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 尽 忠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历史文化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15)
汉代星神祭祀及其社会功能考论
甄 尽 忠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历史文化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15)
汉代在继承先秦及秦代的基础上,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星神祭祀体系,对太一、日、月诸星等都专祠祭拜,并制定相应的祭祀制度和礼仪。汉代的星神祭祀具有显著的社会功能,是统治者用来神化自身、维护皇权和统治秩序的重要精神工具,同时也有祈福消灾、祈祷农业丰收的功利性目的和心理。此时期所形成的星神祭祀对象、礼仪和制度,对其后中国古代祭祀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汉代;太一;星神;祭祀;社会功能
《左传·成公十三年》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861出于敬天、畏天、惧天的考虑,自先秦开始,天帝和日月星辰等就是国家祀典中最为重要的对象和内容①。秦代在雍设有专门祭祀的祠庙,《史记·封禅书》载:“雍有日、月、参、辰、南北斗、荧惑、太白、岁星、填星、[辰星]、二十八宿、风伯、雨师、四海、九臣、十四臣、诸布、诸严、诸逑之属,百有余庙。西亦有数十祠。……于(社)[杜]、亳有三社主之祠、寿星祠。……各以岁时奉祠。”[2]1375汉朝在继承、融合先秦及秦代星神祭祀制度和礼仪的基础上,结合现实的政治需要不断进行补充和调整,逐渐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完备化的祭祀体系和模式,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进一步丰富了汉代的祭祀文化。
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重祠而敬祭”,在秦代祭祀白、青、黄、赤四帝的基础上,又设立黑帝祠,“命曰北畤。有司进祠,上不亲往。悉召故秦祝官,复置太祝、太宰,如其故仪礼”[2]1378。形成以五帝为最高天神的郊祀制度。至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增雍五畤路车各一乘,驾被具”。十五年(前165),“始郊见雍五畤祠,衣皆上赤”。次年,又接受赵人新垣平的建议,“作渭阳五帝庙,同宇,帝一殿,面各五门,各如其帝色。祠所用及仪亦如雍五畤”。当年四月,汉文帝“亲拜霸渭之会,以郊见渭阳五帝”。同时又在长门“立五帝坛,祠以五牢具”。在新垣平事败被诛之后,对于渭阳五帝庙、长门五帝坛等仅“使祠官领,以时致礼,不往焉”[2]1381-1383。中元六年(前144)十月,汉景帝“行幸雍,郊五畤”[3]148。
汉武帝继位之后,“尤敬鬼神之祀”,元光二年(前133)首次至雍地“郊见五畤。后常三岁一郊”[2]1384。随着中央集权制度的巩固和加强,“汉朝已然是大一统国家,皇帝成为现实秩序的主宰者和统治者,在信仰的世界中董仲舒也创造出了至高无上的‘天’,但表现在郊祀制度中却是五畤和五帝,五帝之间缺乏明确的等级秩序,这与信仰状况显然不相适应”[4]338。
在国家、政治、思想大一统之后,迫切需要神祇信仰与崇拜的大一统,而之前的五帝祭祀显然不适应这一现状。在此背景下,汉武帝接受亳人谬忌的建议,确立以“太一”为唯一至尊天神、下佐五帝的祭祀体系。
《史记·封禅书》载:
亳人谬忌②奏祠太一方,曰:“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太一东南郊,用太牢,七日,为坛开八通之鬼道。”于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长安东南郊,常奉祠如忌方。[2]1386
元鼎五年(前112),又令祠官宽舒在甘泉宫南面修建太一坛,“祠坛放薄忌太一坛,坛三垓。五帝坛环居其下,各如其方,黄帝西南,除八通鬼道。太一,其所用如雍一畤物,而加醴枣脯之属,杀一貍牛以为俎豆牢具。而五帝独有俎豆醴进”。该年十一月冬至,汉武帝首次至甘泉泰畤“郊拜太一”,“见太一如雍郊礼”[2]1394-1395。
太一,亦作泰一、泰壹、大一,在先秦时期为一哲学概念③和楚人信仰的天帝④,至此被汉武帝奉为最高的天神和郊祀的首祭之神。
“太一”在西汉时期具有双重的神格,既是最高的天神——天帝(在两汉时期又被称作泰帝、天皇大帝、昊天上帝、皇天上帝等),又是最尊贵的星神,是二体合一。
在先秦时期,太一就被楚人奉为最尊贵的星神。《楚辞·九歌》首篇即为“东皇太一”,王逸注:“太一,星名,天之尊神。祠在楚东,以配东帝,故云东皇。”[5]66谬忌云:“天神贵者太一”,《索隐》曰:“太一,天神也。”引《乐汁徵图》曰:“天宫,紫微。北极,天一、太一。”又引宋均云:“天一、太一,北极神之别名。”[2]1386
天帝“太一”的居住之所是在天体的中央——北极星(又称北辰)。《尔雅·释天》云:“北极谓之北辰。”[6]406《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郑玄注:“天皇,北辰耀魄宝。”“昊天上帝,又名大一常居,以其尊大,故有数名也。”[7]757《易纬·乾凿度》:“故太一取其数,以行九宫。”郑玄注:“太一者,北辰之神名也,居其所曰太一。”[8]32《史记·天官书》:“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索隐》引《文耀钩》曰:“中宫大帝,其精北极星。含元出气,流精生一也。”又引《春秋合诚图》曰:“紫微,大帝室,太一之精也。”《正义》曰:“泰一,天帝之别名也。”又引刘伯庄云:“泰一,天神之最尊贵者也。”[2]1289-1290《淮南子·天文训》:“太微者,太一之庭也。紫宫者,太一之居也。”[9]116北极星是太一居住的星宿,也是太一的代称,这已是时人的共识。《汉书·李寻传》注引孟康曰:“紫宫,天之北宫也。极,天之北极星也。……太一,天皇大帝也,与通极为一体,故曰通位帝纪也。”[3]3179
作为天界的最高主宰,太一神在西汉享受着国家祭祀的最高等级和皇帝亲祀的待遇。西汉时期,祭祀太一的场所主要有两处,即位于长安城东南郊的谬忌太一坛和甘泉太一坛(又称甘泉太畤、甘泉泰畤),其中甘泉太畤又是祭祀太一的中心,平时“令太祝领,秋及腊间祠”,天子则三岁“一郊见”[2]1395。不过天子三岁一郊见并未严格执行,据笔者统计,汉武帝先后于元鼎五年(前112)、元封五年(前106)、太初元年(前104)、天汉元年(前100)、后元元年(前88)共5次郊拜泰畤。汉昭帝0次。汉宣帝在即位十二年之后于神爵元年(前61)始郊拜泰畤,共5次。汉元帝5次。宣、元之时,还曾“间岁正月,一幸甘泉郊泰畤”[3]1253。汉成帝4次。汉哀帝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至”,“遣有司行事而礼祠焉”[3]1264。汉平帝元始五年(5),王莽进行祭祀改革,“称天神曰皇天上帝泰一,兆曰泰畤”⑤[3]1268。在长安南郊设泰畤以祭天,将皇天上帝与泰一合二为一,自此之后多称“皇天上帝”,而“太一”之名逐渐消失。建武元年(25)光武帝刘秀在鄗城即位,“祭告天地,采用元始中郊祭故事”[10]3157。在祝文中只提到“皇天上帝”,而不再与太一连称,这应是连在一起名字太长,故给以简称,而且这样叫起来更顺口,更响亮。不过在一般人们心目中,皇天上帝就是太一,二者是可以互称的。如班彪在《览海赋》中提到:“通王谒于紫宫,拜太一而受符。”[11]597
元鼎五年(前112),汉武帝是在十一月郊拜太畤,在实行《太初历》之后,以正月为岁首,自天汉元年(前100)始,改在正月郊祀太一。《史记·乐书》:“汉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以昏时夜祠,到明而终。……使童男童女七十人俱歌。春歌《青阳》,夏歌《朱明》,秋歌《西皞》,冬歌《玄冥》。”[2]1178纬书《乐·稽耀嘉》又记载了迎太一神的仪式:“用鼓和乐于东郊,为太暤之气,勾芒之音,歌《随行》,出《云门》,致魂灵,下太一之神。”[8]551
对日、月、星辰的祭祀在我国由来已久。“一般来说,自周以后,日、月、星三光祭祀基本被纳入祭天礼的范畴之内。所谓‘祭天之礼,兼及三望’,便反映了这一情况。”[12]据《史记·封禅书》所载,秦朝时已在雍设有专门祭祀日、月和众星神的神庙,这一祭祀传统在汉代仍得以延续。
(一)朝日夕月
“朝日夕月”为自周代就实行的祭祀日神和月神的礼仪。《国语·周语上》载:“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于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朝日、夕月”,韦昭注:“以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拜日于东门之外。然则夕月在西门之外也。”[13]23汉武帝在令祠官宽舒修筑甘泉太一祠坛祭祀时,以日神和月神配享,“祭日以牛,祭月以羊彘特。”《索隐》引乐产云:“祭日以太牢,月以少牢。”[2]1394-1395在元鼎五年首次郊拜太一时,一并举行“朝日夕月”之礼。注引应劭曰:“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以朝,夕月以夕。”应劭所说是《礼记·月令》所载的常规性祭祀,而这次则是临时性祭祀,所以颜师古又注:“春朝朝日,秋暮夕月,盖常礼也。郊泰畤而揖日月,此又别仪。”[3]185太始三年(前94),在巡幸东海、琅邪时,“礼日成山”。汉宣帝亲政后,“修武帝故事”,“成山祠日,莱山祠月”[3]1250。汉成帝时予以废除。到汉平帝元始五年(5),王莽分群神为五部,日庙属长安城之未地兆,月神属北郊兆。
东汉建立后,光武帝于建武二年(26)“初制郊兆于洛阳城南七里”,仍然采用元始五年的规制,对日神和月神专庙祭拜,不与群神混杂。“日月在中营内南道,日在东,月在西……皆别位,不在群神列中”。在平定陇、蜀之后,增广郊祀,日、月和北斗“共用牛一头”,“无陛郭醊”[10]3159-3161。
(二)星神祭祀
汉朝建立后,继续保留秦代在雍所祭祀的众星神。汉宣帝神爵年间,“又立岁星、辰星、太白、荧惑、南斗祠于长安城旁”[3]1250。汉成帝时,曾大规模消减神祇祭祀,仅雍地就罢废188所,但“山川诸星十五所”因“应礼”而得以保留[3]1257。汉平帝元始五年(5),王莽在长安郊外设立五畤时,将五星等星宿配享天地别神五兆。“北辰、北斗、填星、中宿中宫于长安城之未墬兆”,“岁星、东宿东宫于东郊兆”,“荧惑星、南宿南宫于南郊兆”,“太白星、西宿西宫于西郊兆”,“辰星、北宿北宫于北郊兆”[3]1268。
王莽虽然败亡,但这一祭祀体制却为光武帝所继承。建武二年,在洛阳城南初制郊兆时,“北斗在北道之西”,单独立祀。五星“及中(宫)[官]宿五官神”在“背中营”,“二十八宿外(宫)[官]星”在“背外营”[10]3159-3160。
(三)灵星祭祀
灵星是汉代国家祭祀的重要星神。《史记·封禅书》载,汉高祖八年(前199),制诏御史:“其令郡国县立灵星祠,常以岁时祠以牛。”西汉国家层面所设立的灵星祠位于长安城东。《集解》引《庙记》云:“灵星祠在长安城东十里。”[2]1380元和三年(86),东汉章帝又“为郡国立[社]稷,及祠(社)灵星礼(器)”[10]3204。
灵星又称“天田星”,或称“天田官”,“主谷”[10]3204。为主管农事的星神。《史记·封禅书》《集解》引张晏曰:“龙星左角曰天田,则农祥也,晨见而祭。”《正义》引《汉旧仪》云:“龙星左角为天田,右角为天庭。天田为司马,教人种百谷为稷。灵者,神也。辰之神为灵星,故以壬辰日祠灵星于东南,金胜为土相也。”[2]1380
灵星祭祀属地方官祀,由地方官吏亲临负责。《后汉书·祭祀志下》详细记载了祭祀灵星的仪式:“祀用壬辰位祠之。壬为水,辰为龙,就其类也。牲用太牢,县邑令长侍祠。舞者用童男十六人。舞者象教田,初为芟除,次耕种、芸耨、驱爵及获刈、舂簸之形,象其功也。”[10]3204舞用童男十六人,形象地模仿从开垦、耕种到收获整个农事过程。
(四)寿星祭祀
寿星又称老人星。《史记·封禅书》《索隐》曰:“盖南极老人星也,见则天下理安,故祠之以祈福寿。”[2]1376
据《通典》卷55《礼十五·吉礼十四》所载:“周立寿星祠于下杜、亳,时奉焉。”[14]319可见在周代就对寿星立祠祭祀。卷44《礼四·吉礼三》又载:“秋分日,享寿星于南郊。”[14]257秦汉亦在(社)[杜]、亳设寿星祠专祠祭祀。
至东汉时期,又把祭祀老人星与敬老活动相结合。《后汉书·礼仪志中》:“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饣甫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是月也,祀老人星于国都南郊老人庙。”[10]3124《晋书·礼志上》引《汉仪》又提到在二月份也祭祀老人星,如“常以仲春之月,立高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又,是月也,祠老人星于国都南郊老人星庙”[15]597。老人星常于秋分、春分之时出现,八月和二月都是观测老人星的最佳时节,《史记·天官书》:“狼比地有大星,曰南极老人。”《正义》曰:“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极,为人主占寿命延长之应。常以秋分之曙见于景,春分之夕见于丁。”[2]1308所以二月和八月在老人星出现时都要予以祭祀。
(五)风伯、雨师
风伯(又称风师)、雨师亦是自先秦时期就专祠祭拜的星神。《周礼·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疏引郑司农云:“风师,箕也。雨师,毕也。”[7]757风伯即箕宿,雨师即毕宿。《汉书·郊祀志上》颜师古注又提出另一种观点:“风伯,飞廉也。雨师,屏翳也,一曰屏号。”并解释说:“而说者乃谓风伯箕星也,雨师毕星也。此志既言二十八宿,又有风伯、雨师,则知非箕、毕也。”[3]1208颜师古的观点是不符合汉代实际的。在汉代祭祀中,风伯、雨师就是箕、毕二宿。王先谦在《汉书补注》中云:“若飞廉为风伯,屏翳为雨师,虽见于《楚辞注》,而其名为祀典所不载,不得援以为据也。风伯、雨师虽已在二十八宿之中,而既有专祀,则不得不别言之。”[16]537东汉天文学家张衡在《思玄赋》中曰:“属箕伯以函风兮,澄淟涊而为清。”“箕伯”,注曰:“风师也。”[10]1933-1935风伯即为箕星,故合称箕伯。应劭在《风俗通义·祀典》中亦云:“风师者,箕星也,箕主簸扬,能致风气。易巽为长女也,长者伯,故曰风伯。”“雨师者,毕星也。……其德散大,故雨独称师也。”[17]364-366蔡邕在《独断》中亦曰:“风伯神,箕星也。其象在天,能兴风。雨师神,毕星也。其象在天,能致雨。”[18]10
汉朝原是继承秦制,在雍地对风伯、雨师设专祠祭祀。汉平帝元始五年,在长安郊所设的五部兆祠神中,风伯庙在东郊兆,雨师庙在北郊兆。建武二年,光武帝在洛阳南郊建立的郊兆中,风伯、雨师位于“背外营神”中。《后汉书·郊祀志下》载:“(县邑常)以丙戌日祠风伯于戌地,以己丑日祠雨师于丑地,用羊豕。”[10]3204《风俗通义·祀典》载:“戌之神为风伯,故以丙戌日祀于西北,火胜金为木相也。”“丑之神为雨师,故以己丑日祀雨师于东北,土胜水为火相也。”[17]364-366
(六)司命
据《史记·封禅书》,在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确立的国家祭祀体系中,司命分属晋巫和荆巫。“晋巫,祠五帝、东君、云中[君]、司命。”“荆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属。”[2]1378-1379
司命,为文昌宫第四星,是文昌宫诸星神中影响最大的一颗。《史记·天官书》:“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索隐》引《春秋元命苞》曰:“司命主老幼。”[2]1293-1294是主管人间生死年寿的星神,太一神的僚属。汉武帝“置寿宫神君。寿宫神君最贵者太一,其佐曰大禁、司命之属,皆从之”[2]1388。
上文引《周礼·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礼记·释法》载,司命是天子为群姓所立“七祀”和诸侯为国所立“五祀”之首神。郑玄注:“今时民家,或春秋祠司命、行神、山神,门、户、灶在旁,是必春祠司命,秋祠厉也。”孔颖达《正义》又曰:“汉时既春秋俱祠司命与山神,则是周时必应春祠司命,司命主长养,故祠在春。厉主杀害,故祠在秋。”[19]1590《风俗通义·祀典》记载了对司命的祭祀方式:“槱者,积薪燔柴也。今民间独祀司命耳,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檐箧中,居者别作小屋,齐地大尊重之,汝南余郡亦多有,皆祠以椤,率以春秋之月。”[17]384
刘向在《五经通义》中指出:“王者所以因郊祭日月、星辰、风伯、雨师、山川,何?以为皆有功于民,故祭之也,皆天地之别神从官也,缘天地之意,亦欲及之,故岁一祭之。”[17]365王充在《论衡·祭意》中也指出:“凡祭祀之义有二:一曰报功,二曰修先。……是故圣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20]512中国历来是一个多神信仰的国度,天神地祇,体系繁杂。在神祇崇拜和祭祀方面“带有强烈的讨好付出——索取回报的实用主义色彩”[21]13。之所以祭拜这些神祇,是因为他们“皆有功于民”,或者能够“赐吉祥”“降嘉觞”[3]1069,或者能够“御大灾”“捍大患”,即能够保佑众生,降福消灾,利物利民。因此,两汉时期的星神祭祀,“绝非仅仅是出于纯粹的信仰需求而慰藉心灵,也不单单是基于传统而完成制度传承的使命,在很大程度上还在于其所具有的社会政治功能”[22]267。
(一)神化皇权,维护统治
陈富荣认为:“借助于宗教观念和宗教礼仪,把整个社会秩序提高到神圣状态,借以实施社会管理,这种神圣的束缚比纯粹血缘束缚和现代意义上的家庭束缚更强烈,所以历代剥削阶级都把统治秩序神圣化,并制定各种宗教礼仪来维护这种秩序。”[23]40两汉时期的星神祭祀(尤其是国家层面的祭祀)具有显著的政治色彩,也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宗教。统治者建立庞杂祭祀体系的目的当然首先是为帝王政治服务的,一方面是借星神和祭祀来神化皇帝,把皇权延伸至神权,通过宗教崇拜强化政治信仰,维护以皇帝这个“真命天子”为核心的封建统治秩序的神圣性与权威性;另一方面是期望天神保佑皇权,达到江山永固,皇祚永续。
秦代原来只有白、青、黄、赤四帝之祠。汉高祖二年(前205),刘邦在东击项羽入关后问:“吾闻天有五帝,而有四,何也?”众随从“莫知其说”,刘邦自答道:“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命曰北畤。”[2]1378《史记·历书》亦载:“汉兴,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2]1260俨然以“黑帝”而自居,使刘邦身上的“天子气”更加浓厚。
汉武帝接受谬忌的主张,独尊“太一神”为至上神,来“经纬天地”,形成以太一为首、五帝为佐,统领日月诸星、风伯雨师、山川河岳众神的格局,这其实就是人间社会以皇帝为核心、三公九卿为辅佐,下辖百官、地方州郡县等金字塔式官僚体系的真实写照,作为“天子”的皇帝是太一神在人世间的象征和唯一代表。武、宣、元、成等帝不惜长途跋涉,多次殷勤地到泰畤亲自祭拜太一,甚至封禅泰山,无非是进一步向臣民强调、灌输“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24]319的理念,使人们更加笃信不疑。
汉成帝时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张谭等人在上奏中说:“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重于郊祀,故圣王尽心极虑以建其制。”[3]1253-1254从郊祀五帝到独尊太一,一直到成、哀时期的郊祀改革,目的都是为了表达、明示帝王君临天下是“承天之序”,君权来自神授,为皇权的合法性、正统性提供神圣的依据。
建武元年(25),光武帝在鄗城即位,在城南设坛举行隆重的祭祀天地之礼,在祭文中宣称:“皇天上帝,后土神祇,眷顾降命,属秀黎元,为民父母,秀不敢当。”以此表明自己是“上当天心,下为元元所归”[10]3157。建武三十二年(56),光武帝封禅泰山,在刻石中多次引用谶书,反复强调“赤帝九世”“帝刘之九”“帝刘之秀,九名之世”“九世之主”“赤三德,昌九世,会修符,合帝际”等语[10]3165,突显自己是“赤帝”刘邦的九世皇孙,正宗的龙的传人,“赤汉德兴,九世会昌”的应验者,进一步向世人昭示汉朝的火德之运是得天之佑,在九世再次受命中兴。汉明帝永平二年(59)正月,“初祀五帝于明堂”,将光武帝配祀五帝,“五帝坐位堂上,各处其方。黄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牲各一犊,奏乐如南郊”[10]3181。这一方面是出于孝道,另一方面当然也有神化光武帝的意味。
(二)祈福禳灾,迎吉纳祥
《汉书·五行志上》曰:“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祷祈神祇,望秩山川,怀柔百神,亡不宗事。慎其斋戒,致其严敬,鬼神歆飨,多获福助。”[3]1342《洛书斗中图》曰:“天子择日月,礼太一、五天及三万六千祇者,君臣延寿,天下太平,百姓丰年,灾怪消灭。”[8]1284从帝王到一般民众普遍和自然的心理而言,祭拜神祇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心灵上的满足或是出于信仰上的需要,主要是乞求获得神灵的保佑,“多获福助”,“解殃咎,求福祥”[2]1386。度厄消灾,招福纳瑞,实现国泰民安和取得战争的胜利。
自董仲舒建构“天人感应”思想开始,该理念就成为汉代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并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根据该理论,上天以祥瑞或灾异来奖善罚恶,评判君主的执政得失、国家治理好坏、天下是否太平。其中对君主、社会、后世影响最大的就是灾异谴告学说,而在各种灾异中,又以天象变异最为严重,对帝王和臣民的心理触动最大。
如何避免、消除日食星变等天殃呢?司马迁在《史记·天官书》中提出:“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2]1351一方面要求帝王要加强自身修养,实行德治,勤政爱民;另一方面则需要虔诚地、发自内心地祭祀、敬拜天帝和众星神,“礼之至敬,莫重于祭,所以竭心亲奉,以致肃祗者”[10]1993-1994。如此方能感动上苍,实现“天下和平,灾害不生”。
根据天人感应理论,天是有意志的,亦有喜怒哀乐。“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24]341人间天子作为上天之子,当然必须“以身度天”,如果“阙然无祭于天,天何必善之”!自然不会降福献瑞,甚至有可能带来殃咎,“不畏敬天,其殃来至暗”[24]396。所以,“天子不可不祭天也,无异人之不可以不食父……是故天子每至岁首,必先郊祭以享天,乃敢为地,行子礼也;每将兴师,必先郊祭以告天,乃敢征伐,行子道也”[24]405。
元鼎五年(前112)秋,汉武帝兴兵讨伐南越,为得到上天的庇佑而取得战争的胜利,专门“告祷泰一”,并“以牡荆画幡日月北斗登龙,以象太一三星,为泰一锋(旗),命曰‘灵旗’。为兵祷,则太史奉以指所伐国”[3]1231。
建始元年(前32)十二月,汉成帝接受丞相匡衡等人的建议,“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3]304。同时被罢废的还有雍五畤及陈宝祠等,结果当天就发生风灾,“大风坏甘泉竹宫,折拔畤中树大十围以上百余”,对此,刘向指出:“家人尚不欲绝种祠,况于国之神宝旧畤!且甘泉、汾阴及雍五畤始立,皆有神祇感应,然后营之,非苟而已也。武、宣之世,奉此三神,礼敬敕备,神光尤著。祖宗所立神祇旧位,诚未易动。”再加上汉成帝久无继嗣,认为是触怒神祇,十分悔恨和恐惧,遂以皇太后的名义下诏说:“盖闻王者承事天地,交接泰一,尊莫著于祭祀。……今皇帝宽仁孝顺,奉循圣绪,靡有大愆,而久无继嗣。思其咎职,殆在徙南北郊,违先帝之制,改神祇旧位,失天地之心,以妨继嗣之福。……其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如故,及雍五畤、陈宝祠在陈仓者。”汉成帝“复亲郊礼如前。又复长安、雍及郡国祠著明者且半”[3]1258-1259。
顾颉刚指出:“古代的国王和诸侯都兼有教主的职务,负着以己身替民众向天神祈免灾患的责任。”[25]19匡衡曰:“祭祀之义以民为本。”[3]3121皇帝作为天下之主,天神祭祀的垄断者,承担着通天的神圣职责,更责无旁贷地负有替民众向天神祈福消灾的责任和义务。元康四年(前62),汉宣帝诏曰:“盖闻天子尊事天地,修祀山川,古今通礼也。间者,上帝之祠阙而不亲十有余年,朕甚惧焉。朕亲饬躬齐戒,亲奉祀,为百姓蒙嘉气,获丰年焉。”[3]1258神爵四年(前58),又修兴太一、五帝等祠,“祈为百姓蒙祉福”[3]263。
(三)祈祷丰年,时和岁稔
汉文帝在诏书中指出:“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3]125汉代乃至整个中国古代社会,都是以农为本,农业是国家最根本的经济命脉。蔡邕曰:“天子以四立及季夏之节,迎五帝于郊,所以导致神气,祈福丰年。”[10]1993祈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岁岁丰穰是汉代星神祭祀的重要内容。元鼎五年(前112),汉武帝首次郊祀太一时,在祭文中说:“望见泰一,修天文袒。……朕甚念年岁未咸登,饬躬斋戒,丁酉,拜况于郊。”[3]185
在汉代所祭祀的星神中,有不少是和农业生密切相关的。
1.灵星。汉高祖八年,令郡国县立灵星祠。前文已述,灵星为主管农事的星神。祭祀灵星,是取其祈年报功之义。《风俗通义·祀典》引贾逵说:“龙第三有天田星,灵者神也,故祀以报功。”[17]359
除其报功之义外,祭祀灵星还有祈谷求雨、避免水旱灾害之意。元封三年(前108)夏,大旱,汉武帝诏:“天旱,意乾封乎?其令天下尊祠灵星焉。”[2]1400王充在《论衡·祭意》中说:“灵星之祭,祭水旱也,于礼旧名曰雩。雩之礼,为民祈谷雨,祈谷实也。春求[雨,秋求]实,一岁再祀,盖重谷也。……故世常修灵星之祀,到今不绝。”[20]511《艺文类聚》卷2引《益部耆旧传》曰:“赵瑶为阆中令,遭旱,请雨于灵星,应时大雨。”[26]27
2.岁星。即木星,又名摄提、重华、应星、纪星等。是一颗著名的吉祥之星、福德之星,同时又与农业生产联系极为密切。《淮南子·天文训》曰:“岁星之所居,五谷丰昌;其对为冲,岁乃有殃。”[9]167《史记·天官书》《正义》引《天官占》曰:“岁星农官,主五谷。”[2]1312《荆州占》曰:“岁星,主春,农官也。……又曰主岁五谷。”又曰:“岁星所留之舍,其国五谷成熟。”[27]223《论衡·祭意》亦曰:“岁星,东方也,东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岁星,求春之福也。四时皆有力于物,独求春者,重本尊始也。”[20]511一年之计在于春,春主万物生长,事关稼穑农祥,关乎一年的收成丰歉,故岁星祭祀受到人们的特别重视。
3.风伯、雨师。顾名思义,祭祀风伯、雨师就是企盼风调雨顺,这是保证“靠天吃饭”的古代农业丰收最基本的气候条件,所以备受人们重视。在两汉时期,一直专庙奉祀。《风俗通义·祀典》:“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养成万物,有功于人,王者祀以报功也。”[17]366
总之,汉代构建了庞大、完整的星神祭祀体系,作为“神道设教”的形式和工具,被纳入国家的礼制轨道而成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反映出汉代社会对天帝、日月星辰的尊崇、敬畏和报功的社会心理,也是统治者用来神化自身、规范社会伦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重要精神支柱,同时也体现出天人感应思想对宗教信仰和祭祀制度的支配作用。在神性背后所形成的祭祀对象、礼仪和制度,蕴含着典型的中国文化基本基因,经过不断的过滤和沉淀,较为广泛地浸透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模式之中,对中国其后祭祀和宗教文化的发展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注释:
①《周礼·春官宗伯·肆师》:“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币;立小祀,用牲。”郑司农云:“大祀,天地;次祀,日月星辰;小祀,司命以下。”见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768页。
②谬忌,又作薄忌。
③神名“太一”由哲学概念“太一”演变而来。详见赵东柱:《〈太一生水〉篇的宇宙图式及其文化阐释》,《齐鲁学刊》2001年第4期,第72—79页;谭宝刚:《“太一”考论》,《中州学刊》2011年第4期,第155—160页。
④关于“太一”的演变情况,多位学者都已进行考证。代表性成果有:钱宝琮:《太一考》,见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编:《钱宝琮科学史论文选集》,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07—234页;顾颉刚:《三皇考》中第八至十四部分,见《古史辨自序》,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88—213页;李零:《“太一”崇拜的考古学研究》,见《中国方术续考》,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58—181页;葛兆光:《众妙之门:北极与太一、道、太极》,见《中国文化》1990年第3期,第46—65页;张影:《汉代“太一神”略论》,见《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4年第4期,第101—106页;王煜:《汉代太一信仰的图像考古》,见《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第181—208页;田天:《西汉太一祭祀研究》,见《史学月刊》2014年第4期,第39—51页。
⑤《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卷二十五下《郊祀志下》断句为:“今称天神曰皇天上帝,泰一兆曰泰畤。”(1268页)在此按顾颉刚先生在《三皇考》中的断句和读法:“今称天神曰皇天上帝泰一,兆曰泰畤。”见《古史辨自序·三皇考》,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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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琦辉】
2017-04-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星占学与汉代社会研究”(编号:15YJA770023)。
甄尽忠(1968—),男,河南封丘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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