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将“责任教育”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谈到新课程的培养目标时指出:要使学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其中的“责任感”,就是通过各种教育形式,让学生学会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以形成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责任品格,为其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使学生的主观思想和实际行动符合社会要求和社会规范。
“责任感”是指个人对自己和他人、家庭、集体、国家、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责任意识和责任品格。责任感是学生健全人格的基础,是能力发展的催化剂。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中对学生进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尤为重要,要使其从小树立为社会尽责任、为祖国发展做贡献的远大理想。
品德与社会课程要将德育目标与实际生活自然、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德育内容在潜移默化中内化为学生个体的思想品质。这样的责任感培养才能真正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境界。品德与社会课程的教学要注重与实际生活相联系,学生的生活对课程构建具有重要的价值。课程必须贴近学生的生活,反映学生的需要,为学生创设真实的生活场景,将学生可能遇到的责任问题引入课堂中,让他们从自己的世界出发,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生活,用自己的心灵感受承担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以此为基础提升学生的责任感。
在品德与社会课中,教师要让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活动,在自主探究中获得知识,促使其探究精神得到升华,认知得到内化迁移,责任感得到增强,从而形成健全的人格。
教师在教学中应尽可能地让学生在体验、探究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实现社会性发展。课程设计与实施都要注重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发现和提出问题,在亲身参与丰富多样的社会活动的过程中,逐步形成探究意识和创新精神,学会过负责任的生活,并且得到成长的体验。例如,在县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时,为了让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上的一些公益活动,我提前布置了作业让学生去自主探究,让他们通过采访、上网、看电视、听广播等方式,搜集第一手资料。上课时,学生展示了自己的成果,并做了翔实的介绍。如此,使学生在自主探究和参与中,增强作为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从而做到心中有他人,有集体,有社会,有国家,认真履行作为一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将外部的导向转化为内在的自我体验,而内在的自我体验其具体表现便是落实在实际行动中,让学生能积极、认真地履行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
在品德与社会课的教学中,教师应尽可能地充分发挥小组合作学习的作用。小组中内要合理分工,要创造机会让全体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特别要关注学困生和人际交往能力较弱的学生,帮助他们融入小组学习之中,同时指导其他学生接纳和帮助这些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任务,而且每一个学生都能为完成小组共同任务而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通过这样的小组合作,学生明白了增强责任意识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切实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如在教学品德与社会(三上)《做个文明小公民》时,我首先让学生自由发言:“为了促进生活中的健康和文明,我们小学生能够做些什么?”在此基础上,我又组织学生小组合作制定一个行动计划,选择适当时间付诸实施,以此来引导学生争做文明小公民,主动承担责任。
学生责任感的培养任重而道远。品德与社会课的教师,应通过各种渠道把“学生责任感培养”渗透在课堂教学这方肥沃的土壤中,让学生从小学会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然负责,为培养品质良好、有责任感的现代社会公民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