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永利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24000)
通过现象看本质,总结事物的规律,建立起易懂的模型来解释一些深奥,难以理解的定义或现象的思想就是建模思想.这样的思想对于学生学习能力提高,思维能力提高有着很大的帮助.同时,数学是一门抽象且强调逻辑性的学科,对于学生的空间想象力有一定的要求.大多数时候,仅依靠语言是难以将一个概念与定理阐述清楚,而小学生的理解能力也较为有限,这就加大了数学抽象教学的难度.因此,将数学建模思想渗透进数学课堂,能有效解决这一难题.那么,如何进行建模思想渗透呢?这就要求教师培养学生的建模思想,创建相应的教学情境,联系生活与数学,将建模与数学相结合,降低他们的理解难度,也适当提高他们的理解能力,以此让数学课堂效率最大化.
数学建模思想就是指实际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将其以数学理论的思路进行抽象思考,总结其规律建立其数学模型后,利用已知的知识,凭借数学定义和相关定义,就可以找出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所存在的联系,能更便利和快捷地找出解决方法的信息.随着新课程改革的进行,对于培养小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要求逐渐提高,不仅要求他们要有一定的应用能力,还要求他们具备基本的空间思维能力,数学直觉和符号概念.为了达到教学要求,就要求教师能在小学数学课堂中渗透建模思想,提高数学教学效率.
1.加强知识记忆
虽然数学学科非常强调逻辑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没有需要背诵记忆的知识.很多基本的定义,概念和计算法则就需要他们进行记忆.他们可以通过长期新知识的不断积累,在其中摸索规律,进一步加深知识的记忆.大多数学生无法解决难题,是因为经验不足,才无法充分理解数学知识的应用,无法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因此,要增强他们对于基础知识的掌握.要加深他们对于知识的记忆,就要将数学知识形象化,让他们在看见数学问题时,能形成一个对应的数学模型,能形象地理解数字与符号的意义,让他们真正理解,并掌握数学知识.
2.有利于发散思维培养
建模思想可以将抽象的知识用模型将其形象直观地表现出来.数学学科具有很强的逻辑性,问题较为抽象,要想寻找出解决方法,就要具备一定的想象力和思维发散能力,能将学习过的知识与已知知识建立起联系,寻找规律.因此,教师要注重对于学生思维发散能力的培养.利用发散思维建立的数学模型,其并不仅限于解决一个难题,还可以解决相类似的所有难题.这表明,当学生掌握了一道题的本质并建立起数学模型后,就可以通过规律解决出其他类似的题目.这样不仅能很好地提高他们的发散思维能力,还能提高他们的解题效率,减轻学习压力,更重要的是真正掌握了题目的本质,加深了知识理解.
1.培养学生的建模思想
要让学生能进行数学建模,首先,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建模思想,让建模思想渗透进小学数学课堂.要达到目标,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中创建情境,将生活与数学相结合,让数学与生活产生联系,从他们所熟悉的东西入手,让他们能更好地理解数学知识.在了解了数学与生活之间所存在的联系后,他们往往能从其中发现一些规律,形成个人的总结,也就是产生了数学建模的感知,能将生活中较为抽象的问题转变为数学问题,教师也就达到了建模思想培养的目标.
2.引导学生建立模型
要在数学课堂中渗透建模思想,就要由教师作为引导者,引导他们建立数学模型,提高他们自主学习能力,提高教学效率.数学模型建立经验需要长期的积累,同时,在经验积累的过程,他们对于知识的应用能力和理解都能进一步加深.但是,探索并总结规律的过程是很枯燥无味的,因此,教师要使用较为有趣的引导方式,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一方面,教师要选择有趣、有价值的问题,让他们进行分析,并从中找出模型建立方案,再让他们互相讨论并改进方案,最终得出结论.另一方面,教师要进行引导教学,如果出现错误要引导他们回到正确的思路,而非给出答案,让他们能通过自己的思考完成整个建模过程,并从中收获成就感.这样的建模过程不仅能培养他们的建模思想,还能通过经验积累不断提高他们的建模能力,收获成就感,激发建模兴趣,在每次建模中都愿意积极参与其中.
3.建模能力的应用
要想真正将建模思想渗透进课堂,就要求教师拓宽学生应用思想的领域,展开全面教学.一方面,教师要积极鼓励他们参与各式各样的活动,让他们能有更多机会应用建模思想解决问题,提高建模能力和积累经验.另一方面,教师可以定期让不同学生展示他们的数学建模成果,与其他同学分享建模的经验,让所有同学都能通过交流与分享,进一步感受如何进行建模,如何建立好的模型,最终在数学问题中能熟练使用建模能力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建模思想对于数学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而小学阶段正是数学启蒙阶段,因此教师应当积极将建模思想渗透进数学课堂,培养他们的建模思想,让他们能透过抽象问题发现其本质,提高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最终提高数学成绩.
[1]高隆昌,杨元.数学建模基础理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王亮.建模思想在小学数学中的应用探究[J].教师,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