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舰,王 博
(西北师范大学 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企业本质的演进及研究前沿
孙 舰,王 博
(西北师范大学 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企业本质理论是企业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是区分不同企业理论的重要标志。文章以企业理论的演进史为基础,回顾了不同企业理论学派的产生与发展,包括了主流学派与非主流学派的主要观点,阐述了企业的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学说。认为各学派对企业本质的理解表现出多样性与统一性相结合的特点,但是企业本质理论在企业理论不断发展和演进的进程中逐渐明晰化,这对于我们今后在企业理论研究中超越各学派之间的对立,寻求其统一性与综合性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企业理论;本质;交易费用
自科斯(Ronald Harry Coase,1937)发表的《企业本质》一文以来,引起了学术界对企业本质的高度关注和研究。企业本质理论作为企业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它决定着企业理论研究的最终方向和企业理论对企业实践中相关现象的解释能力。Foss(1999)指出经济学相关的工作者们都认为企业本质理论已成为当代经济学家们最关注的热议话题[1]。近些年来由于博弈论、激励理论、契约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等新型理论的引入,使得当代企业本质理论研究在向纵横不断地拓展。与此同时,世界上众多学者如Dow(1993)[2]、Hart(1995)[3]和 Rajan&Zingales(1998)[4]等从不同的视觉对企业本质展开了更深层次的研究。企业本质理论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指企业本质理论的起源学说,第二阶段主要是指不完全契约视觉下的交易费用学说,第三阶段主要是现代前沿的相关理论,一般将企业理论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又叫古典企业理论,将第二、第三阶段统称为现代企业理论。古典企业本质理论主要是指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对企业的起源和本质的解释,现代企业本质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企业契约本质理论和企业能力本质理论[5]。另外,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现代企业理论的延伸与发展对企业本质的研究起到了深化作用。对于企业本质的研究不得不从企业起源学说开始,早期不同学派对于企业起源的研究之中已经隐含了对企业本质的认识。
考虑到分析视觉的差异性,本文在研究了大量文献之后,尝试从三个方面来阐述企业本质理论的演进过程,以明确企业起源为第一个方面,以交易费用为第二个方面,以研究视觉的转变为第三个方面。因此,Coase(1937)以前的理论是企业本质的起源,包括了古典理论、新古典理论、企业家理论等,这一阶段的理论还不是很系统的企业理论,所以对于企业本质的认识都是很零散的。后来随着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企业本质的探讨基本上不再区分企业和市场,主要是以交易费用的减少为重要核心因素在不完全契约的框架中分析问题,使得企业理论的研究进入第二个阶段[6]。企业理论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企业理论研究的繁荣时期,该时期主要有声誉理论、战略理论和权利集理论等,该阶段企业理论的显著特点是对企业本质探讨的范围由企业的内部跳至外部,对研究的焦点由“硬性”要素转变为“软性”要素。当前企业理论的研究主要是从经济学、管理学和组织理论相互交叉融合方面展开的,在坚持了企业异质性的假设下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有能力理论、资源理论、知识理论和信息处理器理论等。
(一)古典的分工理论
古典经济学是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的源头,从分工理论研究企业的本质是古典经济学的特点。亚当·斯密在《国富论》(1776)中,认为劳动分工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所在,企业正是基于分工与专业化的产物。由于分工与专业化的出现,使得每个人不是在各自为政,而是将生产过程细分,由工人分工作业,从而获得比市场更高的的生产效率[7]。后来,查理斯·巴比吉(Charles Babbage,1833)对亚当·斯密的观点进行了总结,指出劳动分工使得企业的不同功能走向了专业化,从而使得生产效率提高。马克思对劳动分工和企业存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做了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通过考察分工情况下局部劳动对整体劳动效率的影响,马克思不仅强调分工,同时也强调协作对提高整体效率的促进作用。马克思从分工与协作两个方面考虑,指出企业的本质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是一种生产职能的组织,通过该组织劳动和生产资料两大生产要素相互结合,从这个角度看企业的本质应该是社会生产力的基本组织形式。另一方面企业是资本增殖的场所,企业是通过资本雇佣劳动来实现资本的增殖,生产要素所有者通过企业来交易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是产权的组织和实现的一种契约形式,是企业本质中的交易属性与生产属性的体现。协作可以提高生产力,资本集中加速了单个资本向联合资本的转变,因此,分工协作使得企业的规模不断地扩大,加速了资本主义古典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过渡。
(二)新古典的技术决定理论
严格的来说在西方古典经济学中没有正式的企业理论,企业是一个“模糊不清的实体”对于企业理论正式的探讨是从新古典经济学开始的。在过去大约一百年的时间里形成的新古典经济学,主要是从技术角度开始对企业的本质进行研究的[8]。它认为企业是一个通过投入产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黑箱子”可以用一个生产函数式和一个目标函数来表示:
公式(1)表示企业是既定生产技术条件下包括劳动L,资本K两类生产要素的生产函数或生产组织。公式(2)表示企业行为的唯一目的是实现关于产量Q和价格P的收益函数R减去关于产量Q的成本函数C的最大化,即实现资本所有者或股东的利润最大化。新古典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是以价格理论为其核心,说明了企业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以生产效率的提高为目的。正如萨缪尔森(1999)所指出的那样,企业存在的理由是很多的,但最重要的是来自于大规模生产的经济性,有效率的生产是需要机器、厂房、装配线和劳动分工的,企业正是这些元素的组合或组织形式。
(三)企业家的企业理论
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之所以能够成为企业家理论的代表人物,关键在于他从经济思想上给予企业家以重要的地位。企业家理论主要是以奈特(Knight,1921)、熊彼特(Shumpeter,1934)、柯兹纳(Kirzner)和卡森(Casson)等人的观点为主,这些学者的一个共同观点是将企业看成企业家的企业。熊彼特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企业家的创新能力,熊彼特将企业看作是企业家创新的机制,创新是企业家的天职所在。由于创新可以改变生产函数,生产函数的这种改变可能是由于一种新技术的使用、一个新市场的发现以及新的组织方式的创造等。所以,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实际上指的是“企业家才能”而不是一种职业、阶层或者身份。熊彼特虽然没有直接论述企业的本质,但是他通过动态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模式对企业的本质进行了简介的研究。一方面,从生产角度考虑企业和企业家,企业家在生产过程中扮演的是生产要素的组织者,他是以新的方法进行生产要素的组织生产,这与静态经济意义下的变通管理者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方面,熊彼特理论的最大特征就是认为创新是一种动态效率的体现。熊彼特认为企业家的出现是需要特定的外部制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刺激的,只有通过动态世界才会可能使企业家的才华得到施展,因为只有动态框架中才需要创新,才需要企业家。最终,企业家的不断创新就是对生产效率的改变和提高,进而导致生产函数的改变,引入新的生产函数。
无论是古典的分工理论还是新古典的技术决定论或企业家的企业理论基本上将企业看作是一种既定存在的产物所在,它们都没有论证企业的最佳规模或者边界在哪里,因此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理论。现代企业本质理论的研究始于科斯(Coase,1937)《企业的本质》一文的发表,该文章引起了学术界对企业本质理论的深层次研究。关于企业,科斯分析了四个问题:“企业是什么即企业的性质”、“企业为什么生产即企业的起源”、“企业的最优规模或边界在哪”和“企业是怎样组织和运作起来的即企业的组织结构”这四个问题正是科斯《企业的本质》一文所研究的[9]。他认为市场是一种交易机制或交易方式,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且市场交易不仅不是零成本,可能有时候交易成本还会很高,所以当市场交易成本高到人们无法接受的地步时人们就会选择另一种交易方式,即组建企业以代替市场。所以,企业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对市场配置资源起到替代补充作用。不难看出,科斯的企业本质理论的核心就是将“交易费用”引入,他是从交易方式和交易成本角度去考虑企业的本质和起源的。
(一)交易费用理论
在交易费用理论看来,市场和企业都是两种配置资源的方式,并且它们之间还可以相互替代,由于市场存在着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市场风险等因素所造成的高额交易费用,为了能够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一种新的交易方式便出现。因此,企业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一种替代形式,换句话说企业的本质应该是市场的替代物,交易费用的存在决定了企业的出现,企业采取不同组织方式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科斯曾经特别指出,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企业家是可以指挥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契约的特征就是它可以对要素所有者的权限进行一定的限制。张五常(Cheung,1983)在发展了科斯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之上将企业的本质看成是合约或者契约的集合,在他看来企业和市场都是一种无太大差别的契约,所以说一种契约取代另一种契约与企业取代市场是同一回事[10]。在张五常看来,企业所要描述的只是一系列契约的安排形式,关键是这种安排能否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交易费用。杨小凯和黄有光(Yang and Huang,1995)在继承科斯和张五常主要思想的基础之上通过建立数理模型,将他们的思想数理化,该模型应用交易效率表示不同程度的交易费用,同时将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思想引入其中,以衣服生产模型为实例对企业理论中劳动分工的组织方式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著名的间接定价理论。他们二人认为企业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可以将一些交易成本极高的活动卷入分工,例如管理知识的生产,却避免了对这些活动的直接交易和定价。
(二)专用性资产性理论
专用性资产(specific assets)这一概念是由克莱因(Benjamin Klein)等人于最早提出的。只有当某种资产和某项特殊用途相结合时,该种资产的价值才会被体现出来,否则它的价值是无法表现出来的,或者说即使有价值,与为了获得该项资产的价值所进行的投资相比较,资产的所有者也是受损失的,这就是所谓专用性资产。即资产专用性是指一项资产只能用作特定用途时才有价值,很难再改作他用。威廉姆森(O.Williamson,1979)结合资产专用性理论深化了科斯的思想进一步发展了交易费用理论。他认为影响交易成本的因素很多,包括了有限理性、资产专用性、机会主义和有限交易频率等,同时他将资产专用性分了五类,地理区位的专用性、人力资产的专用性、物理资产专用性、完全为特定协约服务的资产以及名牌商标资产的专用性。因此,资产专用性使得一项交易会随着该项资产专用性的增加驱使交易者选择交易费用最小化的契约安排,而这种安排会更多地趋向于内部组织或者契约,所以,资产专用性较弱时交易者会选择市场交易,反之则会选择内部组织或者企业制度这种形式[11]。故从资产专用性角度来看,企业的本质应该是资产专用性的表现形式。资产专用性理论曾经一度被经济学家认为是科斯交易费用取得重大实质性进步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促使企业本质理论得到了更深一步的发展。
(三)剩余控制权理论
剩余控制权是指:由于契约具有不完全性,使得不可能在初始合同中对所有的或然事件及其对策都做出详尽可行的规定,这就需要有人拥有“剩余控制权”以防那些未被初始合同规定的或然事件发生时做出相应的决策。剩余控制权是由格罗斯曼与哈特(Grossman&Hart,1986)提出的,剩余控制权理论是在不完全合同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正是有了合同的不完全性,才有了剩余控制权的存在空间[12]。他们用剩余所有权来定义企业的产权,认为产权是剩余所有权形式的资产使用权力。当契约的权利不能完全明确规定由哪一方购买未明确的剩余权利时,剩余控制权将会被所有权购买。哈特与莫尔(Hart&Mooer,1990)把企业的契约控制权进一步分为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两种类型。事前可以通过契约能够做出明确规定的控制权权力叫做特定控制权,而在事前无法明确在契约中作一界定的权利,决定资产在最终契约规定之外使用的权力称为剩余所有权。后来,学者们将格罗斯曼、哈特和莫尔等人建立在不完全合同理论基础之上的剩余所有权理论简称为GHM理论,该理论将企业看作是一个可控制的物质资产的集合,即剩余所有权理论认为企业的本质为可控制的物质资产的集合。剩余所有权理论的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合同的不完全性造成了剩余所有权的出现,导致了合同未明确规定的的权力归属和行使问题,对事前的投资激励形成影响,无法控制剩余权的一方由于担心事后利益的分配而减少投资额度。
(四)团队理论
团队生产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Alchian and Demsetz,1972)等人提出,该理论可以看做是对科斯(Coase,1937)的一种反应。在他们看来产品所需要的投入要素不能简单地看做不同要素的组合,或者说产品不是生产要素的简单加总,生产要素属于不同的要素所有者。企业的本质不是雇主与雇员的长期合约,而是团队生产在所有投入的合约中,处于集权位置的团体充当合约代理人,统一使用所有投入[13]。团队生产能够带来高效率的生产激励需求与难以计量的产出矛盾致使团队生产演变为企业,企业可以对要素报酬和生产计量能力以及企业内部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能够更好地节约交易成本,这是企业优于市场的所在之处,所以说企业本质是团队生产。要想团队能够高效率的运行就需要有一个外部监督者,在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看来雇主就是这个外部监督者,他可以获取剩余索取权,享有所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因此产权所有主体是特定的,产权结构是完整无缺的。雇主作为中心契约代理人,他利用监督需要投入许多的特点,很好地获得了关于团队生产的技能信息,所以它能够更好的对团队成员进行组合,这也是他向团队雇员出售信息的一种方式。因此,企业也是一种生产、搜集和出售团队信息的机构或者私人市场。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主要贡献在于他们把企业作为一种不同要素所有者与代理之间的一种契约,并且很好地注意到了监督信息问题。
(五)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是在 20世纪30年代由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发现由于企业所有者同时兼具经营者的双重身份给企业的良好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弊端而提出的将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思想,即企业所有者让渡经营权而保留所有权的理论称为“委托—代理理论”。但代理人与委托之间由于存在不同的效用函数,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必然造成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监督下代理人极有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威尔逊(Wilson,1969)、斯宾塞和泽克豪森(Spence and Zeckhauser,1971)、罗斯(Ross,1973)、莫里斯(Mirrlees,1974,1976)、霍姆斯特姆(Holmstrom,1979)等都对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企业内部激励机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Sappington(1991)指出如何在企业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委托人设计出有效的激励机制来激励代理人是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14]。从以上的讨论中不难看出委托代理理论研究的重点是雇主和雇员在不同风险偏好下的代理成本问题,并没有对企业和市场这两种组织形式进行刻意区分。Holmstrom和 Milgrom(1994)从委托代理角度出发把企业看作是一种激励工具,改变了这一研究视觉,一项任务的完成采用内部雇员生产还是外部购买完全取决于完成这项任务的成本,或者说取决于对不同约束人的监督成本和激励效果。企业可以采取的激励形式有绩效激励、产权激励和自有激励三种形式,因此企业的本质是一种激励工具,如果将企业激励成本看成是某种交易费用的话,该理论有关企业本质的说法与科斯的企业本质观点并无太大差异。
(六)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针对“谁是企业的所有者,谁拥有企业的所有权”的争论而产生的。在80年代之前这个答案是唯一的,即股东天生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但是到了80年代中后期这个答案变得不再唯一了,出现了分歧,一种认为企业的财产是由股东投入的实物形成,股东承担了企业的剩余风险,理所当然成为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享有者(Grossman&Hart,1986;Hart &Moore,1990),该观点被称为股东中心论;另一种认为企业应该是利益相关者的企业,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投入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同时也承担了企业经营的部分风险,或者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因此都应该拥有企业的所有权(Freeman,1984;Blaire,1995,1998),这便是利益相关者理论[15]。经营管理者为了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实践,与传统股东至上主义比较,利益相关者理论更注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和参与,所以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某些主体利益。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布莱尔(Blair,1995)从企业的价值和风险的承担方面对企业的本质进行了研究,在他看来企业应该是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等的企业、或者说企业本质应该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的组织,它的存在应该是为社会创造财富,而不仅仅是为股东创造财富。
无论是萌芽期的企业本质理论还是发展期的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剩余权控制理论等都各自解释了企业的一个部分而没有看到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另外这些理论大部分都是强调企业的物质资产、流动资本、技术技能等“硬性”因素,而很少考虑企业的“软性”因素。现代企业理论的前沿研究则从企业的整体出发,同时兼具企业的一些软性因素来考虑企业的本质,比较有影响的理论声誉理论,战略理论,能力、知识和资源理论与信息处理器理论等。
(一)声誉理论
声誉理论对企业本质的研究是有其独特之处,相对于资产和产权等“硬”性因素而言,声誉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是“软”性因素。自亚当·斯密开始经济学中一直把声誉作为保证契约诚实执行的重要机制,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重视个人声誉是一种良好的意识形态资本,这种资本可以减少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风险,起到对人行为的激励作用[16]。经济学中的声誉理论模型最早是由克瑞普斯(Kreps,1982)等人从博弈论角度创建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连锁店悖论”指出完全信息条件下的有限次博弈不可能出现参与人的合作行为。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完全契约,在有限次博弈情况下,交易双方就会容易发生机会主义行为。如果交易的次数足够多或者是无限次交易,则交易双方处于重复博弈的状态,那么双方的参与者出于对自己声誉的考虑就会减少机会主义行为,所以,声誉有助于减少交易费用。在长期的交易中存活下来的一方为了获取更长远的利益会更加珍惜自己的声誉,因此在声誉的作用下使得交易不用频繁发生,任何人都会放心的与长期存活下来的一方签约交易,长期存活下来的一方被定义为“企业”,所以企业的本质是声誉。声誉理论虽然从声誉角度来研究企业给我们以独特的启示,但声誉并非企业所独有的,它只是组织粘性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不能够很好的对企业的本质做出实质性的解释。
(二)战略理论
自1934年康芒斯(J.R.Commons)在其著作《制度经济学》中首次使用“战略因素”一词以来,企业战略理论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17]。20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管理学家钱德勒(Chandler)出版了自己的《战略与结构》一书,引起了学术界对企业战略理论的狂热探讨,该书可谓是开创了企业战略理论研究的先河。到目前为止企业战略理论经历了经典战略理论阶段、现代战略理论阶段和企业战略理论发展新阶段三个发展阶段,使得该理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8]。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企业战略理论从规划学派到战略网络学派、从竞争对抗到合作共生,从红海战略、蓝海战略到紫海战略等众多思想的交替发展,使得企业本质理论得到更宽范围的拓展。在不完全契约的视觉下,Dow(1993)把企业看作是一组战略的联结,而不是一组契约的集合,他本人特别指出要从“个人理性”角度来分析企业,而不是从交易费用或者产权经济学强调的“集体理性”来分析,有效的企业形式不一定要最大化准租,关键是看投资者能否在准租分配过程中获得足够的激励。投资者的剩余分配取决于他们的谈判能力,而谈判能力又取决于专用性资产投资的重要性,这就决定了企业的委托权安排。从博弈论角度来分析,企业的本质是对投入者的战略行为的描述,而不是基于财富最大化的“黑箱子”。
(三)权利集理论
在企业本质理论中,对GHM模型提出最具挑战性的贡献当属于Rajan(1998)和Zingales(2000),他们基于人力资本理论和产权理论的结合,对企业边界提出了全新的观点。在他们看来企业之所以能够取代市场,是因为权利能够使代理人进行专用性资产的投资,权利变成了企业的核心因素。在权利因素的视觉下,企业的边界不再是由GHM理论上的物质资产所决定的了,而是由企业的权利所能控制的资源决定的了。他们认为权力可以通过产权、通道(接近关键资源的能力)和专业化三种方式获得,并且突出强调通道在激励员工人力资本专用性投资方面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并且指出通过一定的方法将企业有价值的资源集中起来,使它们的互补性能够很好地体现出来。他们以所罗门兄弟公司和丰田公司为案例对权利集理论做了一定的阐述,说明了虽然所罗门公司下属的一个证券交易小组在产权上属于该公司,但是由于公司不能很好地控制该小组,因此小组并不属于企业,而丰田公司通过有效地销售策略控制了供应商,供应商虽然在产权上不属于丰田公司,但却属于丰田公司的一部分。所以,如果说GHM理论认为企业的本质是一个“资产集”那么Rajan和Zingales认为企业的本质应该是一个“权利集”。
(四)合约理论
詹森和麦克林(Jenson and Michling,1976)在借鉴科斯的“企业是企业家权威协调交易”的观点与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企业的本质是团队生产”的观点后,指出企业本质是合约关系,不仅与雇员,而且与供应商、顾客、债权人等都是合约关系,或者可以说企业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法律虚拟物,是契约的联结。其主要特征体现在组织的资产和现金流上存在着能够被分割的剩余索取权,而且在无需其他缔约者同意的情况下,这种剩余索取权是可以交易的。他们这种观点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对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理论的一种自然延续,认为企业不是理性人,不存在所谓的“目标函数”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无论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联合生产是否存在,但是所有的合约都存在着代理成本和监督问题,大多数组织都是充当多个个体间合约集的结点的法律虚拟物而已[19]。如果把企业看成众多合约的结点,则企业内部交易和企业间交易的区分就不再有任何意义;相反这两种合约都是合约连续统一整体的一部分。可以将企业看成一个标准形式的合约,上市公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有限责任和不确定的寿命以及股份的自由转换。当然,个人之间是可以签订此类合约的,只是其成本太高,上市公司作为标准形式的合约,节省了人们之间重复谈判的成本。虽然詹森和麦克林发展了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联合契约的观点,却放弃了对剩余索取权的探究而更加关注代理成本问题,这就完全忽视了企业契约与市场契约之间的差别;但他们的观点引导人们将企业看作为一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显性或隐性契约,为契约理论的更好发展奠定了基石。
(五)能力、知识和资源理论
企业能力理论(capabilities/competence perspective)是战略管理领域的新兴理论。决定和影响企业竞争的关键因素是企业理论研究的重点所在,其中战略能力作为企业能力的最高层能力,指导着企业的一切其他能力。流程能力代表着企业的内部运作能力。市场能力作为企业的外在能力,它是企业一切能力的最终体现。它们是企业能力的三个主体能力,共同决定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能力理论将企业的本质看成是拥有一定能力和资源的组合体,它可以将这些资源和能力相结合应用到现实生产之中,并且能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处理现实生产中的各种难题。运行良好的企业可以通过不断地获取资源、积累经验并在组织中传播知识技能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所以这些独特的资源就成为了企业竞争的优势所在[20]。Richadson(1972)把企业的生产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对于相似的生产活动只需要一般能力,但对于一些互补性的能力是需要彼此之间的协调能力,因此,不同的相似性和互补性活动的结合,对应着不同的经济组织形式,所以,企业的边界是由企业的能力决定的。从演化经济的视觉分析,Cantwell和Fai(1999)认为市场在协调知识产品交易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对于知识随时间的学习增长过程却不能够有效地进行协调,所以说,市场不能够很好地创新。Langlois(1992)把这种长期协调的成本称为“动态交易费用”,并且认为只有通过大型地纵向一体化,企业才能够承担这种费用,成为创新的主角。这种观点与熊彼特的观点有着很多类同之处,不同的是他在创新机制上做了更深入的研究。对于企业能力理论,德姆塞茨(Demsetz,1988)认为企业不是能力的载体而是知识的载体,而在早期的企业资源理论中,企业被理解为一个管理框架下的资源结合,企业活动和战略则是对资源的充分利用,这些观点都是对企业能力理论的一种深化。
(六)信息处理器理论
经济学和组织理论在相互吸收借鉴之后,将企业的本质定义为是一个“信息处理器”(information processor),在组织看来,企业的本质应该是一个对外界的不确定性做出有效协调反应的机构,所以,企业被认为是在一个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中,执行任务的公司成员在进行收索、处理和传播信息的过程。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对信息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搜集能力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基于有限理性,组织能够通过使其成员专业化于搜集处理不同类型的信息而节约的成本,正是其优势所在。马尔沙克和拉德纳(Marschak and Radner,1972)认为组织通过专业处理信息可以节约代理人处理信息和传播过时的信息所需要的两类成本。所以,企业就是可以使得代理人处理信息和传播过时信息的成本达到最小化的信息网络。博尔顿和德沃特里庞(Bolton and Dewatripont,1994)进一步指出企业的边界决定于企业处理信息时的收益成本。这个理论在对企业本质的解释方面还存在很多争议,因为如果说企业的本质是信息处理器,那么其他的非盈利性机构(政府、学校等)又何尝不能看做是信息处理器呢,由于该缺陷的存在使得此类理论没有能进入主流企业理论之列。但是非主流企业本质理论将企业看作是异质的,并且将企业的创新、发展放在了首位考虑,这相对于许多主流理论的同质性假设是一种可贵的进步。
企业本质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以企业起源学说为基础的相关理论,主要是从企业产生来解释企业的本质,包括了古典分工理论、新古典技术决定论和企业的企业家理论三种。第二阶段是以科斯(Coase,1937)《企业的本质》一文的发表为时间起点,展开了对企业本质的深层次探讨和研究,该阶段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有交易费用理论、资产专用性理论、剩余控制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团队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等,这一阶段对企业本质的探讨主要是从企业内部出发以契约的不完全造成的交易费用为讨论的出发点。第三阶段主要是指比较现代的前沿企业本质理论,该阶段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对企业本质的理论研究的视觉和范围明显的扩大,从企业内部到企业外部,从企业的“硬性”要素到企业的“软性”要素对企业的本质展开了全新的研究,这一阶段影响较大的理论主要有声誉理论、战略理论、权利集理论、合约理论、能力与知识资源理论、信息处理器理论等。从企业本质理论的演进史可以看出,不同学派对于企业本质的阐述呈现出多样性与统一性相结合的特征,同时对企业本质的认识也是一个与经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相匹配的过程。人类社会对事物本质认识是一个不断演进和永不停止的过程,不同学派对于企业本质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发展,为今后企业本质理论的研究和超越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1]Foss,Nicolai J.The Theory of the Firm;an Introduction to Themes and Contributions,Theories of the Firm:Critical Perspectives in Economic Organization,London;Routledge,1999.
[2]Dow,Gregory.Why Capital Hire Labour?[J].American Economics Review,1993,83:118-134.
[3]Hart,Oliver,Firm,Contract and Financial Structur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4]Rajan,Raghuram G.,Luigi Zingales.Power in a Theory of the Firm [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8,2:387-432.
[5]杜晶,2006.企业本质理论及其演进逻辑研究[J].经济学家(1):115-120.
[6]聂辉华,2003.企业的本质:一个前沿综述[J].产业经济评论(2):22-36.
[7]董俊武,陈震红,2007.国外企业本质理论的演进与评述[J].经济管理(5):91-96.
[8]苏东水.产业经济学(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9]黄少安,2013.罗纳德·科斯与新古典制度经济学[J].经济学动态(11):97-109.
[10]费方域,1996.企业的契约性质——张五常的企业理论评价[J].外国经济与管理(12):10-13.
[11]牛德生,2004.资产专用性理论分析[J].经济经纬(3):18-21.
[12]傅绍文,邓秋云,2004.剩余控制权理论综述[J].经济学动态(11):91-95.
[13]费方域,1995.团队生产、监控和激励——评阿尔钦和登姆塞茨的古典企业理论[J].外国经济与管理(7):36-39.
[14]刘有贵,蒋年云,2006.委托代理理论述评[J].学术界(1):69-78.
[15]付俊文,赵红,2006.利益相关者理论综述[J].首都经贸大学学报(2):16-21.
[16]余津津,2003.现代西方声誉理论述评[J].当代财经(11):18-22.
[17]吴照云,余长春,2014.企业战略理论形成与发展的辩证逻辑[J].经济管理(10):182-190.
[18]曾庆学,龚敏,2008.试论企业战略理论的演变与新发展[J].商业研究(8):1-4.
[19]贾良定,2001.企业是什么?——西方企业理论述评兼论现代工商企业的本质[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4):140-147.
[20]徐康宁,郭昕炜,2001.企业能力理论评析[J].经济学动态(7):57-60.
(责任编辑:D 校对:T)
F270
A
1004-2768(2017)02-0121-06
2016-11-14
孙舰(1990-),男,甘肃兰州人,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信息经济学;王博(1989-),男,甘肃镇原人,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