到学生之中,成为学生的向导,指引他们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善于用激励性的语言鼓励学生,尊重学生的观点,能够包容接纳与自己不同的意见,对学生求异思维、发散思维能给予正确引导,让教学在彼此质疑、共同思考之中展开,让学生的学习在彼此交流、相互促进之中深入。具体说来,教师通过两个环节倡导并维护在积极平等的、开放和谐宽松的情景氛围中进行课堂互动。一是尝试在课堂上,由学生在学习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针对典型案例分组进行讨论分析,以深入理解法条,分析法条背后的法理,比如为何回避制度的规定中《高检规则》将司法警察列为回避的对象,但在高法解释中却没有。再比如在证据制度中对于证人的保护与国外对比有何不足?怎么才能真正提高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组织学生以课堂论坛的形式由小组代表发言。例如薄熙来案件的审理,可以引导学生从程序的公正价值、证人出庭作证、审判程序改革等方面展开讲座与分析。二是尝试每个单元留有15分钟的课堂提问对话环节。比如在讲授侦查这一章时,可以采取模拟情景短剧的方式让学生进行角色体验,扮演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或扮演侦查人员与证人,深切认识侦查方法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加以运用,如何避免出现非法证据,从而引发深层次的讨论,激发学生的参与的热情;通过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对话辩论,鼓励学生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使每一个人的思维与表达能力在课堂上不断得到锻炼。多提问,多讨论,多启发,多让学生自己解答,在解决问题后,可以再请学生自己编案例,提问题,在解决案例过程中,尽力做到授之以渔,而不是授之以鱼。学生从准备、运用,到过程分享、课后反思,每个环节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们自己顿悟出来的道理,远比老师灌输得来的印象更为深刻经久不忘。通过这个教学环节的设置,学生们的语言表达、临场发挥、及时应变、逻辑思维能力都有了极大的提高。

三、课程结束后的小结与反思

针对学生如何掌握在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提高能力和素质,既可以即席由学生代表来发言,也可以由教师针对某一课后的收获与不足等进行总结,这时候授课教师的评价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教师点评时,要善于抓住关键问题,引导学生形成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如何运用正确的法言法语进行表达和正确的逻辑思维方法。

笔者不仅对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多维度的探索,还包括对该课程的考核方式进行改革,改变以往理论考试为主,卷面成绩占绝对比重的方式,将课程考核分成几个版块,平时学完一个单元考一个单元,还可以让学生出题并准备答案,这是一个主动的、自觉自愿的过程,可以加深对重要知识点的理解并增强记忆。同时,课堂辩论、模拟情景剧和模拟法庭、课堂小老师等活动的参与都是平时成绩的组成部分,目的是让学生不再因为枯燥无感情的法律文字而被动学习,只要学生认真参与了,那么相关的基础知识也必然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巩固,减轻了期末复习的压力,也为未来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做好知识储备。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2]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3]周慧女.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探析.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3(2).

猜你喜欢
创新思维
小学数学创新思维的培养
论研究学习小组在大学生成才转型教育中的实践意义
物理教学中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研究
构建优质高中数学课堂,实现活力教学
在经济新常态下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建筑设计创新与可拓思维模式
巧用“错误”激活数学课堂的实践与思考
培养职校生创新思维能力的研究
创新产品、优化布局,让传统主流媒体传播更具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