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说服论视角下的文学翻译质量评估框架研究

2017-04-13 13:32
宿州学院学报 2017年10期
关键词:译作译本译者

刘 平

安徽大学大学外语教学部,合肥,230601

基于说服论视角下的文学翻译质量评估框架研究

刘 平

安徽大学大学外语教学部,合肥,230601

翻译质量评估研究经历了多种评估模式的长期探索,仍未挣脱主观性与理论抽象性的桎梏,反思翻译质量评估框架,认为翻译说服论可以为翻译质量评估提供新的研究视角。以翻译说服论为立足点,探讨了文学翻译质量评估框架的主客体,认为翻译质量评估应该囊括评估者身份界定、译者身份评估、翻译文本评估与译本接受效应评估几大方面,应做到模糊评价与精确评价的动态结合,只有如此,才能提高翻译质量评估的客观性、可操作性与有效性。

说服论;翻译质量评估;评估框架;模糊评价;精确评价

面对翻译市场的繁荣以及琳琅满目又鱼龙混杂的译本泛滥的局面,如何保证优质文学的引入与推出迫在眉睫,因此翻译质量评估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并成了翻译应用学领域的一大研究课题。多年来,译界对评估模式与框架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与修正,借用多种理论为支撑,正在一步步完善评估体系。如由定性评估转为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由语言层面的微观评估到语篇的宏观评估等,都是旨在提高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但是,目前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诸如评估的焦点是否还是单纯围绕译文文本讨论参数的设置?评估模式是否过于理论化、抽象化?实际译文是否达到了预期的评估效果?评估结果是否可以真实有效地指导翻译实践?等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随着翻译学研究范围的扩大,既然可以借鉴其他学科的相关理论来分析翻译与翻译现象,也可以用其指导翻译质量评估。如运用传播学与修辞学的相关理论来研究翻译,翻译的本质即可归结为一种 “说服的行为”,翻译过程即译者通过译本说服读者的过程。因此,翻译说服论可以为翻译质量评估提供新的研究视角。

本文基于翻译质量评估的现存问题,阐述翻译说服论及其指导翻译质量评估框架的理论依据,继而从主客体方面探讨翻译质量评估框架。

1 翻译质量评估的现存问题

刘晓峰和司显柱在《翻译质量评估研究评述》[1]一文中对国内外翻译质量考察的历史进行了梳理,又详述了国内外几种有代表性的系统性和操作性强的翻译质量评估模式,分别指出了它们对翻译质量评估的贡献及存在的问题。鉴于此,可以认为翻译质量评估模式有两方面的问题仍待解决。其一,评估者依据一定的理论制定评估框架,设立参数及赋予参数权重,但由于评价理论依据不一,导致评价参数及权重大小参差不齐,众说纷纭,评价之主观色彩较浓。其二,既然翻译现象不是孤立的、封闭的而是跨学科的,那么翻译质量评估也必然不能仅拘泥于对译文本身的评价。

当前,大部分评估框架关注的主要对象仅限于翻译文本本身,评估框架的片面性制约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此,一个有效解决翻译质量评估现存问题的途径便是在评估中纳入除文本以外的其他因素,比如把译文的接受效果作为质量评估框架的参数之一。因为只有译文被接受,翻译过程才圆满完成,这是翻译说服论的核心,也是其指导翻译质量评估框架研究的理论依据。

2 关于翻译说服论

翻译说服论的依据是翻译中的说服因素。“说服”或“劝服”(Persuasion,拉丁文为persuadere)指:“个人或群体运用一定的战略战术,通过信息符号的传递,以非暴力手段去影响他人或群体的观念、行动,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2]2传播学研究信息的交流与传递,而修辞是为实现预期目的而采用的一种劝说的艺术。翻译乃说服性传播,说服性传播强调传播的说服效果,可见说服论、修辞学及传播学密不可分。说服论对商业广告活动有较大的实际意义,而文学作品翻译实质上也是一种广告活动,不过其宣传的不是物质产品而是源语的文学作品及文化而已。翻译说服论将翻译归结为一种说服的行为,即译者通过译本说服读者的行为。据此,翻译可以被定义为:译者通过翻译文本以适中的说服手段说服读者,并使其接受翻译文本的行为过程。成功的说服即是翻译的最终目的。翻译质量评估要以翻译行为是否完成了翻译目的为最高宗旨,即原作品是否被成功的翻译并被接受。说服力的强弱是衡量译本得失优劣的重要标准。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三种基本说服方式:人品诉求、情感诉求和理性诉求[3]8。卡特赖特提出有效说服的四项原则: (1)信息必须进入受传者的感官; (2)信息到达受传者的感官后,必须使之被接受,并成为其认识结构的一部分;(3)要想使受传者在接受说服后采取某一行动,必须让他感到这一行动就是实现其原先某一目标的途径; (4)告诉受传者采取行动的简便途径、具体时间以及行动紧迫性[4]87。在此理论基础上,张晓雪提出了影响翻译说服力的主要因素:译者因素(ethos)、受众因素(pathos)、文本因素(logos)、译境因素(external environment)[4]88-91。笔者认为,若将这四个要素应用于评估中,那么对受众因素的关注度可以内化为译者的翻译策略,外在表征即为译作的文本因素;译境因素也可不予考虑,因为原作在源语文化中可以穿越时空永存成为经典,优秀的译作也应如此,所以译境因素只能充当翻译批评中的解释因素,而不宜作为翻译质量评估杠杆。

3 基于翻译说服论的翻译质量评估框架

基于翻译说服论及影响翻译说服力的因素,翻译质量评估的合理框架应为评估主体与评估客体的有机结合以及评估客体之间的动态结合。

3.1 评估主体

在翻译研究中,翻译主体即“翻译由谁做”这一类研究很多,但对评估主体即“评估由谁做”的研究较少。正如德高望重的人常被请去做评理人或仲裁者[3],翻译质量评估者也必须具备或超越译者的素质及其文化高度才使评估更具可信性。

评估者应由母语为译入语和母语为译出语的学者合作。翻译涉及到两种文化的解码与转换,只有熟知两种文化,才会减少可能的主观臆想,比较出译作是否最大程度的趋同于原作。翻译者对自己和自己文化的理解是影响他们翻译方法选择的诸多因素之一,因此好的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人。王佐良认为,一个人如果不了解语言当中的社会文化,也就无法真正掌握语言。翻译中译者面对的最大、最直接的困难就是两种文化的不同[5]。那么评估者若要评估译作是否与原文真正对等,也应该明了原文和译文语辞在各自文化里的含义、作用、范围、情感色彩、影响等。若评估者由母语为译入语与母语为译出语的学者合作,岂不更加理想。

评估者应兼有文学学者及翻译者的双重能力。评估首先要由翻译者来做,因为翻译涉及的是一个复杂的信息集合体的转换过程。因此,要判断译文的质量,评估者要有较高的翻译素养,有优质的双语转换能力,既能判断出译者是否遵循翻译规范以避免过度使用说服手段逾越翻译本质,又能判断译文是否在充分表达原作信息的基础上自然流畅,兼具表现力与艺术性。唯其如此,评估者才能较准确地判断翻译信息在理论上的预期传播效果及接受效应。此外,文学由于信息体裁的丰富,注定评估是一个更为复杂的工程,单靠优质的双语转换能力是远远不够的。不同的文本类型功能不同,对其翻译策略的偏重有所差异,评估参数与权重必各有偏重。正如王佐良主张的“只有诗人才能把诗译好”[5]54,也只有诗人评估诗歌翻译质量才更科学。因此,评估者应该熟悉或专长于其评估作品的领域及文本类型。

3.2 评估客体

评估客体应从单一的翻译文本客体评估转向翻译主体、翻译文本客体与译本接受效应三者评估的有机结合。

翻译主体即译者,其角色是说服者。亚里士多德称人品诉求是最有效的说服手段,说服论模型里说到“成功说服的首要条件是让听众相信传播者”[3]。耶鲁大学C.Hovland指出:“如果传播者被认为既可信又可靠,兼具两种品德其传播效果就最好……讯息发送者越受人喜欢,其讯息的效果就越好。”[4]有威望的知名译者往往使读者产生心理上的信赖。很多名著的译本堪称典范,地位至今不可动摇,这不仅与译作质量不可分,译者的名声威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评估译作的预期效果时可以把译者作为一个评估参数。

翻译活动中,译文本身是文本因素的载体,即亚里士多德在说服方式中的理性诉求。它既是文本信息传达的手段,也是译者素质和翻译策略的外在表征。要实现说服的成功,译文必须达到某些标准,比如逻辑性、恰当性及艺术性。文学译文要追求自身的美感,没有太多的翻译腔,才有可能使其本身具有存在的价值,被认可、接受,才能为其质量加分。这亦是目前翻译质量评估以文本为核心参数的缘由。然而,如果仅仅从译文文本上评判译作的质量难免会有理论脱离实际、纸上谈兵之嫌。因为被接受的不一定是好的译作,而被认为好的译作不一定被接受。如很多作品完全脱离原作的主旨,肆意删改,虽然一定程度上迎合了译作读者的期待而受到欢迎,但这类译作丧失了翻译科学性的一面。若仅以接受度判定此类译作为优秀,实则为评估者对原作作者与译作读者的双重背叛,并非专业的评估。又如《红楼梦》的杨译本被公认为较忠实地传达了原作的信息与文化,是《红楼梦》译本的巅峰之作,也是文学翻译的典范。但复旦大学江帆在其博士论文[6]中研究了杨译本在西方的传播与接受,通过实例调查发现,杨译本在西方的接受并没有达到人们所预期的良好效果,那么原作的生命力如何在西方文化中延续呢?任何理论都是用来指导实践的,不能脱离实际,因此评估者要做到译本评估与译本接受效应评估的有机结合。武光军曾指出,未来合理的翻译质量评估应是整体上的模糊评估与局部上的精确评估两个层次的结合,模糊评估体现了翻译质量评估的主体性,精确评估体现了翻译质量评估的客观性[7]。

4 结 语

文学翻译难,文学翻译质量评估难上加难。翻译质量评估研究与翻译本质密切相关,由于翻译内涵和外延逐渐扩大,翻译质量评估标准也变得更加模糊了。然而,翻译的本质仍是以译者为中介的原作信息的传播,翻译质量评估的宗旨仍是信息说服的过程是否成功完成。翻译是科学又是艺术的特性决定了翻译质量评估无法做到精确的科学判定。评估研究不应仅在理论的象牙塔中探索完美模式,而要关注译作的实际接受效果。从翻译说服论的角度研究文学翻译质量评估,使评估框架同时囊括评估主体与评估客体,首先需要界定评估者身份,再做到客体中的译者身份评估、译文文本评估、译文接受效应评估几大方面的动态结合,才能提高翻译质量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于翻译实践。

[1]刘晓峰,司显柱.翻译质量评估研究评述[J]. 语言与翻译, 2015(3):56-62

[2]龚文痒.说服学:攻心的学问[M].北京: 东方出版社,1994:2

[3]亚里斯多德.修辞学[M],罗念生, 译.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8

[4]张晓雪.翻译与说服:一个全新的翻译研究视角[J].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2016(3): 86-92

[5]王佐良.翻译:思考与试笔[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54

[6]江帆.他乡的石头记:《红楼梦》百年英译史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文学院,2007:6-249

[7]武光军.当代中西翻译质量评估模式的进展、元评估及发展方向[J].外语研究, 2007(4):73-79

(责任编辑:刘小阳)

2017-04-28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归结论视域下文学翻译质量评估研究”(SK2017A0006)。

刘平(1982-),女,安徽宿州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

10.3969/j.issn.1673-2006.2017.10.017

I046

A

1673-2006(2017)10-00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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