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书攀/东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分工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支撑,同时《形态》在马克思主义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因此本文通过对《形态》中分工层次的分析,从而借助分工层次理论来理解《形态》所指出的消灭“分工”,希望借此为充分理解分工理论进而更好的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提供有益参考。
在《形态》中马克思与恩格斯将分工划分为不同层次,为此马克思与恩格斯有过相关的论述,但是目前学术界对于《形态》中所论述的分工层次的划分有着不同的理解,本文基于《形态》的文本表述,将《形态》中所论述的分工层次划分为男女分工、自然分工、社会分工、自愿分工这样四个层次。
对于男女分工这一层次的分工,在《形态》中有过明确的论述,《形态》指出:“分工起初只是性交方面的分工”从这里的文本表述可以看出这是马克思与恩格斯所定义的第一个层次的分工性交方面的分工即男女分工。但是这一时期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人类的劳动只是满足于生存与繁殖的需要,不能顾及精神生活的需要,因而尚未出现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离,所以这一时期男女分工并不是马克思与恩格斯所定义的真实的分工。
《形态》中:“后来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而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的”分工”这段文本是自然分工在《形态》中确切的表述,通过对这段文字分析可以看出这是马克思与恩格斯所定义的第二个层次的分工“自然地产生的”分工即自然分工。这一时期较“男女分工”时期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人们仍主要从事物质劳动,以满足于生存、繁殖的需要,分工主要出现在物质劳动领域,分工还较为单一并未在广泛领域得到推广,所以分工还很不发达,也就谈不上出现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离,因而这一时期自然分工也不是马克思与恩格斯所定义真实的分工。
社会分工是《形态》中分工层次的重要一环,对此学术界有着普遍的认同。《形态》指出:“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成为真实的分工”在这里马克思与恩格斯明确提出了真实的分工的标志即物资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离,而这里真实的分工就是马克思与恩格斯所定义的第三个层次的分工即社会分工。社会分工这一时期生产力水平较前面两个分工时期有了长足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社会出现物质产品的盈余,为人们从事精神劳动提供物质基础,精神劳动得以独立出来,同时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精神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强烈,从而实现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因而马克思与恩格斯将社会分工其定义为真实的分工。
目前对于共产主义时期是否存在分工学术界有着不同的理解。认为共产主义时期不存在分工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分析:(1)首先共产主义时期生产力水平得到极大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极大发展使得分工失去了现实意义,人类社会不需要通过分工来组织各种生产就能实现按需分配的需要。(2)其次在共产主义时期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分工的出现本身就是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制约,这是因为分工的出现使得人被束缚在某一分工领域,从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受到了制约,二者是一种矛盾体的存在。基于上述这两方面的原因,认为共产主义时期分工是不存在的。但是本文分析发现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指出:“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因为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增加(例如开垦新的土地)”基于这段表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论断,在共产主义时期生产力高度发达,因而分工也就更加的发达,这种发达体现在分工会被无限细化达到无穷的地步,但这并不意味分工的消灭,而是一个被无限细化的过程,分工反而是愈加发达表现。另一方面共产主义时期人得到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但是这种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相对的,人的那种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针对于阶级社会人的发展状态而言的,只要人有生活的需要,绝对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同时分工的无限细化更是有助于满足于人类按需分配的需要,从而推动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形态》中马克思与恩格斯更是直接指出:“最后,分工还给我们提供了第一个例证,说明只要人们还处在自发地形成的社会中,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那末人本身的活动对人说来就成为一种异己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驾驭着这种力量。”从这一段的表述中可以发现在共产主义时期分工仍然存在,其中“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更是直接表明了在共产主义时期的分工是出于自愿,是一种自愿分工。同时可以看出分工只要是出于自发即社会分工,那么异化这种现象依然存在,只有分工出于自愿,异化这种现象才能被消灭,因而异化现象与社会分工是命运共同体。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共产主义时期,分工不仅存在而且更加发达,是自愿的分工。
通观《形态》,马克思与恩格斯表达出消灭“分工”主要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形态》指出:“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只有消灭分工。”在这里马克思与恩格斯明确提出要消灭“分工”。,二是通过对异化理论的分析可以发现在《手稿》指出产生异化的原因在于私有制,而在《形态》中又将产生异化的根源归因于私有制和“分工”,这是因为在《形态》中将“分工”和私有制视为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二者本质是同质的。马克思指出消灭异化,则需要消灭私有制,同样也就需要消灭“分工”在这其中马克思与恩格斯也表达了要消灭“分工”的思想。通过第一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将分工分为男女分工、自然分工、社会分工、自愿分工这样四个层次。但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所表达出的消灭“分工”是消灭男女分工、自然分工、社会分工、自愿分工这样四个层次的分工还是要消灭其中几个或者一个分工,因而需要逐一加以分析,从而正确理解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所表达出的消灭“分工”。
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将分工分为男女分工、自然分工、社会分工、自愿分工这样四个层次。其中男女分工与自愿分工这两个分工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都较为低下,人们劳动主要是为了生存和繁殖的需要,无暇顾及精神生活的需要,这样男女分工与自愿分工时期也就不会出现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的分离,并不是马克思与恩格斯所表述的真实的分工。然而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明确提出的消灭“分工”是为了使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而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三因素的出现是表明精神劳动与物资劳动出现分离的重要佐证,这是因为人类不仅仅考虑自身生存所需要的物质因素,对于人类自发发展有着深远影响的社会状况、意识等非物质因素也被纳入了思索的范围。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表述的消灭“分工”并不是男女分工与自然分工这样的不真实的分工。
在《形态》中马克思与恩格斯指出:“但随着基础、即私有制的消灭,随着对生产实行共产主义的调节(这种调节消灭人们对于自己产品的异化关系),供求关系的统治也将消失,人们将使交换、生产及其相互关系的方式重新受自己的支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与恩格斯认为随着私有制的消灭以及对生产实行共产主义的调节,异化这种现象也就随之被消灭,私有制是异化现象产生的重要根源。而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指出:“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从这段表述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论断,也就是说异化现象的消灭不仅需要消灭私有制这一重要基础,同样需要消灭“分工”,这是因为“分工”与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这里所讲的分工是与私有制实质是一样的,无非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通过第一部分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共产主义时期分工仍然存在即“自愿分工”,但是在共产主义时期异化现象不复存在,而作为私有制的同义语的分工也就不复存在。共产主义分工仍然存在即自愿分工,但是共产主义时期异化现象的不复存在,分工以就不复存在。面对看似矛盾的结论,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表达出的消灭“分工”并不是要消灭自愿分工。
基于《形态》中马克思与恩格斯所论述关于私有制与“分工”的关系来看,马克思与恩格斯将私有制与“分工”视为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二者是同质的。但是在共产主义时期,私有制的规模与范围是被极限压缩的,与之相对应的公有制的规模与范围则是不断扩大的。通过对共产主义时期自愿分工的分析可以发现,在共产主义时期的分工是一个无限细化,并愈发发达的现象,从这一矛盾过程可以进一步佐证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所表述的分工并非共产主义时期的自愿分工。因而其要消灭的分工也不是共产主义时期的分工。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将分工分为男女分工、自然分工、社会分工、自愿分工这样四个层次。其中通过借助马克思与恩格斯所定义的真实的分工的概念对男女分工、自然分工加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表达的消灭分工并非男女分工、自然分工这两个非真实的分工。通过对共产主义时期自愿分工的分析以及“分工”和私有制关系的解读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表达的消灭“分工”也并非自愿分工。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形态》中所要表达的消灭“分工”为消灭社会分工这样真实的分工,那种与异化私有制等有密切关系的分工。消灭社会层次的分工,来解除异化这种异己力量对人的束缚,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