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元
随着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基础性制度建设成效显著,但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5方面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5个不适应。
1.思想观念不适应
传统思维方式仍然根深蒂固,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和把握不够,资本价值创造意识不强,省管企业创造的利润与资产、收入规模很不匹配。有的企业危机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
2.发展方式不适应
仍然习惯于铺摊子、上项目,依靠资源能源高消耗发展,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价格竞争,差异化发展优势不明显。
3.创新能力不适应
多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基于技术进步、产品升级、品牌溢价和商业模式变革的新优势尚未形成。
4.经营策略不适应
融资渠道多元化进展迟缓,主要靠向银行借贷维持发展,多渠道资本化融资不足,资产负债率持续攀升,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5.管控能力不适应
机构臃肿、机制僵化、效率低下等“大企业病”比较严重。资源配置能力不强,协同发展效果不佳。超计划、超预算、超工期投资仍然存在,有的项目陷入只要投产就亏损的窘境。
山东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不仅低于央企,也大幅低于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深圳等地,收取比例低,收支规模小,很难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宏观调控功能,与山东省作为国有经济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省管国有资产布局不合理,在钢铁、煤炭等产能严重过剩产业中占比过高,在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比例偏低;一些省管国有企业活力和动力不足,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急切需要进行改革。
1.“三会一层”的关系需进一步理顺
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的权责边界和协同关系尚不够清晰、顺畅,相互间的沟通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决策事项需要先由党委会(常委会)研究审议的制度安排,对党委会(常委会)成员的专业水平和领导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待深入实施
目前,大部分实施契约化管理的公司高管不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而是由原干部身份转换而来,尚未建成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制度。不仅如此,实行契约化管理后,经理层与公司党委会(常委会)成员、执行董事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企业高管团队整体激励体系尚需完善。
1.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在执行中没有充分反映行业特点
目前宏观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加大,行业发展差距逐渐拉大。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使得部分企业与省内非国有企业或省外同行业的薪酬差距逐渐拉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激励效果。
2.激励方式较为单一,影响激励效果
目前,职工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固定工资收入和绩效工资收入,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股票期权等激励方式的运用还不普遍。对市场化选聘的企业高管人员,除了工资和绩效收入以外的其他激励方式还处在方案设计阶段。
3.集团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激励方式存在差异
由于薪酬上的差异,实行契约化管理之后的经理层主要实行经济激励,而董事会的经济激励相对不足,由此导致二者的目标差异有可能降低决策效率。
混合所有制改革或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处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山东省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虽已启动,但进展较为缓慢,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缺乏混合所有制实施细则
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原则,指明了方向,但操作性不强,还缺乏操作性文件支撑。例如,对于引入社会资本比例、国有股权比例、职工持股比例、职工身份转换补偿金等方面没有具体的规定,部分企业还在等待、观望;相关规定不允许组织部门任命的高管参与下级企业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持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管参与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
2.国有资产的交易方式灵活性不够
根据规定,国有资产不论数额大小,都要进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小额资产挂牌交易,由于程序繁琐、多次挂牌可能不成交,带来效率低下与成本增加,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在参股子公司中所占股份较少,按照公开挂牌转让程序,可能出现审计、评估、挂牌等费用超出转让所得情况。
3.社会资本参与混改的积极性不高
对引入社会资本比例、职工身份转换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等还没有具体的制度规定,部分企业还在等待改革优惠政策;受管理体制、股份限制等因素影响,国有企业混改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够大,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不高。
一是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凭借划转股权获取股息、红利还没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所持有的省属一级企业股权的变现及资本运作目前尚无制度依据。二是国资委管理权下放仍未完全到位,有些省属一级企业的下属企业的某些事项仍然由省国资委直接管理。三是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工作需加快进程,有些部门、单位考虑到自身经济利益还不愿放弃对经营性资产的控制权,从业人员涉及身份的转变态度也不够积极。四是在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方面还缺少个性化考核指标体系,重结果指标、轻过程指标;国有企业分类监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细化,目前还难以按照国有企业所处产业、行业分别制定专门化的监管对策。
为了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效率,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针对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去产能与国企改革联系在一起,对供给侧的强调实际上也是推进国企这一基础性改革。在转型过程中,国企会受到政策及体制等非市场化因素的影响而慢于非国企,这就使得国企目前在传统行业的占比较高,尤其在钢铁、有色等产能过剩行业中占比较重,这些传统行业的国企将是改革的主要目标。
一是进一步厘清治理结构中各层级的职责边界,构建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切实保证并发挥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职能。二是加大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力度。依托各级组织部门、国资部门以及工商联合会等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职业经理人才库,并在此基础上建成开放的职业经理人市场,鼓励人才流动,促进经理人市场化健康有序发展;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的制度,将绩效与考核结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经营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
一是构建以社保基金理事会为突破口的制度激励机制。赋予社保基金理事会与国资委同等地位的出资人代表和投资主体地位,实现国有股权多元化,形成社保基金和国资委股权制衡的竞争格局,必将带来一定的激励效应,促进各方股权代表勤勉尽责、积极作为。二是进一步完善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国有企业平均收入水平、行业特征和企业绩效,合理界定企业工资总额;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股票、期权等激励方式的运用范围。三是探索试点对集团公司层面董事会实行契约化管理,加大和突出经济激励力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效率。
一是出台《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实施细则,对引入社会资本比例、国有股权比例、职工持股比例、职工身份转换补偿金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二是科学设计国有资产转让规范与流程,允许采取更加灵活的转让方式。三是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根据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股权比例,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改革。
无论是混改、近期的多起央企大型战略重组,还是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试点动作中,都少不了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既有润滑剂的价值,也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基于夯实实体产业经济和有效金融力量工具而形成的“产业与金融资本力”正在发酵,监管者正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打造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具备竞争力并优化配置资源的企业全产业集群。而不管是企业“走出去”,还是强强联合、跨国并购,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和经验来看,都离不开借力资本市场,进行金融博弈。
国企国资改革正在时代发展中进步。相比上世纪90年代、本世纪初等时期的国资国企改革,当下的国企国资改革面临着新难题和新挑战,也出现了新工具和新思维方法。国资国企改革操盘手和执行者要具备“金融+”视野,要求与时俱进、结合时代,运用最先进的管理方式、财务技巧、资产运营、资本增值方法来推进企业做大做强,与时代共同进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