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平刘 毅王海容向 歆罗 刚
(1.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四川 泸州 646000;2. 西南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四川 泸州 646000;3. 西南医科大学《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四川 泸州 646000;4. 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朱小平1刘 毅2王海容3向 歆4罗 刚4
(1.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四川 泸州 646000;2. 西南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四川 泸州 646000;3. 西南医科大学《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四川 泸州 646000;4. 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的迅猛发展和社会对各类人才需求的急剧变化,对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教育质量的首要问题和影响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已得到高等教育界的广泛共识。本文在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进行梳理界定和对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文献进行回顾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人才培养“三个符合”的要求,阐释了构建的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分析了保障该模式运行的三个体系,对深化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医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应用创新
目前有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表述散见在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文献中,表述多不一致,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认识。教育部教高[1998]2号文件指出: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为学生构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它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并集中地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1]。董泽芳从“人才培养规范说”“人才培养系统说”“人才培养方案说”等十个角度归纳了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与构成要素[2]。龚怡祖认为,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指导下,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培养过程的某种标准构造式样和运行方式,它们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风格或特征,具有明显的系统性与示范性[3]。王伟廉认为,人才培养模式是根据社会发展、科技文化发展和人才自身发展提取和选择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目标设置的课程和教育教学活动,以及相应采用的方法和评价手段,加在一起,总体上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才培养模式[4]。何颖等认为,所谓人才培养模式,就是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以及实现这些培养目标的方法或手段[5]。人才培养模式的表述虽各有不同,但认识趋同。多数观点认为,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教育理论、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培养的过程的总和。它由培养目标(规格)、培养过程、培养制度、培养评价四个方面组成,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并集中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综合来看,笔者认为,人才培养模式是实现人才培养的方法或样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指根据社会需求、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采取的实现人才培养的方法、路径或样式,包括课程体系的构建、培养路径的设计、教学内容方法的选择等;广义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指按照一定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根据人才培养“三个符合”要求(符合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符合科技文化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符合人才自身发展的要求[6])提取和选择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目标设置的课程和教育教学活动、实现目标的手段和方法、对实现目标情况进行的评价的总和,简言之,目标、课程、方法与评价。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涉及专业人才培养的诸多方面,集人才培养目标的重新界定、课程体系的重构和教学活动的优化、教学方式方法和评价方式的选择更新等,是人才培养的一项综合性改革。其他教学环节的改革如果脱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往往难以取得实效。
自1996年南京铁道医学院开始招收培养医事法律本科学生开始,医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已走过20年历程。然而,由于医事法学专业尚未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目前医事法学仅是一个专业方向,实践中各级各类学校医事法学依托的专业主要有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及临床医学[7],学制年限、课程设置、教学体系等均未统一,师资队伍良莠不齐,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尚不太成熟。一些学者在分析医事法学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现状的基础上,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层面对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了探索。王安富提出了“一结·两线·多强”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并通过建立“复合型”结构师资,进行培养内容调整与优化,运用灵活的培养方式等探索个性化培养模式[8]。董雷认为,医事法学人才是复合型人才,应当具有医学、生命伦理学及法学的复合知识结构,并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同时提出初级、高级不同层次培养目标,并构建学士及双学位、硕士、博士不同层级的培养模式[9]。刘兰秋、王晓燕从本科教育中卫生法学人才培养的现实问题和成因出发,提出了构建医事法学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措施[10]。廖晨歌从层次上提出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包括本科培养模式,本科及医学、法学双学士培养模式和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并提出了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和措施[11]。田洪鋆,刘仲祥等归纳了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20年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医事法学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科研工作及师资队伍等四个方面的培养体系初步形成[12]。
综合文献研究及各高校人才培养实践,笔者发现,现有学者从不同角度开展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并提出了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具体设想,有的还进行了实践,目前的研究更多是从复合型或应用型人才培养角度提出人才培养模式和措施。2012年,我们在总结10年医事法学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1+2+N”人才培养模式[13];2013年以来,我校以四川省卓越医事法律人才教育计划试点为契机,定位于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的培养,重新构建了“124N”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三个符合”要求重新界定了医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培养规格,并着力解决现行医事法学人才培养中的“四个脱节”问题,全面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和思维结构,并进行了为期5年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文所述“124N”人才培养模式中的“1”是指“一个结合”,即医学与法学的有机结合,这是根据医事法学学科特点和医事法学本科应用创新人才应兼具医学与法学复合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所决定的;“2”指“两个并重”,即在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中,注重医学课程与法学课程并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4”指“4个要素”,即紧扣人才培养的目标、课程、方法和评价“四个要素”,系统设计相互衔接的人才培养过程;“N”指“多种能力素质”,即围绕“高素质、强能力、善创新”的人才培养总体规格要求,在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各环节强化学生多种能力素质培养,使学生具有复合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和岗位胜任力强、职业综合素质高等特点。
人类迈入21世纪后,教育与科学的发展呈现出由高度分化走向交叉融合的趋势。“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单一型”人才培养向现代“复合型”人才培养理念转变[14]。社会对医法结合的应用型、创新性人才需求激增,迫切需要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我校“124N”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正是为适应教育与科学发展的交叉、融合趋势及跨学科交叉人才知识能力素质需求而创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在对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中,我校将其内涵界定为:根据社会需求提炼和选择应用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目标,以医事法学应用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目标为统领,通过改革和实施能够更好地达成培养目标,从而实现医学与法学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采取一系列体现医、法特色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从而培养具有医法复合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思维特征,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岗位胜任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性医事法学人才的一种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具有三个基本特征:①强调人才培养内容与方法的协同。不仅注重医学与法学两类要素的内部协同,而且关注高校与高校之间,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之间两大领域的外部协同。在内外部协同形成整体优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创新培养方法和载体方式,形成人才培养整体协同创新局面。②强调医学与法学的交叉、融合。将医法交叉、融合的培养思路贯穿于医学课程和法学课程、医学实践与法学实践、医学师资和法学师资建设的全过程,从而最终实现学生医学知识和法学知识的融合,并获得法学的思维,以及综合运用医学知识和法学知识解决医药卫生领域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③强调培养方案的内在逻辑与相互衔接。从人才培养模式所包含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评价4个要素入手,在系统诠释人才培养模式内涵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现行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培养目标与达成培养目标的手段、单门课程与课程总体、培养方案与教学方法、培养目标与评价方法“四个脱节”问题,从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构建、教学方法手段与评价方式改革等方面系统构建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 目标体系保障
人才培养目标是构建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逻辑起点,是基础性、纲领性体系保障。学校将培养应用创新人才作为医事法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人才规格,并将总体目标分解为知识、能力、素质和思维目标,细化到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和各类课程和教育教学环节目标中,形成应用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体系,以此引领人才培养向既定的方向进行,进而解决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方法和评价相互脱节的问题。
2. 过程体系保障
人才培养过程是构建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是关键性保障体系。过程体系由课程、方法和评价等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方法体系、评价体系等构成,是实施“124N”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通过优化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传统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式,搭建实践教学和学习交流平台载体等,以此解决单门课程与课程总体、教学方法与培养方案、培养目标与评价方法脱节的问题,确保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实施。
3. 支撑体系保障
支撑保障是外在保障体系,是人才培养模式目标实现、过程实施必不可少的保障。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支撑体系是由“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制度体系建设等构成的运行保障体系。通过在职与脱产、理论与实务、专职与兼职“三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及“双千计划”的实施,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显著提升教师综合能力素质;通过医事法学专业、医事法治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医学与法学》杂志“四位一体”的学科专业建设,提升学科建设水平;通过着力制度建设,修订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操行分评定办法、教学评价制度,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组建科研兴趣小组、建立联合育人机制等,强化医事法学应用创新人才培养的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更好地达成应用创新人才培养目标。
[1]教育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 21 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教高[1998]2号)[Z].
[2]董泽芳.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界定与要素解析[J].大学教育科学,2012(3):31-35.
[3]龚怡祖.论大学人才培养模式[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
[4][6]王伟廉.人才培养模式:教育质量的首要问题[J].中国高等教育,2009(8):24-26.
[5]何颖,蒋鲲,吴华洋等.“四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J].中国高等教育,2016(7):33-35
[7][12]田洪鋆,刘仲祥,魏君.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20年之进展[J].医学与哲学,2014(9 A):91-93.
[8]王安富.“一结·两线·多强”的医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8(11)368:78-79.
[9]董雷.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探讨[J].医学与法学,2012,4(1):36-38.
[10]刘兰秋,王晓燕.我国本科教育中的卫生法学人才培养的若干问题研究[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3,26(1):112-114.
[11]廖晨歌.完善医事法学教育的若干思考[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5(9):702-704.
[13]刘霞,刘毅,罗刚. 医事法学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路径探讨[J].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北京:2014年10月19日.
[14]黄敏,王安富,唐立.“医+X”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2(8):23-24.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ve Talents Cultivating Modes in Medical Law Application
Zhu Xiaoping, Liu Yi, Wang Hairong, Xiang Xin, Luo Gang
(Southwest Medical University, Luzhou 646000, China)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he rapid change of social demand for talents, new requirements are put forward for the quality of personnel train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As the most important problem of education quality and the key factor that affects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the talent cultivating mode has been widely got consensus by the higher education field. The paper interprets connotations of innovative talents cultivating modes in medical law application and analyzes the three systems to ensure the operation of the models, which has important signi fi cance in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the medical law talents cultivating modes and improving the talent cultivating quality of medical law undergraduates on the base of the de fi nition about the concepts of talent cultivating modes and review and analysis on the medical law research literatures of talents cultivating modes an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ree conformities” .
Medical law; Talent cultivating modes; Application innovation
2016-12-12)
朱小平(1977-),女,副研究员。
刘毅。
本文系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医事法学本科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NO.YF13-Z01);四川省教育厅教改项目“医事法学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NO.12SA031);四川省普通本科院校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