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树勋
(南开大学 哲学院,天津 300350)
新出土文献研究
楚简《恒先》的编联再验与思想新解
叶树勋
(南开大学 哲学院,天津 300350)
《恒先》是上博楚简第三册的一篇简文,自公布以来,以其独特的思想内容受到了研究者的广泛关注。目前学界在竹简编联和思想解读上仍有不少争议,基于以往的研究,需要对其进行再探讨。就编联来说,根据文句表述及其语境,逐步检验之下,发现将第8、9简调整到第10简后面是可能性较高的一种方案。从思想内容来看,《恒先》的叙述思路是从宇宙论到人事哲学,依次讲述了世界如何发生、万物如何形成、人事如何开展这一系列的演化情况,在理论上对道家哲学做出了新的发展。
《恒先》;释文;竹简编联;分章断句;注解译述
围绕《恒先》的编联、释读以及思想研究,学界已经积累了比较多的成果,但迄今为止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尚有不少争议。尤其是作为研究基础的编联和释读,一些关键之处仍待讨论。关于竹简编联,自《恒先》释文公布以后研究者又陆续提出了几种方案,至今尚无普遍认同的简序,这种情况在楚简文献中是很少见的。具体到一些关键文义的理解,研究者的分歧则更多,可以说不同之处要多于相同之处,直接影响到思想内容的理解。总的来看,这两方面的情况都需要我们展开进一步的探讨。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恒先》的编联和文义进行再考察,围绕一些关键的问题展开尝试性的新解读,供学界参考,以就教于方家。
为讨论方便,我们先将李零先生整理的原释文引录如下:
亙 先【3背】
言,事出于名。或非或,无谓或。有非有,无谓有。生(性)非生(性),无谓生(性)。音非音,无谓音。言非言,无谓言。名非【6】
名,无谓名■。事非事,无谓事。恙(详)宜利主,采(採)勿(物)出于作■,焉有事不作无事举。天之事,自作为,事庸不可赓(更)也。凡【7】
多采(採)勿(物)先者有善,有治无乱。有人焉有不善,乱出于人。先有中,焉有外。先有小,焉有大。先有柔,焉【8】
有刚。先有圆,焉有方。先有晦,焉有明。先有短,焉有长。天道既载,唯一犹一,唯复犹复。亙气之生,因【9】
自《恒先》释文公布以来,研究者提出了几种不同的编联方案,迄今为止,包括原整理者的编联方案在内,主要有以下6种:
1.李 零:1-2-3-4-5-6-7-8-9-10-11-12-13。
2.庞 朴:1-2-3-4-8-9-5-6-7-10-11-12-13*庞朴:《〈恒先〉试读》,简帛研究网,2004年4月26日。以下简称庞朴论文。。
3.顾史考:1-2-4-3-5-6-7-8-9-10-11-12-13*顾史考:《上博竹简〈恒先〉简序调整一则》,简帛研究网,2004年5月8日。。
4.曹 峰:1-2-3-4-5-6-7-10-8-9-11-12-13*曹峰:《〈恒先〉编联、分章、释读札记》,简帛研究网,2004年5月16日。以下简称曹峰论文。。
5.夏德安:1-2-3-4-5-6-7-10-11-8-9-12-13*夏德安:《读上海博物馆楚简〈恒先〉》,2007中国简帛学国际论坛参会论文,台湾大学,2007年11月。。
6.范毓周:1-4-2-3-8-9-5-6-7-10-11-12-13[2]。
之所以出现多种编联方案,一定程度上和《恒先》的文义古奥有关,简文中有些字词的用法比较奇特,容易产生歧义。此外,也可能和竹简的保存情况有关,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竹简首尾完具,大多保存完好,但有些地方的墨块符号并不是很清晰,这也容易带来分歧。究竟哪一种编联方案更可从,此外有没有其他的可能性,这些问题都需要重新考虑。
在已有的6种编联中,有4种方案主张对简8、9进行调整,此外还有2种方案主张对简4作出调整。顾史考先生主张简4调到简3前面,按此,连接处文句为“恒气之生之生行”,顾先生认为后面的“之生”二字是衍文,但正如曹峰论文所指出的,为了使观点成立而改动原文的做法并不可取。范毓周先生则主张简4调到简1后面,按此,1-4-2-3部分先说“气”如何生成天地、再说“气”如何自生,不是很符合一般的论说顺序;并且“为一若寂,梦梦静同”这一句出现在天地生成之后,也不是很协调。若按原编联,先讲“恒先”,然后讲“或作”“气作”,再到万物的生成,这种叙述方式较有条理。
若将简8、9调开,简10接在简7后面,则组成以下文句:
由此来看,简7后面宜接简10,而简8、9的位置应作出调整。那么接下来的重点就是考虑简8、9如何调整。若按庞朴先生的编联,简8、9接在简4后面,简4和简8连接处断句为“纷纷而多采,物先者有善”。“采物”之说也见于简7,多数观点认为这是一个名词,那么简8的“采物”很可能也是一个名词。因此,若依庞先生编联,则应该对其断句作出调整:“纷纷而多采物,先者有善。”至于简9后接简5,组成“恒气之生,因复其所欲”,文意可通,并且和前文的“因生其所欲”相呼应。仅就这部分的语句表述来看,这种编联是可以成立的。但进一步考察之下,发现其间有一些情况需要注意。首先是关于治乱的说法在此显得不是很协调。从前后文来看,这里主要是讲天地万物如何生成,关于治乱和善不善的讨论未免有些突兀,前文缺乏相关的铺垫。再者,人的出现也显得有些突然,《恒先》的叙述在整体上表现出一种从天道到人事的顺序,这也是古代道家叙事的一般习惯,而从后文“有出于或”的过渡段来看,人事活动更可能是出现在这一段的后面。进而再看简10后接简11的情况。原释文和庞朴先生的句读都是“举天下之作强者,果天下之大作”,这和全文多见的“举天下之作(为、事)”等措辞显得不谐。当然也可读作“举天下之作,强者果天下之大作”,但不管哪一种,“果”都是被用作及物动词,这不是很符合古文的语法*若依庞朴编联,此句宜读为:“举天下之作,强者果。天下之大作……”“果”字用为不及物动词,意谓追求某种效果。庞朴论文曾以《尔雅·释诂》“果,胜也”来解释这里的“果”,《尔雅》此注或本于《左传》宣公二年“杀敌为果”,此处的“果”也是用为不及物动词。。综合上述情况来看,我们认为这种编联是否可行仍有待商榷。
夏德安先生将简8、9放在简11和简12之间,这样一来,11-8和9-12两处连接的文句都不甚通贯,并且“先有……焉有……”和前后文也显得不协调。当然,我们还可以考虑将简8、9接在简3后面,范毓周先生即作此处理。按此,简3和简8组成“求欲自复,复多采物。先者有善,有治无乱”,这一表述连贯、押韵。简9接在简4前面,组成“恒气之生,因生之生行”,最后一个“生”读为“性”,该句意为恒气的生成遵其性而行,这样解读文意也通。仅从语句表述来看,这种编联也许是可行的,但该文段的具体内容却存在一些问题。和庞朴方案相类似地,关于治乱和人类的说法在这里也显得不谐;此外,这一简序所表述的宇宙生成过程不是很合情理。按其所述,宇宙生成的过程是先出现“采物”,然后是“天道”,最后才是“天地”,“天道既载”出现在“生地生天”的前面,这未免让人费解。基于这些情况,我们认为这种编联的可能性也不大。
由此来看,简8、9接在简10后面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当确定这一简序后,再来检验其他部分。1-2-3是可定的(语句连贯,文意通顺),5-6-7-10-8-9-11-12-13也是可定的(前三简是排比文句,一气呵成),那么两组简文之间的部分只能是3-4-5。3-4的连接处为:“求欲自复,复生之生行”,“复生”是一词,“复生之生”用以概括前文的五组“X生X”。再来看4-5的连接处:“察察天地,纷纷而复其所欲。明明天行,唯复不废”,语句对应,文意通顺。
经过上述的检验,《恒先》简文的编联顺序可定为:
1-2-3-4-5-6-7-10-8-9-11-12-13。
回顾前面的检验过程,关键之处就在于简8、9应该放在何处。对此,笔者的看法简单来说就是:若从语文角度考虑,则庞朴编联为优;若从思想内容来看,则曹峰编联居上。庞朴编联在语句表述上是可以成立的,但很难解释关于人类和治乱的说法为何突然出现在万物生成的语境;而曹峰编联则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并且在语句表述上也可通贯理解。因此,在现有条件下如果要找出一种可能性较高的方案,以便展开进一步讨论,笔者更倾向于曹峰编联。
对于这种编联方案,笔者整体上赞成,不过具体到某些内容的理解,笔者的看法则有所不同。接下来我们按此编联,对《恒先》思想展开具体的解释。
整体上来说,《恒先》表达了一种富有特色的宇宙观和人事观,从“恒先”的“无有”,到“或作”的“有有”,再到“有有”的具体化(天地万物的生成),继而说到人类社会的不同方面,最后提出了人事活动的价值准则。全文层层推进,思路通贯,可以大致分为7章,以下逐章解释其中的关键内容。
亘(恒)先
第一章
第一章概述世界原初的静态及其突发的动势。作者用“无有、朴、静、虚”描述原初状态,并提出了“或—气—有—始—往”的宇宙生成总纲。后两章分别对这两个方面进行解释。
亘:读为“恒”,意谓终极本源。“恒”在《恒先》中多见,是其间的一个重要概念。以往多数观点将“恒先”看成一个概念,现今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恒”是一个独立概念,其义类似于老子所说的“道”,意指宇宙万物的终极根源[5-7]。结合后文出现的“恒”以及简文的整体思想来看,后一见解是恰当的。
或:用作不定代词,指代“作”的主体,意谓某种不确定的态势。可能是作者不明其详情,故用“或”指代之。以往有观点读“或”为“域”,解为空间,现今更多的观点认为,“或”应如字读,是一个不定代词。但在指代何物上,学者们看法不一。如白奚先生等人认为,“或”是“恒”的代名词,表示宇宙的初始状态,是“无”和“有”的统一[8]。丁四新先生则认为,“或”居于“恒”之后、“气”之前,介于“无”和“有”之间[7]。本文认为,“或”与“恒”均表示宇宙原初的态势,但二者所着重的方面又各有不同,这一点从词义的对照上可以发现:“或”表示或然、不定,而“恒”表示确然、固定。再结合各自的语境来看,“或”是“作”而“有”,“恒”是“静”而“无”。如果说“恒”着重于描述宇宙原初的静态,那么“或”则主要是指代宇宙内部潜蕴的某股动势。“或”之义也许相当于《周易·系辞下》“几者动之微”的“几”,表示一种未动而欲动的趋势(“几”重在说将要动的征兆,而“或”侧重于表示不明其详情)。这股动势是世界自身所固有的,最初它隐而未发,因而宇宙处于“无有”“朴静虚”之状;它一旦发作,便推动了“有”的整体显现,可谓是宇宙生成大业的“动力因”。
作:乍然而动,突然间发作。“作”在此体现了义符“乍”的意思。“或作”,意指世界内部所潜蕴的某股动势突然间发作了。“自厌不自忍,或作”,是说世界原本自足,但又不会压抑自己,于是突然间就发动了,接下来也就有了一系列的宇宙生成运动。这个世界如果不“作”,那么它就一直处于原初的“无有”状态,也就不会出现形形色色的各种事物,当然也不会出现林林总总的人间事务。换言之,这个世界只有“作”了,才有可能发生运动与演化,才有可能出现各色各样的世间万有。后文所说的一切情况,包括万物的形成、人事的开展,都是建立在“作”的基础上。
气:化生万物的基本元质。有:有形者,即天地万物。始:开始运动。往:运动。后文频见的“复”,即是“往”的后续。“有气焉有有”回应“恒先无有”,反映了世界从无到有的根本性转变。
【译述】
世界最初没有形质,只是浑朴静虚。朴是极度的朴,静是极度的静,虚是极度的虚。这个世界本是自足,但又不会压抑自己,突然间它就发作了,随之也就出现了气,出现了天地万物,开始了各种运动。
第二章
此章是对第一章所述静态的解释,回述“恒先无有”的原初状态。
未有天地:尚未出现有形者(天地是形之大者),也就是“无有”。此句提示要回述“恒先无有”的原初状态。
未有作、行、出、生:此时尚未发生最初的运动(“作”),当然也不会出现“行”“出”“生”等运动形式。
寂寂:悄无声响。
梦梦:窅无形状。
萌:原释文作“明”,董珊先生读为“萌”*董珊:《楚简〈恒先〉初探》,简帛研究网,2004年5月12日。,董说可从。
未或萌,未或滋生:多数观点解“或”为副词,此句意为:还没有出现什么、滋生什么。笔者认为,这里的“或”与“或作”的“或”可能是同指,此句是说在那个阶段“或”还没有萌生(“或”是否定前置)。此句与前文“未有作”相呼应,“或”的动势尚未发生,亦即世界还没有“作”起来。
【译述】
最初还没有天地,是因为这个世界还没有发作起来,当然也不会有天地的生成运动了。于是乎它就停留在浑朴虚静的一体状态,悄无声响,窅无形状,那种开始生成运动的态势还没出现呢。
第三章
此章是对第一章所述动势的解释,具体讲述“气”化生天地万物的过程。“生”是这一章的主题词。
气是自生,恒莫生气:此句强调“气”是自始存在、非由他生。“恒”与“或”分别指涉世界的不同态势(静态和动势),“气”作为化生的元质,自始就存在于两种态势之中,非由他者所生,包括最原初的“恒”,也不是“生”“气”者,故说“气是自生,恒莫生气”。“气”在“恒先”状态中静而不动、隐而未显,随着“或作”而开始运动、开始显现(“有或焉有气”)。换言之,“或”的“作”并不空虚,自有其内容在“作”,这一内容便是“气”。
恒气之生,不独有与也。或,恒焉,生或者同焉:此句集中阐述“恒”“或”“气”三者的关系。“恒”与“气”不存在“生”的关系,但不代表它们没有别的关系。“气”在“作”的过程中体现了“恒”的性质,故说“恒气”。这里的“恒”不是指原初的朴静虚,世界已然显化,“气”的运动意味着宇宙已走向有形阶段。在此“恒”指的是世界内部所固有的自性,当其开显为“气”,则是“气”的自性。“恒气”化生万物并不孤独,而是有陪伴,那就是同样体现“恒”性的“或”。“生或者同焉”是说“生或”的情况与“生气”的情况相同,“气”是“自生”,“或”也一样,这是对前文“自厌”的回应。“或”的动势是世界内部所固有的,只在于发与不发;就好像“气”的元质也是固有的,只在于显与不显。
要言之,在“气”的运行过程中,“恒”与“或”的作用一直都在。此二者并非仅仅作为最初的起点而不参与宇宙生成大业,恰恰相反,世界的内在原理及其动势一直在规范着、推动着生成事业的开展。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恒”与“或”理解为宇宙演化的“形式因”与“动力因”,而“气”作为化生万物的基本元质,也就是这一运动的“质料因”。
异生异,归生归,违生非,非生违,依生依:原释文将五个对象分别释读为“翼”“畏”“愇”“悲”“哀”,意指五种情感。笔者认为,在万物化生语境中出现人的情感,显得很不协调。根据李学勤先生、刘信芳先生的释读,这句话是在陈述一种抽象的生成规律。“违生非,非生违”是指事物发展的自我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其余三组则是指差异产生差异、同一产生同一、依顺产生依顺*李学勤先生将五个对象分别释读为“异”“归”“违”“非”“依”,认为“违生非,非生违”有倒文。参见李锐:《清华大学简帛讲读班第三十二次研讨会综述》,孔子2000网,2004年4月15日。刘信芳先生赞成李先生对这五个字的释读,但认为倒文的可能性不大,将“违生非,非生违”理解为自我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参见刘信芳:《上博藏竹书〈恒先〉试解》,简帛研究网,2004年5月16日。以下简称刘信芳论文。。
知几而亡思不天:原释文读作“知既而荒思不殄”,此从曹峰先生的释读[9]94-96。“几”是指化生的奥妙,“亡”即“无”,“亡思不天”意谓没有思虑不达至高境界。
【译述】
气是自始存在,非由他生,包括最原初的恒,也不是生气者。气的运行也不是受他者推动,它是自主运作。气虽然不是由恒所生,但它的运动体现恒的性质,有其固存的自性。气在化生万物的过程中并不孤独,而是有陪伴,那就是同样体现恒性的或。或的情况和气一样,也是自始存在,非由他生。在纷纭复杂的生成运动中,尝试寻求万物化生的规律:不同的事物产生出不同,相同的事物产生出相同,事物的演化还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后来又朝着相反的方向,而相互依顺的事物则会产生相互依顺。世间的事物都是同类相生、保持自性,于是各种不同的事物得以存续。天地生成的方式是,浊气往下沉就成了地,清气往上升就成了天。气真的很神妙啊,纷纭激荡,化生万物,充盈于天地之间。天地万物同出于气,但各有特性,于是就有了各自不同的求往。天地之间显著可见,各种事物纷纭复杂,但它们都希望复归其所欲往。天道运行也昭然可见,正因为有了复归运动而不会废止。体察到万物化生的奥妙,则没有思虑不达至高境界。
第四章
有出于或,生出于有,音(意)出于生,言出于音(意),名出于【5】言,事出于名。或非或,无谓或;有非有,无谓有;生非生,无谓生;音(意)非音(意),无谓音(意);言非言,无谓言;名非【6】名,无谓名■;事非事,无谓事。
此章是从宇宙到人事的过渡。陈述了宇宙化生之后,作者开始进入人事哲学的讨论,在此作者讲述了人事的几个层次,并提出名实合一的看法。
有出于或:第一章提出了“或—气—有—始—往”的生成模式,这里省略了“气”。在万物生成过程中,作为动势的“或”和作为元质的“气”一直在发挥作用,也许是前章一直在讲“气”的情况,这里则点出“或”,以说明“或”的作用一直都在。
生:原释文读作“性”,廖名春先生读作“生”*廖名春:《上博藏楚竹书〈恒先〉新释》,《中国哲学史》,2004年3期。以下简称廖名春论文。,陈静论文从廖说,将“生”进一步理解为人的生命存在。陈说可从。“生”是宇宙论转入人事哲学的关键,作为人的生命存在,它既是气作的产物,又是人事活动的起点。
意:原释文读作“音”,季旭升先生读为“意”*季旭升:《〈上博三·恒先〉“意出于生,言出于意”说》,简帛研究网,2004年6月22日。,季说可从。
X非X,无谓X:这一段主要阐述名实观,强调名实应当相符。
【译述】
世界的动势发作了才会出现有形者,生命是有形者的特殊形式,有了生命才会有意识,有了意识才会产生语言,继而产生各种名谓,人世间的事务也就随之开展了。如果或已经不是或了,那么就不要称其为或;如果有已经不是有了,那么就不要称其为有;如果生已经不是生了,那么就不要称其为生;如果意已经不是意了,那么就不要称其为意;如果言已经不是言了,那么就不要称其为言;如果名已经不是名了,那么就不要称其为名;如果事已经不是事了,那么就不要称其为事。
第五章
恙(详)宜(义)利,主采勿(物),出于作。作焉有事,不作无事。举天〔下〕之事,自作为事,甬(用)(以)不可赓(更)也。凡【7】言、名,先■者有(疑),(妄)言之,(后)者(校)比焉。举天下之名,虚(树),习(以)不可改也。
此章具体讨论人事哲学,讲述了人事活动的根源,并提出了“自作为事”的行动准则,进而指出“言”“名”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过程。此章的“作”是关联人事哲学和宇宙论的一条线索。
详义利,主采物,出于作:原释文断句为“详宜利主,采物出于作”,庞朴论文读为“详义利,主采物,出于作”,庞说可从。庞先生将“详义利”解释为明辨善恶与利害,但对“主采物”未作解释。廖名春论文指出,“采物”是一个专有名词,意指区别等级的旌旗、衣物, 也就是体现礼制的器物。廖说可从。“主采物”是指创制礼仪器物,“详义利”是指明辨善恶利害,此二者都是人类特有的现象;而这些活动之所以发生,又和万物的生成相类似,都是“出于作”。
作焉有事,不作无事:原释文断句为“焉有事不作无事……”。上句“作”下有墨块,原释文视为句读符号,廖名春论文认为是重文号。从图版来看,该符号不是很清楚,但仔细比较简文的句读符号和重文号,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举天〔下〕之事:庞朴论文据下文句式,认为原简脱“下”字,据补。
综合来看,“详义利……不可更也”一段讲述了人事生活的动力(出于作)及其准则(自作为事)。由前文可知,世界由静转动、从无到有,是源于“或作”,这一原初的“作”开始了整个世界的生成运动;接下来,万物之所以能够生成,则是基于“气作”,这是“或作”在形下层面的具体表现;继而世界演化到人类,人类的活动也是“出于作”,这里的“作”特指人类作为,它是“或作”“气作”在人事场合的特殊表现。“或作”“气作”都是“自作”,基于“作”的连续性,人事之作也应该是“自作为事”。由此来看,不同于《老子》《文子》等文献对“作”流露出否定的倾向,《恒先》对“作”则是给予正面的评价。它通过“作”的线索贯通形上和形下,关联宇宙和人事,逐步说明世界如何发生、万物如何形成、人事如何开展等一系列的演化情况,这是此篇简文颇为独特的一个理论。
凡言、名……不可改也:这是简序调整后的文句,编联和断句从曹峰论文。这一段主要是说,言、名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过程。此章的言、名不仅回应上一章,并且可能和“详义利,主采物”有对应关系。义利之辨主要和“言”相关,而礼仪器物则是“名”的集中体现。就名实观来说,上一章强调名实相符,这一章则说明以实设名是一个人为制作、约定俗称的过程。
【译述】
明辨义利,创制器物,都是出于作。只有作了,才会发生这些事;如果不作,也就不会有这些事了。全天下的事,都应该是自作而成,这是不可变更的准则。语言、名谓都是人为制作的结果,起初还没有得到大家公认,使用得比较混乱,后来经过整理规范,也就有了统一的使用。因此,全天下的名都是人为设立的,当人们习以为常也就不可更改了。
第六章
举天下之作,强者果。天下【10】多采勿(物),先者有善,有治无乱。有人焉有不善,乱出于人。先有中焉有外,先有小焉有大,先有柔焉【8】有刚,先有圆焉有方,先有晦焉有明,先有短焉有长。天道既载,唯一(以)犹一,唯复(以)犹复。亘(恒)气之生,因【9】之大作■,其尨不自若■。作■,甬(庸)有果与不果,两者不灋(废)。
此章先讲述强者扰乱了原本良好的秩序,继而主张人类要遵循天道,让天下事物回复善治的状态。
举天下之作,强者果:句读详见上节。“果”的用法和老子“善者果”相似,但意义不同。按老子的意思,善者只求有个“果”而已,不会勉强(“果而不强”);而《恒先》的“果”是指强者在求果,带有强求的意味,并不是顺其自然而有果。整句话意思是说,对于全天下的“作”,强者有意追求某种效果。
天下多采物,先者有善,有治无乱。有人焉有不善,乱出于人:“采物”虽是出于人类创制,但在起初也是很有秩序。人事当中也有符合“自作”的成分,只是强者的过度行动破坏了原本善治的状态,所以说“乱出于人”。不乏观点认为这一句反映了作者对礼制的批判,但从文意来看,这种意思并不明显。“采物”是人类创造性的表现,并非先天不良,只是某些过度的作为违背了它的初衷。
先有中焉有外……先有短焉有长:事物的对立面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作者讲述此理以说明善与不善、治和乱也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后文用“天道”对这种道理进行总结,提醒人们应当让事物回归“自作”的善治状态。
恒气之生,因之大作:句读详见上节。“大”,义同首章“大朴”“大静”“大虚”的“大”,“大作”意即程度很高的自作。这句话意思是说,人们倘若遵循天道,则恒气所生的一切事物也就能各得其性,达到高度自作了。
自若:原释文解为保持原来的样子。按此,其义近于“自然”。道家有很多“自X”的词语,如《恒先》当中就有“自生”“自作”“自为”等。但“自若”是否属于这一类词,还有待商榷。笔者认为,从前面的“不”字来看,这里的“自若”不宜作此解。道家当中常见“自然”“自化”等词,但不见“不自然”“不自化”的说法,后者是一种晚起的表述。在词法上来说,“不自若”和首章的“不自忍”相类似,“自”是否定前置。“不自忍”即“不忍己”,意思是不压抑自己;相类似地,“不自若”即“不若己”,意思是不像是自己所为。“其尨不自若”,是说其势之大竟不像是自己所为。事物回复自作,其势当然是自己所为,之所以说非由自己,是为了强调人的因素,正因为人改善了行动,事物才能回复自作。
作,庸有果与不果,两者不废:原释文“作”属上句,读为“不自若作”。曹峰论文从“作”断句,曹说可从。“作”是事物自发运动的表现,而果与不果只是出于人为预设。人们预设了某种目标,与之相合即为果,不相合的即是不果。但事物的“作”原无此等区分,人类所认为的果也好,不果也好,对它们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本章末句以“果”的话题作结,回应本章首句。
【译述】
对于全天下的作为,某些强者在有意干涉,追求某种效果。天下间充满了各色的采物,它们起初都很好,都很有秩序,但由于强者的干扰,以至于出现不良情况,混乱往往出自这些人啊。先有中于是有外,先有小于是有大,先有柔于是有刚,先有圆于是有方,先有晦于是有明,先有短于是有长。事物变化总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因此治和乱也会相互转化。天道已然具备,唯有通过统一的复归,才可回复良好的秩序。人们若能遵守天道,那么所有事物也将各得其性,达到高度的自作了,其势之大竟不像是自己所为。作是事物自发运动的表现,果与不果只是出于人为预设,事物本身哪有这样的区别,对它们来说此二者都是有意义的。
第七章
举天下之为也,无夜(舍)也,无与也,而能自为也。【11】举天下之生(性),同也,其事无不复。〔举〕天下之作也,无许(迕)(恒),无非其所。举天下之作也,无不得其(恒)而果遂。甬(庸)或【12】得之,甬(庸)或失之。举天下之名,无有灋(废)者。与(举)天下之明王、明君、明士,甬(庸)有求而不(虑)?【13】
前章讲述了不正当的行为,此章则接着讲正当的行为及其功效,在最后作者将这种诉求具体落在君王身上,反映了此篇简文的政治意味。
举天下之为也,无舍也,无与也,而能自为也:此句对应前章首句,意义相反。“强者果”意味着为求某种效果,对事物进行干涉;而恰当的态度应该是“无舍”“无与”,即不去指定什么、干预什么。“舍”,原指馆舍,这里用为动词,意即指定。“自为”意同“自作”,这是全文所强调的核心价值。
〔举〕天下之作也,无迕恒,无非其所:庞朴论文据前后句式补一“举”字,可从。“迕”,原释文读作“许”,训为处所。廖名春论文读作“迕”,训为忤逆。廖说可从。
举天下之名,无有灋(废)者:倘能顺应天下万物的自作,则万物各得其性,既如此,则天下之名都合乎其实,不会废止。此句回应第四章所强调的名实合一。
【译述】
对于全天下的作为,不要去指定什么、干预什么,让其自作自为。倘能如此,则全天下的事物无不各得其性,回归到自作为事的良好状态。全天下的作为都不违背这一终极法则,那么所有事物也就能各得其所,达成真正的效果。这样的话,还有所谓的得与失吗?这样的话,全天下的名谓都是合乎其实的,也就不会废止。对此,天下间的侯王士君子是不是应该慎重考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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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杰)
2016-10-17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黄老道家思想史”(项目编号:16ZDA106);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先秦道家物德论研究”(项目编号:14CZX023)的阶段性成果。
叶树勋(1983—),男,广东河源人,南开大学哲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简帛思想与道家哲学研究。
B223;K877
A
1002-3828(2017)01-0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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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321/j.cnki.gzxk.issn1002-3828.201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