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党内监督的“神经末梢”
——对强化基层党支部监督作用的思考

2017-04-12 03:23管田欣
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执纪职责支部

徐 庆 管田欣

(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北京 100012)

激活党内监督的“神经末梢”
——对强化基层党支部监督作用的思考

徐 庆 管田欣

(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北京 100012)

本文从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角度,对强化基层党支部的日常监督作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几点思考。党支部纪检委员是监督系统的神经末梢,必须重视其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前哨”作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其职责,提升其素质,将纪检委员锻造成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主力军。

党内监督;基层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四种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要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要见人见物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王岐山同志强调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是党的纪检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基层组织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的组织力量,可以成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力量。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基层堡垒,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抓严抓实党支部纪检工作。

1 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意义

1.1 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基本要求

配齐基层党支部纪检人员,是落实党章党规、夯实执政基础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责做出了具体规定,为落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强化了制度保障。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配齐基层党支部纪检人员并保障其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监督作用,是纯洁党的基层组织、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抓手,也是自觉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

1.2 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力量

基层支部纪检委员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危害不可小视,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支部纪检委员是正风反腐的“前哨”,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第二种的重要力量。纪检委员对本支部党员的监督是常态化、近距离的监督,合格的纪检委员能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尽早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支部政治生态,维护党的良好形象。

1.3 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有力举措

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有力举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中国石化党组要求各级党委整合监督资源,集聚专业优势,切实完善监督体系。党支部兼职纪检委员因其业务好、党性强的双重身份特点,使其能弥补专职纪委因专业和精力所限导致的监督盲点,因此能够成为搭建基层日常监督体系的突破点和主力军。

2 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现状及问题

2.1 工作职责不明确

党章党规虽然明确规定了各级纪委的职责和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但对纪检委员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缺乏可操作性的要求。《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称,截至2016年5月中旬,基层党组织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的不足15%。模糊的职责定位使上级党组织对加强基层党支部的监督工作的部署缺乏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缺乏组织保障。从纪检委员自身来看,他们对自身的职责、权利的认识处于很模糊的阶段,比如有同志认为,全面从严治党风气正紧,支部纪检委员管的都是小事情,不重要。还有不少同志对纪检委员究竟有哪些权利并不明确,比如对党支部的纪检委员是否有权利对支部的行政事务性工作提出质疑和建议等问题存在模糊认识。从基层支部其他党员来看,对纪检委员职责认识不清导致他们认为纪检委员是个闲职,不少党员甚至说不出本支部纪检委员的名字。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发挥有限。

2.2 监督工作缺实效

在全面从严治党之前,基层党组织中“有组织无纪检”的情况确实普遍存在,党支部基本按规定设置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却有岗无人或由其他委员兼任,是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的突出表现。全面从严治党以后,各级党组织基本都规范了组织建设工作,实现纪检委员专人专岗,但依然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被动开展工作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应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严格组织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员群众意见、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这三项监督职责。但目前基层党支部在履行监督职责方面,依然停留在被动完成组织党员学习《条例》和《准则》任务的层面,纪检委员作为党支部监督工作的专职人员,没有积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党支部履行监督职责仅停留在以集中学习党规的方式教育党员层面,结合业务创造性开展的党内监督工作还不够,向纪委反映党支部纪律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及时不主动。

2.3 素质和能力不达标

目前基层党支部的纪检委员基本都是业务上的出色人才,正符合中央关于“精兵强将干党务”的要求。但不少同志由于缺乏经验和培训,对纪检监察工作并不熟悉,自身能力和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在理论和技能方面,党支部纪检委员对于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的学习和掌握还不够,在运用党章党规,特别是《条例》和《准则》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方面能力还有欠缺。在思想认识方面,依然有纪检委员抱着应付公事的态度工作,怕履行监督职责会得罪人,破坏团结,从而影响自身评优评先,缺乏责任担当精神;还有的纪检委员自身对党章党规不熟悉,主动学习提升的积极性不高。这主要是目前党内对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的重视程度不高,研究程度不深,管理和培训纪检委员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导致的。

3 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理顺职责关系,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洁建设上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做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需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从点滴小事抓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因此,各级党组织应当在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内涵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明确职责,提高素质,切实保证纪检委员能够围绕监督主业,对标规章制度,从严监督党支部规范政治生活,教育、监督和服务支部党员,在加强基层组织日常监督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3.1 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基层日常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将全体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程度和性质进行了划分,从生活中细微的苗头性问题到轻微的违纪,再到重大的触犯党规、法纪问题,皆有相应的监督执纪要求,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管党治党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对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所必须坚持的一项理论原则,也是纪检监察人员需要熟练掌握的工作方法。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党的监督系统的前哨,具备近距离监督基层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业务岗位上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优势。各级党组织应当高度重视支部纪检委员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方面的“神经末梢”作用,着力在“常态”和“大多数”上开展党员教育和监督工作,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基层监督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水平,守住党内监督的第一道防线。

3.2 建立权责制度,完善激励机制

发挥纪检委员作用,制度机制先行。第一,使工作有章可循。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纪检委员工作,完善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权利的制度建设。对照党章党规对基层支部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细化纪检委员在监督基层党支部落实组织规定、规范政治生活和教育、监督、服务党员等工作中的职责。第二,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纪委要建立定期听取支部纪检委工作汇报的机制,及时了解党支部监督工作情况,研究重大事项,指导实践工作,使抓党支部监督成为纪委的常态化工作。第三,让工作有考核约束。把纪检委员配备和发挥作用情况纳入支部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使党支部监督工作有目标、有压力,通过层层压实监督责任,真正达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效果。第四,建立健全基层纪检委员述职述责、考核评议和激励保障制度。对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及时予以调整。

3.3 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督能力

要发挥纪检委员作用,必先提高队伍素质。第一,强化理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把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每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实行依托党校开展纪检委员集中培训与日常督促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纪检委员的理论水平,强化纪检委员监督执纪的业务能力。实战锻炼提升监督能力。抽调优秀的支部纪检委员参与纪委的作风巡查和执纪审查工作,在实战中提升执纪监督技能。第二,加强管理指导,确保监督实效。纪委要针对单位的性质和工作特点,加强对支部纪检委员工作的专题研究和工作方法指导,充分发挥兼职纪检委员“业务好、党性强”的优势,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第三,加强对纪检委员的监督。信任不能替代监督,必须强化党支部、党员和纪检委员的互相监督,把自我监督同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日臻完善的基层监督制衡体系。第四,纪检委员自身加强党性修养。纪检委员是纪检监察队伍的“神经末梢”,务必找准定位,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身体力行当遵章守纪的表率,以坚强的党性原则来看待和处理问题,勇担重任,善于胜任。

[1] 中国共产党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2]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N]. 人民日报, 2015-10-22(003).

[3]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N]. 人民日报, 2015-10-22(003).

[4]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J]. 中国纪检监察, 2016, 02: 14-16+2+65.

[5] 习近平.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J]. 党建, 2016, 11: 9-13.

[6]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J].先锋队, 2016, 34: 4-7.

[7]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N]. 人民日报, 2017-01-09(001).

Activating the “Nerve Endings” of Intra-Party Supervision—Ref ections on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Role of Grass-roots Party Branches

Xu Qing, Guan Tianxin
(SINOPEC Management Institute, Beijing 100012, China)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need to harness the role of disciplinary inspectors in Party branches and ref ects on the ways to increase the supervision role of grass-roots Party braches and improve the intra-Party supervision system. Disciplinary inspectors in Party branches are the nerve endings of the supervision system, and thus importance should be attached to their role as the “advance guards” in implementing the “four patterns” of supervision and discipline enforcement, and work should be done to establish a proper mechanism to define their functions and improve their qualifications, so as to transform them into the main force for smoothing the “last mile” in the campaign to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 Party discipline.

intra-Party supervision, grass-roots Party branches, disciplinary inspectors, four patterns

2016-12-25。

徐庆(1970—),男,山东人。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电子邮箱:xuq.glgy@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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