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花兰 陈彦芳
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企业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研究
■/陈花兰 陈彦芳
由于专利技术的特殊性等客观因素限制,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企业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率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一直没有真正开展。本文重点分析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的一些现实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开辟专利技术质押贷款融资渠道,为战略性新兴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战略新兴企业 专利技术 质押贷款
战略性新兴企业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基点,对于稳增长、调结构、增后劲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拓宽投融资渠道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2012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出股权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2014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将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纳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但是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企业起步晚,规模小,支撑发展的财务能力弱。近几年来,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展。企业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率低,造成了企业专利技术资源的浪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战略性新兴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升级。
甘肃省在“十二五”时期受理专利申请51128件,年均增长率达到32.6%,高于全国18.9%的平均增长水平,与“十一五”的11480件相比,增长了3.5倍;专利授权22793件,年均增长率达到29.9%,与“十一五”的6046件相比,增长了2.8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9件,与“十一五”的0.45件相比,增长了3.53倍,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截止2106年底,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攻坚战骨干企业专利公开量统计显示,58家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达到761件,实用新型专利1093件。
首先,专利技术的非物质性使得专利技术评估本身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专利技术关系到专利质押的设定及实现,使得专利技术只有通过专业、权威机构的评估才能确定其价值。目前,社会上对专利技术评估的中介机构较少,再加上评估程序的复杂性,使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望而却步,无法推出专利技术质押的贷款产品
其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直接占有被质押的专利技术。就商业银行本身而言,资金的安全、流动是进行业务的基本要求。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的精神财富。人们对它的占有具体表现为一种认知与感受,而不是一种具体而实在的占有,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开展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的积极性。
最后,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与商业银行普通贷款产品的根本区别在于专利技术变现能力差,具有不稳定性。目前,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企业专利技术产品的交易相对较少,专利技术的价值不像厂房、机器等有形资产一样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其经济效益的体现需要与一定的技术人员、产品等其他因素相结合。当战略性新兴企业利用专利技术贷款无法还贷的时候,其价值的评估与转让手续复杂,商业银行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成本。
第一,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企业专利技术质量参差不齐,制约了实施专利技术交易转化的重要基础。到2016年,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攻坚战骨干企业已经达到58家。两年多来,战略性新兴企业专利申请量大幅提高,但是,专利技术还存在着“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专利技术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第二,根据实地调研,2016年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在65%,除一小部分战略性骨干企业通过引入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方式解决了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大多数战略性新兴企业融资渠道还是以银行贷款为主,贷款方式是实物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鉴于战略性新兴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缺少抵押物,而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担保公司,融资的单一性无法满足战略性新兴企业的发展需求。
另外,专利技术质押贷款手续繁琐、所需时间长、成本高(评估、担保等费用成本占3%-5%),这也极大降低了战略性新兴企业利用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的积极性。
专利技术出资抵押贷款,产权人及银行对专利技术的价值认同需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为其客观的评估价值。从专利技术评估机构的角度讲,不仅要对专利技术进行客观的价值评估,还要努力为专利技术质押贷款化解风险,要充分考虑银行和企业关注的焦点,然后找到一个很好的风险控制点。
要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需要各部门携手合作,扎实推进,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企业质押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与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推进专利技术质押贷款健康快速发展。
第一,从国家政策层面讲,国家知识产权局要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适合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特点的业务考核机制,适当放宽风险容忍度,适当引导商业银行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企业专利技术质押贷款力度,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
第二,政府要提供战略性新兴企业、银行、中介机构之间的对接的平台,建立良性的激励机制和相互合作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企业专利技术质押贷款提供服务。首先,完善战略性新兴企业专利技术信息管理服务,为银行、质押担保结构、质押贷款机构查询专利等信息提供支持和帮助;其次,建立激励机制。对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专利技术质押贷款提供担保业务的,给予一定的担保费奖励;再次,对专利技术评估机构开展符合专利技术评估用于质押贷款的时候,给予一定的评估费奖励;最后,对于利用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的战略性新兴企业,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
第三,整合商业银行、律师事务所、专利技术评估机构及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力量。建立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的金融服务平台,将专利技术质押贷款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战略性新兴企业专利技术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将金融机构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纳入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其次,促进银企合作,建立战略性新兴企业融资的信息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工作,设立专门针对战略性新兴企业的专业性担保服务公司。
第四,从银行角度讲,首先,商业银行应当改变传统的贷款模式,主动去适应知识经济所带来的所带来的金融环境的变化。银行一定要适应战略性新兴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评审制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限,不再一刀切的要求企业具有第二还款能力,建立起新的审核标准;其次,针对传略性新兴企业专利技术价值特点,推动金融产品创新。银行应当选择业务能力强、负责任的中介服务机构。将专利技术价值的评估交给中介服务机构,探索建立银行、企业、信用评级机构等相关参与方的联动机制,创新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这样对于银行本身来讲,不仅解决了银行在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中的难题,还提高了银行的业务效率,更重要的是还能筛选出一批优质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客户;最后,由于战略性新兴企业发展迅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位置。可以预计,一大批高收益、低风险、快速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企业需要银行的资金支持,银行如果能够借此机遇筛选出一大批优质战略性新兴企业客户,为战略性新兴企业的专利技术贷款模式提供一条简单高效的贷款渠道,不仅能够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发展,还能够为商业银行本身在同行业中赢得竞争优势。
第五,从战略性新兴企业本身来讲,一个企业能否得到银行贷款,除了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外,还要看一个企业的信用记录及财务状况。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起步晚,规模小,创新能力弱,市场制约因素多,内部治理不完善,平时不重视信用和内部治理工作,导致专利技术质押贷款难,专利技术的资本价值得不到体现。即使企业可能有较好的专利技术,但是企业缺少较好的精细管理和规范的财务制度,这样就导致了无法利用专利技术优势取得银行贷款。企业应当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能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加强信用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既是战略性新兴企业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的实施者,也是利益及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借款企业的资信情况及发展前景直接影响其还款能力。很多时候,商业银行资金充裕而不敢轻易给一个企业开展贷款业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本身信用较低,内部治理不完善,会计制度混乱。鉴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要想利用专利技术质押取得银行贷款,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规则财务制度和注意诚信记录建设。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研究所.知识产权战略与资产评估〔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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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4
A
1004-6070(2017)11-0073-03
本文是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技术商业化经营策略研究”(项目编号:1607PIPA038)成果之一。
◇作者信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
◇责任编辑:张力恒
◇责任校对:张力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