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莉,刘继汉
(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730050)
马克思生态观对我国绿色发展理念的启迪
杨 莉,刘继汉
(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730050)
“五大发展理念”中的生态思想集中体现在绿色发展理念中,是切实关注人的发展空间、生活环境和生存空间的统一,也是对马克思生态自然观、经济观、伦理观和环境观的继承和延续。绿色发展理念在新世情和新国情的背景下再度被提出,不仅为中国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方法论指导,而且对整个世界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生态思想;绿色发展;普世情怀
倘若绿色发展在《乌培河谷的来信》发表的时候被重视并加以实施,那么今天的世界也许是繁荣与和谐并存的世界。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绿色发展理念似乎是工业文明形态下人与自然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或者说绿色发展是长久以来人们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优越感支配下,放肆地享受大自然的“无私”却不懂“感恩”所提出的时代呼吁。“五大发展理念”中的绿色发展理念不仅在方法论上要求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且在实践层面上要求在传统发展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因此,绿色发展理念是对传统发展思想的扬弃。从生态哲学层面上讲,只有坚持绿色发展,才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唯一出路。不仅如此,从《京都议定书》制定的那一天起,绿色发展理念就不仅是指导一国健康发展的理念,也是全世界携手并进,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指导思想。故而,绿色发展理念不仅具有时代性,更应该被赋予国际意义。
“资本具有无限积累的本性,资本积累对作为生产资料的自然物的要求存在无限增长的天然趋势,资本主义生产在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废物。资本试图突破自然设置的时间界限,贪婪的剥夺自然,造成自然的满目疮痍”[1]30。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如此剥夺自然的行为也是最肆无忌惮的时候。在18世纪上半叶,资本家刚尝到资本带来的“甜头”,故而只顾满足一己私欲,完全没有意识到在向自然索取生产资料的同时要注意自然本身的承载能力。
关于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学术界形成了不同的学术流派。国外大概形成了生态主义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两大派别。生态主义是以生态中心主义为哲学基础的,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都认为马克思主义没有生态思维,这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赞扬了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主张人类中心主义,主张生产主义、生产力主义,主张支配自然,对科技持乐观主义,这就对生态造成了威胁”[1]5。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实践唯物主义的相关了解,可以认识到生态主义学者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和误解才导致了这样的观点。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则承认生态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但其中一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意义在于其精神和方法,而不在于其理论本身,而且大多数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主张用生态学的观点来重新构建马克思主义。
国内关于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绝大多数学者都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有丰富的生态思想而对其著作和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挖掘和整理,取得了一定成就。他们认为,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将他们所研究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以“生态”来命名,但却前瞻性地为人类的所作所为敲响了警钟。“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越了时代的局限,无愧为人类生态学产生之前的伟大的生态学家”[2]2。
一般认为,马克思生态思想分为萌芽、形成、成熟和发展四个阶段。萌芽于学生时代,形成于哲学立场的转变,成熟于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发展于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的人类学笔记和哲学思考。早在中学时代,天资聪颖的马克思就在自己的中学毕业论文中阐述了自然、人和动物之间的关系,认为在三者之间的关系中,人是能动的存在,可以利用人类特有的主观能动性驾驭自然,进而使人和神一样趋于高尚,而动物只能被动地在自然给它们设置的范围内进行活动。虽然这个时期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尚未成熟,尚有“人神合一”的观点,但从他的思考内容来看,他一生的崇高追求已在世界观尚未定型的时候就已初现端倪。在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马克思受伊壁鸠鲁唯物主义辩证法思想的影响,“无神”的自然观初步形成。他无限崇敬伊壁鸠鲁,但也对伊壁鸠鲁将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的观点表示反对,马克思认为,人与周围环境的分离,虽然在理论上看似达到了绝对自由,但是人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却丧失了意义,因而不是真正的自由。虽然在他这篇论文中体现的思想既不属于唯物主义,也不属于黑格尔主义,但是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博士论文中具体为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已经有了具体体现。相比于马克思,恩格斯对生态问题的关注源于他亲身经历的事实以及他对工人阶级非人生活现状的不满。他1839年匿名发表的《乌培河谷的来信》,就是对残酷的工厂制度的痛斥和对环境污染的不满。马克思恩格斯生态哲学思想体系的形成是建立在他们日益成熟的哲学和经济学思想基础之上的,具体体现在他们各自的著作当中。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论述了“实践的人化自然观”,即在实践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科学阐述,揭示了自然异化的资本主义根源。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只有与人相互联系,才是有意义的,“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3]178。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的人道主义才能实现统一。在被恩格斯誉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思想萌芽的第一个文件”[4]213《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对自然界感性的、直观的理解,提出了环境与人发展的辩证关系,主张人应该利用自己特有的主观能动性来实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以包威尔兄弟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把自我意识看成是不依赖于感性的、具体的世界的精神活动的唯心主义观点,指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5]152。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第二部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自然界、人和社会的唯物史观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6]21。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历史放在一起研究,批判了以往的历史观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历史中分离出去,进而导致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相互分离甚至是对立的狭隘性。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对资本家为获取剩余价值对工人进行压榨的现实和环境污染的现状进行了猛烈抨击。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恩格斯开始认识到旧唯物主义的局限,着重分析了劳动、生产同私有制的关系,揭示了劳动、土地和资本三种要素的彼此对立和分裂的制度本质。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趋于成熟的标志体现在《资本论》中,这部巨著中包含着对资本主义社会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批判以及关于自然生产力思想、可持续发展思想、循环经济思想。尤其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循环经济思想为绿色发展理念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中,具体阐述了人与自然和解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他指出:“只有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人与自然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发展”[1]34。马克思恩格斯生态哲学思想的发展,集中体现在马克思晚年的人类学笔记和恩格斯晚年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哲学思考中。不仅揭示了人类文明起源的物质前提和地理环境在人类文明多样性中的重要作用,而且还批判了简单把东西方社会做机械类比的观点。
(一)生态自然观对绿色发展理念的启示
绿色在其一般意义上,当属于自然的本真状态,即“自在自然”。然而,人类要想生存和发展,必然要向人类“无机的身体”索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那么“自在自然”势必就会一步步转化为“人化自然”。事实上,这是无可厚非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即劳动在占有欲的支配下,很难有一个标准或者“度”来限制人们的行为,那么,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就不可避免的越来越被激化。绿色发展理念基于新世情、新国情被提出,当是对恩格斯的生态思想做出的呼应,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在自然基础上生成和发展的规律论”[7]28。绿色发展理念作为一种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方法论,要求我们在改造自然中必须在自然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进行,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绝不能越过“生态平衡”这个自然给人类划定的绝对界限,否则就会遭到自然的“报复”。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角度上,绿色发展理念要求人类对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恩惠”进行“回报”。换言之,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应该在互馈的交互行为中才可以实现平衡,因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4]383-384。因此,绿色发展理念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继承性就在于指导人们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改造自然,并“感恩”自然。
(二)生态经济观对绿色发展理念的启示
在只把经济实力作为一国综合国力来衡量的时候,经济发展在生态学的视阈下就失去了意义。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环境问题不像如今这样突显,但他们却极具前瞻性的提出了自然生产力论和循环经济理论,在人类永续发展的高度上,马克思恩格斯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思想家。尤其是循环经济论,为中国共产党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五大发展理念”提供了理论依据。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合理控制和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基础上的。在循环经济思想中,马克思具体阐述了废弃物的重复利用,农村和城市、工业和农业之间建立合理的循环,提高废弃物利用率,节约资源等思想。这些思想在今天看来似乎是司空见惯的,但在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以来却从来没有上升为一种国家的指导思想付诸实践。绿色发展理念在现今背景下,提倡绿色富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经济思想发展观的高度继承。
(三)生态社会观对绿色发展理念的启示
当马尔萨斯将人口的增长和自然资源的减少这对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引入人类学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对此倾注了大量研究心血。在批判马尔萨斯抽象人口论的同时,阐述了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通过自身的新陈代谢,实现人口、自然和社会的动态平衡。马克思恩格斯把导致生态出现不平衡的原因归结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并指出,消灭私有制才能实现人口、自然和社会真正意义上的和解。除此以外,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还充盈着丰富的可持续发展理论,这种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建立在生态平衡基础之上的,主张代际可持续性。换言之,社会的发展不是一种竭泽而渔式的发展,而是要给子孙后代留下能够满足他们需要的发展。在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的伟大构想中,阐述了真正意义上的动态平衡:“社会是认同自然界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3]120。绿色发展理念对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社会观的继承主要体现在它的价值诉求上,它内在要求“人与人的和解和人与自然的和解”,以求得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其实质是告诫我们,在人类生产实践过程中,不要把自然当作奴役对象,而是要把自然当作有尊严的存在。
(四)生态伦理观对绿色发展理念启示
一部分生态学理论家总以马克思恩格斯的人类统治、支配和征服自然的相关理论为由来责难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生态思想。这是因为这些批判家们所理解的统治、支配和征服自然是一种“资本主义”式的、极端式的把自然当作奴隶一样的统治、支配和征服。而事实上,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这种统治、支配和征服是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的,是以人类特有的主观能动性为工具,进行更高质量、更高效率和更加科学的进行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通观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思想,我们不难发现他们的理论给予“人”莫大的关怀,他们的一切理论都是以“人”为逻辑起点,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他们追求的价值旨归。而马克思恩格斯又在伦理上把人作为自然之子,将人置于自然之中,从来没有像人类中心主义者那样把人凌驾于自然之上。故而我们可以感悟到,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的控制、支配和征服自然是帕森斯所理解的“可以是高超的技艺或丰富的知识,或者是智力上的卓越和一定程度的实践能力”,而不是像“主人对待奴隶那样”。绿色发展理念对马克思恩格斯生态伦理思想的继承在今天的世情下,必然是纯粹的、丰富的和深刻的。在道德的高度上呼吁“人与自然的和解”,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只有认识到“不在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的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8]100-101,人类的主体地位才能得以确立。因此,我们必须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下,在人与自然的互馈中,实现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解。
(五)生态环境观对绿色发展理念启示
对环境问题的深入思考,是进入工业文明后才开始的。在世界经济呈现不断增长态势的同时,环境问题也逐渐凸显。在一个半世纪以前,马克思恩格斯就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环境问题给予了深刻反思,这个反思是建立在深入揭示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矛盾基础之上的,对于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的现实环境问题以及导致环境问题产生的制度性根源给予了深刻批判,并抱着深厚的人道主义情怀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马克思恩格斯深入阐述了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诸如地力枯竭、河流污染、森林消失、气候变迁、人居环境恶化等问题,认为这些环境问题是由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矛盾以及资本家的阶级本性造成的。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进行制度变革,进而逐渐使“自然复活”,使人类按照“美的尺度”来守护自然。就我国而言,近几十年年来出现的那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大自然灾害,对其进行深刻反思,无一不是怀揣着建设富强祖国的美好初衷而“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9]38-39而招致的。因此,环境问题不会因为社会制度的变革而立刻改善。如上所述,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严重环境问题,因此变革生产方式和国家对环境的立法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给予的关于解决这个世界性难题的良方。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社会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的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10]926-927。绿色发展理念对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环境观的继承集中体现在“绿色富国”理念中,这里的“绿色”不仅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解”的生态哲学意蕴,而且必须是建立在生产方式极大变革基础之上的。因此,绿色发展理念要求我们转变生产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人民至上”的现实关怀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高度融合了新世情和新国情下中国发展所必需的各种要素。中国的发展必然是建立在人民根本利益之上的发展,因此,“五大发展理念”以“人民至上”的人道关怀作为主线、作为灵魂贯穿其中,体现了中国要走一条真正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复兴之路。分析“五大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作为一种行动的先导,“五大发展理念”正在指引中国向“人与自然和解”和“每个人自由全面而发展”的目标稳步迈进。而绿色发展理念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必需的理念,“标志着以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表明了中国的未来发展将通过绿色发展理念引领走向人民幸福的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中国”[11]38。
实际上,也只有绿色才能使国家健康发展,使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也只有绿色才能驱散雾霾,实现人民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将绿色作为一个基质,走进人们的实践活动,其实是大有裨益的:从现实来看,人们生活质量问题、身心健康问题,大都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工业的不断发达,“五颜六色”逐步取代“绿色”才出现的。凡此种种,一方面虽然刺激了科技特别是医学的不断发达;另一方面却给社会生活造成了巨大压力。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问题变成了“看难病”和“看贵病”的现实问题。关键是这些“难病”和“贵病”是再发达的科技都束手无策的问题。当人民没有精力或者是无心去享受科技发展、社会进步所带来的成果时,那么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绿色发展理念实际上就是基于这一现实,期冀将蓝天、碧水和青山还给人民,把科技领域的主攻方向转向人与自然之间合理的物质变换上来,如此,绿色发展理念的价值方能真正显现出来。因此,绿色发展理念的价值就是基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在未来的生产实践中有一个绿色的环境,进而使人民在身心健康的前提下享受改革所带来的成果。
(二)“合作双赢”的普世情怀
首先,环境问题没有国界是可以确认的;其次,环境问题的真正解决并不是举一国之力可以办到的;再次,各国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并不仅仅是某一国自身发展所带来的;最后,事实上,环境问题是当前直接关乎人类生死存亡的问题,也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我们可以确证,环境问题不仅是一个世界级问题,也是一个世界级难题。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黎大会上发表了《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讲话,向世界做出了中国“到2030年减排65%”的庄严承诺,这个承诺也应当是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中国所要达到的重要目标。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这不仅是对中国负责,也是对世界负责。
绿色发展理念在生态环境问题如此突出的背景下提出,一方面表明中国要走绿色发展的道路;另一方面,为我们国家的发展思路作出了理念指引,中国以往的发展模式势必要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做出调整。很显然,面对环境这样的世界性问题,中国不能闭门造车,不仅要把国外有益的治理经验“引进来”,还要让中国智慧“走出去”,只有如此,全世界才能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因此,对于环境问题所秉承的态度必然是合作的态度,不能推卸责任,更不能谈责任孰大孰小。环境改善的收益是世界人民,因而是“双赢”的。在这个意义上,“五大发展理念”中的共享发展理念也就具有了国际意义,共享不仅仅是让中国人民享有更多的幸福感,更是通过绿色、开放理念中“合作双赢”的情怀惠泽世界人民。
绿色发展理念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在当代的高度体现,在遵循自然和社会内在运行规律的前提下,不仅要求代内的科学发展,更关注代际的永续发展。在绿色发展视阈下,更加突显了人民的主体性。有了现阶段人的健康发展,才有将来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绿色发展理念所诉诸的价值就在于给人的生产实践营造一个科学的、“绿色”的空间,在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互馈中逐渐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故而,绿色发展理念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1]杜秀娟.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思想历史发展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佘正荣.生态智慧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方世南.论绿色发展理念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J].思想理论研究,2016,(5).
[8]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10]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0]方世南.领悟绿色发展理念亟待拓展五大视野[J].学习论坛,2016,(4).
(责任编辑 鲁守博)
2016-09-1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承续及现实价值研究”(13XKS001)。
杨莉,女,云南凤庆人,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刘继汉,男,甘肃张掖人,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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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0040(2017)01-0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