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 林哲
福州民间大圣信俗的作用与传承保护对策
陈超1林哲2
(1.福建教育学院,福建福州350025;2.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办公室,福建福州350025)
福州民间大圣信俗是闽都文化的重要元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对推动榕台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在福州大圣信俗文化遭遇场所被拆、故事失传、传承“断代”等现状下,保护与传承这一信俗便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福州大圣信俗;作用;保护传承
福州民间大圣信俗是福州地方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闽都文化不可或缺的元素。本文以福州民间大圣信俗为切入点,考察了信俗源起、表现形式、文化特征以及在台湾地区的传播,阐释了该信俗在促进榕台产业发展、政治互动、文化认同、感情联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保护与传承民间大圣信俗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措施。
福建自古三面环山,一面向海,形成了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同时,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使得福建高温多雨,为树木植被的生长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为猿猴的生存带来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早在宋代,《三山志》就记录了福建猿猴多、猴患重的情形:“始州,户籍衰少,耘锄所至,甫迩城邑。穹林巨涧,茂木深翳,小离人迹,皆虎豹猿猿之墟……(至大历中,约766-770年)有猴数百,集古田杉林中,里人欲伐木杀之,中一老猴,忽跃去紧邻一家,纵火焚屋,里人惧亟救火,于是群猴脱走……”[1],由于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对于难以征服的猿猴,往往产生神秘感和恐惧感,进而赋之以神秘色彩加以崇拜和信仰,这就是福建猴崇拜文化的源头。
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江向海的福州,地形以丘陵为主,城在山中,山在城中,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理环境亦相对封闭,猴崇拜现象在此也有端倪。到了唐宋时期,福州猴崇拜现象已经较为普遍,如《福州府志》曾记载,在福州乌山一山洞中有一猿,常常破坏庄稼、骚扰乡民,后“乡人祀猴王其中”[2];《闽都别记》中亦有记载猿猴丹霞危及人民,后被陈靖姑收服为副神丹霞大圣的故事;到了北宋时期,福州人便开始祭拜猴王形象的“屏山孙老佛”。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猴崇拜和朴素信仰,到了明清时期受小说《西游记》所塑造的“齐天大圣”这一形象的影响,出现了一定的转变。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孙大圣形象迎合了老百姓对神明崇拜的需求[3],于是,简单的猴崇拜慢慢演变成民间大圣信俗,对猴子单纯的敬畏心理也转变为对惩恶扬善的大圣的顶礼膜拜。这一时期,福建大圣庙在各地普遍兴建起来,较为著名的有顺昌县宝山双圣庙、将乐县星峰山庵等,福州的大圣庙有今鼓楼区的屏山齐天府、今台江区齐天大圣府、今仓山区的丹霞大圣庙、今马尾区闽安镇的齐天大圣庙等,现存的大圣庙据福州道教协会粗略估计,多达七八百间[4]。
(一)表现形式
民间信俗所隐含的文化特征,需要借助各式各样的表现形式来加以体现。大圣是福州人最崇拜的神灵之一,福州人往往用塑像、诞辰日祭拜、春节游神仪式、迎神活动等文化载体,将祈求平安的愿景融入其中。
1.塑像。按照宗教学原理,对神灵进行塑像,是人们将心中的神灵形象从抽象上升为具象的过程。早在宋代,福州人便开启了为大圣塑像的传统。据南宋文学家洪迈《夷坚志》一书记载,永福县(今福州市永泰县)能仁寺里,就有一尊猴王生塑,它是民众将一只生捕的母猴用泥封身而成[5]。除了泥塑,人们还用木、石等材料,对大圣形象进行再塑造,有时往往掺入主观想象,不少大圣塑像貌似人脸,身披铠甲,寓意人民的保护神。比如,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的大圣庙里,供奉的大圣身披黄金甲,头戴凤翅紫金冠,俨然大将军的形象。
2.诞辰日祭拜。在福建民间,各地大圣的诞辰日不尽相同,如莆田地区的大圣诞辰日多为农历二月二十五日,闽北顺昌县的大圣诞辰日为农历七月十七。《福建齐天大圣信仰研究》载有:“福州郭宅圣王宫齐天大圣诞辰是七月二十五日;福州半田齐天府农历八月十五是齐天大圣圣诞,据庙祝称,原来是七月二十五日,不知先人出于何种缘故后改为八月二十五日,就逐渐被沿袭下来”[3],虽然大圣诞辰的日期众说纷纭,但诞辰日祭拜仪式大同小异。比如,每年农历正月十七是鼓楼区“如意合心堂”里供奉的大圣的诞辰日,当天晚上,善男信女会用香火、素食贡品(如:香菇、豆腐)进行祭拜、还愿,以答谢神灵。
3.游神仪式。福州的大圣信众往往在农历正月十一到正月十八期间举行游神仪式,人们把大圣神像请进神轿里,然后抬出庙宇,沿街巡游,接受信众的香火膜拜,寓意神明降落民间巡视乡里,保佑合境平安。游行沿途还有舞狮、舞龙、踩高跷、跑旱船、十番伬、大头娃娃、肩头坪等地方特色节目助阵,在2016年猴年,游神活动还添加了齐天大圣神像、猴年吉祥物等“猴”元素。
4.迎神活动。迎神是一种传统的民间祭祀活动,包括祈福仪式、巡福游行、社戏表演等内容,涵盖了民间信仰、民间美术工艺、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文化形态,表达了人们对神灵善良、博爱精神的尊崇,并借此祈求风调雨顺、六畜兴旺、国泰民安。福州大圣信俗的迎神活动多在每年四五月间进行,清初文学家褚人获《坚靓余集》云:“福州人皆祀孙行者于家堂,又立齐天大圣庙,甚壮丽。四五月间迎神,龙舟装饰宝玩,鼓乐喧阂,市人奔走若狂,视其中坐一猕猴耳”[6],描述的就是迎神活动热闹非凡的景象。如今,在仓山区的平水码头一带,迎神活动依然比较普遍,此处大圣庙里供奉的是脱胎于丹霞大圣的“猴中王”,形象已十分接近《西游记》里的孙悟空。
(二)文化特征
1.分布广泛,信众较多。由于福建猴崇拜文化的历史积淀较为深厚,加之《西游》系列文学作品对福建民间的影响,大圣信仰在福建分布较为广泛,闽中、闽南、闽北、闽西、闽东地区皆有大圣信俗,与大圣相关的宗教场所星罗棋布,信众也较多。清李家瑞《停云阁诗话》云:“闽人信神,甚于吴楚,其最骇人听闻者,莫如齐天大圣殿之祀孙悟空。自省会至各郡皆盛建祠庙”[7],可见当时八闽大地,大圣庙分布很广,信徒众多。如今,福州大圣庙已超过700间,大多分布在水边、山上、老旧社区里,香火依然旺盛,比如,位于鼓楼区屏山的齐天府被认为是福州大圣信仰的“祖庙”,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有超过200家分堂前来认祖归宗,甚至包括来自台湾、香港、新加坡的大圣庙。目前,海内外信仰齐天大圣民俗的信众达500万人。
2.形象多元,寄托平安。福建民间自古就有“山尊大圣、海祭妈祖”的习俗,到了明代,受到《西游》系列文学作品及相关民间俗讲、传说(如明代杨景贤的《西游记》杂剧、明代福州平话《临水平妖传》)的影响,猴形象也从单纯的猿猴演变为齐天大圣、通天大圣、丹霞大圣、黑大圣、白大圣、赤霞大圣等多种,诸如屏山齐天府祭祀的是“屏山孙老佛”;龙潭角大圣庙祭祀的是“丹霞大圣”;“如意合心堂”供奉的是“齐天大圣”;大圣庙则佛道兼容,供有成佛前、成佛后这两个“版本”的大圣,还供奉着孙大圣的四个兄弟——黑大圣、白大圣、丹霞大圣和赤霞大圣。因此,大圣信俗中“大圣”形象是很多种的,并不能单纯理解为“孙悟空崇拜”。但无论猴形象如何多样,大圣信俗的初衷始终不变,即祈求平安、顺利。
3.民间故事,口耳相传。目前,有关大圣信俗的各种民间故事多散落在明清文人笔记、地方志中,除了宋代洪迈较为具体地撰写过《福州猴王神记》,其他民间故事多为寥寥数语,缺乏体系性、完整性的著作,主要依靠口耳相传。如《闽都别记》记载的“丹霞大圣”传说只是只言片语,丹霞大圣原是一只全身红毛的猴精,到处为非作歹,后被临水夫人陈靖姑抓住收伏,安顿于乌石山宿猿洞,丹霞大圣改过自新后,修得无边法力,显圣佑民,成为人们的保护神。又如马尾区闽安镇迥龙桥一带的大圣故事——“大圣斗鲤鱼精”靠老人们口耳代代相传。
1.福州大圣信俗在台湾的传播
榕台民间大圣信俗有着300年以上的渊源关系。明朝时期,大圣信俗在福建、福州已经鼎盛,经过永嘉之乱以来的一系列政治变动和战争,黄河流域民众大量南迁,经济重心随之日渐南移,福建地区也逐渐从一个地广人稀的宽乡,变成了人多地少的狭乡,人地矛盾日益突出。为谋生计,大量福建人冒死漂洋过海来到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开始新的生活,为台湾带去先进的生产技术、农业工具,也将大圣信俗等民间信仰带到了台湾等地。到了清代,台湾府属于福建省管辖,台湾官员的幕府中也聘用了大批福州幕僚,以便与福建巡抚打交道,大圣信俗也因此在台湾香火更加旺盛。
台湾的大圣信俗与福州相类似,民间敬仰的大圣神灵被称为“齐天大圣”“大圣爷”“猴仔公”“猴齐天”等,在台湾,祭祀大圣的寺庙也很普遍,数量仅次于妈祖庙,几乎有观音的寺庙,就有大圣做侍神。供奉大圣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完全全供奉大圣神灵的大圣庙,如始建于清代的台南市的万福庵齐天大圣庙、台北市的“圣德宫”、新北市的八里大圣宫等,此种大圣庙占了绝大多是;二是供有陪祭的大圣神灵的宗教场所,如台南市临水夫人庙陪祭的大圣爷公,此种一般佛道合一,大圣给观音或临水娘娘等陪祭。
2.福州大圣信俗对促进榕台经济文化交流的作用
福州与台湾历史渊源深厚、现实合作紧密。作为海峡西岸大都市区的核心城市,福州与台湾具有“五缘”优势,即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法缘相循、商缘相连。而百姓喜闻乐见的民间信仰习俗,更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感染力,在榕台两岸的所有群体中,有着扎实厚重的根基。因此,大圣信俗在榕台经济文化交流中能起到许多重要作用。
(1)经贸往来方面。如今,福州已成为台商在大陆投资的主要密集区之一,台湾已成为福州的第二大吸收外资来源地、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第三大贸易伙伴[8]。榕台经贸合作可以把握民间信仰中积极的文化元素,推进企业借助部分民间宗庙、宗祠集团的投资、融资力量,投身或转型至文创企业、服务型产业等第三产业。同时,还可发挥台湾大圣信徒中商业人才的作用,依托自贸区以及福州现有的台商投资区、闽台(福州)文化产业园、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试验区等经济园区,和“5·18”“6·18”、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会等对台特色交流活动,吸引台商到大陆投资、办企,提供更多更好的劳动就业岗位,推动两岸经贸大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大发展。
(2)文化交流方面。民众是两岸文化交流的主体力量,要真正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榕台乡亲的情感融合。大圣信俗等民族文化是渗透在广大民众之中普泛的生活方式和精神仪式,只有通过两岸民间信仰这座神源之桥,才能唤起台胞对中华文化和民族的认同感,增进了台胞认祖归宗的感情。因此,应重视民间社团组织的力量,以台湾“人寻根、神归宗”的传统为载体,通过榕台两地续族谱、修宗祠、进祖认宗、礼神拜佛、扩建寺庙、佛诞祭典、金身巡游等民俗活动,联结两岸的血缘、亲缘和文缘,促进台湾民众对祖地文化的认同。
福州民间大圣信俗富有浓厚的地方特色,是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沟通榕台两地同胞的纽带,也是团结宗族、加深亲情的重要载体。虽然大圣信俗文化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保护,但福州信俗文化依旧面临着场所被拆、故事失传、传承“断代”等严峻问题。
目前,福州与大圣相关的宗教场所较多,但大多位于老城区,近年来,随着旧城改造力度的加大,一些大圣信俗古迹不可避免地遭遇破坏,甚至被拆。如鼓楼区福新路上的“如意合心堂”在2007年被拆,之后被“就近安置”,与原址相比,大圣新的宅邸显得狭小局促,破坏了原有庙堂的艺术价值;又如,乌山宿猿洞在民国时期还宫殿巍峨、香火缭绕,但如今已经踪迹不存。与一些古迹同样面临濒危的是,了解大圣信俗、大圣民间传说的多为老年人,中年人和青少年对此几乎不了解,在传承过程中出现了“断代”现象,不少青年人甚至把大圣庙与观音寺混为一谈,只是图新奇偶尔拜拜,求个吉利,对大圣信俗文化的精神实质及传统风俗没有深刻的了解,加之众多与大圣相关的民间传说、故事缺乏系统的史料记载,民间文学失传的可能性日益加大,更不用提文化宣传了。
因此,要保护与传承大圣民间信俗,首先要加大对这些涉台文物的保护力度。在实施旧城改造之前,应合理规划,严格按照“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要求,对那些达到文物保护单位条件的大圣信俗场所,应加以挂牌保护;对那些尚未达到文保单位条件的古迹,应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并挂牌警示,避免场所被蓄意拆迁或“误拆”。与此同时,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应本着“文物保护第一”的原则,为文物这一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让路;对那些已经遭到破坏或被拆的文物,应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在原址上进行修复性保护或重建。其次,针对大圣信俗文化中民间故事、传说记录零星、不系统的情况,应该加强地方志编撰及地方修史工作,及时、详细记录下尚在流传的“丹霞大圣”“乌山猴精”等民间故事并编纂成书、制成纪录片或网络电子书永久保存,同时刻成碑文或印制成宣传栏,放置于大圣信俗场所的醒目位置,让更多的人了解大圣信俗文化,在福州的一些民俗博物馆或区县博物馆也应设置专门的民间信俗展馆,展出于大圣信俗文化相关的图片、实物、影像资料等,进一步扩大文化影响力。第三,采取合理开发利用的有效措施。大圣信俗文化属于涉台文化的一种,在文物保护及合理开发过程中应按照“保护为主、分级负责、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同时,可以大圣信俗文化为载体,在福州现有文化创意产业园内适度打造大圣信俗主题。比如,以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引进闽台青年创业基地、“纸箱王”等为契机,适度对大圣信俗文化进行包装、宣传,原创相关主题明信片、微电影、歌曲、主题书吧、主题咖啡馆等,让其更接地气,提高知名度,在避免福州现有文化创意产业园同质化、商业化、小吃化的同时,进一步深入挖掘大圣信俗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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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猴年求平安福建信徒抢拜大圣[N].海峡导报,2016-02-25.
[5]徐晓望.齐天大圣与福州猴神信仰[J].闽都文化,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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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清)李家瑞.停云阁诗话[M].卷十五.咸丰五年刊本.
[8]赵菲.福州市承接台湾产业转移的特征及趋势[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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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884(2017)04-0053-04
2017-02-12
陈超,女,福建教育学院文科研修部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