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佳, 张跃东
(国防大学联合勤务学院, 北京 101416)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关军队战斗力的生成,世界各国均在持续推进军民融合,积极吸取各方优势资源,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目前,已有学者对军民融合效率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大多数只是提出了提高军民融合效率的对策,鲜有学者从实现机理来探讨军民融合效率问题。雅克·甘斯勒[1]提出军民融合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估计美国防部通过军民一体化可节省几百亿美元,超过国防部采办费的20%;于川信[2]强调通过需求牵引来提高武器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效率;黎琳等[3]提出应搭建军、民企业供需对接平台,推动通用产业发展,实现军地科技资源融合效率最大化;贺琨等[4]从范围经济的视角研究军民融合实现机理,提出了一系列提高军民融合效率的对策。
绝对优势理论(Theory of Absolute Advantage)又称为绝对成本说(Theory of Absolute Cost)、地域分工说(Theory of Territorial Division of Labor),是最早主张自由贸易的理论,由英国古典经济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亚当·斯密[5]创立,即“国际分工与贸易的根本原因在于各国具有不同的绝对优势,各个国家都应专门生产和出口其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劣势的产品,如此每个国家都可从中获取比本国生产更大的利益”。但绝对优势理论无法解释优势方与完全劣势方之间的交换行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DAVID[6]提出了比较优势理论即一个生产者以低于另一个生产者机会成本生产一种产品的行为,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笔者运用经济学原理,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民融合绝对优势效率与比较优势效率及其实现机理,探索实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民融合综合效率最大化的方法途径,为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民融合效率持续提高提供参考。
绝对优势成本是指2个生产者之间生产某种产品的劳动成本的绝对差异,即一个生产者所耗费的劳动成本绝对低于另一个生产者。
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过程中,不同的生产企业(包括军口企业(军企)和民口企业(民企))生产同一种武器装备所需的成本不同,由此便产生了成本上的绝对优势与绝对劣势。军民融合是根据军企、民企绝对优势的不同,集中二者的优势,融合军、民武器装备生产市场,为合理的劳动分工与专业化生产提供平台,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提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效率的目的。对于生产企业,当专门研究生产其绝对成本低、具有绝对优势的装备时,有利于发挥生产企业的特长,实现最大的产出-投入比;对于整个武器装备市场,若按照绝对优势进行分工,可节约军民资源,提高装备生产的数量和质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以某通用集成装备N(简称“装备”,由分系统A、B组成)为例,分析其军民融合绝对优势效率及其实现机理。
在军民分割模式下,军企、民企分别单独研究生产分系统A、B并自行集成;在军民融合模式下,军企、民企各自专注于研究生产其优势分系统,然后将其作为生产要素进行交换并集成为装备N。
设在武器装备生产市场上,军企具有生产分系统A的绝对优势,民企具有生产分系统B的绝对优势,当分别设定投入和产出时,如何实现军民融合绝对优势效率。
1)投入既定。图1为军企和民企生产分系统A和B的可行性边界与军民融合后双方的消费可行性边界(消费是指将分系统A、B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装备N的集成中)。其中:QA1、QB1分别为军民分割模式下军企、民企生产分系统A、B的产量;QA2、QB2分别为军民融合模式下军企、民企生产分系统A、B的产量。
由图1可以看出:在军民分割模式下,军企、民企所生产的分系统A、B都不可能超出各自的生产可行性边界;在军民融合模式下,由于进行了专业化分工与产品交换,军企可专注于生产其具有绝对优势的分系统A,民企可专注于生产其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B。若双方按照1∶1的比例进行产品交换,无论是军企还是民企,其消费可行性曲线都比各自的生产可行性边界高,这就是军民融合后所激发的绝对优势分工效率。
图1 绝对优势视角下军企、民企生产分系统A、B的可行性边界和军民融合后军、民企业双方的消费可行性边界
2)产出既定。设军企生产装备A、B的单位生产成本为CA和CB,产量为QA和QB;民企的单位生产成本为CA*和CB*,产量为QA*和QB*,且双方具备的绝对优势不变,即CA
表1 军民分割与军民融合模式下军企、民企的装备生产成本
这主要是由于军民融合促进了军企、民企之间的专业化协作,使军企、民企都选择生产各自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而实现既定投入产出增多或既定产出投入减少的效果。由此也可得出如下一般性的结论:企业生产能力的强弱与其生产绝对优势效率的高低密切相关,企业生产能力越强,其生产绝对优势效率越高。因此,在军民融合过程中,军、民企业应当加强优化重组、分工协作力度,尽可能地生产各自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并持续提高优势产品的科研生产能力,从而实现军民融合绝对优势效率的“杠杆增长”。
若军企与民企相比,在分系统A、B的科研生产上均具有绝对成本优势,则二者可按照比较优势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民企选择生产相对劣势较小的产品,军企选择生产相对优势较大的产品,即根据“优势中的优势”与“劣势中的优势”[6],进行相应的劳动分工与专业化生产,使实际成本低于军民分割模式下的机会成本,进而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比较优势[7]的衡量指标为机会成本,机会成本越低,比较优势越强。机会成本是指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增加生产一单位A产品,必须放弃生产另外一种产品的数量。
鉴于在产出既定、投入减少的情况下,军民融合比较优势效率实现机理与绝对优势效率实现机理相同,笔者仅从投入既定产出增加的角度分析比较优势分工效率的实现机理。设在武器装备市场上,军企在分系统A、B的科研生产上均具有绝对优势,民企在分系统B的科研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如何实现军民融合比较优势效率。
图2反映了军企和民企各自生产分系统A、B的可行性边界与军民融合后双方的消费可行性边界,由图2可以看出:
1)由于军企在分系统A、B的科研生产上均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其生产可行性边界位于民企生产可行性边界的外侧。
图2 比较优势视角下军企和民企各自生产分系统A、B的可行性边界与军民融合后双方的消费可行性边界
由于军民融合促进了军、民企业的分工与协作,因此军企生产具有绝对优势的分系统A,民企生产劣势相对较小的分系统B,当分系统A与B的交换比例θ∈(QA1/QB1,QA2/QB2)时,即高于民企的机会成本而低于军企的机会成本,交换后双方的效率都得到了提高,军民融合促使比较优势分工效率充分地释放出来。如:军企专注于分系统A的科研生产,产量为QA2;民企专注于分系统B的科研生产,产量为QB1,民企按照比例θ用QB0单位的分系统B交换军企QA0单位的分系统A,双方的生产均超越了各自的生产可行性边界,使双方有限的资源均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利用,这就是军民融合带来的比较优势分工效率。
以通用装备飞机为例,该装备由多个分系统组成,为简化分析,仅以发动机系统与燃油系统2个分系统为例,分析其效率的变化情况。图3为军民融合生产通用飞机发动机系统(A)、燃油系统(B)的比较优势分工效率。可以看出:军企在2种通用分系统上均具有绝对优势,民企在燃油系统上的科研生产劣势较小,即具有比较优势。
表2为军民分割和军民融合模式下,当投入相等时2种分系统数量的变化情况。表中X为交换的燃油系统的数量,θ∈(0.5,1)。
图3 通用飞机分系统军民融合比较优势分工效率
分系统军民分割军民融合军民融合交换比例0.8∶1交换比例θ军企民企军企民企军企民企军企民企发动机系统4010600441660-θXθX燃油系统20200402020X40-X数量变化情况(20,-20)(-10,20)(4,0)(6,0)(20-θX,X-20)(θX-10,20-X)
由表2可以看出:采取军民融合科研生产方式后,在控制双方燃油系统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按照0.8∶1交换,军企发动机系统与民企燃油系统的科研生产效率分别提高了10%和60%,显然双方都实现了军民分割模式下无法实现的效率,这便是由军民融合激发的比较优势分工效率。
军民融合综合效率是在军民融合中按照绝对优势与比较优势进行合理分工,共同作用为装备科研生产带来的效率。绝对优势效率不是比较优势效率的对立面,而是比较优势效率的一种特殊情况[9],二者能够通过分工协作促使武器装备生产市场的消费可行性边界向外移动。然而,二者也会产生冲突,如军企在许多方面具有绝对优势,若让其科研生产所有具备绝对优势的武器装备,的确会产生绝对优势效率,但也会严重损害比较优势效率,反之亦然。因此协调好绝对优势效率与比较优势效率的关系是实现综合效率最大化的关键。
设军民双方科研生产n种装备,qi(i=1,2,…,n)为第i种装备的产量,pi为第i种装备的价格;装备科研生产过程需m种投入要素,xj(j=1,2,…,m)为第j种要素的投入量,cj为第j种要素的成本。则装备科研生产效率为
(1)
科研生产企业的决策应是使其最大化。对于生产2种装备的简单情况,
q=f(x1,x2)
,
(2)
将其转化为求解既定产出条件下成本最小化问题,即
z(x1,x2)=min(c1x1+c2x2),
(3)
建立拉格朗日函数
L(x1,x2,λ)=c1x1+c2x2-λ[f(x1,x2)-q]
,
(4)
分别关于x1、x2和λ求偏导数,并令其为0,即
(5)
(6)
由式(6)可以看出:当成本最小化即效率最大时,边际替代率等于要素成本比,实际上就是机会成本。此外,比较优势效率实现过程中更能统筹兼顾军民双方利益,合理配置资源,更易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在装备科研生产中,应选择相对较小的机会成本作为决策标准,坚持“比较优势效率优先,绝对优势效率并举”的原则。
上述2种效率的分析是在假设无交易成本的前提下进行的,然而在现实武器装备生产市场中,交易成本在所难免,且随着军民融合程度的加深,交易成本也会不断增加,但同时生产成本却随着军民融合产生的专业化分工而下降。因此,融合效率实际上就是这2种成本动态博弈的均衡。
(7)
因此,在进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时,应依据式(7)比较装备的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做出合理选择,充分激发军民融合的分工效率。
具有绝对优势即“优势中的优势”的军企
应当不断创新,尤其是应加强对国防和经济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武器装备的探索,快速孵化全新技术,实现长期绝对优势效率[10];具有比较优势即“劣势中的优势”的民企则可通过实践中提高的方式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科研生产能力,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绝对优势,实现综合效率最大化。
在信息化时代,军队战斗力、社会生产力与国际竞争力之间的关系愈加紧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之间的融合程度也愈加深入。军民融合通过模块化分工与合作实现军、民企业绝对优势效率与比较优势效率,应广泛发动传统军企、民企的绝对优势与比较优势力量,提高优势科研生产能力,改善科研生产结构,动态优化,激发军民分割模式下无法实现的潜在效率,从而实现装备科研生产军民融合绝对优势效率与比较优势效率最大化。
[1] 雅克·甘斯勒.美国国防工业转轨[M].张连超,译.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1988:18-26.
[2] 于川信.军民融合战略发展论[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4:8.
[3] 黎琳,张远军.基于军民融合的军地企业科技资源一体化配置研究[J].国防科技,2015,10(5):11-12.
[4] 贺琨,曾立.军民融合机理的范围经济解释[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9(5):14-16.
[5] 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28.
[6] DAVID R.On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M].London:Macmillan&Co.Ltd,1817.
[7] 罗璞,李斌.再论比较优势、绝对优势与DFS模型[J].当代经济科学,2005(1):15-17.
[8] 张维迎.经济学原理[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5:64-65.
[9] 郑裕阳.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理论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
[10] 李翀.比较优势与超比较优势:论我国经济的发展战略[J].学术研究,2006(3):4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