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墨
供电企业应该正确认识电力营销的意义,生产情况必须符合市场需求,从而提升电力产品的经济性,提高企业员工的服务效率,完善企业内部市场营销管理机制。经济性较差的电力产品,较低的服务质量,对市场营销管理认识不到位,不完善的营销管理体制,是无法满足市场对电力的巨大需求的。这些问题束缚了电力营销的发展,使供电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无法满足市场对电力的需求。
供电企业的转型是一个长期不间断的过程,所以电力经济的转变也十分困难。因此,从电力产品的生产到电力产品的销售,电力企业应彻底转变计划经济的观念,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运行机制,提高对市场营销管理的认识,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很快,但是以目前电力营销的管理机制对比传统的营销方案,传统的营销方案存在比较多的问题,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比如:流程复杂、操作困难以及基础信息的管理不全面,使供电企业对客户信息掌握得不充分,再加上对用户的实际需求把握不准确,导致电力营销效果不是太好。导致这种结果,是因为供电企业没有把营销管理机制与信息化紧密结合起来,以至于电费调整和电力需求的变动无法快速落实。
目前,我国电力营销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风险,从技术性角度来看是因为电力营销管理工作存在漏洞,使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都有缺陷,导致计费系统紊乱,实行二次收费。另一方面,是在电力系统升级更新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用电价格的参考数据出现错误。再者,就是人为违反相关规定,故意进行错误操作以牟取私利。
供电企业的垄断性质,使其不能清楚地认识和更新电力营销方式,导致在电力营销管理方面带来消极影响。建议供电企业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同时要因地制宜,根据地区之间的差异来采取适当的营销手段。通过与电台和网络媒体进行合作,拓宽电力营销渠道,丰富电力营销模式。
电网的强弱,是能否完成优质供电的关键。这一环节处理不当,就会拖慢电力企业发展的步伐。所以,国家要加大对电网的改造力度,投入专项资金来支持对电网的改造。通过改造供电企业的电力输送设备,来促进电力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供电公司本身也要认清电力市场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现状,把握机会完成现代化的转型。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多种新能源被广泛地开发和利用,这意味着传统的供电企业在不久的将来会面临很大挑战。供电企业应该摒弃依靠国家支持的传统发展理念,增强竞争意识,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提供优质的服务,以促进自身的发展。
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风险知识的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电路的接触。同时,要在社区中宣传安全用电知识。举办“安全用电活动周”,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尤其是对独居老人和年龄较小的孩子要加强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以免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合理应用电网的运行模式,保障用户优质的用电体验。要定期组织电力技术工人参加培训和学习,及时更新技术知识,争取培养出现代化专业人才,以提高用户对供电企业的信任度和依赖度,从而辅助电力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事业支出支付其租赁费、行政服务费。这种模式往往由于前期投入大,无法通过公立医院自身收入支付其项目公司合理回报,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
公立医院的非核心服务PPP模式虽然不是对医院医疗服务进行PPP运作,无法在短时间内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但对于建立现代化的医院管理体系有良好的指导作用。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组建医院理事会、监事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后,医院的决策职能交由理事会,监督权由监事会行使,在单位内部就可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互相制衡的管理体系。组建专业医疗团队,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在管办分离的管理模式下,社会资本既可以利用其先进管理理念参与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即将医院物资、总务、设备、财务、基本建设等工作委托PPP项目公司运营,也可作为专业医疗服务团队参与公立医院运营。公立医院在职人员保留现有身份不变,新录用人员一律采用聘用制,通过薪酬制度改革、绩效考核评价等措施创新完善人才激励政策,着力提升医疗专业团队的服务能力。
PPP模式如火如荼,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将PPP模式与医疗体制改革相融合,着力提升医疗水平,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服务短板,需要有关部门在政策上协调一致、统筹兼顾;业界人员要解放思想、敢于实践;咨询机构要掌握政策,立足地方实际,为政府提供科学合理的医改PPP方案,使人民群众享受更好的公共产品及服务。
①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模式融资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
②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9月23日
③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6〕75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